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09 12:09:56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九篇)
时间:2022-12-09 12:09:56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一

一、说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第六课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目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问题。

二、说学情分析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例如,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等等。帮助学生正确地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说教学目标

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新课标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2、知识与能力: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3、过程与方法: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四、说教学重点

本框的教学重点是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所以确立为重点是因为只有充分理解好此内容才能为掌握第二目的内容打下基础。

五、说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根据美心国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知识结构”和“发现学习”的理论,并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教学原则,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一系的列学习活动,提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转换和迁移的能力。我在这节课采用对比和设疑式教学法,以设疑、激疑、质疑、解疑为课堂教学重要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的途径,达到教学目的.。

具体教学手法如下:

1、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些活动。比如采用“排座位”的小游戏(可同时借助多媒体手段),让学生在为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排位子的同时,

自然而然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六、说教学过程

多媒体展示: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四部宪法发展过程。

这部分在教材中是第一目最后要了解的内容,我采用倒叙的方法,使学生感知到现行宪法是一部最好的宪法,它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引起学生的兴趣。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说课稿

一、说教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教版九年级思想品德第六课第二框题的内容,也是第六课的重点。只有学生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才能树立宪法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只有认识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才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问题。因此,本框题在九年级思想品德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说学情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例如,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等等。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说教学目标

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新课标――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树立宪法意识――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

1、通过阅读教材,相互讨论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探究,增强宪法观念。

四、说教学重难点

本框的教学重点是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所以确立为重点是因为只有充分理解好此内容才能为掌握第二目的内容打下基础。

五、说教法学法

根据美心国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知识结构”和“发现学习”的理论,我在这节课采用对比和设疑式教学法,以设疑、激疑、质疑、解疑为课堂教学重要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的途径,达到教学目的。

六、说教具准备

准备多媒体课件

七、说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展示: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四部宪法发展过程

这部分在教材中是第一目最后要了解的内容,我采用倒叙的方法,使学生感知到现行宪法是一部最好的宪法,它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引起学生的兴趣。

(二)学习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学生角色扮演“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学生通过陈述各自不同的职责范围,认识宪法规定国家性质、社会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等问题,从而得出结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这个结论。

2、多媒体展示问题,引导学生阅读、思考问题

思考1:宪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哪些属于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其内涵的是什么?

思考2:普通法律在内容上规定了哪些问题?

思考3:宪法与普通法律在内容规定上有什么不同?

学生阅读、讨论、归纳,得出结论。

由于这里所涉及的问题都是较为直观的问题,我采用了设疑、质疑、解疑为的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达到教学目的。

(三)学习第二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导入:利用多媒体在大屏幕上展示:“法律体系金字塔”的图示。问:此图说明了什么问题?

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导入第二目“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然后分别从四个方面去帮助学生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

1、学生自学,思考:什么是法律效力和怎样理解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在学生讨论理解的基础上教师在大屏幕上显示一个案例,引导学生分析。使学生明白制定的法规应宣布无效,是因为此法规的建立与宪法相抵触,从而理解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利用多媒体在大屏幕上显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母子”关系表,让学生补充。

并让学生查看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从而理解“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3、利用多媒体在大屏幕上显示:江泽民、胡锦涛的相关讲话。使学生通过分析认识: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在大屏幕上显示“宪法与普通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的对比表”。问:此表说明了什么问题?

通过对比,可以使学生得出: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说出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为什么要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呢?

再次设疑。加深理解宪法规定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四)总结归纳

引导学生总结宪法两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得出一个总的结论,即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这样就把本节课所讲两个方面的内容串成了串,形成了一个系统。也更加明确了本节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五)巩固练习

设计5个单选题和3个不定项选择题,达到巩固知识,加深理解的目的。

本节课的设计,基于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是主体中的首席,在学习中实现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三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方法

1、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 “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新内容。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四

学生活动: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活动)

(注:教师在上课前下发事先印好的宪法部分章节的摘要。)

学生结合表演及手中的宪法部分章节的摘要,总结出如下内容:

一、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1、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2)同宪法相比较,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

学生活动:看图:教材中的“法律体系金字塔”;查阅宪法、刑法、兵役法、环境保护法等的相关条款。

学生归纳:

依据宪法第 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据宪法第 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依据宪法第 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

得出结论: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其原因是:

(1)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2) 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小组同学互相讨论马克思的话“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再次体会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师设问: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宪法规定着我们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应该如何保证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呢?如果朝令夕改,又会怎么样?(教师进一步引导学生查阅宪法中有关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的规定。)归纳出: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学生归纳: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学生活动:阅读手中的宪法资料后,归纳:

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教师小结:这节课我们主要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阐述了宪法的特征,明确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开始逐步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主动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典型例题

一、下面关于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五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建议

1、教师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 “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些活动。比如采用“排座位”的小游戏(可同时借助多媒体手段),让学生在为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排位子的同时,自然而然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教学设计示例

导入新课: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新内容。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六

c、宪法具有和普通法律一样的法律效力

d、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二、判断说明题: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参考答案:

