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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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
时间:2023-09-09 02:22:24     小编:念青松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一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 “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断点值()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20万元。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二

尾矿是采矿企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排出的“废弃物”,但同时又是潜在的二次资源,当技术、经济条件允许时,可再次进行有效开发。积极研究尾矿的矿物成分分析,开拓新的用途,实现无废料排放,是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研发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加快研究成果转化。

矿山废水是在矿山范围内,从采掘地点、选矿厂、尾矿坝、排渣场以及生活区等地点排出废水的`统称。开采、选矿、运输等诸多生产及辅助工艺均需使用大量的水,这些废水的排放量大、持续性强,对环境污染严重。对于矿山废水的处理,采取持续地发展高效、廉价、安全及操作简便的处理技术,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矿山废弃地是指为采矿活动所破坏的,非经治理而无法使用的土地。矿山废弃地复垦与利用,有利于盘活存量用地,缓解土地资源瓶颈约束,促进耕地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划协调”的原则对矿山废弃地进行复垦与利用,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应。

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并实施,有效实现对矿山环境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治理。如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农村公路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我县治超工作,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部门、乡镇、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夯实基础,规范行为,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组长:毛建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民

县交通局局长

高西虹

县公安局局长

欧炳和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冰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明华

县法制办主任

黄建成县纠风办主任

尤东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应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建安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薛文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王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实施。

(一)交通部门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物价部门

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四)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超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六)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为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为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一)路面治理

1、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全面加强公路保护。同时坚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干线公路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对农村公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4、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政保发[20xx]2号)要求,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逃缴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10吨以上的悬挂军车号牌、运载非军事 装备的载货类假冒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欠逃规费,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治超检测站点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二)源头监管

1、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安全生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经贸和质监部门。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3、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驾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4、交通部门应加强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场(站)检查,条件具备和地方要大力推行重要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以及蔬菜基地等源头地点的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治超工作列入作的重点,明确人员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和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2、完善工作机构。保持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加强工合力,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实施严管重罚,推进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明确或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落实治超管理工作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治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并按照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县安监局要强化监管,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情况。

4、强化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宣传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各地新闻媒体应根据超限超载治理要求,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5、规范治超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有关问题。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积极面对境外疫情输入、境内疫情再传播和传染病防控及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举措,把疫情防控融入日常工作,推进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素养,在做好病毒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一)可疑病例发现与报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筛查工作,对外出归来特别是从风险地区归来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并上报县防控办。工作期间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来访群众的卫生健康监测,检测体温,建立办事群众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监测台账。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鲜活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及时记录,并立即向县防控办报告,及时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二)预防控制。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机关场所消毒、防护工作,提高感染预防控制意识。

1、加强机关环境管理。准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定时做好大厅的清洁与消毒,确保大厅的地面、桌椅、门帘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消毒无死角,保持进出口通风良好。

2、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积极储备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府的统一安排及公共卫生响应措施,合理使用防疫资源,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3、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工作,上岗前与下班后按卫生防疫规定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实行台账式管理。

4、加强来访群众疫情检测。对来访群众,应当即时进行体温检测,严把入口关,坚持“外防输入”的防疫工作策略,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零感染。

5、提高安全防护等级。工作人员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4个小时更换一次;劝导办事群众做好疫情防护,原则上不带口罩的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大厅内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6、加大政务大厅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不定时对办事大厅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体职工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排查短板,补齐漏洞,统一规范防控标准,逐一落实细化防控措施,优化防控策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应当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群众办事需求、政务服务需求的及时响应。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五

01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适应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推动修订矿山安全法,重点修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推动非煤矿山集中的省份及设区的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矛盾和问题。

2.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制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推动出台煤系矿山、型材矿山开采等方面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3.加快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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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对市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关闭对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法推动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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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

报告

、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修订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方式,在非煤矿山集中的地区就近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出台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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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完善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新疆、四川、内蒙古等重点地区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海洋石油增储扩能和防台风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数据库,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3.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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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05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巩固和扩大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果,坚定不移走好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根据国家、省、邯郸市生态保护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邯郸市关于矿山综合治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关闭整合重组,推动全市矿山规范有序开采、集约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始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查处”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坚持“政府主导、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一处一策、依法依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域综合治理,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升和扩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和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区(点)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丽武安。

(一)全面巩固治理成果。对已完成的138处责任主体灭失治理点再次开展“回头看”,逐一现场核查现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前脚治理、后脚破坏”问题发生。落实好监管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对治理点土地保护好、维护好,全面做好治理点的巩固和提升。对35家超期、有责任主体的治理点,继续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治理标准,尽快治理到位。

