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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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总结
时间:2023-09-09 22:19:16 小编:碧墨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国家机关工作总结篇一

一、工作宗旨:

作为一名团支书,肩负着把握着整个班级的思想方向的重要职责。故在本学期跟上一学期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要以思想建设为抓手,提高自己的积极主动性,在理论学习、活动和平常生活学习中时刻注意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政治觉悟。以思想建设带动“三风”建设;以“三风”建设促进思想建设。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发展。并且要不断鼓励同学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工作:

9月份工作提要

1.按照团委安排,积极认真地做好同学入校继续学习的安排工作,并做好与对同学们的沟通交流工作。

3.妥善安排好团支部内部的建设工作,把工作精细规范化。

10月份工作提要

1.上个月的工作经验,不足改进,力求进一步深化组织工作建设。

2.继续认真努力贯彻工作 管理制度。

3.开好团委团支书会,积极主动和老师同学们沟通,拓展大家的思维。

4.做好班级团员转接工作

5.全心做好团委招收新成员的审核准备。

6.随机做好对各部分的考核工作。

7.适当的搞一些小型有意义的活动。

11月份工作提要

1.开一个月末工作会议,并要求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总结前面的经验,全面改进工作方法,力求工作更加顺畅,效率高。

2.继续深入完善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思想的教育

3.做好支部会议工作,开好团支书会。

12月份工作概要

1.前面的'工作继续保持并加强

2.本月进一步更深的多搞一些活动,拓展同学们的思想

3.进一步的加强“外交”工作,加强支部交流

1月份

1.前面的工作继续按步进行

2.结合前面所有工作经验,更多的在举行一些活动

3.认真贯彻班级 老师的管理方案

4.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复习准备工作,组织同学积极复习迎考。加强考试诚信教育,争创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5.开一个研讨会研习一下本学习的工作效果。

6.开好支部工作总结会议,将所有资料全面整理好,处理好,全面做好放假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方针和“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支部和教委团委的共同领导之下,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团支部职责,用科学的理论、先进的思想、正确的舆论、高尚的精神,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去引导教育广大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立功在实小,青春献教育”不懈努力。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通过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以党团课为主阵地,开展优秀团员事迹报告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扬起奋进的风帆,就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在广大团员中开展广泛地交流、讨论,提高广大团员教职工的政治素养,引导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结合学校“名师工程”,组织团员开展岗位练兵,激励团员教师成为教学骨干。净化教师语言,规范教师行为,美化教师形象,努力提高广大团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4、结合学校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技术培训和青年教师业务学习两大活动,积极鼓励团员教职工加强学习,以教师聘任制为契机,进一步激活团员队伍,使团员教职工在教育战线上焕发出更加灿烂夺目的光华。

5、继续推行优秀教师与青年团员国旗下讲话制度,要精选讲话人,结合时令特点和每周教育重点确定讲话内容,充分发挥国旗下讲话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6、总结前期团支部工作经验,在不断完善团的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生动活泼的团组织活动,丰富团员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7、继续做好团费收缴、上交工作。

8、配合学校党政及各职能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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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总结篇二

一、 团结协作,不辞劳苦

资料室工作烦琐而零碎,在工作中园长、老师们相互配合,在物品和办公用品购买中不辞辛苦,不计时间得失。

二、 各种资料的管理

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各种报刊,教育教学图片,资料及现代化教育教学设备,资料编号,登记,规范。完善各种领用制度,为教师借用提供方便,使各种资料的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资料管理水平。

三、 物品的发放和借用

每月物品发放及时,并严格进行登记,使物品发放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 加强对活动室的管理

加强对多功能活动室的`管理和保管,强化主人翁意识,配合各班教师教育

幼儿爱护各室的物品。

国家机关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学校禁毒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广大师生对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和禁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水平,增强禁毒、防毒意识,推动学校创建“安全、无毒、文明”校园,根据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教育局禁毒工作计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xx年禁度毒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局有关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毒品教育作为我校安全与稳定工作、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宣传主题活动,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禁毒教育工作,以提高学生禁毒意识和拒绝毒品自控能力为根本,营造一个文明、净化的教育环境。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校园的安宁,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我校禁毒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积极推进“无毒学校”创建工作,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引向纵深发展。

我校为了扎实开展好禁毒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制定的禁毒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学才副组长:卢生文

成员:吴正魏科武崔勇陈自全成玉兵四、学校禁毒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每学年不少于两个课时。学校确保学生无吸毒现象。

