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疏通方案 交通疏导方案篇一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x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x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x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x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交通疏通方案 交通疏导方案篇二
为做好旅游高峰期的客流疏导工作,维护旅游秩序,确保安全序、畅通,景区结合实际,制定旅游高峰期游客疏导分流方案,在黄金周、节假日期间以及大型活动等特定时期,对游客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判断景区游客接待量是否达到高峰。当达到高峰启动游客高峰疏导分流方案,实行客流分流,妥善安置游客。
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朱德祥
副组长:梁昌胜
成员:周群倪保宽刘继兵
1、景区停车场入口处、中沛停车场入口处,安排工作人员指挥疏导交通,确保车辆安全进入停车场:在停车场内安排执勤人员,疏导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2、根据景区车辆泊位总量,当景区停车场、中沛停车场车辆达到饱和情况时,立即限制车辆进入景区,指挥疏导来景区车辆在景区周边实行分流。
3.加强停车场巡逻,对进入车位车辆指挥疏导,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4、加强监控系统监察力度,实时监控停车场内车辆状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车辆安全。
1、旅游高峰期客流量大,根据上下客流情况,由工作人员文明引导乘客有序进入,增派公安、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2、旅游高峰期,售检票工作人员可根据客流量指引游客分流到其他游乐设施,避免排队拥挤现场发生。
1、在黄金周、小长假、节假日期间以及大型活动前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门区售验票口、游乐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等关键岗位密切注意客流情况,及时统计进入游客和车辆数量。
3、在旅游高峰期,各部门加强联络,定时报告有关数据。在主要路口、地段,增派人员维持秩序和疏导游客,并利用手提式广播对游客进行疏导宣传。
交通疏通方案 交通疏导方案篇三
1.1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雨花台风景区园内管理的各项要求,实施有效的交通管制和人员疏导,维护景区交通安全和游客参观游览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雨花台风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2.1常态组织机构
常态下(日常工作状态下)车辆指挥、人员疏导由保卫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2.2节假日组织机构
节假日期间车辆指挥、人员疏导指挥,按管理局假日指挥部统一协调,做到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障有力、处置及时,具体工作按责任片区划分,由各责任片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责任片区划分由指挥部统一下达。
3.1预警监测
采取监控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准确信息,为节假日指挥部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3.1.1设立接待登记处,掌握和了解游客和车辆入园情况。节假日在各门口设立接待登记处,安排专人值班,对出入园游客数量、车辆数量定时进行统计,准确把握景区内游客、车辆数量动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2信息中心负责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值班,对车辆、人员入园情况实施监控,及时掌握和报告景区交通和人流的情况。
3.1.3管理局节假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全局各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报告。
3.2车辆入园
3.2.1参观旅游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由门卫人员收取车辆入园费,凭票入园。
3.2.2在景区租赁、承包、联营、施工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按行政许可的规定办理《雨花台风景区车辆通行证》,凭证入园。
3.2.3员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照《管理局内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
3.2.4其他外来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风景区。
3.3人员入园
3.3.1入园参观或组织凭吊活动的单位(人数较多)应事先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入园。
3.3.2日接待游客量控制在30000人以内,超过控制人数时实行有效措施,控制人员入园速度直至采取暂时闭园,以保持游客良好游览秩序,保护人员安全和生态园林资源。
3.4车辆行驶
根据风景区道路状况,景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行驶,部分道路实行双向行驶,禁止机动车反道行车。
3.4.1单向行驶道路:北大门
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
北门,以上路段禁止反向行车。
3.4.2双向行驶道路:南大门—纪念馆广场—纪念碑停车场—东门—二泉路口。以上路段可以双向行车。
3.5车辆疏导
3.5.1工作日疏导:工作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相对较少,将入园车辆指定在北门内广场、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放。以上场地一次性停车量为446台,日停车量为900台。工作日禁止在景区主干道停放机动车。
3.5.2双休日疏导:双休日期间进入景区的车辆较多,纪念碑停车场、纪念馆广场、东门停车场、南门内广场场地停满车辆后,将入园车辆引导东、西干道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26台,日停车量为1000台。
3.5.3节假日疏导:在节假日入园车辆剧增的情况下,先按照双休日停车的方案指挥车辆停放,待以上场地停满后,再安排入园车辆在东门干道、南门干道茶场区和古迹区停车场停放。以上地段一次性停车量为566台,日停车量为1200台。
3.6车辆管制:
3.6.1工作日期间,由行政执法大队在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路口、木樨苑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2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在北大门、南大门、纪念碑广场、二泉饭店路口、纪念馆广场、木樨苑路口、游乐园东路口等路段设立执勤点实施车辆管制。
3.6.3清明节等特殊时期,进入景区车辆超过承受能力时,协助公安交警实施综合管理,暂停车辆进入景区。
3.6.4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在指定地点停放。
3.6.5节日期间,职工车辆(含非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
3.7客流高峰期人员疏导
3.7.1当烈士纪念馆内游客数量超过正常接待量时,启动《场馆客流控制与疏导应急预案》,具体工作由纪念馆负责。
3.7.2对主峰地段加强管理,纪念碑的团体凭吊分批进行,控制和疏导在平台的人流。
3.7.3安排人员加强对纪念桥的管理,及时疏导集聚桥面的人员,避免造成拥挤、踩踏、落水等伤亡事故。
3.7.5当入园人数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及时采取游客分批入园措施,缓解园内的压力,保证景区安全。
3.7.6设置警界线
