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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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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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区“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要求,xxxx年我局共承担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件x件、会办件x件;区政协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件x件,会办件xx件。为认真做好xxxx年区“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经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经信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一次协商会。

至少召开一次有代表、委员和主办、会办单位面对面的办理协商会。

(二)把握两个时间点。

会办件办结时间xxxx年x月xx日前,主办件办结时间xxxx年x月xx日前。

(三)确保三个百分百。

见面沟通率、按时办结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xxx%。

(四)实现年底创先进。

通过上下努力,xxxx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继续保持先进行列。

三、工作步骤

(一)面商沟通调研阶段(x月xx日前)。

各领办领导和责任科室应抓紧时间与代表委员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或主动上门走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真正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二)答复办结和回复阶段(x月x日前)。

各领办领导和责任科室根据与代表委员沟通的意见,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拟定建议提案答复初稿并呈送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如代表委员对答复表示满意,办公室根据公文管理规定履行办文程序;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明确表示不满意,责任单位要根据代表委员意见或建议,及时研究工作方案,重新起草答复意见,并再次走访代表委员,直至满意为止。

(三)报送阶段(x月xx前)。

各责任科室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回复件和代表委员明确表示满意签署评议意见等资料整理后送局办公室统一核稿(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局长签发,正式向代表委员答复。同时,按要求上传区政府建议提案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总结提高阶段(x月xx日前)。

各责任科室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特别要总结在办理过程中好的做法与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思路,书面总结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整理后写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上报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在建议提案办复后,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系沟通。

各承办科室要继续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找准问题的症结,避免走弯路;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邀请代表视察、现场解答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由分管领导带队,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代表委员。

(二)注重调查研究。

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摸清问题,研究办法。要吃透上级相关政策,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不断改进办理方法,提高办理质效。

(三)确保优质办结。

加大对各承办科室的督查督办力度,检查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并适时予以通报。各承办科室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上反馈,确保建议提案按期优质办结。同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各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二

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

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三、确保办理任务完成和办理质量提高的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开始

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

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三、确保办理任务完成和办理质量提高的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三

征求意见的报告

根据州政府的交办,胡心木等政协委员提交州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的第32号提案----《关于规范中介组织经营行为的提案》由我局办理。现将目前办理的情况和有关收费标准的拟调方案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委员及有关单位提出意见,也请大家对我局办理提案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一、办理经过

1、及时沟通,领会意图。

州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刚结束,我局在得知胡心木等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规范中介组织经营行为的提案》后,根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中介组织收费管理的情况,在州政府还没有正式转交我局办理前,严斌局长就亲自带领有关人员与第一提案人见面沟通,准确了解提案意图,当面听取意见,为办好提案找准了目标和方向。

2、明确责任,强化督办。

我局明确了提案办理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对提案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办理的过程中,严局长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办进度,并对办理提案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

3、认真梳理,研究政策。

认真梳理,对属于我局收费管理对象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并结合收费年审工作对收费资格、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收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验。

4、积极反映,上下联动。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权限、程序,对属于省级价格部门管理权限的事项,及时向省局反映。除了电话反映汇报外,还在省局召开的业务会议上作了口头和书面汇报。在省局到恩施召开的行评工作征求意见会上,也专门进行了汇报。特别是严局长在省局开会期间,亲自向有关处室负责人作了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省局表示,将认真研究这些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目前,省局已启动了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全面清理,将根据清理的结果进一步规范收费政策。

5、重点沟通,调整政策

针对提案重点反映的防雷设施检测、房产土地测量收费问题,多次召集各相关单位,就收费标准高低、收费方式是否合理等,深入研讨、商议,初步形成了一致意见。为了使制定的政策更加科学、合理,能够为各方接受,今天诚请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对拟调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情况

(一)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现行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2

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02]98号)。

1、定价范围:根据相关规定,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

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2、管理权限划分:按照定价目录,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少数情况下,在上级文件中,规定了定价原则或价格幅度,授权市州价格部门制定具体标准。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具体分工权限和适用范围,按中央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颁布的定价管理目录执行。

估、测绘、安全技术咨询、招标代理、消防检测、认证、公证等。从近3年的审验情况看,部分中介机构的经营情况较好,如房地产、招标代理,部分中介机构亏损,如认证、招标咨询等。收费均执行的是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目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多数制定的是指导价,规定了最高限价。我州的中介服务收费由于业务量相对较少,一般执行的是省物价局核定的最高限价;对一些有下调空间的中介收费,也结合实际作了一定调整。

(三)关于提案提出的规范中介组织经营行为的三条建议:

州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围绕中介服务收费政策和行政部门指定中介机构强制服务两个方面,提出了三条具体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消化吸收。对短时间内能够办到的,集中精力认真研究处理;对需要向上级反映的,通过各种途径汇报反映,争取重视和支持;对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注意和加强的,建章立制,贯穿始终。

1、提案建议“对各同类的中介组织都要批上二至三家,以便形成市场服务质量的竞争,不能搞独家经营,尤其要杜绝某部门指定某中介组织从事某项服务,或者是只认可某中介组织出具的报告等现象”。

要改善中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最根4

本的要靠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价格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虽然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审批,主要靠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审批单位,物价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我们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出不懈努力。

一是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为有关当事人服务。委托人可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中介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并收费。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的;对违反自愿原则,与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对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我们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严肃查处。也欢迎各界人士向我局反映,向我局举报,提供线索。

二是对收费行为不规范的,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对中介机构没有与原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彻底脱钩的,及时向政府监察部门反映,根据省政府批转的省监察厅《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意见》开展清理整顿。

2、提案要求“物价部门在审批中介服务组织的收费申请时,应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如需开听证会必须聘请服务对象参加”。

