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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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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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二

1.出勤和考勤

每天准时上班,做好办事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对办事处员工及商场促销员进行考勤,填写《员工考勤表》。

2.统计日销售数据

统计大商场日销售量,代理商日出货量、库存量等数据。填写《大商场销售日报表》、《代理商批发日报表》、《代理商库存日报表》等。

3.信息反馈

在9:30前向分公司反馈《大商场销售日报表》和其他资料。

4.销售数据分析

a.销售状态分析:增长、正常、下滑、落后于竞争对手。

b.销售进展情况:月销售计划(销售额和产品品种)的完成进展程度。

c.对代理商的物流管理进行分析,控制商品的流向、流量、流速、经销链中各环节的库存量健康、合理,加快老产品、积压品的消化、避免断货或品种不全、商品积压。

5.电话拜访

a.按照《客户资料卡》内容与经销商进行沟通,认真填写《客户资料卡》

c.了解市场价格情况,有无乱价和窜货情况。

d.传达公司的最新精神。

e.初步了解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销售情况、价格变化、新产品、销售政策、通路渠道、广告投入及促销活动等。

f.及时掌握经销商的意见反馈,新产品的销售效果、产品质量、代理商配送货是否及时、积压滞销品是否需要调换、售后服务问题等。

6.市场巡视

每天走访一次所在地零售终端。了解终端现场、销售情况和竞争品牌动向。与电器店老板、大商场家电部经理、柜长沟通。内容与第5步相同。解决他们销售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如售后服务、老产品和积压品的消化活调换,技术培训等。

7.组织并参与大商场、电器店现场促销。

8.对售后服务工作的要求。

按照分公司售后服务要求督促售后服务人员做好故障机维修、电话回访、上门服务、维修机和待修机的清洁等工作。如遇维修配件短缺,及时和分公司技术服务部联系。

9.完成分公司临时布置的任务。

10.特发事件的处理。

11.与代理商碰头,共同探讨月销售进展情况,当日销售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市场分析以及下一步的销售策略。

12.当天工作小结。

1.信息反馈

每周一9:30前向分公司反馈以下报表:《代理商一周批发量》、《代理商周库存报表》、《大商场库存周报》、有关售后服务部门的报表。

2.出差〈客户拜访〉

每周出差次数不得少于2次,走访县城、乡镇经销商,并达到以下目的:

a.与销售业务员日周工作内容的第5项相同。

b.与电器店老板沟通,知道他们销售,做好产品的陈列、演示、及室内pop广告布置等,解决他们实际销售中出现的困难:如售后服务、老产品和积压品的消化或调换、技术培训等。

c.填写〈客户拜访出差计划及结果书〉

3.〈每周促销计划书〉编写及周促销活动的落实安排。

4.每周工作例会

对促销员集中进行培训,并总结一周销售工作及其进展情况,市场分析等。

5.本周工作小结

1.下月销售计划的下达

与代理商一起探讨,总结上月销售工作,具体落实,分解本月销售计划,市场分析,采取什么营销策略来完成销售任务。

2.上递报表

a.〈员工考勤表〉,对象是由分公司支付工资的员工。

b.〈大商场月销售量汇总表〉(含竞争机制品牌),〈代理商月出货量表〉,〈竞争品牌价格调查表〉,〈大商场赠品发放表〉,售后服务有关的报表。

3.督促代理商对联销商场进行及时对账,并在25日之前结出销售款。

4.售后服务

每月清理一次维修机、待修机、短缺的维修配件等,上报分公司技术服务部,并抄送一份给分公司总经理。

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三

第1条:目的

为了向成本费用控制带给依据和基本要求,以保证成本费用预算的科学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成本费用预算范围

预算年度内一切成本费用支出,包括预算期内商品生产(含根据预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预算年度内期初、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和非商品生产所需的成本费用,都应纳入年度成本费用预算。

第3条: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费用管理务必遵循“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则。各分企业及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分析、考核体系。

第4条:成本费用预算编制依据

1、年度、月度成本费用预算应根据企业综合经济计划和各项要求编制;

4、合理预计本期实际成本费用水平。

第5条:责权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除等的审批。

第2章: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

第6条: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第7条: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营状况及本年度市场环境发展趋势,确定本年度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将财务预算目标及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政策下发至各部门。

第8条:各部门按照企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编制本部门详细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企业财务部。

第9条:企业财务部对各部门上报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和平衡。在审查过程中,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给各部门予以修改。

第10条:财务部在各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重新汇总,编制企业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上报企业总裁审核。根据总裁的审核意见,责成财务部进一步修订、调整。财务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调整成本费用预算,正式编制成本费用预算草案,提交总裁审议批准。

第11条:财务部将总裁批准的成本费用预算下到达各部门执行。

第12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预算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动,且该变动将导致预算结果产生重大偏差,:各部门应及时上报财务部和总裁,:在取得同意后,: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3章: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方法

第13条:各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由财务部牵头,生产、机动、人力资源、采购、营销、安全环保等部门参与制定。

