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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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0 03:42:16 小编: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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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一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二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可持续、和谐发展,将我院打造成“专科、敬业、倾心、卓越”的政府放心、妇女儿童舒心满意的温馨家园,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患者就医从入院到出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质量考核体系、考核标准。

(三)强化各种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将每个医务人员的单体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

(一)一级管理部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包括:院长和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组织。

(二)二级管理部门:各分管院长。

(三)三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综合科。

(四)四级管理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员。

其职责分述如下:

(一)一级管理部门职责: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医院感染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措施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3)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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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护理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2)审核护理部对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科研教学规划和实施情况。

(3)审核医院各级护理岗位职责。

(5)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确定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2)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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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医疗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一)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编制医疗隐患点警示手册及预警处置办法,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实现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常态化。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及处置工作。

(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质量管理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任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配齐配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基层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各业务科室要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三)健全院感质控中心工作机制。县院感质控中心要落实质控中心管理制度,完善质控中心运作机制。明确专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院感质控中心作用。县院感质控中心每年对全县各医疗机构院感工作情况进行质控评价不少于2次,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医疗机构中院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以患者安全为核心的医疗质量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医疗质量关键数据实时抓取、网络报告和预警,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医疗行为,将质量安全贯穿整个医疗过程,覆盖到每一个医疗隐患点。要完善医疗流程和程序控制,对医疗行为过程进行节点控制,积极发挥信息预警功能,做到对医疗过程的即时监控,更好的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医疗服务全过程进行客观、准确的`量化评价,真正发挥信息化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作用。

(一)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全县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确保患者安全和同质化医疗管理。

1、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切实夯实医疗质量安全专业基础。

2、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制定本单位本科室相关技术操作规程,对诊疗过程进行再评估,杜绝发生违反医疗操作常规的行为。

3、各医疗机构要明确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和范围,明确界定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资质和病历书写、处方、医嘱、操作、手术、会诊等权限。

4、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对危急值、输血、手术、疑难、危急重症等高危病人或高风险要重点管控。

5、增强安全意识,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值班、交接班和患者身份识别、手术安全核查及各项查对。

6、各医疗机构要建立本单位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分析、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

7、加强病历管理和建设,2020年县医院、中医医院必需达到电子病历应用1级以上水平,继续完善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障。

8、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考核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

1、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和建立本单位医疗技术目录,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质量控制管理。

2、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按照医疗技术性质,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建立本单位内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严格做好行政许可类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和执业登记,做好“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的正确评估和备案管理。

3、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论证制和流程管理,重点论证本单位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通过论证后方可开展。

4、各医疗机构针对本单位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评估,重点评估技术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保障能力。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不再符合有关技术管理要求的,要立即停止。

(三)加强全员全流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1、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待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正常运营后,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均进行核酸检测。

2.尽力减少医院人员聚集,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具备条件的医院非急诊普通门诊全部实行预约挂号。严格探视、陪护管理,实行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制度。加强医院门禁和安保管管理,减少无关人员的随意进出。

3.加强重点环节院感防控,围绕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中心(室)、手术室、产房、口腔科、介入手术室、内镜室、供应中心等重点科室,切实加强感控管理,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感控全员培训制度并严格落实。

4.深入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6月开始,卫健局将定期不定期开展院感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

1.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临床检验项目管理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建立详细目录,统一纳入检验科管理范畴,明确实验室工作职责。

2.依法依规开展检验项目,所有临床检验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检验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项目开展资质要求。

3.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覆盖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中医院要通过“医疗质量提升年”行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年底纳入全区检查结果互认名单。

4.切实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县医院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改造建设,努力在7月底前建成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等级、符合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要求的试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1.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修订完善护理核心制度,重点制定并执行分级护理、医嘱执行、护理查对、消毒隔离、护理查房、抢救工作等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自治区护理质控中心制定的宁夏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和护理质量检查表,对医院科室护理工作进行考核,护理质量与工作绩效挂钩。

3.推行优质护理,护理工作模式逐步从处理医嘱为中心的功能制护理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评估为基础”的责任制整体护理,与患者零距离沟通,不定期追踪评价服务效果,促进护理服务品质和患者满意度提升。

4.加强质量评价,按照在全区医院开展的“品管圈”活动,将护理质量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建立护理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可追溯的护理不良事件网络上报系统,使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六)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质量。

1.继续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及专科联盟相关工作,为切实提高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转诊保障制度,卫健局要积极协调医保局出台更加便民的医保起付线政策规定,真正做到上级医院愿意转、下级医院接得住、救治患者愿意去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

(七)强化卫生健康行业监管。

1、卫健局将依法履行医疗质量监管职能,成立专门工作组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2、卫健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医疗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屡教不改的将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确保“医疗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地生效。

3、卫健局将进一步完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各医疗机构围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卫健局医政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至10月)。卫健局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进行指导,并持续追踪进展情况。各医疗机构要明确牵头科室和内部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确保医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推进“医疗质量提升年”的有益经验和做法。12月10日前各医疗机构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卫健局医政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2020年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是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积极行动,务求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卫健局将通过日常管理理、专项检查、定期校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涉及医疗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各医疗机构在组织实施“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过程中,要及时查找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认真扎实进行整改提升。卫健局将及时通报不同医疗机构加强医院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供其他医疗机构学习借鉴。对于推进质量提升工作不力的医疗机构,将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务求医疗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四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标准,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可追溯制度、监督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医院质量管理方案,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作出评估,制定改进措施。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行使医疗质量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监督职能,并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评价和改进措施。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督促医务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科室主任是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追究制。

二、目标

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

1.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一)医疗技术的管理

医院实行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开展的医疗技术必

须是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每年年初由拟开展的科室到医务科申报,医务科初步审核后,报请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医务科应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应用未经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

1.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医疗质量考核。每月一次基础医疗质量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参加的全面医疗质量检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制定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和科室内考核。

3.医院对医疗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并进行全院通报。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反馈制度和督办制度,对个别现象实行反馈制度,而对普遍现象和较严重的问题实行督办制度,要求科室主任限期整改。

五、医疗质量的评价和改进

质量改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持续医疗质量改进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

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评价,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根据医疗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性改进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工作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性改进纳入各项工作中。

二、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兼)职人员负责

医疗质量管理及持续性改进工作。

三、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考核办法。

四、加强对医院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督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保证医患权利。

五、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督导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行使医疗质量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监督职能,并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评价和改进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院检查汇总评价。

六、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由质量管理委员会监管下的质控科定期检查,进行讲评,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不断改进医院医疗服务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七、医疗质量管理的检查结果与个人考评挂钩,以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性改进工作的真正落实。

医疗质量督导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五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0xx年月日至20xx年8月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3、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1〕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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