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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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监管方案
时间:2023-09-08 22:50:25 小编:JQ文豪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火电厂监管方案篇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交易行为日益复杂,日臻成熟的市场经济,迫切要求市场监管更加高效,服务更加规范。特别是2008年9月1日,收取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终于完成历史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两费的停收,导致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型,由此,以监管成本低、行政效率高并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便应运而生。

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以工商所为实施主体,将所管辖区域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所有市场主体按所处位置固定到相应的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内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工商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的基本管理机制。简言之,网格化监管就是采用大包干的形式,由监管责任人(包干人)负责包干区域内经营户涉及工商职能的监管与服务。

一、实行网格化监管是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型的客观需要

1、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数量严重失衡。近年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市场主体的类型日益多元化,交易行为日益复杂化,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化。而作为执法主体的工商部门由于正常的新陈代谢,严把公务员进口关等原因,人员数量有所减少,人员的素质虽比以前有所提高,但仍难以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挑战。

2、“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几年来,以阜阳奶粉事件为代表的各类责任追究事件,给呼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随着“问 1 责”制度的不断强化,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外部环境的制约越来越紧,工商部门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我们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下大力气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精确度,有效规避因市场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不到位、消费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等带来的行为缺位失范等“问责”风险。

3、传统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适应现象。如“执法反应不快速”。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基本经济户口数据底数不表,监管动态信息来源少,传递渠道不畅通,指挥系统不灵敏,难以形成具有威慑性的合力等问题,上级部门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无法科学快速地决策,合理有效地进行处置。再如,效能责任不清。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片管员主要是承担执法收任务,缺乏综合监管的意识和能力。遇到问题时习惯绕道走,不注重抓防范除苗头排隐患,满足于报喜不报忧。内部分工与协作不顺畅,监管组长、分管所长、所长以及局领导,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连带追究制度的制约,都乐于当好好先生,不注重防微杜渐。由于责任不明确,在考核时定性与定量分析缺乏操作性,容易产生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现象,造成效能低下。又如,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差。在传统监管模式下,习惯于分兵把守,单一监管,泾渭分明。基层执法人员日常工作比较机械,上级推一下,下级动一动,不推不动;部分没有具体任务的中层干部习惯于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结果容易形成“做的做、看的看,一级向着一级看”的消极被动应付工作的局面。

4、外部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法制不断健全,人民 2 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监督越来越到位,对执法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对法规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违法行为也更加具有迷惑性,对普通群众具有较强的蒙蔽性和欺骗性,容易混淆视听,影响群众对工商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网格化监管的基本运行模式

网格化监管是一种新兴的监管理念,在城市管理等公共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北京等地工商部门都积极将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借鉴到市场监管中,提高了对市场秩序的掌控能力。每个地方的网格化监管在实践中都有发展和创新,都有切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特点。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将辖区市场(以县级局为例)划为一个大的网格,即一级网格,局长为一级网格责任人。一级网格根据下属若干个工商所的分布和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二级网格,工商所所长分别为各自所在网格的二级网格责任人。二级网格再根据本所执法力量和监管任务按片区划分为若干个三级网格,由所长确定三级网格责任人。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网格为一个巡查组,工商所以巡查组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管和执法。对于各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根据其所在网格对应实施:三级网格责任人即片管人员承担首要责任,二级网格责任人即所长承担直接责任,一级网格责任人即局长承担领导责任,由此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无盲区,管理无盲点的三级管理模式,真正从局长到所长,从所长到管理人员,使人身上有责任,个人身上有任务,大家共同担责任,一起干工作。推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 3 错的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便于日常监管与巡查,便于明确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情况。

三、深化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网格化监管是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障碍,要通过逐步改进监管方式,不断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三级、三定、一评”体系,使网格化监管的内容更丰富,职责更明确。

