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蔬菜食材配送的市场分析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集合篇一
为加强工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工厂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工厂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
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一)信息发布。
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
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评标小组由工厂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
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工厂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工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
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
报告
,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
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工厂。
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工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工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
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工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工厂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工厂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工厂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
负责建立健全工厂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工厂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工厂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
报告
等材料,建立好台账。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
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
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
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工厂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
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
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工厂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蔬菜食材配送的市场分析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集合篇二
一、涉及外卖配送服务的企业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建立外卖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服务封控区、管控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外卖人员,采取“白名单”管理机制,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对其他外卖人员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
三、建立外卖人员备案机制。企业要将外卖人员作为重点人群向市商务局备案。对未纳入备案管理的人员及健康码、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不符合要求及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外卖人员,企业不得派单。
四、实现外卖人员划片分区域管理。企业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划定若干配送区域范围,实现固定区域内由相对固定的外卖人员接单配送。企业应将超出日常划定配送区域范围进行配送的外卖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外卖人员活动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居住地—工作地—配送区域”。居住地与工作地或配送地不在同一行政区的,实现“点对点”上下班。外卖人员应采取“点对点”配送服务,切实减少配送工作以外的活动,自觉做到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
五、加强外卖人员居住管理。外卖企业应掌握外卖人员住宿信息,加强督促管理,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集中居住区应符合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定期环境消杀。
六、企业应建立外卖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信息登记。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不可带病上岗。
七、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外卖人员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各外卖企业应做好查验和组织动员工作。
八、企业应配备充足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剂等必要防控物资,并对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口罩、手套的正确佩戴和及时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外卖人员在外出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n95(或kn95)口罩,进一步降低配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疫情感染或传播风险。佩戴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九、企业应完善健全开工审查机制,对外卖人员健康宝、核酸检测等情况进行审查,出现健康宝弹窗、非绿码、无有效核酸证明等情况的不得派单。外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推广应用无接触式配送模式。外卖人员可通过将餐品放至小区内智能取餐柜、单元楼内存放点或居民家门口等方式,实行无接触配送。服务封控区、管控区的外卖人员必须采取无接触配送。企业应实时掌握外卖人员轨迹、接触人员等活动信息,通过骑手端app或车辆定位系统与其保持实时同步,一旦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调取信息进行回溯排查。
十一、餐箱、车辆、工作服、手机等相关物品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措施参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十二、外卖人员取餐时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n95(或kn95)口罩等防疫要求。在等候取餐时,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三、外卖人员应注意保持手卫生。外卖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应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直接用手接触楼梯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等设备和设施。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企业要为外卖人员配发免洗速干手消毒剂。外卖人员在完成每单配送后,均应对手部进行充分消毒。
十四、外卖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十五、企业应建立健全外卖人员双向沟通机制。企业应建立畅通与外卖人员的信息双向沟通机制,实现企业能传达、外卖人员能反馈。外卖人员如收到健康宝弹窗、风险提示短信或接到流调电话,要第一时间停止配送业务并及时主动向企业报告,并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十六、当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外卖人员应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蔬菜食材配送的市场分析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集合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蔬菜食材配送的市场分析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集合篇四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xx年8月25日-20xx年8月24日)
蔬菜食材配送的市场分析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集合篇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工厂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工厂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工厂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工厂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工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工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工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工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工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工厂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工厂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工厂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工厂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工厂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工厂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工厂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工厂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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