2、研究制定学校禁毒教育活动方案,课堂教育和校外教育相结合进行,组织在校学生观看禁毒展览、有关禁毒的影片等,进行警示教育;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拒绝毒品主题活动。

3、学校禁毒工作纳入法制副校长工作任务;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培训毒品预防教育骨干教师、更新禁毒教育素材供学校采用。

4、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无毒校园”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面开展毒品宣传预防教育工作,使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一旦沾上毒品就丧失前途,葬送健康,毁灭生命,祸及家庭、社会乃至国家。但并非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认识到,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好。我校把禁毒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列为德育工作计划中重要的一项,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我们把禁毒教育作为老师特别是班主任一项常规工作,使我校的禁毒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2、健全禁毒教育网络,责任到人

学校充分发挥“三结合”教育网络资源的优势,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相关责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毒品预防教育机制,使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快速高效地进行。

3、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辅助于社区教育,形成点面结合的毒品预防教育的格局。

课堂是教育学生的主渠道,学校将结合学科的特点,利用政治、生物以及健康教育课的相关知识点,把禁毒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并将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定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骨干教师,并予以培训,切实安排好课堂教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辅助作用,避免形成校外的盲区。学校将把毒品预防教育与社区的创建“无毒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掀起毒品预防教育高潮;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家长接受禁毒教育和亲子教育,帮助家长掌握有关禁毒知识和教育子女远离毒品的方法,以加强对学生的社会、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和监督。

国家机关工作总结篇四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1.定义

1.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协议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3.协议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1.1本协议条款;

3.1.2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附件1)

3.1.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附件2)

3.1.4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甲方确认用户采购办公家具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参与网上竞价及有关产品维护的权利。

4.3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对乙方设计的家具,用户应给予乙方参与竞价的机会。乙方按本协议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协议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协议为准。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至少应满足以下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为方便用户采购订货,乙方同意将投标文件中《标准产品名录》和《推荐产品名录》中的产品、图片及其有关信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价格在未经申请变更的前提下,一经公开不可随意调整。

4.8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在协议期内至少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9乙方应按双方协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并于每月初前 个工作日以excel文档格式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报送甲方(传真: )。

5.违约责任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不按协议规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

5.1.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下一协议期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签署本协议视作同意并承诺遵守本细则。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本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协议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有效期至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3.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联络方式以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为准。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协议修改

16.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协议生效

17.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 。

17.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两份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附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履约管理,保障家具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定点范围内各类别(木质类、钢制类)的家具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对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考核实行分数考核制,采用扣分惩处及加分鼓励的办法,优胜劣汰。依据下述规定扣分直至可能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定点资格,加分有助于保证定点供应商资格。定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得分将影响其参加下一次定点项目的评审得分。

第三条 本期定点期间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费用由定点家具供应商承担。质量抽检工作由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及有关机构进行。

第四条 采购中心每年对每个家具供应商抽取(或采用网上平台)5个以上项目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程度分别为满意、基本满意、合格、较差四类,采购中心将依据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第五条 各定点家具供应商应根据分类,按照电子验收单和统计报表格式,每季度报送业务报表,采购中心将依据报表完整性、时效性等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六条 每年随机抽检不少于5个各定点家具供应商承接项目的报价,并组织专家及有关机构了解相同水平其它家具供应商的报价(不少于3家),采购中心将根据报价对投报明显不符合市场平均水平价格的供应商进行惩处。

第七条 扣分细则。经查实,出现以下情形者每次扣十分:

抽检过程中发现,家具质量差,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

投标或报价时响应履约时间,但未能及时供货的;

服务质量较差,遭采购单位投诉的;

经价格调研,如果项目的价格高于其它家具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30%的;

采购人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低于80%的;

根据每季度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承接业务量报表,每一类业绩排名后10%(家数取整数)的。

经查实,出现以下情形者每次扣五分:

(1)所承接的项目未填写或未及时填写电子验收单的;

(2)未按照要求报送定点统计月报表的;

(3)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设计或咨询的。

第八条 加分细则。经查实,出现以下情形者每次加十分:

采购人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100%的;

能主动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设计或咨询,并得到采购人书面表扬的。

第九条 警告与除名。采购中心将每月对各家具供应商的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各定点家具供应商如累计扣分达到30分的,采购中心将予以警告;每半年对所有定点家具供应商得分汇总,各包排名后10%(家数取整数)的供应商或分数累计超过-50分的,将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可被除名。

第十条 递补。按照除名的供应商数量,通过补招等方式进行递补。

投标或报价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蓄意填报不实情况的;