3.7.6.1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2北大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车辆不得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3东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4西门外设第一道警界线,入园人员采取排队,分时、分批入园,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
3.7.6.5园内纪念桥国际歌处设第一道警界线,采取人员排队,分时、分批进入纪念馆区域,纪念馆进口处设第二道警界线,分时、分批进入展馆,保持馆内正常参观人数。
3.8应急处置
3.8.1在下列情况下实施紧急闭园、闭馆。
3.8.1.1当入园人数大大超出最大接待量(3万人/日)时。
3.8.1.2当景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下。
3.8.1.3出现自然灾害,可能给游客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
3.8.1.4进入场馆内游客造成拥挤,存在潜在的危险时。
3.8.2闭园闭馆的实施办法
3.8.2.1局办公室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向市政府上报请求警力支援和应急处置的请示。
3.8.2.2保卫处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援。
3.8.2.3宣传教育处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并用园内广播告知游客可由东门紧急疏散通道离园。
3.8.2.4管理局节假日指挥部根据出现的情况及时下达闭园、闭馆的指令。
3.8.2.5保卫处会同交警,对南北大门车辆进行管制,禁止车辆进入景区和在大门外广场停放。
3.8.2.6园内游览观光电瓶车暂停营运。
3.8.2.7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城管、门卫人员关闭景区大门。
3.8.2.8风景区东门紧急通道出口开放,车辆、人员只出不进。
3.8.2.9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在各进出口门外设置警示标识,各门点暂时停止人员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3.8.2.10各场馆采取稳定游客的情绪,有秩序的向外分散人流,避免造成混乱引发事故。
3.8.2.11纪念碑主峰采取拉隔离带,人员上行、下行分开的措施,避免造成拥挤、踩踏事故。
4.1媒体预告
在重大节假日前宣传教育处负责与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并对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分散入园人数。
4.2通讯保障
管理局持有对讲机的人员按规定要求使用,保证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指挥部成员及各片区负责人手机保持开机状态,听从指挥部的指令;景区内部电话、广播线路保持完好状态。
4.3其他保障
医疗救护车保持完好状态,医疗救护站设在主峰停车场,随时应对游客受伤情况的救护。
交通疏通方案 交通疏导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安和谐十八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成立xx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镇*分管领导李前锦任主任,派出所教导员杨强任副主任,田明贵、肖刚为专职负责人,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协管员。xx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镇*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分析各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整改,建立交通事故预防的长效机制,尽力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的“盲区”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机关要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认真分析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该村所辖路段的交通管理,各村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危险路段及时养护,维修的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做好所辖路段的清障工作,坚决杜绝在路面堆放杂物、晾晒农作物等有障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各村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要高度负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因不负责给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后果,镇要逐级追究责任。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对学校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
(一)调查摸底阶段。工作任务:镇成立组织、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对各村进行摸底,了解当地的经济、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情况,要求各村报数据给交通安全协管员。
(二)宣传教育阶段。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的重要性。
工作任务:
2、相关部门掌握自身的工作任务和职务;
4、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并能够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完善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各村于全面建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做到不漏一村。
工作任务:
1、镇有专门的交通管理机构和专职交通管理人员;
3、交通管理覆盖到村;
4、初步建立镇、村“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台帐;
5、镇建立辖区内道路和危险路段台帐;
6、在农村普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方案
交通疏通方案 交通疏导方案篇五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开展城市交通治堵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理,群众参与、文明出行”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开展城市交通整治,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建设“和谐”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一)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基本杜绝,6月1日前二环以内道路停车秩序形成良好局面。
(二)主要交通堵点基本疏通。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主要交通堵点拥堵状况明显改观,及时解决交通拥堵状况。
(三)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优化城区路网级配,使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等级结构有效改善,过湘江通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外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xx年底交通智能控制信号覆盖率达到40%,20xx年城市主要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实现全覆盖。二环以内与二环以外、中心城区以内与中心城区以外、上下班高峰期与平峰期的交通流量趋于平衡。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秩序逐步形成。
(一)减少停车占道
