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旅游投诉道歉信(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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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旅游投诉道歉信(通用7篇)
时间:2023-09-12 15:54:18     小编:雅蕊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一

您好!

原计划在国庆大假期间(10月5日)来我景区旅游并作为嘉宾为游客助兴的中国影帝--,因为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推迟到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我景区在此向大家真诚的道歉。

是我国著名演员、金马影帝,也是颇受粉丝喜爱的一位歌手。为了增添节日欢乐,吸引更多人气,我景区特请在10月5日来景区献歌表演,并签售景区门票,与游客一起欢度国庆佳节。但近日,景区正式接到通知,由于考虑到国庆大假期间的游客量大,以及交通、安全等多种因素,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来景区献唱计划被推迟,具体到来日期待定。

为表达歉意,我景区特别推出了相关优惠活动,即在原定献唱的10月5日这天景区票价全面6折以表我们景区诚意。希望大家理解和包容。祝大家国庆假日快乐!

道歉人:-x

-xx年xx月xx日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二

投诉方:(甲方)

被投诉方:(乙方)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受理甲方对乙方关于

一、

二、

三、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及旅游投诉受理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为该旅游投诉在旅游执法部门最终解决的证明。

主持调解部门(公章):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三

旅游投诉的处理程序, 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投诉案件后,调查核实案情促进纠纷解决或做出处理决定所必须经过和程式和顺序。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旅游投诉处理的顺序是:1、及时将受理 决定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书面答复;2、调解;3、做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4、给违法旅游经营者行政处罚。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后,投诉者或被子投诉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强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决定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前者的执行主体是人民法院,后者的执行主体是做出处理决定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例如,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做出赔偿旅游者损失的决定,旅游不予履行,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有关规定以该旅行社缴纳的质量保证金赔付。

执行,亦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照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司法执行权,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内容的行为。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执行组织进行执行活动和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及协助执行人进行执行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书;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拔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物人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一定的行为,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告书》,必须按执行内容、要求立即办理。对于暂无执行人的履行期限,但要承担逾期履行的法律责任。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做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是指被投诉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投诉者提出的事实、理由、根据和请求事项,用于已有利的事实、理由、根据和请求事项回答、辩解、反驳时制作的一种书状。进行书面答复,是被投诉者的义务,同时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而言,被投诉者针对投诉者的职责所做的回答、辩解,有助于投诉机关处理投诉案件时兼听双方的理由、根据和请求,全面了解案情,辩明是非,《书面答复》对于正确解决旅游纠纷有着重要作用。

制作《书面答复》要注意以下几点:1、有针对性,即根据投诉者投诉的事实、理由、根据和请求事项,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和辩解。2、实事求是,即要如实反映争议事实,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有,不能强词夺理;投诉方指责是事实的,应当承认。3、符合法律规定,即要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违背法律。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书面答复》应载明的事项同包括:被投诉的事由;调查核实的过程;基本事实与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后两项是书答复的重要部分。在基本事实与证据中,要针对投诉者的投诉做全部否定或部人否定,说明投诉者提的请求与事实不符,并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进而说明投诉者的投诉违反法律规定而予以否定或部分否定;另外,还可能针对投诉者的身份、管辖、投诉条件、证据的真实性等提出疑问。在责任及处理意见中,要在充分阐述上一个问题的基础上,向投诉管理机关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按法律得出结论。

1、调解的含义

调解,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主持投诉与被投诉双方通过和解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行为,旅游投诉的调解具有以下特点:调解主体是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调解本身是某一种行政行为;《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并未将调解作为做出决定的必经程序,但从实际出发,应提倡尽量调解。

2、调解应当坚持的原则

(1)尽量调解原则。旅游投诉所涉及的纠纷,大部分属于民事纠纷,促进投诉、被投诉双方达成协议取得谅解,无疑有助于促进经营者加强管理,改善经营;使旅游者知法守法,维护正常旅游秩序。因而《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上,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财解不是和稀泥,必须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使有错方知错就改,受损方得到补偿,平息矛盾,减少纠纷,促进旅游业的旺发达。

(2)调解自愿的原则。即无论是否选择调解方式,或能否达成调解协议,都要出于投诉双方的完全自愿。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要使双方心悦诚服,而不能施加任何压力迫使双方达成协议。

