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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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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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篇一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怎么写?工作的时候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就会方便很多?请看下面的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方案范文吧!

武政发〔20xx〕152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23日

武山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清新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方案

“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我区现已实施的'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归并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仍按原发放办法和标准执行。

部分乡镇自行实施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也统一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予以规范。

(二)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

抽(借)、挂职到乡镇工作或到乡镇支教(医)半年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发放,工作结束从下个月起停发;抽(借)出乡镇工作的,从下个月起停发。

(三) 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不发。

(四)女性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乡镇工作补贴正常发放;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1周岁的,哺乳假期间不发乡镇工作补贴。

(五)工作年限按其在乡镇实际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其中须扣除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年限。

“有关实施工作要求”

(一)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中央和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初次入轨时,各镇、各有关单位须查阅本镇、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确定其乡镇实际工作年限,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发放。

20xx年补发的乡镇工作补贴由区财政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一次性发放。

20xx年度起,区财政按季度拨款到各镇、各有关单位每月自行发放,各镇、各有关单位按当年1月份的数据计算当年发放的总额,并于每年1月上报区人社局及区财政局审定,总额确定后当年不作变动,中途发生的(借)调出、辞职、辞退、退休、死亡或工作年限达到上一级档级等变动时由各镇、各有关单位按政策自行调整,区外调入或从区直机关调入乡镇工作的人员须填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情况核定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审定后自行发放。

庆政办发〔20xx〕163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12日

正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纵向联合,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和医疗同质化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进程,探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根据《xxx母婴保健法》、《xxx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1号)、《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xx-2020年)和《安阳市妇幼保健医疗联合体章程》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前期对内黄县妇幼保健院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的调研情况,制订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实施方案。

(一)在市卫计委领导下,成立以技术合作为核心松散型医疗医联体。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在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基础上,强化以技术合作为纽带、以妇幼健康为中心的分工协作关系,积极推行规范化和同质化医疗服务,提升基层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以妇幼保健三大学科体系建设为指导,兼顾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合理调整各成员单位服务模式、业务结构和发展方向,形成覆盖我市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重症完整的学科体系。

(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坚持改革、整合、发展的创新思路,制订稳妥、科学的分步实施方案,化解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快捷、合理”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努力办成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医院满意和医护人员满意的医疗联合体。

(二)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设理事长1名,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原则上由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和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长担任,理事(名额不限)原则上由核心单位、骨干单位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会负责审核医联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探讨妇幼保健医联体范围内以经营、管理、医疗、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为纽带的合作方式;建立全方位的支持、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新路径。

(三)秘书处负责起草医联体章程和医联体发展规划,提交医联体理事会讨论,组织和策划医联体重大活动等。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5名,由医联体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

(四)理事会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办公室成员(5~7名)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负责医联体日常工作。

三、运行模式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篇三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居民小组组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本年度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本年度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篇四

(一)落实主体责任。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组织院内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制定应急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福利院中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体温异常者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教。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儿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所有人员进入福利院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减少后勤采购人员等物资采购频次,尽量采取送货上门等方式。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注意配备相关药物、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六)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七)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充分利用福利院内空间,合理控制居住房间、活动室、盥洗室、洗浴间、游戏区、图书阅览区、办公区等区域内护理人员和儿童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在气温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开门开窗。每日开窗2-3次,每次时间30分钟,同时注意保暖,避免室温改变引起儿童着凉感冒。

(二)清洁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日常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

2、呕吐物处理。当发现人呕吐物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液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纺织品的清洁消毒。保持衣服、被褥、床单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清洁消毒。对福利院内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更衣室、洗浴室)的卫生洁具每日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待用。

(三)餐厅和食堂防护。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错峰用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一)护理人员个人防护。

1、加强手卫生。护理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或用有效的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2、佩戴口罩。护理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在护理儿童和婴幼儿的时候不得摘下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如果咳嗽和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捂住口鼻,如果来不及就用手肘捂住口鼻,然后再去清洗手肘。另外,先丢弃捂住口鼻的纸巾,再洗手。

(二)儿童个人防护。

1、尽量佩戴口罩。引导儿童在集体活动时正确佩戴口罩。

2、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吃东西前、上厕所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玩具前后、玩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3、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三)婴幼儿的卫生防护。婴幼儿主要是以被动防护为主,即靠护理人员的防护来间接保护婴幼儿。

(一)一般措施。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护理人员、儿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护理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福利院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3、加强室外环境整治。加强对院内公共区域清扫力度,彻底清除院内以及角落散落的堆积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的清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发现病例。

1、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在隔离区执行隔离观察。

2、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福利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3、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申请书篇五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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