1、规范路内停车行为。开展路内停车专项整治、按照“先二环以内后二环以外、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对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违章占道停靠车辆一律拖走,减少违法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和停车需求,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管理,确保二环以内路内停车秩序在6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整顿经营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所有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亭棚管线占道堆放和各类建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等各类设施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实行宣传教育在先、纠正处罚在后工作模式,对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违章户要严管重罚,坚决取缔违章经营行为。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方设置便民摊点区,引摊入“市”,集中规范经营。严格各类设施的占道审批和管理,严格查处违规设置新的占道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
3、加强施工占道管理。科学安排城区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施工占道审批,优化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定交通疏解方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后,先疏导后围挡。各施工单位要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围挡,不得超标占用道路以及只围挡不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线路,避免施工车辆进出高峰与相邻道路交通高峰重叠。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原则上都应该安排夜间施工。(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区市政公司、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放单位停车场。对辖区单位所有停车场摸底,摸清车位数量及现状。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牵头单位:区治堵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
5、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必须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对改变用地、建筑规划性质,不服从整改并未按要求如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的,由有关部门吊销企业的有关证照,并追究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要求,适度提高配建标准,已规划的停车场要尽快按规划建设到位。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按规定配建停车场。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建筑物不得改作商业、餐饮、娱乐等用途。(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消防大队)
6、利用社会空闲场地。充分利用空坪隙地,开辟为临时停车场,容纳社会车辆停放。(牵头单位:区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开放立交桥下空坪。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立交桥下现状进行摸底,清理违规市场、洗车场等场所,开辟为停车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路网结构
8、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支路网建设力度,推进片区支路微循环改善,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对各单位(小区)的车行通道及出入口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畅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工务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城建投资公司、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
(三)疏通交通堵点
9、持续实施交通疏导工程。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及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加强微循环优化、节点改造和慢行交通优化力度。20xx年重点抓好麓山南路、溁湾路的拓改工程。改善慢行环境,充分挖掘非机动车通行潜能,实现区域低碳出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辆路权之争。(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10、整治交通堵点。对中心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交通堵点进行排查,针对各个堵点的形成原因,在5月底前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增设交通标志、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加强对交通堵点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交通疏导应急预案,确保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时能够快速救援、及时疏导。(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城区街巷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爱民路、华中路不、彩虹路、玉兰路、学堂坡路、民路、雷林路、汽电宿舍小区路、望月路、月桂路、荣华巷等11条街巷,打通交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2、实施社区(小区)提质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摸底,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增设停车位,解决社区(小区)停车难、拥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交通乱源综合整治行动
13、整治东方红广场和登高路交通乱源。加大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登高路沿线禁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牵头单位: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桔子洲街道办事处、麓山景区管理处、湖南大学)
14、整治汽车西站周边环境。对电的、摩的、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处,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汽车西站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治办、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卫生局、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15、实施潇湘南大道、猴子石大桥西头综合治理。严禁道路拉客、揽客行为,对潇湘南大道乱停放车辆抄牌,取缔非法经营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对非法营运车辆、摩的严管重罚。(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局、街道办事处、坪塘镇人民政府)
