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起重机械安全协议(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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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起重机械安全协议(通用13篇)
时间:2023-10-27 22:09:11     小编:雁落霞

自我提升是个人成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知识。写总结时,我们还应该注意语言的流畅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如果你对写总结感到困惑,不妨参考一下下面的范文,它们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一

发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郑州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郑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关于《郑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建筑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

设备名称、型号:塔式起重机qtz80(5313)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布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施工前,乙方派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派同志负责联系并予以协助,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9、其他零星内容另行补充规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二

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进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基本信息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二、甲方职责

严格审查租赁单位营业执照、租赁单位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合格的证明资料、设备产权备案和出厂资料等,并进行进场验收把关。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础下沉、滑坡等原因造成的机械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独立电源,并保证设备在使用期间不得丢失或受到人为破坏。

经协商信号司索工由甲方提供的,甲方必须配备指挥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否则司机有权拒绝作业。设备在运行中因指挥或司索工误操作发生的事故由甲方负责(误操作指挂钩没有挂牢、工具及材料没有捆牢、吊装材料超重等)。如果发生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经协商由甲方提供设备司机的,甲方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日常设备检查,形成交接班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疲劳作业。因甲方提供的司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6、负责对其提供的司机或信号司索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7、对于不安全的作业面,甲方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必须在足够的照明条件施工。

8、甲方必须提供一定的时间,以供乙方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9、甲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记录资料。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甲方必须按相关规定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 乙方职责

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需安装附着的由乙方提供原厂附着,保证各部件齐全有效。

提供的设备经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产权备案证明资料及出厂资料复印件。

经协商由乙方提供设备司机的,乙方负责配备 名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日常设备检查,形成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禁止疲劳作业。

4、经协商信号司索工由乙方提供的,乙方必须配备指挥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设备在运行中因指挥或司索工误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误操作指挂钩没有挂牢、工具及材料没有捆牢、吊装材料超重等)。如果发生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5、负责对其提供的司机或信号司索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6、严格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经项目监理签字后,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按照怀化市质安监站要求,每月上报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资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严禁“带病”作业。

7、因设备机械故障和乙方提供的司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

1、以上职责划分作为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他未尽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单位应服从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租赁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租赁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双方都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租赁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三

甲方:_________(总承包单位)

乙方:_________(安装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及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标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6、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情况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实施防止起重机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7、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方责任

10、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对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合同》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四

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卸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拆卸桥式起重机一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拆卸工具。并负责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汽车吊顺利进入施工场地。

2、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做好安全监护,拆卸前应做好防护工作,并应做好其他障碍物的保护措施。

3、接到乙方在作业前或作业工程中发现有关设备有安全隐患的通知后,应及时派人进行处理,若不予解决,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乙方责任:

1、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作业证进行施工,并有专人负责,所有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2、严格按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专项方案进行作业。

3、在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4、作业前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并由专人看管。

6、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7、对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各项规程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8、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停止作业,并通知甲方,及时解决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其他事项

1、拆卸作业时,甲乙双方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及警戒工作,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2、拆卸作业结束后甲乙双方必须做好确认工作,甲方确认工作全部完成后,双方做好交接工作。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五

施工单位(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经甲、乙双方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

协议期限:工程完毕协议自动解除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四、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

五、因甲方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六

施工单位(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陕西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经甲、乙双方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

协议期限:工程完毕协议自动解除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四、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

五、因甲方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七

立协人:(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人:(产权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立协人:(安拆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生产厂家: 型号:

出厂日期: 出厂编号:

工程名称:

甲乙丙三方因安装(拆卸)订立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机械的安全安装(拆卸),订立本协议。三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乙丙三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

一、 甲乙丙三方在安拆使用中做到认真学习和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有关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起重机械以及相关技术,自觉遵守机械操作设备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能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搞好作业安全。

二、 乙方没有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证,自愿委托给有资格证的丙方施工,丙方安排本单位安装拆卸工负责安装、拆卸、加节、顶升、作业。

三、 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在没有丙方工人到场,若乙方擅自派人安拆、加节、顶升、作业中发生的一切机械设备安全及人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有关责任,均与丙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 丙方提供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的安拆方案和应急方案,保证现场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乙丙方负责起重机装拆前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 甲方对工作区域采用的有效的维护措施,并派专人值班,听从丙方指挥。

六、 甲方在设备装拆期间,保证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场地(包括设备

七、 周边土质耐压条件技术交底,确保吊装时的安全)、动力电源、电压条件及防护设施等。因场地条件在作业时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望各单位安全经营,认真落实。

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安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的起重机械 (安装/顶升/拆卸)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起重机械名称: 备案号码: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作内容:

五、有效期限: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拟安装或拆卸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2、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

3、 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3.1 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部门核发的拆装资质证。

3.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3 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4 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机械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是否完善。