具体按分类实施:一是对管护期内的矿山治理点,严格落实治理项目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做好养护和维护;二是对已移交属地乡镇的治理点,由乡镇明确监管责任,监管维护到位。三是对所有已治理点,建立健全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长效机制,实现治理点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积极推进全域治理。在全域排查出的201处矿山迹地(包括白茬山)的基础上,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制定出矿山综合治理专项技术方案,分年度列入,逐步实施矿山综合治理,切实达到“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目标。

具体分年度实施:20xx年计划实施治理59处,涉及历史遗留38处、白茬山治理21处;20xx年治理实施78处,涉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55处、白茬山治理23处;20xx年治理实施64处,涉及历史遗留矿山迹地51处、白茬山治理13处。

(三)打造集中连片样板。将淑村镇、矿山镇、西寺庄乡等废弃矿山数量比较多的乡镇作为矿山生态修复全域治理的试点,组织专家进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整体规划设计,统筹考虑治理点道路、景观、周边环境等因素,高标准打造集中连片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勘查摸底(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现场勘查,整理出山形地貌和土地性质等基础数据资料;第二阶段规划设计(20xx年5月至8月)组织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文化广电和旅游、地质测绘等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规划设计方案。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规划设计方案,由乡镇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区域矿山生态环境集中连片治理。

(四)创新治理模式。138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项目、67家超期矿山分别采取不同治理模式进行再利用再开发。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矿山治理新机制,合规引入社会资本,将矿山修复治理与土地开发、旅游养老、特色农业、光伏发电、碳汇林等产业发展相结合,一矿一策精准制定方案,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同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积极争取省、邯郸市治理试点和eod项目库,破解资金制约,全面提升治理效率和质量。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地勘测(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聘请资质单位对已完成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超期关闭矿山进行实地踏勘,制作地形图件、影像资料等;第二阶段确定综合利用项目(20xx年5月至6月),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综合利用方案;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各相关部门对确定后综合利用的项目开展实施。

(五)提高科学规模办矿。通过资源整合重组,将我市持证矿山企业数量控制在32家以内,并加强监督管理,在矿山企业开采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达方面到行业领先水平,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促使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严格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实现设计开采、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具体按年度各时间段实施。每月,由各乡镇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排查各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矿山企业立即整改;实行每半年一复核,年底一考核制度,对复核、考核不通过的矿山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七

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汇报

一、企业简介

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某某某有限公司系全资国有企业,国家安全高效一级矿井,全国煤炭百强矿,河北省百强企业,邯郸市纳税前十强,企业总资产13亿。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建设背景

1、响应国家政策

国务院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企业改革。

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2、某某某发展的现状需要

某某某是全国百强矿,国家安全一级矿井,用工人数约3000人,在册职工2000人,是一家以原煤开采为核心,集洗选、煤矸石和瓦斯发电、粉煤灰制砖、中水回用为一体的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总资产15.2亿元,企业曾年缴利税7.5亿元。

2016年国家退产能政策的出台,给煤炭行业雪上加霜。国务院会议明确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目标,钢铁行业将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吨至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改和产能核增项目。退产能政策首先在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展开,随后将延伸至其他产能过剩行业。作为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化解产能过剩无疑是本轮改革成败的关键。

2015年1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号),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资源型城市资源深加工产业进展显著,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接续替代产业比重超过传统支柱产业;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大增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统筹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型城市发展转型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形成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的格局,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某某某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退产能号召退矿还绿,决定矿区产业进行转型发展,力争打造集矿山公园观光游、绿色能源展示游、现代农业游、康复生态养老等为一体的绿色产业园。

某某某煤矸石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可妥善解决矿区转型成为矿山公园、养老社区周边环境恶劣的情况,为某某某煤矿今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项目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四、矸石的危害

量的麻烦。

1、对矿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矸石山是严重的空气污染源,因矸石在运输、堆放过程中会形成一种粉尘颗粒,在风速达到4.8m/s时,颗粒就会起飞并悬浮于大气中,粉尘中含有很多对人体有害的元素,如汞、铬、镉、铜、砷等,颗粒小的会被人体吸入肺部,导致如气管炎、肺气肿、尘肺,更严重的能导致癌症的发生,颗粒大的进入眼、鼻,引起危机人体健康;另外,颗粒悬浮于大气中破坏了大气的温室效应,使气候发生异常;当矸石的硫含量达到1%时,在加压吸热和通风的条件下,会发生自燃。矸石山一旦自燃,不仅对周边建筑造成火灾隐患,而且还会释放出大量的so2、co2、co和h2s气体以及一定量的氮氧化合物和苯并芘等有害物质。

2、对水环境的影响

矸石在露天堆放过程中经降雨淋洗后部分物质被溶解,并随降水形成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污染水源,当人们饮用时其中的重金属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受这种污染的水源影响会使水质逐渐酸化,当用来养殖时,会造成鱼类和其他淡水生物的死亡,破坏生态环境。

