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养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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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养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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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区绿化养护方案篇一

二, 活动时间:

3月14日

三, 活动对象:

青年志愿者

四, 活动形式:

1.动员全院的志愿者分班行动

五, 行动口号:

植树造林,利在当今,功在千秋!

六, 活动流程:

1.活动开展

a,前期准备

1,联系场地(2月28日—3月5日)

2,确定植树地点,订购树苗(3月7日)

3,活动宣传(3月9日出海报,并召开各班团支书会议)

4,招募志愿者,筹备费用,统计参加人数和名单(3月9日)

6,踩点.确定植树地点和路线等相关事项.

7,横幅制作

8,借相机

b,活动期间

1,集合

2,出发

3,到达场地

4,开始植树

5,合照留影.

6,集队回校

11:00集队点名,一起坐车回校.

7,后勤工作

8,医疗服务

9,挂横幅及照相

c,活动后期

1,总结心得

注意事项

2,若有重大事故,立即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及时处理.

4,注意场地卫生,不要乱扔垃圾.

5.植树过程注意合理利用工具,节约用水,注意方法和安全.

6.活动完毕,合影留念.

备注:如遇天气及其它特殊原因活动后延一天.

七, 经费预算

1.宣传单 40张 xx元/张 =6元

2,药品经费:

x2支 5元x2 =10元

红花油2瓶 元x2=30元

止血贴一盒 3元

15元

其他常用药物青协的药箱已有储备

药品花费共 :58元.

3,车费

踩点: 8元

干事来回车费: 10元x4=40元

车费一共:48元

4.横幅:90元

5.海报:10元

经费共计: 212元

青年志愿者协会

小区绿化养护方案篇二

加强绿化植物养护,确保绿化植物正常生长,为业主和住户提供空气清新、优美的园林环境。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辖区的绿化养护服务。

绿化员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化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安排和现场巡视。

环洁部主管负责编制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批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每月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品质督导负责每月对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管理服务检查情况汇总表》。

综合部负责绿化植物的标识。

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如:行道树、孤植树等。

灌木:指无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地被植物:指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植物等其它草本植物。

种植:指将被移栽的植物按要求栽种于新地的操作。

移植:指在种植成活后的植株还需移动到其它位置以达到绿化、设计效果的栽植操作。

工作程序

c) 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环洁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绿化乔木、灌木、草坪的种植、整形、修剪、补种、施肥、除草、病虫防治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各环节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各种设备机具的使用操作规程及绿化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各绿化人员严格有关作业文件操作服务。

绿化人员要求,应编制《绿化服务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对绿化各岗位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文化、工作经历、技能做出规定,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绿化作业技能较强属关键过程,每年对绿化人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合格才能上岗。

每日绿化作业结束操作人员应填写《环洁部工作日志》记录作业内容和具体数据,对各种花草树木的种植管理做到对其质量可追溯性。

绿化的消杀(病虫防治)参照《环境消杀控制程序》执行,喷洒农药的浓度剂量符合有关标准,农药空瓶按规定集中送有资格部门无害化处理。

绿化修剪:注意一观察二修剪三处理;草坪高度不得高于15cm,修剪后的草坪高度为5-10cm,并遵守1/3原则。

绿化浇灌: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夏秋季浇灌水的时间一般是早晨,春冬季浇水时间一般为午后。

绿化施肥:勤施薄施。

外包绿化的管理,绿化负责人对外包绿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外包服务也应按公司有关作业文件操作,其绿化质量达到要求才能验收,否则重新种植修剪等服务。

绿化植物的标识按《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环境消杀控制程序》

《环洁部工作手册》

绿化植物花草种植修剪养护管理消杀作业指导书

《环洁部工作日志》

《消杀工作记录表》

《绿化巡检记录表》

小区绿化养护方案篇三

1、现状:该小区绿化占地面积约为12000*方米,绿化覆盖率高,有大量不同规格品种乔木、修剪造型灌木以及造型盆景,其中以灌木、袋苗修剪居多,并有上千盆小盆载摆设及室内摆设养护。

2、养护地点:

3、养护范围:

养护期限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派出专业的园艺师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不少于3位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1、管理程序:包括淋水、开窝培土、修剪、施肥、除草、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扶正、补苗(苗木费另计)等整套过程。