4、 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拆卸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确保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现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协调统一,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作业活动。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直至整改达到安全并经现场监理签字后方可继续作业。

七、乙方责任

1、 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 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拆卸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4、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资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实施安装。

5、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严禁无证上岗。对安拆作业区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监视。

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安装技术资料移交手续,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八

分承包方: 劳务建筑公司

出 租 方: 建设总公司

安 装 方:

机械名称

设备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群塔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

4、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塔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5、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7、 提供司机的食住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吊装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吊装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吊索具磨损检查与卡具正确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吊”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即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 安装方责任

1、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定安装合同方可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 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 拆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带好防护用品。

5、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分包方责任

1、 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 根据起重机械的作业班次和使用台数,合理配备信号工和司索工,每台塔机吊装作业时信号工配备不得少于2名。信号工必须经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3、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并配备相应指挥用具、佩带明显标志,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信号工必须采用相应信号指挥工具,确保信号——塔司——信号之间视听联系畅通无阻。

4、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的基本技术性能、吊装安全知识,作业中精力集中,正确有效指挥摘挂钩作业;不得从事与指挥工作无关的任何兼职性临时工作。

5、 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吊索具的超标磨损及故障使用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必须报废更换,对设置故障必须排除,严禁侥幸、冒险从事任何吊装作业。

6、 严格执行指挥与信号有关标准规定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和非指挥旗哨信号嬉闹。

7、 必须配备有相应吊装知识、反映灵敏的挂钩工,作业中必须做到正确绑扎和挂点,保证被吊物件重心平衡。非标构件重量其吊运就位按操作规程规定方法作业。挂点及绑扎不牢,信号工不得指挥起吊。

8、 掌握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重物、散料吊运下方站人,对突然出现的意外,要果断指挥塔司立即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现场料具吊装安全。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作业的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超时作业,不得大声喧哗,模板吊装、清理时不得有强噪声作业。特殊环境和时段作业,信号工指挥作业应使用对讲机指挥。

五、 四方其它增项: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 ] 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九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完好与安全运行,使建筑施工用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市建委及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按照乙方提出的起重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负责为乙方提供起重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现场条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基础勘察报告,轴线位置、标高及相关资料,按乙方图纸要求完成塔吊基础的制做工作。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严禁施工现场甲方人员上起重机械设备或与起重机械设备有关的其他作业,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6.甲方配备持证专业指挥信号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机械的指挥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北市建委及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的起重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起重机械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处理方案及运行方面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负责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由持有安装、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及有关资料。

5.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提供维修保养制度和实施情况及设备的履历书。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组织抢修。

6.负责配备齐有效证件的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禁止酒后操作机械。

7.乙方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服从甲方信号指挥人员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遇有非信号工指挥或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操作。

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

分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十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出台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起重机械制造

第四条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制造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起重机械制造活动。

第六条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

第七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产品、部件或者试制起重机械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第八条起重机械制造过程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范围、项目和要求,由制造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第九条制造单位应当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但结构不可拆分且运输超限的,可以在使用现场制造,由制造现场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条制造单位不得将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制造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资质的制造单位加工或者购买其加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出厂时,应当附有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从事起重机械改造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类型和级别的起重机械制造能力。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

对流动作业并需要重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异地安装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后方可施工。

施工前告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告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许可证书号及联系方式,使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施工项目、拟施工的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证书号、型式试验证书号、施工地点、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持证作业人员名单等。

第十五条从事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到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在施工验收后30日内,将安装、改造、维修的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第四章起重机械使用

第十七条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到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新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九条起重机械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第二十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二)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七)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四)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五)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六)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使用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不同类别的起重机械检验周期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使用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

第二十三条旧起重机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

(二)具有新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证明;

(三)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四)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

第二十四条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承租使用期间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的拆卸应当由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应当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

(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二)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对其全面检查,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规定等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察。

第三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等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安全监察活动,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执法。

第三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安全监察工作中,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处理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或者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制造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未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的,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的,责令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使用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要求的起重机械的,责令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其他要求,构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其规定实施处罚。

第四十一条起重机械安全监察人员等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所规定的起重机械,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机械的具体类别(类型)、品种(型式)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改造,是指改变原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致使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维修,是指拆卸或更换原有主要零部件、调整控制系统、更换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但不改变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修理活动。

重大维修,是指拆卸或者更换原有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但不改变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维修活动。

第四十四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6月1日起实施。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十一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十二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型起重机械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设备,它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工农业生产、民用设施、港口搬运等多方领域,发挥着难以估量的重要作用,然后由于起重机械自身的构造特点,加上一些人为的操作因素,导致起重机械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何有效地防范这些潜在危险,最大限度地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务之急。

2.起重机械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1起重机械的定义。

所谓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一般指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吨,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重型机械。

