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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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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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篇一

一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行“五险合一”,全面办理社会保障卡。

二是积极做好新农保转社保工作,虽然转社保的人多,但我们将抓住我们居保的一些政策优势,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努力推动居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民生工程,按工作预决算进度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

三是做好城乡居保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养老保险补助。

一是完善经办管理内控机制,做好生存验证工作,落实公示制度,做好每季度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数据工作。

二是开展全县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基金和统计培训。开展经办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学习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四个不出村”经验,扩大经办服务示范点建设范围。

(三)加强基金管理

二是做好基金收支管理,严格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认真做好省市基金专项检查和整改。

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提取数据,认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提供准确决策依据。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全面核对脱贫系统与居保系统数据。

二是倡议帮扶单位及职工协助帮扶对象参保续保。

三是收集贫困对象参保资料完成参保登记。

(五)完善内控制度

一是制定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参保人信息档案进行收集规档。

二是落实岗位分工定责制度,对于岗位流动性高的岗位,特别是业务岗位在每一次流动后要严格定岗定责到个人。

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经办业务,要求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按时上交、规范管理。

结合“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单位服务规范》和《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公信力。

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篇二

为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利,特制订本稽核工作计划。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2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社会保障部16号令)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xxxx社发[2003]232号)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保经办站。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 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1、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人员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稽核人员将提请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对经办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2、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篇三

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x

(2012年8月29日)

同志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目前我县两项保障水平还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现实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积极探索,加大力度,下大力气做好群众的续保工作。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保障水平,推动两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从我县当前情况来看,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决心,群众有期盼,社会有共识,工作有基础。我们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工作措施要再落实,全面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被列入今年省定的33项民生工程。我县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是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均要达到92%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要完成全年参保万人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参保对象人人知政策,懂政策。要充分依托村级基层组织的力量,走村入户解答参保人的各种疑问。其次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地做好未参保对象的摸底工作,为参保群众建立信息化的档案资料,做到参保对象和补贴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为政策执行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是政策落实要到位。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落实保险费缴纳、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等各项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要认真抓好待遇落实,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让参保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从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参(续)保或提高缴费档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绝不允许借支、挪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是各项服务要优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县覆盖范围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经办业务量最大、基金累加性最强、管理服务周期最长的社会保障制度。各镇、有关部门要从参保群众利益诉求出发,完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标准化、操作人性化、程序规范化。要对群众有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要对工作有热情,及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申请,以积极的态度、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

三、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全面增强工作推力和合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规范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靠前工作,确保两项保险工作全面展开,迅速推进。

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抓好监督检查。要结合“业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民生办、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镇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县予以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老金的都拿到养老金,让符合条件的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众都参加。县级经办机构一定要细化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督促指导各镇工作,确保在年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大家要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xx做出更大贡献!

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篇四

我县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人数占全部缴费人数的98%,选择200元至10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人数比率为,选择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参保缴费人数不足1%。大部分参保人领取不到100元的城乡居保养老金。

(二)续保难

我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县有一些居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缴费时间。

(三)办公经费不足

由于居保工作面宽量大,面对的是弱势群体,要想更好的把这一惠民工程宣传到位、落到实处,让每个老百姓更清处更明白的`掌握相关政策,就需要人力物力去加大工作力度。

乡镇城乡居保收缴工作计划篇五

通过实地稽核,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等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利和基金安全,让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民众。以下是一篇关于城乡居保稽核

工作计划

,仅供参考。

为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利,特制订本稽核工作计划。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年2月19日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社会保障部16号令)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xxxx社发[20xx]232号)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保经办站。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 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1、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人员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稽核人员将提请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对经办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2、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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