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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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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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一

一、坚持财政监督的职能不动摇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如何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调整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如何转变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坚持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氛围越好,财政监督职能越能得到充分发挥。

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层层设立进入政府“内阁”的财政监督机构,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执法公正性的组织措施。目前,机构改革正在进行,财政监督机构要保留,并应按照财政部的模式成立财政监督局。财政监督局业务上归口财政局,对外作为独立的执法主体。

、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快对违章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税收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社会中介机构及政府监督机构的违纪、渎职行为进行追究,要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曝光,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效制止违法违纪行为,使各种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真正起到约束作用,维护国家制度和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最后,要建立政府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体系,发挥综合监督功能。一是财政监督部门要与政府其他监督部门之间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合理分工,避免工作中的重复和推诿现象。财政部门要协同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有效协调、相互配合,通过年度工作会议,协商、分配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部门,调整修补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责任和范围,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二是财政监督部门要协调好财政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财政部门各业务处室作为财政管理部门,担负着所分管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的监督任务,因而各主要业务处室要承担起监督的主要职责,专职监督部门主要协调与外部的监管关系,并配合业务处室对系统内部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形成高层次、多角度的宏观财政监督体系,行使财政综合监督的职能,保证国民经济的运行和稳定增长

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__年度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________

为指导,以增强监管有效性为目标,以从源头抓质量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结合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检查重点对象

1、生产环节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4)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3、使用环节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__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质量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培训情况;

5.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6.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材料采购的供方评价及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8.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10.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除隐形眼镜门店),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环节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并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四、监管责任

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等。

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批发公司、连锁公司总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不良事件;

8.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9.完善本辖区内企业监管档案,做好监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认识,把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

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勇于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监管模式、监管方法、监管措施,推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县区局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监管工作引入长效规范机制。

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三

1、继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镇监督分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传达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乡镇监督分所监督协管卫生监督检查员队伍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1、各乡镇卫生院于4月底前将新录用的卫生监督协管检查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至局监督所办公室。

2、4月份局监督所对卫生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监督分所对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镇监督分所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局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局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镇监督分所的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1、局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及工作能力建设。

2、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检查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局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局卫生监督所要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完成监督协管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四

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协同监督工作亮点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五

一、监督对《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在强化会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1、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06年7月24日—8月20日,分别对经营性事业单位郑州市上街区燃气公司及外商投资企业郑州金翔印刷有限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两家企业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查。通过检查,为遏制“假账”现象的蔓延和发展,使朱熔基总理“不做假的账”的批示落到实处,起到了财政监督的震慑作用。

2、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按照《上街区财政局会计基础工作考评办法》,我局于2006年9月21日至9月22日采用互评互学的方式对我局的9个业务科室及二级机构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展评,通过展评,发现了很多平时大家不以为然的问题,为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财政干部的会计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日常监督,认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增强财政系统自身免疫力。按照年初的监督检查计划,于2006年3月份对财务开发公司、投资公司、预算科、预算外、采购办、行财社保科、农财农税科、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管理到位情况、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审批手续和财务收支活动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一是凡在审计中发现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一律限时改正。为保证改正效果,内审小组实行二次检查制,发现整改仍不合格的,除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外,实行面对面整改,直至合格规范。二是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会计行为,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法定收支法定核算,强化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对个性问题,业务类的指定专人指导。共性问题,制订学习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其他类的由主管领导负责督促、指导。

这次内审结果与参加内审各科室的目标考评相结合,引起了各科室的重视。帮助被查单位整顿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各科室的认同。通过检查,强化了财政内部的财务管理,健全了内部约束机制,规范了理财行为,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水平。

通过检查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内审与管理的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一要强化“大监督”意识,切实加强我科室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和协调,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把财政监督有效地融入到财政管理当中去。二由“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坚持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建章建制相结合,从单纯查处问题转到规范管理上来,从个别问题的查处转到规范全系统的财务管理上来。

4、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加大收费执法检查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乱办班是群众最关注的。秋季开学时我们积极配合区纪委纠风办、区教育局对教育部门2006年秋季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配合物价、纠风部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办班、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纠正了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乱办班现象。结合上街区实际,将行政事业单位长期游离于财政专户管理之外的房租收入、捐赠收入、广电局的的广告收入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防了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在完善规范、强化管理、严肃制度上下工夫,杜绝了“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使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5、加大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上街区文化馆上半年图书采购及人劳局再就业等专项支出实施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这几个部门基本能够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财政资金的规范运作、安全使用。

二、加强教育培训,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1、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提高依法行政意识。2006年11月22日,我区邀请省财政厅特聘专家来到上街,为全区财政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报账会计讲解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区广大财政干部和报账会计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立法原意及其内容,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切实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单位健康、规范、持续地发展,为保障我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领导的财务管理能力。为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财务意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管好用好各单位经费,更好地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局与区纪委、党校、审计局于2006年12月8日在上街区委党校举办了“上街区党政领导干部财经纪律培训班”。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签字权的近100名各单位“一把手”参加了这次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了领导们的财务管理意识,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3、强化基础知识的学习,学以致用。组织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和各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为今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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