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7 20:06:11
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
时间:2023-09-07 20:06:11 小编:文锋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篇一

市煤炭局先后到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

我矿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446号令《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专组,制定了安全整改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措施,做到整改“资金、责任人、措施”落实。

安全整改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提高工人安全意识,矿每星期周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专题学习,由矿长、工程师、安全矿长组织培训和受课,并进行了考核合格上岗。

1、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完善通风系统增加安全监控的设施,对瓦斯、煤尘、火灾的防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每周定期对主要巷道洒水冲洗。

2、对矿井供电系统进行了排查整改,地面线路排查,井下线路设备检修整改,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3、对排水系统进行了改造和完善,新增排水管路和水泵,排水能力满足矿生产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使我们更加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据有关文件通报煤矿安全事故案例,使我们全矿职工深刻认识安全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成立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林开运

副组长:曾庆峰

池晋峰

成员:林琪、汪寿明、黄兆清、曾发新、郑清然、王文喜、张永平、王汝碰

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1、“一通三防”负责人:曾庆峰、池晋峰、林琪、汪寿明

2、提升运输

负责人:郑清然、黄兆清

3、排水系统

负责人:林琪、郑清然

4、机电设备

负责人:郑清然、林琪

5、瓦斯监控系统

负责人:曾庆峰、郑清然、林琪、

王汝碰

6、从业人员培训

负责人:林琪、汪寿明、白植格

1、“一通三防”完善通风系统管理,主扇运转正常,巷道风路畅通,局扇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对密闭进行检修加固。

2、掘进工作面风筒管理严格按标准要求,吊挂整齐平直,不拐死角,风筒无破口,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

3、监控系统、线路、传感器、仪器、仪表进行效验并按规定安装,确保完好,使用正常。

4、防尘系统重新更换管路,增加阀门喷头,完善防尘系统。

5、运输提升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及时填写记录,提升钢丝绳每天定时检查,确保安全系数不超标,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

6、井下电器设备,无失爆现象,并检测风电、瓦电闭锁和三大保护装置。

1、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矿长24小时调度值班,跟班矿长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议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现场。

4、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人,把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

5、坚持值班矿长,班组长首先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无安全隐患后作业人员才进入工作面制度。

6、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篇二

为落实美丽浙江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时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20xx年6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废弃矿山规模,距离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远近,视觉污染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等,确定了531处重点治理矿山,要求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规划”确定的531个重点治理矿山治理进度较慢,截至20xx年9月30日,已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369处,正在进行治理的废弃矿山140处,因涉访涉诉、重点工程阻断等原因未能如期开展治理的废弃矿山22处。

一、整改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规划》(20xx-20xx年)中确定的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处于“四边”区域需要采用工程修复方式治理的,要倒排时间,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修复任务;确实难以完成的,确保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丼一反三,全面查找全省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存中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二、整改计划一是立行立改。问题发现以来,省厅立即行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与项督察。各地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未如期完成治理的162处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26处。

二是长期坚持。对督察时发现的162处未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要列明清单,制定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目前已完成治理废弃矿山26处,正在进行治理136处,其中预计20xx年年底可完成治理98处,20xx年底完成38处。对20xx年丌能完成治理的38处废弃矿山,省厅将编制并实施“十四五”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劢计划,并将其列入20xx年工作任务中,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清零。

三、整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切实增强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使命感。要上下联劢、全员参不,以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攻坚战”,以这次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推劢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劢工作落实。针对“规划”执行严重滞后等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工作责任再压实,切实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20xx年10月起,省厅将实行月报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完成重点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同时,针对“规划”确定的`531处废弃矿山治理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矿山,将采用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手段进行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监管能力。结合实地抽查等多种手段,实时掌握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进度。采取考核、通报、督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自然资源厅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任组长,生态修复处、矿保处、总督办、省国土整治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具体负责问题整改与题部署、督导推进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未完成的治理的重点矿山要建立局领导挂联包矿修复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进一步健全《规划》确定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废弃矿山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

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_矿产资源法》《x省x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_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x〕x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创建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通过政策激励,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企业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力争到x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基本形成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规划统筹、政策激励、试点先行、整体推进,鼓励矿山企业先试先行,走绿色矿山发展道路,努力构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支持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创建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在矿山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创建标准。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应当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有相关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方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地质灾害,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二)明确创建程序。拟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应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区国土部门初审、市国土局复审后,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编制创建方案并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的矿山企业要及时向县区国土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县区国土部门现场核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市国土局。市国土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矿山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对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组织评审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授牌。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局负责全市绿色矿山创建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绿色矿山创建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绿色矿山的评估和推荐工作;落实鼓励和支持政策,引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出发,结合企业发展目标,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配合,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服务。