第14条:各部门根据不同的成本费用项目,参照标准成本,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第15条:月度预算是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等资料编制的预算,具体程序参照年度预算执行。

第4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7条: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金塔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金塔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金塔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及幼儿园,为完成教学、教研、后勤保障等任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设施、设备;零星基建、维(装)修项目、服务项目(学生校服、教材与教辅资料、生活取暖用煤、学生宿舍生活用品、劳务、租赁等);单件或批量累计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所有商品。

第五条零星基建、维(装)修项目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房、辅助用房、围墙、校门、各类运动场地、绿化等零星基建及各类维(装)修项目。

第六条中小学、幼儿园政府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按《金塔县政府采购20xx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金政办发【20xx】114号)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公开招标(协议供货、定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他。

第八条凡采购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必须到县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凡采购额度达到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工程项目,必须到县住建部门招标办统一公开招标采购;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学校(园)校(园)委会议研究确定,报教育局领导办公会议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到住建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中小学、幼儿园急需添置的有关教学设备及设施,低于5000元的;有特殊要求或时间紧迫,标的数量较小无法进行统一采购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审核,报经教育局分管领导审签并加注明确意见后,转报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同意后,采购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第十条经县政府采购部门审批,以自行采购形式组织的采购项目,组织采购时采购人遵循比价采购的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比价、议价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品质合格。物品批量采购的,要对商家提供的价目单进行筛选,商定合理价位,减少采购次数。除教材、教辅、办公用品和作业本外,相同类型的货物一年内不得报2次采购申请。

第十一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必须到县政府采购部门批准的定点供应商处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人根据年度财政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情况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报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汇总,采购预算经教育局领导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县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凡未做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采购申请。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报局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采购单位书面申请,经教育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采购人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组织政府采购时,采购人根据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写《金塔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表》、《金塔县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审批表》、《金塔县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报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申请进行核实后,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采购人根据教育局对其采购申请审批意见,到县政府采购部门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采购人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第十七条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对物品实行自行采购的,由单位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一般应规避主要领导,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织按议定的要求采购。具体程序是:成立由分管领导、单位工会代表、相关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采购物品名称、质量、金额须经单位采购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并有会议记录及领导小组成员签名;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采购结果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采购人采购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教学设备(实验室、图书室、功能教室的桌椅柜架)、教学仪器(理、化、生、劳技、体育等仪器)、图书、教材、教辅、教育教学软件及其它教学、生活物品、生活取暖用煤、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商品,在每年的3月10日和9月10日前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审核,教育资金核算中心提出意见提交教育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购计划一经审核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十一条组织政府采购时,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对采购人申请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对同类物品和有关服务项目提出“并类捆绑打包”方案,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部门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采购人根据《合同法》采用书面形式与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必须明确采购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后,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采购合同上签字确认,报账员凭借正规发票和政府采购手续到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报账。

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五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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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六

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国人口发[2005]19号)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人口厅发[2005]86号)精神,根据《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张维庆主任第10号令),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制定《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级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认真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为宗旨,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的计划、统计、仓储、调拨、物资核算和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工作,形成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运转科学、供应快捷、满足需求、减少浪费、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药具免费供应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适用范围

1.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全 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计划生育药具的订购计划编制、调整、汇总及统计。

2.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的仓储标准和管理规范。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的合同调拨、免费调拨计划编制及执行程序。

3.主要包括国家、省、地、县四级计划生育药具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三、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药具免费供应计划和各项药具业务管理规范。

2.各地要制定配套的药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3.如有超出本规范的事项和问题,须书面报告和请示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4.本管理规范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

第一章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管理规范 第一条 计划编制原则

(一)合同药具计划: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自下而上、满足需求。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调剂供应、推广应用、择优编制、符合实际。

第二条 需求计划编制依据(一)合同药具计划

1、《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品种与价格。

2、采购经费。

3、政府采购评审结果。

4、上年订购量、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需求预测量。

5、年〃人份标准使用量、库存标准周转量(见本章附件1.2)。

6、已婚育龄群众药具需求情况或变化趋势。(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

1、《目录》范围之外、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产品。

2、采购经费。

3、资质审查和审批结果。

4、上年订购量和实际执行量,当年期初库存量、预测需求量。

1、每年第3—4季度,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下达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通知。地方以乡级为起报点,编制本省(区、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报药具中心进行审核和汇总。

2、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本区域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经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批后,报上级药具管理机构。

3、药具中心组织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和地方需求计划,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后,下达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

4、药具中心组织计划生育药具订货会,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5.各省级药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复的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和本区域各地(市)上报的计划生 育药具需求计划,编制本地分配计划,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审批。

(二)国家库存新型药具计划

1、药具中心编制国家库存新型药具需求计划。

2、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

第四条 业务统计报表(一)报表要求

1、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报、审核和汇总各级、各类统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报送及时,撰写报表分析报告,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变更内容及表格样式。严格遵守统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统计档案。

(4)县级以下的药具报表,由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统一 制定。

1.每年2月15日之前,省级药具管理机构,组织本区域各级药具机构填报、汇总上一的各类统计报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盖章后,报药具中心。