3、《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达成后,应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旅游纠纷,根据双方协议的内容所制作的文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1)投诉者、被投诉者、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称谓和基本情况。(2)旅游纠纷的性质和名称。(3)争议的主要事实和调解理由,主要事实,指双方发生了什么纠纷及纠纷的起因,争议的'焦点及各自的请求、理由和证据。调解理由,是指投诉管理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经过分析、研究后做出的评定。(4)协议内容及费用的负担。协议内容,即是双方在合法的基础上,在自愿的条件下,就所争议的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5)申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民事诉讼中《调解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但也不同于民间调解所达成的协议。由于是在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主持下达成的,且加盖了机关公章,所以应视同投诉管理机关所做的处理决定,与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四

尊敬的合作伙伴---西安印象国际旅行社

首先,我仅代表航林酒店就12月21日团队投诉表示深深歉意。

感谢印象旅行社对我酒店的大力支持,酒店自开业以来就和印象旅行社建立深厚合作关系,对此我深表感激,并希望我们的合作将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更加紧密。

12月21日我酒店由于供电局区域电压不稳定,客人一次性用电集中,在当晚23:38分出现了变电器电缆断电的事故,给各位在住的客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不好的住宿体验。

对此,我代表航林酒店再次向贵旅行社道歉,由于我酒店的不可抗力的事故给贵旅行社带来的麻烦,我酒店也需要自我检讨,及早排查隐患,避免类似事情。

对此,十分抱歉!

当晚,酒店也迅速作出了反应,酒店总经理带领全体管理层和员工奋战一晚,最终在凌晨5:40恢复正常用电,保证在客人醒来一切正常,最终把事情的损失降低到了最低。

发生此次事件之后,我代表酒店及时向贵社说明情况,并亲自对贵社当面道歉并争取到三张免费住房券。

当然,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合作是长远的,所以我又为贵旅行社争取了一些更长久的补偿,并在此承诺13年5月31日前所有贵社的团队在我酒店可以享受到同比市场价再低10元的优惠政策,仅此来表示我酒店期待与您更长久合作的诚意!

此致

敬礼

署名:__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游客朋友们:

首先我们真心感谢桅子花开、海星以及马来吸呀等几位网友给我们所提的意见,今年在政府论坛上有两封公开批评我们的帖子,说实在的,刚刚看到的时候,心里确实是堵得慌的,不高兴的,总觉得目前国内旅游市场大环境就是这个样子,大社不强,小社散差,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技能普遍不强等等,刚开始,我们确实给自己找了一些自我安慰的借口。

现在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我们觉得,做为从业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也必须为游客提供更为轻松、快乐的旅游时光。

坦诚的说,今年7、8两个暑期月份下来,在我们质检回访过程中,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游客投诉到公司的也绝不仅此两例。

我们总结分析下来,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是散客出游群体,暑期质量问题一般容易出现在车辆空调不好,某些导游态度存在问题,以及住房条件较差等方面。

目前旅行社的存在方式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组团旅行社,我们黎明就是这样类型的旅行社,面向终端客户收取客源;一类是地接旅行社,主要接待外地游客来本地旅游;第三类是同行批发旅行社,如扬州苏之旅旅行社,仪征旅行社同行受制于客源量问题,收到游客报名后,无法独立发团,只能交给这样的批发旅行社统一发团。

这种现状就导至了组团旅行社对散客质量的掌控从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同行批发旅行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仪征散客出游,选择哪家旅行社报名的差别是不大的,唯一的区别所在是旅行社经营者的思路,以及遇质量投诉后,规模大一些的旅行社对批发旅行社的牵制能力会更强一些,仅此两点而已。

关乎旅游质量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导游,景点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

好的导游除了在讲解上会更为精彩外,对于游客心理的把握能力通常也会很强,会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而目前导游的生存状态基本上都是以兼职为主,这种生存状态,也从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其责任心的下降,因其兼职故而也缺少有效的服务技能培训。

旅行社不是不想有自己的全职导游,而是因为旅游业的季节性特别强,旺季再多导游也不够用,进入12月份以后的3个月淡季对于小旅行社而言,可能1个导游都嫌多,这个微利行业人力成本应该是最大的成本了,所以这种季节性的特点也导致旅行社不敢、不能用过多的全职导游。

我们公司目前全职导游有16名,在扬州地区算得上是规模庞大的一支导游队伍了,但也只能应对平常季节的客流量,遇上旺季,也只能望洋兴叹,比如贴子中所提到的西安团队,就是一个主要由兼职导游带队的团队。

从我们自身的角度来讲,我们必须认真反思这个行业,认真反思自已,如果不能真正将"客户赢"这个第一戒写到我们每个员工心里去,黎明旅行社终将被市场淘汰。

从上周起,我们已经开始在竭尽全力探讨游客旅游体验的问题,我们希望尽快将我们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迅速从对人的服务,提升至对客户的服务。

