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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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
时间:2023-09-08 03:04:10     小编:ZS文王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篇一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 迅速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联合引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向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强调不如实申报、不积极纠正、不认真整改的严重危害性。

和纪律要求。二是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责任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责任小组在整治中提出“三个不放过”,即:登记不齐或漏报瞒报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全面清查,注重实效 事业单位,编制 15 名。目前,园区编制内人数 14 人。包括: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人员 3 人,中层干部 6 人,一般工作人员 5 人。此次专项整治为编制内全体人员,自查自纠参与率达 100%。

(一)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对园区管委会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14 名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情况。

1.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2.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3.从事有偿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无。

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无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无。

6.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现象,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收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无。

7.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无。

(二)调查核实。对填报的自查报告表到部门逐一调查、甄别核实,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今后,园区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扩大成果,巩固成绩,以坚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016年7月7日

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火灭火能力和意识,有效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常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联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使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全乡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圩镇、旅社、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通信、供电等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地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个体经营者及建筑工地。

2、排查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检查。乡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利用逢圩日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电影晚会和送戏下乡等形式进行宣传;四是要求各学校必须每月不少于15分钟集中学生进行防火自救等宣传;六是深入村组、企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使基础防范工作更加扎实。

(四)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各村、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查可燃易燃物品,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义务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本村、本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篇三

依据批准划定的拆迁红线图,该工程拆迁范围为:详见拆迁红线图划定范围。拆迁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营业用房平方米,教委办公用房平方米,住户约118户。

根据《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形式,其补偿形式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

本工程由拆迁人委托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安置的结算依据。被拆迁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可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估,也可委托另一家拆迁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但必须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估或重估报告。

被拆房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复核),按“一个产权证一户”执行。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住宅、非住宅由评估公司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由拆迁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收购,其收购总价为: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应按件规定获得以下费用:

房屋设施补偿:普通闭路设施每户元,光钎闭路设施每户元,电话移机费每户元,照明用电设施每户补偿元,供水设施每户补偿元。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二)产权调换

1、住宅、非住宅在拆迁范围内划定的安置区域新建安置(详见安置图)。住宅用房原则上每户只安置一套,若要选择第二套,其余下的旧房面积必须达到所选房面积50%以上,否则只能安置一套,如选择两套安置房,应补交一套的水设施费200元、电设施费500元。营业用房按营业自然开间还房安置,余下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房一律实行先搬家、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2、住宅、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一换一”的方式。

3、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和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天然气、电话、闭路设施、照明、动力用电由拆迁人按原户头给予恢复不予补偿。

(一)、房屋的搬迁期限按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一律自行过渡,住宅、非住宅过渡期自搬迁之日起至满24个月止。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还应按规定获得: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次;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1-4人户)500元/户·月,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15元;非住宅经济损失补助费:为140元/平方米。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篇四

201*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大最突出的短板,关系到“五个福泉”建设和决胜全面小康。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归纳总结出现存风险隐患七大类三十七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我市出台了《福泉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风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七大类三十七项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七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及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市督查考评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现存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始终坚持防范在前、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化解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安全生产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推行“双控”机制。在全州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三个行业分别推行“双控”机制,有效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科学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提高运营效率。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科技投入,不断加强井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营。在煤矿领域,以恒睿集团为主体,整合福泉境内及周边县境内煤矿资源,提高煤矿企业生产力和抗风险能力。在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全市50家矿山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减少非煤矿山企业8家,有效提升非煤矿山的规模化开采,保障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加强应急防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指导高危企业加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瓮福集团、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和场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的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重大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引导及防范,详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增加安保人员,做好交通引导和安全疏导,杜绝出现因安全防范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

(六)工作作风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紧盯“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有效解决调查研究走形式、走过场以及会议活动铺张浪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实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二是严守纪律强监督。制定和完善《福泉市六届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原则及相关规定,加大政府性调研、会议、活动等方面惩治腐败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之人,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三是精准统计呈实事。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分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确保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严格执行“三个制度”,做到“三个结合”,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各统计专业开展自查,严守统计工作红线,及时纠正各种统计错误,杜绝错报漏报等情况发生,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方案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共篇五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做好xxx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扶〔xxx5〕107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二)改造方式。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根据闽农扶〔xxx5〕10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安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1581户7010人,经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207个行政村(具体名单安排见附表)。新建房户要求在xxx5年12月底前至少建好一层,购房户取得交房手续,春节前全部完成搬迁。逾期未搬迁的,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资金补助按省、市补助标准执行,县财政给予适当配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折)通的方式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一)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老区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竣工后由县老区扶贫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最迟于xxx6年1月20日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xxx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xxx6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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