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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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
时间:2023-09-10 17:08:12     小编:雨中梧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2014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处理涉检信访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线索267件(人)次。其中,举报线索初核35件;移送立案19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连续四届(三年一届)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6年在全市控申业务考评中获得第三名。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控告申诉检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是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每年检察长接待不少于24次,并且在g20峰会、“一带一路”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安排院领导轮流参与控申部门接待来访。公开接访人、接访时间、接访地点,让群众见得上面、说得上话、交得上心。二是推行领导包案、下访巡访机制。对涉检信访实行领导包案和下访巡访,明确对进京赴省的涉检信访案件,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对其他涉检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做到包接待、包化解、包稳控,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严格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对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受理的来信来访,尽快办理到位,对不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受理的,尽力解释到位,及时移送认真落实办理。

(三)狠抓工作落实,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强宣传。三年来,区检察院在每年一次的“举报活动宣传周”活动中,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0余次,发出知识小手册以及举报宣传资料70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60余条。同时,坚持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向来访者宣传,在办案工作中向当事人和办案单位宣传,认真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检察机关法律职能、直接侦查案件范围、标准等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控告申诉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争取救助金,并积极安排经费开展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为刑事被害人、特困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加强线索管理。加强案件初核力度,妥善解决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严格执行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的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的归口管理。安排专人及时登记审查、分流举报线索,防止线索积压,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积极开展初核工作,并实行跟踪监督、督办、催办,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区检察院积极强化控告申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控申干警新形势下的规范执法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舆情引导能力,狠抓纪律作风窗口,树立“窗口”部门的文明形象,夯实控申工作的根基,控申部门机构组织健全。为了适应新形势,配备了2名40周岁以下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的干警充实到控申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进一步合理。同时,注重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控申干警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控申举报业务培训班或岗位练兵。三年以来,参训率达100%。

(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宣传方式单一,深度、广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及其职能了解不够,社会支持和群众参与度还不高,影响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接待场所硬件建设较差。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办公场所面积太小,影响各个专业接访室的功能的发挥,与新时期控申检察工作不相适应。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作为区一级检察控申部门,由控告部门、刑事申诉部门、举报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马”,配备干警仅3名,而3名干警全部兼职,无一专职控申人员。同时,由于业务的多样性,控申检察干警不仅要精通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相关业务,熟悉诉讼法律、证据制度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讯问能力、侦查能力、刑事申诉案件如提请抗诉还要求控申部门干警具有公诉出庭经验。因此,现有控申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任务繁杂,影响了控申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部分控告申诉工作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对源头预防、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领导包案等制度的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今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打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镇共书写张贴“打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出墙报宣传栏10期,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确定重点,打击声威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

到目前为止,我镇共查破刑事案件1起,查处治安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处罚3人。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需继续保持“打黑除恶”一股劲头,争取太阳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二、工作目标

加强常态化多维度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实现人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显著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基本防范知识的知晓率达到 80%以上。

三、工作措施

组织发动全镇群防群治力量,各单位、村(社区)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开展防范宣传工作。

1、各单位、村(社区)建立至少 1 个防范电信诈骗公益广告专栏和防范知识宣传点。

3、在每个居民小区、工厂内至少悬挂 1 条防范电信诈骗横幅、设置 1 个宣传橱窗;每个出入口、电梯间至少粘贴1 张宣传海报。

4、发动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每月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宣讲会、文艺活动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行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5、镇派出所及时总结研究电信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防范建议,提供防范教育内容和素材,积极推动宣传防范工作。

6、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中小学校对学生及家长发放《致全体学生及家长防范电信诈骗的一封信》并签名确认,使每名学生和家长都成为防范电信诈骗行动的宣传员。

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一)、提高办案能力。即广泛收集线索,发现犯罪,突破犯罪并运用证据充分证实揭露职务犯罪的查办职务犯罪能力。

(二)、提高表述能力。具体指总结办案经验所得加以归纳,并能清晰、流畅阐述讲解的能力,重在提高干警从实践办案到理论总结的转化能力,培养既能办案又能讲授办案经验,既能做又能讲的“学者型检察官”。

(三)、提高干警分析鉴别能力。既准确地掌握犯罪构成和证据运用规则,并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对案件进行分析鉴别准确得出结论并正确予以处理的能力。