三级:将监管责任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分别制定各级责任。所长为第一责任层级,对全辖区域内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业务副所长为第二责任层级,对应分管区域和分管专项业务,对影响网格监管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阶段监管重点,对网格责任人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网格责任人反馈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向所长汇报。各网格责任人为第三责任层级,落实网格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三定:以工商所管辖区域为基础,划分区域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职责,即定监管网格、定网格监管人员、定监管人员责任。每个网格确定了九项监管任务:一是负责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建立网格内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对市场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确保无证经营率控制在5%以内,亮证经营率应在98%以上,食品和危险化学品亮证应达100%;二是负责消保维权工作。对各网格内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每个网格责任人全程参与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并录入“金信工程”;三是负责食品快检工作。按县局下达的快检工作计划和任务,由网格责任人和负责食品快检工作的同志一起进行积极配合完成快检 4 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坚决查处;四是负责食品监管工作。网格监管人负责健全网格内食品经营户档案并及时更新,对于各自网格内的食品经营户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以上,督促网格内的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帐,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和食品经营者责任制;五是完成专项检查任务。对于县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各网格监管人要按照所上的统一安排,及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金信工程”系统,将巡查记录单交由所上负责此项业务工作的同志;六是负责经济户口的认领。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发放各自网格的营业执照并将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归档,对各自网格内的食品行业及时完善食品经营户监管档案,然后交由注册登记人员和食品监管人员统一存档;七是完成个体验照工作。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内的经营户进行验照的审核和登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验照信息录入“金信工程”并存档;八是抓好商标和广告监管工作。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内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并负责商标档案材料收集,交商标广告监管人员存档;九是完成临时交办任务。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由所长统一安排,每名同志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时完成。

一评:把网格化监管目标纳入所上的贯标查验之中,按照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做到的“户数清、证照清、经营项目清、信用等级清、年检验照情况清”的监管目标进行全面考核,按考核项计分标准实行扣分,对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在所务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与公务员绩效考核挂钩。

四、网格化监管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由于网格化立体式监管体现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阳光执法、科学监管及和谐发展的理念,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监管能力,有效地提升了综合管理效能。

一是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网格责任人进一步增长了工作责任感,也更加深入了解辖区监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由于信息来源广泛快捷,对相关的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促进了廉政建设。由于网格内的监管和执法信息等行为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各界通过查询就可立即清楚相关信息,能极大地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徇情枉法等不正之风。

三是提高了队伍素质。实行网格化监管,使网格责任人出于履职的需要,自觉地要求全面掌握甚至精通各项工商业务;掌握一定的微要操作能力,及时录入和更新动态数据库,借助信息技术提高了工作效能;由于对网格监管负直接责任,独挡一面,锻炼了统筹安排工作的能力;通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基层复合型执法人才的成长。

四是培养了团队精神。网格化讲究分工与协作有机结合,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合理调度。既强调增强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心,发挥其独挡一面的作用,又注重队伍协作执法,形成合力。网格责任人通过换位思考,能够增强大局,加强团结,更好地配合其他的网格责任人工作。机关通过网格监管,增强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得到一些监管人员配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6 增进了各股室、各所、股室与所之间的沟通,加深理解,促进和谐。

五是促进了各项工作。网格化立体式监管要求上下纵向、相关岗位横向、内外交互的信息沟通顺畅。相关的工作流程必须统一、工作标准必须统一、工作时限必须统一。这不但解决了常规性工作有规可循,有例可参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相关责任人的本职工作完成的质量如何,必然受到来自上级、同级、下级、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必然会有助于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自觉性,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样干,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六是优化了执法环境。网格责任人通过日常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促进了资源共享;网上政务公开为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提供了必要;适时的新闻宣传增进了社会对工商职能的了解,能够有效增进对工商工作的支持。

七是规避了执法风险。网格化监管使得责任追究直接具体到人,并实行了连带追究,有效地激发了相关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利用,极大地提高了督查效能,实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精确督查。网格责任人在配合执法工作中通过与同组网格监管成效的对比,能自觉地见贤思齐,自我整改,努力消除行政不作为、消极行政和越权行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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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监管方案篇二