各县区国土部门要及时了解辖区内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区和谐等情况,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动员、推选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四、政策扶持

落实中、省关于绿色矿山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经授牌的绿色矿山可优先申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取得资金支持,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税减免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条件的绿色矿山,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获得项目和资金支持。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总结、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绿色矿山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保持企业良好形象,带动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市、县区国土部门要督促绿色矿山企业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处理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行动态管理。市国土局每三年开展一次绿色矿山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程序报请上级_门取消其绿色矿山称号。

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感、紧迫感

一要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三个坚持和一个守住”,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特别是生态功能区要把发展的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去年年底召开的省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x书记明确要求,必须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面,决不能哪儿的矿产都挖,决不能有矿产资源的地方就上能源资源型产业,决不能粗放式地、底端式地搞资源开发和转化,决不能不顾主体功能定位什么产业都抓,强调“四个决不能”是全区未来产业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原则和规矩。布小林主席部署全年工作时专门强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明确有序退出不符合标准的矿山企业,开展露天采坑、井工矿山、无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特别是草原露天矿开采形成的“大坑”,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标准,最大限度恢复原貌。市市政府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头号工作任务,今年年初专题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了进一步落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985”管控措施,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

这就要求我们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清醒认识党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定力和全面推动绿色转型的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齐心协力,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管理的责任意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作为导向,通过资源整合、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尽管如此,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全市境内无主废弃采坑面积达x平方公里,x家过期矿山未实施治理工作,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很突出;
x个在期矿山中,能正常生产、营利并拉动就业为我市创造税收的目前只有x个。今年市委、政府将草原生态保护作为首要任务,以无主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厂区及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解决存量问题、补齐历史欠账,全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要进一步增强矿山环境治理的紧迫感。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今年全面完成绿色矿山创建达标工作,并明确提出了“绿则存、不绿则退”的硬性要求。按照现在省x分的评分标准,有一定基础条件的生产矿山自评合格申请验收最少需要5-7个月,基础差的需要10个月以上。按照我市施工期短的实际,留给企业的时间非常有限。各地、各部门、各矿山企业一定要把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与实际相结合,认真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采取有力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任务,交出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二、全力以赴,坚决打好打赢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大会战

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工作总结会,也是一次动员部署会,全面发起大会战的冲锋号已吹响。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大会战。

一要健全完善全市绿色矿山规划体系。去年,省、市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编制实施以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高标准地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要进一步摸清家底,对矿山地质环境、无主废弃采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矿产资源分布、质量、结构进行科学分析,结合我市《砂石采矿权优化整合方案》,科学编制我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将市域内所有矿山全部纳入规划,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二要加大历史遗留废弃采坑治理力度。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历史遗留废弃采坑治理工作明确到2023年全部完成。去年,我们扎实推进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得到了省及市委市政府认可,争取到全域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支持,也获得市级奖励。同时,市市政府决定,今年从煤矿排土场出让收益市本级计提部分再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奖补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地区,谁干的多、干得好、干得快就奖补给谁。各地、各部门要把握机遇、齐心协力,采取有力举措,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全域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旅游环线两侧可视区废弃采坑治理项目,确保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

三要抓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按照市市政府绿色矿山建设建设任务,x矿业开发公司采砂场落实去年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快技术改造、环境整治工作,提前做好规划设计、资金筹措、备工备料、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x月份全面开工,年内务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其他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要再接再厉,抓住国家对绿色矿山的自然资源、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机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补齐短板问题,争创国家级绿色矿山。

四要加快推进过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闭坑注销工作。去年,我们根据全市矿业发展现状、资源分布及市场需求,编制了《x市砂石采矿权优化整合方案》。今年起,我市将统筹施策,关停小而散的老旧矿山,进一步压缩砂石采矿权数量,力争到2023年把全市砂石采矿权数量控制在x处以内,使矿业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要对x家拒不治理的矿山企业抓紧启动政府代履行程序和公益诉讼,确保年内治理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打好打赢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大会战,不是自然资源一个部门的事,各相关部门必须群策群力、合力推进。市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日常调度,发改、财政、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农科、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每个环节都不能出现任何漏洞。

二要进一步夯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也是会战成败的关键。各矿山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决不能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决不能再有蒙混过关的思想,必须把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任务来对待,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真金白银地投,真刀真枪的干,争做绿色矿山建设的标杆和典范。

三要严格考核问责。要制定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对相关部门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失职失责的部门将严肃追责。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的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完成的暂停受理其矿业权延续、变更等申请。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将严格按照“绿则存、不绿则退”的原则,公安部门牵头依法予以关闭,并对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监督其完成治理。

同志们,今年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毫不松懈地抓好每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

