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一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如何制定立法
工作计划
?下面是本站小编收集整理的立法工作计划,欢迎阅读。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xx]21号)和当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
工作方案
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对《暂行规定》实施效果、立法技术情况的调研,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通过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局机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总结分析。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
(三)自查自纠。调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暂行规定》制定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滞后、漏洞、不适应等问题,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建言献策。
(四)交流经验。召开旅游单位、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收集整理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征求对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议总结。针对《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从20xx年7月3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永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亚清、张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国春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当阳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立法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2、8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暂行规定》,认真领会《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于制作一期《暂行规定》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学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
1、8月7日,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2、8月9日,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讨论《暂行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定意见和建议。
3、8月1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交流经验阶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
1、8月16日,召开本地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并听取他们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看法和建议。
2、8月20日,召开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重点听取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所遇到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出台解决措施,力保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顺利完工。
3、8月22日,召开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了解他们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尤其是损害发展环境最突出、对他们影响最大,以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专班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尽一切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在当阳落户生根发芽。
(四)建议总结阶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
1、建议总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归纳总结《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
工作报告
上报市纪委。2、考评。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考评。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
调研报告
。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会颁布实施以来,除1997年省人大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会已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二、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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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二
(一)拟提请市xxx会审议的法规草案(14项)。
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
2.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5.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xxx)
6.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责任单位:深圳海事局)
8.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9.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
10.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
11.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建设局)
12.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市场xxx)
13.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xxx)
14.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责任单位:深圳海事局)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14项)。
1.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三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校教研工作我校以“综合质量管理”为带动,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核心,质量为中心,服务为宗旨,管理为保证,提高为重点,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使教育科研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的生长点,成为提升教师素质的新的支撑点,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年长效机制,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三年规划“创一,争二,保三”和学校工作计划,坚持教学教研一齐抓,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教育改革中的灵魂作用,力争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课程改革迈出一个新的步伐,教学研究工作开创一个新的局面,大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二、教学研究工作目标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教研活动;2、着眼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教研骨干;3、依托远程教育资源,提高教研成效;4、抓实课题实施过程,丰富教研成果。
三、校本教研形式
流,促进教师与同伴的对话,注重“以老带新、以强带弱”,鼓励教师大胆评点各抒己见,促进教师共同提高。以教学中的问题或困惑为研究内容,确立一个教研主题进行研究,组内每人围绕主题上公开课,通过说课、听课、评课、 教学论坛等多种形式展开讨论,谈自己的想法、看法,集思广益达到同伴互助、共同提高。
四、具体措施:
(一)校本培训分层次、突重点
总结交流,以达到学以致用,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写”即学习教育理论,教师不仅要善于运用,更要善于总结,根据自己所任学科的教学实践,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评”即学校采取检查、督导、考核等措施,及时总结,保证理论学习真实有效,对学有所成的教师给予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
2、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新课程的全面推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管理模式和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理念和体现新课程精神新措施,加强校园内用普通话,板书工整,书写规范。检查做好记录,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充分利用电教室的远程教育进行课堂教学,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备,做到用好电教设备,管好电教设备,使其为课堂教学服务。 根据县教研室和学区的安排,积极主动开展片区教研活动,同本镇的兄弟学校开展教研交流,或同外乡镇的其他学校共同开展教研大练兵,走出去,请近来,保证人人参与,人人提高,个个有收获,巩固课堂教学主阵地,确保教学质量这一生命线。
3、教育教学方法培训。教育教学理论怎样落实和指导教师的实践工作?怎样有效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怎样使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加高效?这是每一位教师课堂教学的方向和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才能使现代教育技术更全面地为教学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使信息技术有效地与课堂教学整合。
5、利用“5+1”教研活动时间收看远程教育节目或看录象,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听专家讲座,观看优秀课堂实录。时间不少于6小时。
1、课题研究注重过程化。教导处要加强教育科研管理,统筹安排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要定期举办教育科研讲座,提高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各子课题组要根据各自制订的实验计划切实有效地展开研究工作,注意资料的积累归档,并不断总结经验,撰写高质量的教科研论文,鼓励教师向教育刊物投稿。
2、课题研究讲求实效性。根据学校已经形成的《课题管理制度》等规定,教导处要加强对各子课题组的管理,与教师在研究中平等对话、共同研究案例、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参与整个研究过程。教科组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有效地带领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工作。各课题组长要确实发挥作用,带领教师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学研讨、交流、反思活动,自觉探索课堂教学规律,重视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在研究和反思中提高教学实践能力。
(三)校本教研高标准、严要求
变上。
1、本年度的教研活动要继续保持以往教研活动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教研活动的内容要以解决学科教学中的一些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专题教研和案例评析,集中解决课改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资源共享,使每位教师确有收获。
2、教研活动的形式要多样化,有竞赛、交流、课堂观摩等,防止因形式单一影响教师教研的兴趣和热情。
3、教研活动要对外开放,加强教学交流,借助外力拓宽教研渠道,提升教研质量,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县、市教研部门和他校教研力量结合起来,加强校际间的互动交流,使教师在互动中达成共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五、工作要求:
1、本学期课堂教学研究的重点是落实新理念、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2、各教研组要围绕校本教研主要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落实好集体备课、反思交流、主题教研、理论学习的四项活动,在活动时把集体备课与反思交流活动结合起来,主题教研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每次教研活动,相应教师要按时参加并积极发言,与同伴互动、共同进步。