在国际方面,蚂蚁金服曾对外宣称,未来10年60%的用户将来自海外目标。为达到这个目标,蚂蚁金服在国际化道路上开始“买买买”,投入丝毫不手软。继去年9月花巨资投资印度最大移动支付和商务平台paytm之后,今年6月,蚂蚁金服亚洲再落子,将收购泰国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ascend money 20%的股份。

另一方面,蚂蚁金服进军农村的步骤始于今年1月。2016年1月,成立农村金融事业部,据说农村已成为蚂蚁金服的三大战略之一。2016年3月,在支付宝已占据国内在线支付领域半壁江山之后,蚂蚁金服推出了“千县万亿”计划,将支付宝服务下沉,希望在3到5年时间里在全国1000个县进行合作,使支付宝成为县级城市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京东金融:重在消费金融和科技金融

一直强调对标蚂蚁金服的京东金融,2016上半年的侧重点与蚂蚁金服则有一定差异,将战略重点仍然放在了消费金融和科技金融两大方面。

依托京东电商平台,“白条”一度成为京东金融战略级明星产品。今年以来,“白条”进一步从线上延伸到线下,开始拓展到线上线下的各类消费场景,包括旅游、在线教育、租房、装修等。另外,继白条之后,京东金融又推出现金借贷产品“金条”,直接对垒蚂蚁金服“借呗”,开始向个人信贷业务进一步拓展。

京东金融一直强调其科技金融的定位,在去年投资美国的大数据公司zest finance后,又在近期宣布,将与zest finance成立的合资公司。今年1月,投资国内大数据服务公司数库,数库将为京东金融旗下的京东钱包app、京东金融app等产品提供资讯和数据支持。

从目前来看,由于京东的电商业务一直难以扭转其亏损的局面,正逐步将战略发展重点转移到京东金融。无论是对标蚂蚁金服打造金融产品矩阵,还是逐渐加速对外投资布局,京东都希望打造建立一个新金融生态,依托金融业务实现未来发展。

网易:围绕金融科技布局

火电厂监管方案篇三

从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及时总结推广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工作实效。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并报送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火电厂监管方案篇四

当前,脱贫攻坚战已经进入决胜阶段,各地扶贫开发投入持续加大,形成了一大批扶贫项目资产,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调研发现,扶贫投入资金来源复杂,特别是资产权属不清的现象,需要引起重视。

1.摸清资产底数,明确资产权属。尽快组织实施对各类扶贫投入形成资产的彻底清查,界定资产范围、类型,明确资金来源,厘清产权归属,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确保各级各类扶贫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清晰、责任明确。

2.统筹管理职能,明确管理部门。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政府主抓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涉及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各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达几十个,扶贫政策涵盖20多类100多项。当前,各地都已成立了扶贫办(局),明确了扶贫办(局)在扶贫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议赋予各级政府扶贫部门人财物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能,加强对专项扶贫资金以外所有扶贫投入的统筹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清晰定位,做好扶贫工作长远发展规划。

3.健全资产报告制度,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由县级扶贫办承担资产报告主体责任,乡、村两级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承担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确保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列入政府资产监管范围。对于社会资金投入的产业或其他项目形成的资本和各类实物资产,应由资金投入主体与项目承接平台签订协议,或以公司章程等法律形式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市场主体投资利益回报。对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4.加强后续管理维护,明确各环节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保管、使用和维护各环节责任,规范台账管理、运行管理、维护管理和处置管理。对于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由县级扶贫部门将日常管理维护支出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增强扶贫部门责任,明确经费保障来源。对于社会帮扶单位投入形成的资产,县级扶贫部门应形成与产权单位、管理使用者相对接的三方管理协议,明确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的各方权利义务,确保扶贫投入形成的资产管理规范,责权清晰。

5.盘活用好扶贫资产,明确资产收益分配。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应由村集体研究后提出,并经村、镇、县三级审核通过后实施。扶贫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如有节余也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等。

火电厂监管方案篇五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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