3、对矿区农田耕地的损害

矸石山对矿区土地的破坏主要有三种:(1)矸石山风蚀扬尘并悬浮于大气中,在矸石山周围的地方降落;(2)矸石受冲刷而便于重金属随降水形成地表径流进入土壤,破坏土壤中重金属的本底值和平衡关系,同时也破坏了土壤的养分,并对土壤生物活动产生影响;(3)

矸石山自燃释放出大量so2、no2气体,这些气体在空气中氧化为酸,并随雨水降落地面,即酸雨,酸雨会使土壤发生酸化和盐渍化,影响作物生长。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煤矸石堆放不仅压埋或破坏了原地买植被,而且排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自燃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植物的生长有很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植物生长缓慢、区内植物种类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病虫害增多,对人类生存环境和矿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5、对生命财产的危害

煤矸石在受到爆破震动或暴雨侵蚀时经常导致滑坡、泥石流或煤矸石爆炸等灾害。

煤矸石灰度一般70%-85%,发热量为3350-6280kj/kg,当含硫较高时,且由于长期堆放,其内部经氧化、生热、升温(可达800-1200℃),形成一个内部高温高压的环境,当其内部温度和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爆炸。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保护矿区人民安全、消除煤矸石山危害的具体要求 矿区内矸石山占地约100亩,平均高度15米,矸石量十分巨大,在外部一定环境下极易造成滑坡、泥石流、爆炸等灾害,威胁矿区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项目的实施,去除了矸石山,填埋了煤矸石,使其与周边地形基本相协调,上植树林植被,基本上消除了煤矸石山的安全隐患。

2、是相应国家退矿还林、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举措 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矿区内矸石山占地约100亩,矸石的存在使该区域无法做任何利用,周边650亩地均为荒山沟壑,地表高低落差大,无法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巨大的浪费。利用煤矸石山周边荒山沟壑填埋矸石,使约750亩地进行了平整利用,植树造林,极大地提高了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率。

3、是恢复该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矸石山的长期存在,造成周边环境严重破坏,空气、土地、动植物都遭受了严重损害,通过该环境治理工程,使该区域生态环境慢慢恢复。

4、某某某煤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磁县某某某煤矿是一家有着40多年历史的全资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去产能政策,某某某煤矿将在2017年底前整体退出煤炭行业。企业转型迫在眉睫,企业计划利用主矿区打造某某某煤矿矿山公园和中心养老院两个项目,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矸石山位于两个项目旁,如不消除矸石山安全隐患和环境影响,势必对企业转型的两个主项目造成很大不良影响,对企业顺利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不利。

5、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环境的竞争,良好的投资氛围,优美的自然环境将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经济建设平台。不断加大矿区管理力度,加强矿区景观,改善生活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更富吸引力、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是加快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

6、改善该区域人民生活质量的要求

拟建项目建成后,将改善某某某地区环境质量,加强该区域的绿化环境建设,提供优越的周边环境,吸引更多人群到此区域臵业,同时提高项目区域周边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经济活动、旅游服务、文化教育、通讯等事业的发展,这将最终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必要可行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矿区煤矸石矿山占地约66700㎡(约100亩),堆放矸石最高约25米,平均堆放高度15米。利用周边约650亩荒山坡沟岭填埋矸石山矸石,沟深最大20米,平均沟深约10米,使矸石山周边地势基本平稳,局部做一些微地形,上覆1.5-2米耕植土,铺设输水管网,种植生态林网、建设自循环生态水网,创建集树木、花卉、景观与一体的生态园。

产品绿色有机产出的目标。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2017年7月—跑办【项目选址意见书】

八、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788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于2017年4月20日报县发改局备案《某某某有限公司煤矸石矿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磁发改备字【2017】10号)项目代码:2017-130427-77-03-00025 项目申请资金3000万、其余资金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目前筹集项目资本困难。项目相关手续同时正在积极跑办。

九、效益分析

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二是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三是通过种植绿化和采取环保措施,将大大提高绿化覆盖率,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显著改善矿区环境,使周边环境更加优美,创造一个最优的人居环境;四是提升区域经济发展。

十、修复研究结论

经研究,该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的政策导向,顺应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的要求,消除原矸石山堆积过高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修复和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恢复和扩大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构建矿产开发与环境恢复、人民安居的科学发展的绿色矿山。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意在为全省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探索和积累经验,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我省矿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进程。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实施的可行性较好。

十一、存在问题及建议

日发挥效益。

2017年7月8日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八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xx14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xx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xx%,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xx16年,完成治理任务的xx%,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xx14-xx16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xx16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xx14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xx14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xx14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xx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xx14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xx14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xx14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xx14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xx%。

到xx16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罗源县矿山治理方案篇九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五、综合治理措施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扬 尘 防 治 管 理 领 导 小 组【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 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 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1.1 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 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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