16、整治高校周边及重要节点非法营运。持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精心组织交通
17、加强禁停路段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禁停标志。对禁停道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8、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采取路口停止线前移、设置左转待驶区等措施,20xx年5月底以前完成二环以内所有道路的交通组织优化。实施城区车辆分流,在二环线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交通分流点,根据城区交通状况适时安排警力实施车辆分流,延缓进入城区的交通流量和流速。(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19、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管理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强渣土和混凝土运输管理,禁止跨橘子洲湘江大桥、银盆岭湘江大桥、猴子石湘江大桥运输。强化电动车管理,巩固“禁摩规电限货”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及异地经营车辆等非法营运行为,在客流集散地、城乡接合部、车站等重点区域,24小时上路开展执法巡查,形成对“黑出租”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
20、提高交通科技管理水平。建成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设置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路况信息和停车信息,有效调节交通流向。增设高清电子警察、电视监控设施,实现电子警察、电子监控中心城区的有效覆盖。完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提高指挥调度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六)加快事故处理
21、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要及时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做到“快到、快处、快撤、快疏”。对轻微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全部实行快处快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细则》,扩大简易交通事故理赔范围,增加城区理赔中心。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七)实行网格管理
22、建立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城区主次干道分布特点和道路交通状况,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网格,按照一类警务区24小时有警巡查和二类警务区重点时段有警巡查的要求,建立“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干部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疏堵保畅责任机制,实现城区交通由面到点的管控。根据城市人口、机动车、道路面积的增幅比例,增加一定数量的交警。加强对协警员、文明劝导队伍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辅助管理、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八)加强路面勤务
23、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按照“勤务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动态管理要求,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拓展高峰时段的警力布控面,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路面上,做到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任,切实加强中心城区主要路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大巡逻监控力度,提高巡逻管控能力。交警大队领导带头上路,靠前指挥,每天安排两名大队领导上路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并及时解决执勤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24、加强交通管理勤务督查。认真落实路面动态勤务考核办法,对每个中队、每条路段、每个时段、每台巡逻摩托车的勤务进行责任定位。通过视频督查和路面巡逻督查,加大对市区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警力落实情况、民警执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交通管理勤务工作不落实者,初次违反的,对当事民警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有两次违反的,当事民警年终等级评定为“不称职”;一年内有三次违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民警进行处分。(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十)倡导文明出行
25、加强文明交通宣传。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道路交通新闻宣传活动,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6、抓好文明交通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教育引导。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制度,深入开展“平安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
27、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公务员、文教卫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的方式,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及自行车、助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交警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由区委书记赵建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顾问,区政府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副调研员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高春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卿超平、区城管局局长毛著、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泽阳任副主任,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务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市政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区交警大队,由雷泽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专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要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按照城区交通治堵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财政要足额保障到位。加强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严格城市交通治堵考评工作,将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进行公开通报,并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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