2、管理工具:

a、花剪、长剪、高空剪、铲草机、剪草机

b、喷雾器、桶、斗车、竹箕

c、铲、锄、锯子、电锯、梯子

d、燃料、维修费

3、养护内容:

a、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千克,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千克,采用穴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无须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b、灌木、绿篱、袋苗: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c、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d、台湾草: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

e、室内阴生植物:每天浇水一次,每3天抹叶片尘埃一次,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

小区绿化养护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了巩固南北两山绿化成果,促进南北两山绿化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v^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和监督管理。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南北两山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者承担绿化任务,并负责经营建设和管护。

第四条南北两山绿化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分步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南北两山绿化工作,履行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执法检查和考核检查等职责。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南北两山绿化工作,具体负责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南北两山绿化的项目实施、工作落实、执法检查和对承包单位的检查指导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南北两山绿化是社会公益事业,南北两山绿化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措为辅。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北两山绿化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随着绿化成本和绿化标准的提高逐年增加。绿化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南北两山绿化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国家、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

(二)市、县(区)人民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三)社会投资、捐赠款;(四)其他资金。

第七条凡在兰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南北两山绿化义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南北两山绿化的宣传推广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承包荒山、认养林(树)、纪念林(树)等各种形式参与南北两山绿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南北两山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八条对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绿化建设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协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条南北两山绿化应当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正确选择绿化树种,大力推广使用优良树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结合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编制造林作业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树种、草种的选择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国有宜林荒山荒地,由县(区)人民政府作为绿化用地,承包给单位和个人进行绿化。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与承包南北两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绿化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投资建设的绿化林地,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时,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林地林木、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将其评估报告作为林地流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内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造林绿化,也可以承包给单位和个人造林绿化。

第十三条承包绿化区域内的插花耕地,经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另行调剂置换,用作绿化。对其中投入较大的水地、新砂地、果园等,由置换双方协商、发包方审核,采取租赁、入股或者其他补偿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国有林地在未承包期间,由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设立专业场站负责绿化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南北两山绿化水利主体工程、防火主干道路等基础设施,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绿化承包者共同筹资,按总体规划建设和维护。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承包者,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承包合同约定,建立责任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负责有关配套建设。

第三章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南北两山承包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承包合同连续两年完成绿化任务的,可以申请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由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县(区)人民政府核发证书,林权期限为70年。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林权证发放情况。

第十七条南北两山绿化谁投资、谁受益。绿化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在承包范围兴办林场和养林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所有权等受法律保护。

共同投资形成的林地林木、设施等权益应当分清资产所占比例和收益所占比例。

第十八条绿化承包者造林绿化面积达到总承包面积70%,经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未超过30%的承包面积中,兴办种植、养殖、加工、文化、休闲、服务等养林企业和教学、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养林企业的认定,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养林企业证书。

养林企业应依法纳税,市、县(区)财政应当将养林企业所交税金中纳入本级收入的部分,在十年内按年度列支给养林企业,用于南北两山绿化。

第十九条绿化承包者修建直接为南北两山绿化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绿化承包者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苗木,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荒山造林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南北两山绿化供水系统的用电按农业高扬程灌溉优惠电价收取。取自农业灌溉工程的用水,其水价按农灌标准收取。使用城市供水系统和通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供水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二十二条外地来本市承包南北两山绿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协调办理承包手续,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其档案管理、关系接转和代办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手续。

外地来本市承包南北两山绿化面积超过五十亩并按承包合同完成绿化任务,要求在本市落户的,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批准,可以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兰州市居民户口。

第二十三条经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法继承、抵押、入股。

继承、抵押、入股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的水利配套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条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依法流转,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流转过程中不得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章保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绿化承包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南北两山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立项和设计,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按职责分工报请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重大绿化开发工程的设计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参加。

绿化开发建设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同时编报地质灾害预防和水土保持方案,并在主体项目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同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勘测设计和治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非承包者占用两山林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经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规划、国土、林业、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二十八条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

小区绿化养护方案篇五

养护项目名称:xx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养护期限自xx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xx建设局止。

1、承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xx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xx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3400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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