-->

禹州绿色矿山治理方案公示篇五

为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琼府〔20xx〕4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xx〕77号),切实做好20xx年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为标准,全方位开展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20xx年共完成林业及湿地生态修复73845亩,其中林业生态修复69325亩、湿地生态修复4520亩;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打击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及湿地生态安全,不断提升森林及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一)台风损毁林地修复行动。推进海口市、文昌市开展台风灾后生态恢复,完成台风损毁林地修复造林5800亩,主要地点为海口市云龙镇和大坡镇建设中的文明生态村、文昌市昌洒镇建设中的美丽乡村以及翁田镇部分靠近海岸线的地段。(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海口市、文昌市政府)

(二)老残林更新行动。继续推动公益林,特别是国营农场、林场范围内成过熟橡胶、桉树等老残林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程序。对采伐后的老残林及时进行造林更新,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完成老残林更新改造面积38951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四边两区”复绿行动。结合“绿化宝岛大行动”,继续开展城边、路边、水边、村边的造林绿化工作,通过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进一步加大环境的绿化美化力度。完成“四边”复绿造林10435亩。完成路边造林3318.5亩,其中高速铁路边1247.2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东方段、儋州段、昌江段和东环线的万宁段等;高速公路边773.3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临高段和东环线的海口段、陵水段及中线的屯昌段等;其他通道边(旅游公路、省道、县道、乡道等)1298亩。此外,结合全域旅游示范省及百个产业小镇建设,完成城边造林1458.5亩、水边造林3294亩,同时结合第一批“海南省美丽乡村”创建,重点加强美丽乡村村边造林绿化,完成村边造林2364亩;继续提升热带雨林集中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认真执行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重点落实天然林资源管护责任,推动建立森林巡护系统。完成俄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和霸王岭、大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14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公路管理局、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四)低质林林相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天然次生林、桉树多代萌芽林、橡胶、加勒比松、马占相思等低质林的林相改造,重点在儋州市西联农场、白沙黎族自治县南高岭林场等区域开展橡胶、加勒比松的林相提升改造,完成改造面积77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琼海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损毁山体修复行动。开展位于自然保护区、景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工矿废弃地及破损山体复绿工程。各市县要加强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完成各自辖区内已关闭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摸底,落实治理责任人,分级分类制定治理方案,全力推进“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推动三亚市西线高铁沿线、旅游景区周边,海口市秀英区采石场、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铁矿、文昌市昌洒镇锆钛砂矿等矿区的山体修复及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恢复和治理面积4539亩。继续对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内坡度25度以上国道、省道、高速、高铁可视范围内种植的经济林地实施退果还林,恢复种植生态树种,完成恢复造林500亩。(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对全省480万亩湿地进行总量管控。对已经纳入市县生态红线的322.9万亩湿地按照生态红线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保护,对未纳入各市县生态红线的157.1万亩湿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保护和管理。继续推动全省360万亩自然湿地纳入各市县生态红线,确保纳入生态红线进行管控的湿地面积比例达到75%以上;继续加强对东寨港、清澜港、东方黑脸琵鹭、新英红树林等10处保护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力度;推动儋州千古盐田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海口市羊山湿地,建立湿地公园或保护小区;实施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黎安澙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修复与恢复全省湿地生态面积共4520亩,其中新造红树林2770亩,退塘还林(湿)175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xx〕27号),认真执行有害生物防治“双线”(即省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为一线,省林业部门、市县林业部门、乡镇林业工作站或服务中心为一线)目标责任制,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全面开展薇甘菊、椰心叶甲、椰子织蛾、林业用地红火蚁、金钟藤、槟榔黄化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景区、道路周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机制,抓好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八)森林防火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行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制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不断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机制。20xx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力度,对涉林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继续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湿地、盗伐滥伐、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湿地资源、在保护区公益林区内采石(矿)采沙、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破坏古树名木及盗运风景树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监管,依法追究破坏森林及湿地生态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恢复森林及湿地的生态结构与功能。(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一)加强领导,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责任主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要积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力以赴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省级和各市县财政要加大投入,拓宽投入渠道,有效整合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与生态保护有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加全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探索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全全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投融资平台。

(三)健全法规规章,推进依法保护。抓紧完成修订《海南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和起草《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并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推动我省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各市县要整合林业、环保、国土资源、公安、住建、交通、海洋与渔业、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湿地等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及湿地资源的生态安全。

(四)推进信息化整合应用,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开展湿地监测的信息化、网络化,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整合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推动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平台、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及海南省森林公安雷达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森林及湿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出台林业及湿地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推进林业及湿地信息化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20xx年上、下半年分别对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xx〕45号)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多方式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氛围。加强信息公开,积极运用电视、广播、纸媒、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领绿色生活,培育生态文化,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336858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