(一)、开办“检察夜校”,进行自侦办案业务培训。以自侦办案部门干警为主,利用晚上时间,采取收听收看反贪办案培训教程录像光盘的形式对干警进行培训。看完培训光盘后,举办“收听收看讨论会”,每人畅谈观看感想、理解、体会和收获,通过集体收看,集体探讨,集体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开办“检察课堂”。分三个层次进行讲课。一是坚持领导讲课制度。每位党组成员定期讲课,率先垂范。二是中层讲课制度。各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业务特点和自己的专长,自定内容,自报题目进行讲课。三是业务能手和专家讲课制度。由办案骨干、业务能手就某一具体问题,具体办案心得进行讲解,不定期聘请专家就法学理论和办案相关问题进行讲解,拓宽思路,开拓视野。

(三)、开展“案例分析讲评月”活动。每月初,由检委会办公室选取二到三个典型案例发到全院干警。全院干警从中选取一个利用工作之余进行准备,撰写案例分析,月底召开分析讲评会,全体干警各抒己见,最后由主持领导总结点评。

(四)、法律文书(检察信息)点评月活动。每月对随机从全院抽取的审查终结报告、公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点评,评出“优、良、可、劣”四个等次,同时说明存在问题不足,指明修改意见,不断规范法律文书的撰写,提高撰写水平。检察信息的点评采取随时集中部署,随时集中点评的方式进行。

(五)、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具体要求每名干警每年要读一本书,年初自选读书篇目并上报办公室,中间做好读书笔记,年终进行读书心得交流。目的在于通过读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干警的文化修养和知识底蕴,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

检察院反诈骗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_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坚强班子、铸造过硬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狠抓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统筹城乡发展是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统筹发展,在建立完善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面,探索走出了检察机关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我院的做法为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问题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并根据区委政府提出重塑新农村发祥地辉煌的要求,继续关注其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区统筹办在出台我区土地流转实施办法过程中,主动邀请我院参与讨论,对我院的建议高度重视,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年,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我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投资环境,随着服务统筹城乡的探索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件人,批准逮捕件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件人,提起公诉件人。

年,我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审查逮捕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七类犯罪件人,起诉件人。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打拐”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风气。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注意区别对待,依法当宽则宽,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予起诉。比如,今年我院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处理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推行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说理制度。侦监科对没有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坚决不捕。全年不批准逮捕件人,不捕率%。公诉科正确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政策,办理故意轻伤害等刑事和解案件件人,全部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不捕、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未申请复议、被害人无申诉和信访,化解了社会矛盾,保证了案件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总结办案的基础上,我院按照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说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了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从年的人下降到今年的人,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员的比例从年的%下降至今年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富有成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降低。我院因此被评为。我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院法制副校长共为中小学校或社区青少年上法制课场。并采取举办图片展、案例大讨论、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二是在办案中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讯问方法,推行“温馨办案模式”。成立了未成年案件工作组,对未成人犯罪嫌疑人讯问,由工作经验丰富,富有同情心的女干警担任,用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三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除重大恶性案件外,对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宽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采取取保候审能约束的尽量不采取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尽量减少对抗因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尽量跟踪帮教,尽力挽救。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中引入社会综合评价体系、预先矫治机制、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等项机制,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了家庭、学校、“维权岗”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帮教工作。近年来,我院不捕、不诉未成年人以及人民法院判出定罪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的情况。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参与平安贡井创建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法制宣传,开展举报宣传、反渎职侵权宣传次,讲法制课场;畅通人民群众法律诉求,处理来信来访件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上访的记录。

5、建立完善机制,加强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主动修复社会关系,在司法审判中体现人民群众的感受,我院与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被告人的预先矫治机制,率先在案的办理过程中试点,在预先矫治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主持,犯罪嫌疑人在社区从事一定的公益活动,检察院根据其表现,形成社会综合评价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被判处管制个月。最近,又在符合条件的案件开展了被告人的预先矫治工作。通过试点,在预先矫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建立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对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生活情况、社会交往以及一贯表现收集形成证据材料,作为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法院量刑的酌定情节。通过实行社会综合评价机制,对初犯、偶犯、社会表现一贯好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比较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表现不好、群众反应强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初步收到了成效。三是与区人民法院协商,形成了量刑建议及采纳情况纳入法院审判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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