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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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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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危险废物核查报告篇一

乙方: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进行不散落、不泄露包装、放水、防潮储存。

2.甲方负责办理移出地环保局需要的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想甲方提供有效的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证。

2.乙方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乙方按约定的区域进行回收。无特殊情况不许变更。并在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散落、不泄露包装、放水、防潮密闭运输。

二、危险废物的种类、计量、收费标准和结算

1.甲方委托乙方处置(出售)的危险废物为表面处理物(hw17).

2.危险废物的计量应以甲方实际过磅计量为准,双方签字认可。

3.危险废物出售的收费标准:甲方以网上(上海有色网0#锌现货价)当日市场价为基准,按照折算比例进行销售,如市场和废锌成分发生变化再做价格的调整和协商。

4.每次危险废物启运前,乙方须根据危险废物的出售总额支付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5.甲方根据本公司产生含锌废物的情况,每月向昌吉州环保局提出处置申请计划,按照批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外售(甲方自用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回收、处置,因超范围经营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2.任何一方不按协议的条款执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害)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3.一方应当均衡回收处置含锌废物,不得造成甲方含锌物超正常积压一个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4.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七、本协议因外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危险废物核查报告篇二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转运、贮存、交接等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本方案中的医疗废弃物指医疗废物、输液瓶(袋)。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医疗废弃物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部门(废弃物产生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的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疗废弃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废弃物的监控职责;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承担监控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体系。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程跟踪医疗废弃物的产生、交接、暂存、处置等过程。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处理输液瓶(袋)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材质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后移交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推动阜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废弃物的种类、产生地点、产生量、交接人员、交接时间、流向、贮存、处置等实时监管,实现医疗废弃物院内全程闭环监管,提升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的水平和效能,有效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对院内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废弃物交接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将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反馈至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人员)和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处置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人体健康损害和环境污染。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督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情况、信息化监管情况、发现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约谈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同时现场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处置情况(附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安排,不断提升医疗废弃物管理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认真分析汇总,按时报送资料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时报送前期省环保督察反馈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规范、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的整改情况(20xx年以来检查情况、处罚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责任到人,限时销号,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做法、整治成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把通报结果纳入20xx年度卫生健康工作年终考核。

危险废物核查报告篇三

以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为保障,坚持“抓源头,抓处置,抓监督,抓宣传”为保障,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_《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全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处置方案执行。

(三)由于我县各乡镇离县城距离较远,且所有乡镇都不在一条服务线上,医废处理公司不愿下乡到各乡镇转运。故不能集中转运处置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3.要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要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要易于清洁和消毒;

6.要避免阳光直射;

7.要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

9.在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时,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_、国家_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一)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实行医疗废物每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县城区医疗单位、诊所医疗废物,交由茂县垃圾王集中处置,签订协议各县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在与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均要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所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5.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二)县城区内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单位职责(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按照与县城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协议》,按时按点将县城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规范收运处置;执行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每月根据《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五联单汇总每次交接的医疗废物数据,形成月度统计报表,按规定将月度统计表和《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联单每月向县卫生健康局、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医疗废物处置方法

1.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

2.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乡镇卫生院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3.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乡镇卫生院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4.锐器废物:乡镇卫生院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再焚化。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5.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乡镇卫生院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县城区内医疗废物由茂县垃圾王集中收置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1.县人民医院、藏医院、若尔盖博爱医院。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3.有处理能力的加强对污水的处理。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_《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五)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茂县垃圾王公司不能集中转运处置乡镇卫生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先用有效氯漫泡液消毒1小时,并毁型后再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封装;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对不能焚烧的消毒后进行集中填埋,填埋深度应距离地面1米以上;医疗废物填埋地点应当距离居民村庄住区500米、水源保护区50米、交通干道及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100米以上。

(六)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费用

茂县垃圾王公司转运费和处置费由县财政支付10万元,剩余费用由集中转运单位自行支付。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处置工作,贯彻落实《_传染病防治法》《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若尔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全过程跟踪检查,取缔各类转让、买卖废弃一次性医疗器具的活动,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活动。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中队依法严肃查处在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以及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医疗废物识别、防护知识和处置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震慑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形成自觉遵守、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危险废物核查报告篇四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现就乙方为甲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事宜,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待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单价

序号 危险废物种类或名称 数量(年)(公斤) 单位(元/公斤)

第二条:处置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处置费用:本合同处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价款是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价款(即已包括了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2支付时间:甲方应于处置后的次月(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2.3付款方式:一律由甲方采取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4账户信息: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需要处置的,应提前二日通知乙方现场接收并转移处置。

4.2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装,并到环保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提交危险废物主要种类成份分析报告,以利于乙方安全转移、贮存及处置。

4.3甲方应派专人现场与乙方交接。并签署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4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处置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保证其及其派来接收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接收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见附件)。

5.2乙方按与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签署转移联单,做到依法转移危险废物。

5.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包装、储存并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

5.4乙方派来的接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健康、安全责任。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须知等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且乙方确认其在本合同签约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甲方的有关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并同意遵守。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的安全责任由其乙方承担。

5.6乙方负责接收后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

5.7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处置中心后的卸车及清理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却采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甲方有权解除本本合同,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处理危险废物,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危险废物给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职工承担的赔偿,为此发生的争议解决费用等。

6.3如违反本合同5.3、5.4款规定义务造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4一方不按协议履行职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6.6造成一方损失的,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7.1若甲方生产工艺流程或规模发生变化,产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处置事宜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留存或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危险废物核查报告篇五

乙方: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照《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进行不散落、不泄露包装、放水、防潮储存。

2.甲方负责办理移出地环保局需要的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想甲方提供有效的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证。

2.乙方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乙方按约定的区域进行回收。无特殊情况不许变更。并在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散落、不泄露包装、放水、防潮密闭运输。

二、危险废物的种类、计量、收费标准和结算

1.甲方委托乙方处置(出售)的危险废物为表面处理物(hw17).

2.危险废物的计量应以甲方实际过磅计量为准,双方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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