3、认真积极参加各培训学习、讲座等活动,形成进行教学反思的习惯。
4、本期要求教师要做到:学习一篇教育教改理论文章(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读一本教育专著);写好每堂课教后反思,积极撰写学科教学论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论文评比;每期至少听课15节;写一篇研讨文章。积极鼓励教师跨学科,跨年段,互相听课,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每年度教师个人撰写相关论文4篇,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1篇,优秀篇目推荐发表。
5、鼓励“闲聊式”教研方式,提倡同伴互助风气。同事间要善于利用课余时间,就某个教学问题或教育现象,进行闲谈,发表评论,并努力获取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另外,就个别教师工作中碰到的难题,提倡同伴积极协助,共同解决。
六、完善教研机构,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学校教研组要在学习教育理论,广泛搜集各科教研信息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确定教研的目标,全盘部署教研工作,各学科教研组要依据学校的教研目标及学科特点,确定科组的教研计划,组织教研活动,真正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考勤,有总结。
白沙小学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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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四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市环保局起草)。
2、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起草)。
3、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修改《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4、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市住建局起草)。
(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无锡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2、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市质监局起草)。
(三)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1、为了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改《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国土局等起草)。
2、为了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市工商局起草)。
(四)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1、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制定《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市残联起草)。
2、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无锡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立法开展调研。
(二)为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统计管理立法开展调研。
(三) 为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立法开展调研。
(一)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应当尽早落实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项目与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项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认真研究各种意见,并就相关制度设计进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在上报送审稿时,起草部门同时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还应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开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应当充分调查,深入研究,形成书面
调研报告
。属于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项目的,还应当形成法规初稿,未形成法规初稿且立法条件不成熟的,原则上不作为20xx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属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调研项目的,如立法条件成熟,可以转为正式项目或者列入20xx年度制定计划。(三)列入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的项目,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对立法内容、实施绩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推进评估工作。责任部门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送评估
工作方案
,经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评估报告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市法制办组织评审。评估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应当归档备查。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梅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报批法规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
(三)预备项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xx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适应。继续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报批工作,重点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加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法制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五
如今年要对2012年以来市政府制定的约130项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着力查找和解决现行立法存在的制度机制问题,使法律规范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确保立一件成一件。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六
市^v^会20xx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梅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报批法规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
(三)预备项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v^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xx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20xx年,市^v^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适应。继续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报批工作,重点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加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v^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法制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七
计划网小编为您整理的2018上半年幼儿园后勤工作计划范文,供您参考。更多的工作计划敬请关注工作计划栏目。
2018年月工作计划范文【一】
随着11月份的结束,也意味着进入下一步的实质性工作阶段,房产销售每月工作计划。回顾这一个月的工作,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和各位同事的顶力支持,使我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基于本人是第一次接触房产销售行业,面临困难和压力较大,针对行业特点、现状,结合本人这一个多月来对“房产销售”的理解和感悟,特对12月分工作制定以下房产销售工作计划。
本工作计划包括宗旨、目标、工作开展计划和计划评估总结,日计划,等五部分。
一.宗旨
本计划是,完成销售指标100万和达到小组增员10人。制定本计划的宗旨是确保完成指标、实现目标。
二.目标
1. 全面、较深入地掌握我们“产品”地段优势并做到应用自如。
2. 根据自己以前所了解的和从其他途径搜索到的信息,搜集客户信息1000个。
3. 锁定有意向客户30家。
4. 力争完成销售指标
三.工作开展计划
众所周知,现代房产销售的竞争,就是服务的竞争。服务分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而我们房产销售也是一种“服务“,所以前期工作即就是售前服务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正是因为如此,我的工作开展计划也是围绕“售前服务”来进行。
1.多渠道广泛地收集客户资料,并做初步分析后录入,在持续的信息录入过程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使自己在对房产销售特点掌握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入体会,做到在客户面前应用自如、对答如流。
2.对有意向的客户尽可能多地提供服务(比如根据其需要及时通知房原和价格等信息),目的让客户了解房源和价格,在此基础上,与客户进行互动沟通。
3.在用电话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实时掌握其心理动态,并可根据这些将客户分类。
4.在交流的过程中,锁定有意向的客户,并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沟通,在客户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希望进一步了解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面谈。
6..对每次面谈后的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向上级汇报,听取领导的看法。克服困难、调整心态、继续战斗。
7.在总结和摸索中前进。
四.计划评估总结
在一个月后,要对该月的工作成果、计划执行情况做一次评估,总结得失,为下个月的工作开展做准备。
2018年月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能力,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 对销售工作的认识:
二、 对销售工作的提高:
1、 制定工作日程表;(见附表)
7、 提高自己电话营销技巧,灵活专业地与客户进行电话交流;
三、 重要客户跟踪:
1、 江西萍乡市公路管理局供机科林科长、养护科曾科长;
2、 山西、陕西、江西、河南各省市级公路局养护科;
4、 山西省大同市北郊区公路段桥工程乐;
5、 河南市政管理处的姚科长;
以上是我十月份工作计划,我会严格按计划进行每一项工作;敬请xx对此计划不全的一面加以指点,谢谢!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八