2、每年2月底之前,药具中心对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和通报,同时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

3、每年3月底前,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将各类统计报表整理、立卷、归档。

附件:1.各级药具库存周转量标准:

省(区、市)级0—4月;

地(市)级3—6月;

县(区)级1—4月;

乡(镇)级1—2月;

村(居)级:0—1月。(注: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增加库存周转量标)

2、药具年〃人份标准使用量:

短效药:22片*1 3板/人〃年

速效药:1 5片*2板/人〃年

外用药:1 20—1 50粒(张)--x-/人〃年

避孕套:1 20—1 50只/人〃年

(一)严格计划、满足需求、加快调拨、及时供给。(二)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加强监督、避免浪费。(三)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第二条 调拨仓储要求

(一)合同药具调拨主要依据各地药具订购计划和签定合同时与供货单位约定的条款。各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按季度收集和汇总全省(区、市)合同药具调拨和执行情况,药具中心将不定期抽查。

(二)国家库存和省(区、市)本级库存药具作为储备,主要用于救灾、调剂、补充计划不足等免费调拨。国家库存新型药具主要作为高新药具产品宣传推广应用的免费调拨。省(区、市)本级库存药具自行安排免调周期,国家库存和新型药具免调周期为1—2月、零星免调随时进行。.(三)各级药具库房的面积必须满足药具库存最大周转量的需要,逐步达到标准(见本章附件)。库房(室)要配备恒温、除湿、测量温湿度、防火、防爆、通讯工具、运输工具等基本设备,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要逐步实现计算机信息网络化管理。

1、各级库管员接到到货通知后,凭供货单位出库单,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完成验收和入库,计划员和库管员应及时登记入帐。验收不合格的药具,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1、合同药具

(3)由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调运的合同内避孕药,按照需求方的要求,直接调运到省(区、市)或地(市)或县(区);(4)地(市)或县(区)收货单位及时将回执(或入库单)寄往省级药具管理机构,作为付款依据。

(5)各相关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接到免调计划通知后,再组织药具的生产和入库,不得擅自组织药具的生产和入库。其中,相关避孕药品由药具供应站组织检验、储存和调运,直调药具由生产企业组织检验、储存和调运;(6)免调执行完毕,由相关直调企业、药具供应站及 时收集收货回执,并寄送药具中心或省(区、市)级药具管理机构,作为付款和核实免调执行情况的依据。

3、全军、武警、西藏的药具合同调拨

药具中心严格按照全军、武警、西藏的药具订购计划、发货要求和调拨管理原则,协调相关生产企业和药具供应站,及时组织生产、发货、入库、验收、储存和调运。

附件:

各级药具库房面积的参考标准:

省(区、市)级药具专用库房面积为300—5 00平方米;

村(社区居委会)设1个药具专用柜(箱)。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建立安全防范管理措施,律,确保系统管理的安全性。

(二)建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准,提高系统管理的科学性。

(三)建立技术系统监管体系,度,确保业务运行畅通快捷。

第二条工作职责

严格信息数据保密纪 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标 强化系统技术保障力

(一)建立药具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权利、责任、任务。各药具管理机构需配备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作为信息系统的主要使用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系统管理主要责任人。

(二)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1、系统监管员,即药具发展中心和省(市)级药具部门的领导,审批本级及下级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的运行权限,监管本地的药具管理业务,保证系统的运行环境。

2、系统管理员,即经系统监管员授权的药具发展中心与省(地)级药具管理机构有关人员,负责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为维护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保障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督信息技术工作。

3、系统操作员,即各药具管理机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药具发展中心系统操作员负责监管全国各管理站业务运行情况;省、地、县级系统操作员负责监管、维护本站业务数据运行和具体业务操作。

(一)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二)操作人员设立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三)各岗位操作权限要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应定期核查操作员的权限。

(一)制定系统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保障机制,以有效降低系统风险和操作风险,预防计算机犯罪。

1、各药具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报告。

2、新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禁止运行未经单位审核批准的软件。

5、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一)药具管理机构上互联网必须使用当地电信或网通部门的adsl接人方式。

(二)登录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必须采用与药具管理虚拟专网兼容的vpn硬件或软件产品。

(三)局域网要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保证与药具管理虚拟专网兼容。

(一)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网络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二)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专业设备维护。

(三)未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修设备。

业务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篇七

一、校园预算管理实行“一所校园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校园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二、校园预算是指校园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校园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校园预算编制小组是校园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校园预算编制活动。

四、校领导班子是校园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xx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校园预算和决算报告。

五、校园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校园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校园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校园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园领导报告预算执行状况。

六、校园预算以xx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校园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七、校园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八、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透过实际状况与预算的比较,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状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九、预算编制的方法。校园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校园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xx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校园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xx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xx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xx采购预算。

十、校园预算一经批复下达,校园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十一、校园预算草案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十二、校园决算是反映校园必须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校园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资料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十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xx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校园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由校园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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