此条要求与《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价部门的要求是一致的。

《价格法》第22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定价机关制定价格时,对依法应该听证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依法不实行听证的,定价机关可以选择座谈会、书面或者互联网等形式,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的意见”。

参加并提出宝贵意见。

3、提案要求“在批准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数量与工作实际,明确单项服务和批量服务的特性”。

从目前物价部门定价的实践情况看,除采取定额取费、比例取费等一些形式外,制定的部分收费标准也采用了这种形式,如分档收费、差额累进制收费等。在今后定价时,我们将吸取先进经验,更加广泛地征求意见,力争定价方式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由于中介服务收费涉及范围广,这次,我们重点就提案中反映的防雷设施检测收费、房产、土地测量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

(1)防雷设施检测收费

审查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一、二、三类分别为0.3、0.25、0.2(元/平方米);施工跟踪检测收费标准也是按建筑面积收取,一、二、三类分别为1.4、1.3、1.2(元/平方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气象部门严格按新的文件要求执行,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绝不能多收费少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也不能变相扩大收费范围。从年审的情况看,州气象局下设的防雷检测公司,实际收费标准执行了省局有关规定,无超标准收费行为。今天,也请大家对新的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书面向省局反映,以便今后进一步完善政策。

(2)土地测绘和房产测绘收费。

目前,土地测绘和房产测绘收费标准的主要依据是《省物价局关于测绘产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77号)。该文件制定了全省最高收费标准,规定各市州可在此标准以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县市的收费标准。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州物价局分别以恩施州价[2007]103号、113号、恩施州价[2008]57号文件对土地和房产测绘收费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一直执行到现在没有调整。

恩施州价[2007]103号文件规定,土地勘测定界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执行;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局鄂价费字[1992]130号文件执行;对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收费按50%的标准收取。

恩施州价[2007]113号文件规定,建筑用地拨地定桩,每4点为一件,每件收费1297元,每增加一个点加收324元,比省局规定的每件1816元、加收454元分别下降519元、130元,降幅为28.6%。

恩施州价[2008]57号文件规定,新建非住宅房屋测绘费,按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2元,比省局规定的每平方米2.4元下降16.7%。查阅房屋测绘成果资料收费:单位42元,个人26元,比省局最高标准分别下降16%、13.3%;复制房屋测绘成果资料收费标准为:单位255元,个人100元,分别下降15%、33.3%。房产测绘成果鉴定费:住宅为1760元/户,非住宅为2800元/户,比省局最高标准分别下降440元、700元,降幅为20%。

从近5年时间的执行情况看,根据每年的年审和了解的情况,各中介服务单位每年的收支情况有好有坏,有的亏损,有的略有盈利;同一中介机构每年的收入情况也因业务量不等而有盈亏。

况确实应该考虑。通过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征求了一些房产开发经营者的意见,初步方案是,拟将恩施州价[2008]57号文件规定的房屋测绘费中,新建住宅用房收费标准由原来的“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36元,经济适用房按该标准的70%收取”调整为:“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36元,其中同一栋住房中户型结构相同的标准层每平方米1.15元;经济适用房按相应标准的50%收取。”这一方案中,基本收费标准未变,标准层单位收费标准下降了15.4%,经济适用房下降28.5%。我们的主要考虑有:一是对经济适用房套用现行政策通行的办法;二是根据有关单位的收支情况,通过测算要能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由于行业专业性强,我们也希望各位行家多提指导意见,也请中介机构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自律的态度,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后,再修改方案,依法按程序提交局价格审议委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收费政策。

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工作统领,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机制

为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布署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成立由刘红敏局长任组长,杨彩云局长助理任副组长,钟瑞生、杨志慧、华丽红、杨芳、刘志荣为成员的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布署安排局提案办理工作,指定杨志慧同志为提案承办人,具体负责提案办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认真办的良好氛围,使办理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二)加强与提案人的交流沟通

根据上级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我们将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理念,采取与代表表委员直接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三)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对于承办的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办理,通过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积极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争取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

三、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大家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局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开始,局分管领导每一个月对办理情况督办一次,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在5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办理任务,将经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答复”件送市人大或政协办。

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

房产中介办理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职责。

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对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局主要负责人逐件批阅,明确办理要求,对每件提案都做到了“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实现了从“领导批示办理”向“领导带头办理”转变;
局办公室及时分办、督办,相关承办科室具体办理、答复,使提案办理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办理”。

(二)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

建立了局班子成员领办提案制度,局主要领导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分管局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领衔办理,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带领承办单位与委员面谈、沟通,充分协商,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单位专人专办,对提案进行全面梳理,积极结合提案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级签字审核,并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提案办理措施有效。主办件答复函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严格把关,确保行文规范、按时办复。

提案办理前,主动与委员沟通,通过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充分了解委员真实想法和意图。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推进,认真落实好指导、催办、督办。办结后,提案办理结束后,协调会办单位共同形成答复意见,并向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询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确保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局办公室充分发挥提案办理综合协调作用,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定期督办,确保提案办理材料和档案规范齐全。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办理成效。

政协提案涉及的一些问题多是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且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立足实际,对提案进行全面梳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把委员提出的好思路、好建议、好措施落实、应用到具体工作中。xx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技防运用,统筹高点监管需求共享通信铁塔的建议》对我生态文明建设技防监管运用、生态文明建设高点监管运用提出了重要意见建议。我市积极探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管、非现场监管、科技监管,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大力推进了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源视频监控和工业园区中控系统的建设,开发了“蓝天卫士”视频监控高点监管系统,不断加快建设生态环境领域技防监管运用。

2021年,在市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在相关协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办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创新办理工作,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切实把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真正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让委员们满意,群众满意,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改善的增长点,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xx样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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