围绕做到政治可靠、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目标,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v^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7次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及时传达学习^v^^v^重要讲话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召开^v^^v^关于坚持和完善^v^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交流会、第26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v^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相关履职知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总结十三届^v^三次会议成功经验和做法,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制定^v^例会和其他重要会议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委员长会议、常委会会议,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件议案、每一个事项都符合法律规定。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适当压缩会期,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召开了8次会议,平均出席率超过97%,列席人员到会率超过9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证人大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议更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修订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推进分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2次会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牵头起草13件法律草案并依法提请审议。对其他国家机关负责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并加强督促和指导。协助常委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持续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坚持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周活动,继续开展机关内部巡视,梳理完善137项机关制度,用制度巩固党建成果、提升机关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一轮中央巡视和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参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让^v^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统筹做好人大舆论宣传工作。积极研究、阐释、宣传^v^制度,全面准确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工作,认真办好“代表通道”、“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大力宣传代表在抗疫斗争、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中的履职担当,讲好中国故事、中国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
各位代表!
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v^同志为核心的^v^坚强领导,根本在于^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v^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v^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v^、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v^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立法形式不够丰富,一些领域法律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形式和工作机制有待探索创新和不断完善;服务代表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v^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v^^v^多次就人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坚持和完善^v^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和国家事业的快速发展,丰富了^v^制度的实践内涵。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v^制度的显著优势和生机活力。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v^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v^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九
立法是政府工作的一部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立法工作会议总结,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4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努力将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作用,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自身活动规律,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民主立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开门立法渠道,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真正立得准、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做好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注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
3 月2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宝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成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勋作全市立法
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春明、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秘书长郭善瑞主持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新一年立法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首部实体性立法已经启动,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认为,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地方立法,将涉及全市工作大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法治阜新建设。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注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深入研究“三大领域”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推动市委决策得到有效实施。二是要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更多体现在立法规划、立项、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人大主导要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立法工作的标准。三是要发挥好政府依托作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抓紧制订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订规章的程序规定。立法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部门,要提前做好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各方参与作用。坚持问计于民、用计于民,使地方立法工作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充分发挥好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将事关阜新转型升级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地方法规固定下来,为阜新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立法工作计划篇十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齐长城资源调查,对认为属于齐长城的点段,依法报_文物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对_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的齐长城点段,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齐长城保护实际需要,编制齐长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对_文物主管部门确定为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的齐长城,其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规定齐长城保护规划中的保护措施,并与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文物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齐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在齐长城沿线的交通路口、具有典型特征的点段和其他需要提示公众的点段设立齐长城保护标识。设立齐长城保护标识不得对齐长城造成损坏。
第十六条 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齐长城档案和齐长城资源数据库,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第十七条 齐长城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齐长城保护需要,提出齐长城保护机构名单。齐长城保护机构名单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所属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文物管理所等具有文物保护职能的单位,以及齐长城点段所在的参观游览区、自然保护地等的管理机构,可以确定为齐长城保护机构。
第十八条 齐长城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日志,依法开展日常巡护监测、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等保护工作;发现齐长城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设置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对齐长城的巡查、看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与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签订齐长城自愿保护协议,开展巡查、看护等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巡查、看护工具。
第二十条 齐长城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易受人为、自然因素干扰的齐长城点段,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设置保护设施不得对齐长城造成损坏。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工程建设,不得拆除、穿越、迁移齐长城。
工程建设涉及到齐长城的,应当绕过齐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齐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齐长城。
依法经审批在齐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齐长城的历史风貌和自然景观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齐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用地纳入储备土地库管理前,应当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齐长城上从事下列活动:
(一)取土、取石、取砖、开沟、挖渠;
(二)种植、养殖、放牧;
(三)攀岩、刻划、涂污;
(四)依托齐长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五)架设、安装与齐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
(六)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齐长城;
(七)展示可能损坏齐长城的器具;
(八)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齐长城点段举行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齐长城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齐长城保护规划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三)倾倒或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堆放固体废物、排放污染物等危害齐长城安全的活动;
(五)挪动、损毁、刻划、涂污齐长城保护标识和保护设施;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齐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齐长城及其环境的设施。对已有的污染齐长城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六条 对在齐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危害齐长城安全、破坏齐长城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齐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
齐长城点段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第二十八条 齐长城突发严重危险但是暂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时,齐长城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齐长城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避免险情扩大,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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