一、1、c 2、a 3、c

二、答: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这是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从内容上,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有两层意思。一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社会健康发展、国家长治久安。

总之,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

教后感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七

b、从内容上看,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c、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d、宪法同普通法律一样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分析与解答: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什么是宪法。在能力方面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及判断能力。学生在答题时,首先要认真审题,明了题干所问的问题是什么,才能正确做出选择。

此题的正确答案为:d

二、判断说明题:

有人说: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至高无上的宪法和众多的子法,筑成了一座法律的金字塔,上一级的法律比下一级法律的效力高。

分析与解答: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真正理解了什么是法律效力、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两层涵义后,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能力方面,在考查学生的阅读与理解能力,进一步考查学生的判断能力。

答题要点: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有两层意思。一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习题精选

一、选择题:

1、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的涵义是( )

a、宪法是依据普通法律制定的

b、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c、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这说明( )

a、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

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宪法与普通法律本质上相同,可相互替代

d、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下列有关宪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八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识记:①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②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国根本活动准则。

③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⑵理解:①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2.能力目标

⑴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或规范,初步具备识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

⑵能够对照社会与生活实际,大体说明宪法对我国公民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有关规定。

3.思想觉悟目标

⑴深刻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至上观念。

⑵思想上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宪法具有最大权威,神圣不可侵犯。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写传宪法,勇于维护宪法。

[教学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

[课时安排] 3课时。

[教学过程]

宪法是根本法优质课篇九

第八课 第一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第八课  第一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本课概述

1、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

我们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让学生认识到自己肩负着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从而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因此,本课书在初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处于核心地位。同时,本课还在全书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前面知识的小结,也是对下册具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一个提示。

2、本课的知识结构:

全课书由三个框题组成。三个框题的内容密切联系,主要阐述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一框题“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规定内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三方面论述了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特征,从而让学生充分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二框题“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从三个不同的侧面(一切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具体阐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第三框“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公民的合法权利入手,介绍了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的发展与不断完善,从而阐明了宪法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3、总体教法建议: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形式多样化,尽可能采用贴近学生生活的实例或相关的时事报道。同时,充分利用宪法原文的相关章节,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对于较难理解的知识点,可尝试用一些多媒体手段或角色扮演、小游戏等形式,从而调动学生学习宪法的兴趣,产生探究的愿望。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重点难点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建议:

1、教师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 “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些活动。比如采用“排座位”的小游戏(可同时借助多媒体手段),让学生在为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排位子的同时,自然而然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请同学阅读第八课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

我国法律在哪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依法治国为什么首先是依宪治国?

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导入新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却容易使人认为是国家领导人的事,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不如具体的法规如刑法、民法、诉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人们每天都能接触和使用的法律来得具体。宪法好像离我们很远,与我们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些类似太阳系中的太阳,所有其他法律必须依赖它存在,围绕它旋转,它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

这是我们这堂课要学习的中心问题.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一)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提问: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问题有哪些?

(学生回答后,教师提示。)

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问题有: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要解决国家的根本问题: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提问:何为法律效力?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提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几方面?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板书)

(教师引导。)

依据宪法第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据宪法第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依据宪法第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

我国目前已颁布施行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共有4000多个。其中,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共制定了328件法律和法规,尤其是近五年来,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法规117件,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总数的35.8%,为历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最多的一届.

我国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涉及领域非常广泛,从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司法、行政,到军事、外交、民族、教育、体育、卫生,牵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但归其大类,主要是政治、经济及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体现。

提问:举例说明我国制定了哪些使宪法具体化的法律?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与国家政治制度相关的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与国家经济制度相关的法律有:《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对外贸易法》、《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专利法》、《审计法》、《会计法》、《商标法》、《破产法》、《矿产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食品卫生法》、《公路法》、《建筑法》、《农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与公民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有:

《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婚姻法》、《继承法》

……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板书)

提问:我国建国以来共颁布了几部宪法,分别是哪年颁布的?

(学生发言后,教师引导。)

我国建国以来共通过了四部宪法,其中,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中制定的,“左”的思想贯穿于整部宪法之中,致使条文之间相互脱节,语言文字含混不清,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

1978年宪法由于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后新形势的需要,所以,1982年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再次修改宪法。这次修宪彻底清除了1978年宪法中“左”的影响,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铺平了道路。

1982年宪法明确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表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一直把经济立法放在首位,并对一批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进行及时修改。如:1982年宪法确认“个体经济”可以合法存在之后,个体经济俐到发展,为1988年国家制定和通过私营经济合法化的宪法修正案提供了法律依据。

(组织活动:一次与现行宪法配套的法律家族聚会。由学生扮演不同的法律成员分别阐述不同的法律功能及维护宪法的共同作用。)

(三)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请看投影:

(投影一)

原因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

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作用

保证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投影二)

制定

宪法:

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普通法律: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修改

宪法:

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才能通过

普通法律;

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小结:本节课的核心内容是:

毛泽东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只有依法治国,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依法治国道德是指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将今天的讲课内容用填表方式进行归纳总结:

内容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宪法

普通法律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35100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