我们将尽已所能去改造现有的工作流程,我们相信,从我们做起,终将能够逐步改变旅游业的现状,终将实现给游客创造轻松快乐时光这个最终目标。

当然,接下来可能还会有质量问题出现,还会有游客投诉,但我们会以最好的状态,迅速处理这类的质量问题,给游客一个尽可能满意的答复。

道歉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游客:

本社作为偃师重渡沟两日游的散拼中心,在8月6日重渡沟两日游团队行程中确实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还有别的其它问题,我社在这里向广大旅游者真诚的致歉!希望广大游客能够谅解理解,同时行程中对游客造成的损失我社愿意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本社期待您过来咱们坐下来协商解决,谢谢!!!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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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合作伙伴---西安印象国际旅行社

首先,我仅代表航林酒店就12月21日团队投诉表示深深歉意。

感谢印象旅行社对我酒店的大力支持,酒店自开业以来就和印象旅行社建立深厚合作关系,对此我深表感激,并希望我们的合作将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更加紧密。

12月21日我酒店由于供电局区域电压不稳定,客人一次性用电集中,在当晚23:38分出现了变电器电缆断电的事故,给各位在住的客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不好的住宿体验。对此,我代表航林酒店再次向贵旅行社道歉,由于我酒店的不可抗力的事故给贵旅行社带来的麻烦,我酒店也需要自我检讨,及早排查隐患,避免类似事情。对此,十分抱歉!

当晚,酒店也迅速作出了反应,酒店总经理带领全体管理层和员工奋战一晚,最终在凌晨5:40恢复正常用电,保证在客人醒来一切正常,最终把事情的损失降低到了最低。

发生此次事件之后,我代表酒店及时向贵社说明情况,并亲自对贵社当面道歉并争取到三张免费住房券。当然,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合作是长远的,所以我又为贵旅行社争取了一些更长久的补偿,并在此承诺13年5月31日前所有贵社的团队在我酒店可以享受到同比市场价再低10元的优惠政策,仅此来表示我酒店期待与您更长久合作的诚意!

道歉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六

首先,我仅代表xx酒店就12月21日团队投诉表示深深歉意。

感谢印象旅行社对我酒店的大力支持,酒店自开业以来就和印象旅行社建立深厚合作关系,对此我深表感激,并希望我们的合作将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更加紧密。

12月21日我酒店由于供电局区域电压不稳定,客人一次性用电集中,在当晚23:38分出现了变电器电缆断电的事故,给各位在住的客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不好的住宿体验。对此,我代表航林酒店再次向贵旅行社道歉,由于我酒店的不可抗力的事故给贵旅行社带来的麻烦,我酒店也需要自我检讨,及早排查隐患,避免类似事情。对此,十分抱歉!

当晚,酒店也迅速作出了反应,酒店总经理带领全体管理层和员工奋战一晚,最终在凌晨5:40恢复正常用电,保证在客人醒来一切正常,最终把事情的损失降低到了最低。

发生此次事件之后,我代表酒店及时向贵社说明情况,并亲自对贵社当面道歉并争取到三张免费住房券。当然,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合作是长远的,所以我又为贵旅行社争取了一些更长久的补偿,并在此承诺13年5月31日前所有贵社的团队在我酒店可以享受到同比市场价再低10元的优惠政策,仅此来表示我酒店期待与您更长久合作的诚意!

道歉人:-x

-xx年xx月xx日

旅游投诉道歉信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被投诉人或者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章 管辖

第五条 旅游投诉由旅游

合同

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第六条 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第七条 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三章 受理

第八条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条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第十二条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第十三条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

委托书

,并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四条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一)投诉符合本办法的,予以受理;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本机构无管辖权的,应当以《旅游投诉转办通知书》或者《旅游投诉转办函》,将投诉材料转交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四章 处理

第十六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第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应当立案办理,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并附有关投诉材料,在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

对于事实清楚、应当即时制止或者纠正被投诉人损害行为的,可以不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和向被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但应当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第十八条 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第十九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自己的投诉或者答辩提供证据。

第二十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收集新的证据,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需要委托其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旅游投诉调查取证委托书》,受委托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对专门性事项需要鉴定或者检测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或者检测部门鉴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自行向法定鉴定或者检测机构申请鉴定或者检测。

鉴定、检测费用按双方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鉴定、检测申请方先行承担;达成调解协议后,按调解协议承担。

鉴定、检测的时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时间。

第二十三条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的,应当将和解结果告知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核实后应当予以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投诉处理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每季度公布旅游者的投诉信息。

第二十八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旅游投诉处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为受理的投诉制作档案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 日起施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3437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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