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3.整治校园停车秩序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发挥千村综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人居办[20xx]1号)、《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确立及上报工作的通知》(镇农人居办[20xx]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园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环境美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居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室外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环境卫生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
成立了以园区行政一把手主任为组长的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变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
四是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及污水外溢的问题。
2、加强环卫设施建设。
三是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
三是对绿化带内擅自种植蔬菜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恢复公共绿地,提升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对公共绿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切实掌握苗木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精细管护常态化。
4、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三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报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排查范围。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
重点排查大塘社区、东港社区以及学校周边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学校(含村小、私立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内容。一是房屋基本情况。查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测情况。看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有无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大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三是房屋审批手续情况。查是否有审批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手续。四是房屋结构安全情况。看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依图验收,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经营安全情况。看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采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断,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外窗安装防盗窗(网)、烟花爆竹储存不规范等情况)
(三)分类整治。镇工作专班和各村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判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后,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对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在区域内设置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村排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要组织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明显的,要立即采取树警示牌、拉警戒线、贴封条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村排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要组织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镇工作专班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复核,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1、重点整治。对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所有风险点全面彻底清除到位。对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要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
(一)百日行动。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周边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积极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农村自建房已鉴定的危房力争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要与稳慎推进农村宅改结合起来;要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对农村地区新增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对已录入系统有变化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将变化情况及时录入系统。
(三)彻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一)严控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格落实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
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自建房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严禁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加盖加层,擅自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对造成房屋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0792-6491015,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一旦经过核实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将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集镇建设等各口职责,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据《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九江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山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王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发动、日常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台账统计等工作,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应急口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自建房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口负责自建房土地、规划的审批和认定管理,指导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农村建房的审批,负责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并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违法建设的依法查处工作;教育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卫健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医疗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战口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所管行业领域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镇政府将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臵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1、洋青路沿线有侯湾片、沈庄片、居委会。
2、曹金路沿线有双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裸露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镇召开道路环境整治动员会,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到这次环境整治当中去。镇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围绕此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规定时间镇成立以专业队工作方式。一身沿路各村成立垃圾清理专业队,对辖区内的脏、乱、差、堆进行集中清理,机械与人力相结合,坚决打此次环境整治攻坚战。二是成立涂白专业队,按照标准对沿线的树木和墙体进行涂白出新。
第三阶段:落实管理机制阶段。各责任单位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环境保洁保证书,配齐保洁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xx年4月14日至5月9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以武胜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等为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校(包括村小)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留,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裸露食品或变质食品。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组长:龚斌校长
副组长:向崇云副校长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王鹏教导主任
唐明忠工会主席
张红大队辅导员
张文飞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鹏教导主任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张红大队辅导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和教职工队伍整顿,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六
(沈阳市公安局起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行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保我市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顺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大力开展宣传,完善交通设施,科学部署警力,依法从严管理,落实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以及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等措施,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问题,共商对策,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媒体宣传。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阵地,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强化入户宣传。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上门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整治工作意义,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三是强化重点宣传。针对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全面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十二运”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要求,大力强化全市道路监控设施、“电子警察”、道路中心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大力强化交通事故隐患点位整改工作;大力强化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高道路管控能力。要进一步强化交通高峰和其他易堵时段道路交通疏导工作。针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点段以及交通乱点、堵点,制定完善的整治方案,安排专门警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道路交通实际和出现的问题,随时调整警力部署,真正实现“警情主导警务工作”。三是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针对各类突发情况制定专门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和交通拥堵,能够组织警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
政机关车辆管理。要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联动机制,落实抄报制度,严格监督整改等措施,集中整治 “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
(五)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一是完善综合治理体系。要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格局,推动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依托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与交通秩序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齐心协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于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符合抄报(转递)条件的,一律实行抄报(转递),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全力保证交通违法抄报及整改建制工作的落实。
四、任务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媒体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文明办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进一步落实交通违法抄报整改工作。
(二)市建委:负责道路交通科技和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
施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警力开展道路交通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重点车种管控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市城建局:负责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交公司、出租公司以及客货运输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对无证或占道经营的货运站进行清理整治。
(六)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马路市场、道路和学校门前商贩占道经营以及自行车乱停乱放等妨碍交通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八)市工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九)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公安、交通、教育、行政执法、工商等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本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方案,明确自身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下属单位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
储煤场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篇七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行风建设,强化教辅选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组长:曹本生
副组长:李吉义唐世雄刘元娥陈华利
成员:曹高清唐国次蒋平花彭朝辉
唐继武唐烽竣王立雷美云唐艳姣
广泛宣传发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认识。要将认识统一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xx—20xx年)》、《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xx】8号)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联【xx】8号)及《关于印发》,坚持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开展学校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与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坚持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坚持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结合。
根据全校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斩断教辅材料订购中学校与教师与书商之间的利益链;二是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现象;三是切实纠正教辅材料订购选用"被自愿"行为,坚决落实学生自愿原则。
5月底前重点整治中心学校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6月中旬重点整治村小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整个过程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我校结合县教辅整治工作方案,联系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辅整治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5月11日召开各村小校长会议,宣传发动;5月19日,召开教师大会,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二)集中整改,分类处理。
1、已经购买使用的盗版教辅材料,从学生手中全部收回并向经销商索赔;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的,由当事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学校、年级组班级及教师积极纠正错误,主动将教辅材料折扣款退给学生的,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在整治过程中,顶风违纪或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又不配合整改的,从严查处。
3、 "一教一辅"的现象,从轻处理;"一教多辅"的现象要严肃查处
4、家长选代表与书商沟通,协商,学校,教师没有参与,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的教辅,充分尊重学生或家长的意见,不得强制性收缴。
(三)专项督察,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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