未经同意将定点业务转包、转让给其他经营者或提供贴牌产品的;

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各定点家具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中心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合理要求,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 采购中心有权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起执行。

国家机关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公司以安全生产和创新管理模式持续发展;以遵章守纪为保障;以培养自律型员工为核心;实施5s管理基础,紧紧围绕三维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励,特别是今年的九月份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老板的指导思想,朱叶为厂代表的领导核心下,我们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使公司管理更上一层。

4.减少直至消除故障,保障品质5.保障企业安全生产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活力化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理论考试,不合格者并给与再次教育培训。

2、安全生产

1.目的:是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2.主要活动:就是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时刻注意安全,时刻注重安全。

3.实施要点:清除隐患,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发生。

1、本年度因质量问题导致:小松重品两个;折弯批量报废一次;焊接虚焊、漏焊;油漆漏喷、橘皮、漏青;由于生产安排不当导致3月份造成严重欠品。

1.pc360门支架焊缝开裂,采取对策将拼接焊缝由原来的0.5mm增加至现在的1.5mm;wa380-6、wa380z-6铰链没按照图纸生产和焊缝开裂,采取对策严格按照图纸生产,采用卷圆铰链。

2.折弯批量报废一次,由于我们操作工没有严格真正的理解图纸视图操作,导致00d4488产品160件批量折反报废,对该员工进行罚款并对其培训教育,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焊接虚焊、漏焊;造成我们的产品多次上邮箱“展示”,对此,我们多次对焊接员工进行培训考试,以使其的焊接技能提高,以解决我们的实际生产存在的焊接问题。

4.油漆漏喷、橘皮、漏青、颗粒物造成1到3月份每天到小松返工360门板补漆,增加了预喷涂作业、油漆线重新改造以达到质量的提高。

5.由于生产安排不当导致3月份造成严重欠品,交货率只达到了84%,是公司建厂以来交货率最低的一次。

2、本年度增加油漆流水线一套、抛丸机一台、大型货架三处、柴油烘房:

1.增加油漆流水线一套,以解决油漆流水线产能不足。

2.增加抛丸机一台,提高了4mm以上产品的喷砂效率,并且缩短了去焊渣时间。

3.增加大型货架三处,合理地决定物品的保管方法和布局彻底实施定点、定位存放管理。

4.增加柴油烘房,解决了烘箱温度不够和夏季电量不够用的难题。

3、本年度车间整改重组、分配;

1.为了便于统一管理,焊接车间搬至老厂;原先焊接车间现整改为装配车间和成品仓库。减少流转产品或找寻物品的时间,创造整齐、整洁的环境,消除积压物品(如产品内部件的库存、设备的备用品等)。

2.通过5s培训和执行,实施区分必需和非必需品,现场不放非必需品,使工作场所一目了然,合理安排物品放的位和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标识,能在30秒内找到要找的东西。

4、技能培训

1.焊接技能培训:我们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效果不理想)。

2.油漆技能培训:我们用理论与现场生产情况相结合进行培训(效果不理想)。

20xx年由于行业发展形势是公司投产以来最困难的一年,但我们坚持产品质量为上的信念,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正确心态,加倍的努力,紧紧围绕在以老板的指导实线和以朱叶为厂代表的领导核心,坚决执行好每一单生产计划和每一个领导指令。

为激励员工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本领、苦练基本功,激发员工钻研工作技能的热情,不断提升技能,公司组织了焊接技能的评比活动,虽然效果不是太明显,但巩固了员工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考查了他们在本工种工艺的技术操作熟练程度,20xx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和调动员工学习钻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牢固树立崇尚学习、尊重技能思想观念,立足岗位、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注重人才培养,为公司稳步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把工作做得更好。

国家机关工作总结篇六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 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一、请 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 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坚持正常的上、下班时间。

二、严格请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超过三天由局长批准;办、股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到局长批准,超过两天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上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党组批准,超过三天按规定报上级批准。机关所有人员请假10天以上者,由局长办公室批准。

三、凡请假者必须事前具备书面批准手续,并与相关同志衔接工作,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同时交办公室登记,假满后及时销假。

四、全年事假连续超过30天者(法定假日除外,住院按病假规定执行)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五、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和累计超过30天者,按《国家公务员条例》处理。

六、从安全和健康角度出发,请假外出要告诉办公室以便联系。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二、年休假假期 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三、年休假安排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并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五、其他事项县级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休假安排报组织部备案。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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