2.2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2.1起重机自身隐患。

(1)搬运货物的高势能。

起重搬运的负载质量大,一般都有数吨到数十吨重。由于负载质量大、位置高,因而具有很大的势能。尤其是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起升高度大,运行过程中产生很大的重力势能。

(2)运动的多维性。

与其他固定式机械不同的是,一些具有远距离搬运功能的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一般需要整体移动,并且装卸、搬运过程是借助多个机构的组合运动来实现。每个机构都存在大量结构复杂、形状不一、运动各异、速度多变的可动零部件,再加上吊载的三维空间的运移,这样形成了起重机械的危险源多,且分散的特点。

(3)作业的范围大。

起重机械体积一般都较大,庞大的金属结构横跨作业场地,高居其他设备、设施和施工人群之上,机械起吊、搬运货物时,可实现带载情况下,机械部分或整体在较大范围内移动运行,在作业区域增大的同时,也使危险的影响范围加大。

(4)作业条件的复杂性。

起重机械由于大多是室外作业,会受气象条件和场地限制夜间作业时,又会受作业范围内的采光条件影响。另外,货物的种类,如散料、杂料、或者重型集装箱等等物料,形态各异,要求作业方式和工艺也不相同,也给起重机械硬件本身和相关操作人员的个人操作技术体出了挑战。

2.2.2人为隐患。

(1)使用前忽略安检。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后、未按及时进行检测检验就投入使用,导致施工现场有相当一部分起重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其次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申请检测后、特种设备检测单位从检测到发放检测合格报告时间较长,起重机械设备任凭操作人员盲目工作。

(2)监理管理力度不够。

多数现场施工监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不熟悉,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起重机械设备,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流于形式,未能找出事故隐患。对于装拆单位、使用单位报送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未按施工现场实际使用条件、机械设备性能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详细审核。对关键部位、重点部位没有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隐患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3)操作人员管理体制不完善,

管理资料

技术人员对于施工现场设计计算马虎,搭设交底不认真;抑或在使用钢管悬挑平台和部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未配备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造成谁使用、谁捆绑、谁指挥,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起重机械安全防护建议与措施

3.1起重机械使用前安全检测。

在选购起重机械前,应咨询专业人员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分析比较各种起重机械的技术、经济参数,确定所需起重机械的规格、型号,力争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如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吨位桥门式起重机、大连起重机厂生产的小吨位桥门式起重机,基本符合上述要求。选型后应考察此种起重机械设计单位有无上级批准的设计许可证和设计资质等级,生产厂家有无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安装前应审查所选设备证件是否齐全。起重机械生产厂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该产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和质监部门颁发的监督检验证明。

3.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务必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有效检测,安装后严格自检,使用中认真检查、检验、调试;对基础混凝土强度、机械设备的行走限位、幅度限位、起升高度限位、回转限制、小车断绳保护装置的安全距离确保充分了解,限定的安全距离随意;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调试确保正确,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对于起重吊钩保险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的损坏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3.3加强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

起重机械大多处于车间、野外作业,作业环境较差,难免出现各种隐患和故障,小隐患如果得不到及时排除往往会酿成大事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对起重机械的工作小时、维修间隔进行规定,对超过工作小时和维修间隔的要实行强制保养,并由具备维修资质的单位来完成。同时对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规程的要求和规定,对所检的每一台设备都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对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检验等环节实行全方位的跟踪。

3.4加强安全培训,提升技术标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要求企业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中去。强化项目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强调特种作业人员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100%持有效证件上岗;并认真履行日常的安全监督。对现场操作与维修保养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综合、全面的现场操作与维修技术背景,精通自己专业操作技能,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检查、勤记录、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且需时刻在实践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4.结语

起重机械的广泛使用及近年来频发的安全事故告戒我们必须把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摆在第一位。这就要求我们吸取血的教训,深刻反省实际运做过程中我们管理工作上的不足。因为在理想状况下,由于机械固有的结构设置或功能的使用导致的安全事故很少,绝大多数是由认为因素导致。所以,要从源头上减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只有居安思危,在依托现代科技创新的技术上,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技术、管理、体制和教育上多层次、多方面的改进,才能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

起重机械安全协议篇十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设备进入现场至拆除期间,甲方应对设备及配件承担保护责任,发生损坏追究责任方,如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使用方负责。

2、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如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6、向安全单位提供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

7、审核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注明等文件,审核资质证书,和特种操作证。

8、不能强迫出租方违规吊运规范要求不允许的物件。

1、出租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租赁资质资料,并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2、进入施工现场的出租机械设备,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同证,检验证明,单机备案证,安装使用证明书,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范围进行安装、拆除工程。

5、使用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双方应明确安全责任,使用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必须在使用安装合格验收条件下签字后使用,擅自使用由操作方负全部责任。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保养,如因机械操作问题及机械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机械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责任。

7、乙方应做好对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机械管理台账。

8、安装拆除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制定出的安装及拆除方案进行,如不按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单位: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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