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储备粮承储合同(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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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储备粮承储合同(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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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署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的特殊条款或附加条款应明确说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产生争议。合同的正确使用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纠纷,为交易双方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一

签订合同当事人:

_________县*粮油公司(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乡村民(简称乙方)

双方商定为国家代储粮食,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大米______万公斤,小麦______公斤。

二、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每月付代储费大米______元,小麦______元,共计_______元。 2.负责对储存进行技术指导,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制定保管措施。 3.供应防虫防鼠的药物。药费由甲方负责。所需药械也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技术指导,实行科学管理,保证代储粮食不变质、不生虫、无鼠害。 2.保证安全,严防火灾,采取防水措施,严防进水霉变。 3.派专人管理,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代储期限:代储期限为_______年,产品在乙方收打晾干后,由甲乙双方检查质量,甲方按国家优惠价付款,由乙方装仓。合同期满时,由甲方派车运走,由乙方装车。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由于甲方指导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20__〕8号、浙粮〔20__〕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四、收割、交货要求。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款______%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粮食局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镇村户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电话:

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三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品名

品种

产地

收获年度

数量(市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合计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20__〕8号、浙粮〔20__〕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四、收割、交货要求。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款______%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粮食局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镇村户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电话: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采取如下定价和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收割、交货要求。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镇村户法人代表电话:电话:经办人:电话:委托代表:电话: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五

第三十八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对市级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建立考核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督促承储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压减运营成本,确保储备安全。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市级储备粮品种、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当责成承储企业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市级储备粮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承储企业承储的市级储备粮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

(三)调阅、复制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四)检查承储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建立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第四十一条  市财政局依法对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机关依法对有关市级储备粮的财务收支等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六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

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

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相关单位、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采取如下定价和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收割、交货要求。

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

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

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

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拒收按拒收货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贷款的_____%违约金,乙方逾期结算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______%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单位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相关单位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镇村户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货方)

依照《^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资源优势,双方就产品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优惠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1、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2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三天内将货物送抵乙方指定地点。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一天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货物数量。

8、送货的运费由乙方负责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时支付订购单总价款的10%,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货物并确认后,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订购单总价款的85%,余下5%的货款在第二次付款后30日内支付。

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转帐;c、现金)。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2、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八

第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对入库粮油进行检验,建立粮油质量档案。成品粮油质量档案还应包括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粮油入库(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

第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将卡片置于货位的明显位置。

第十二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粮油出库前按规定检验出库粮油质量。粮油出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做好出库记录。

第十三条 出库粮油包装物和运输工具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未经处理的严重虫粮、危险虫粮不得出库。可能存在发热危险的粮油不得长途运输。

第十四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置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九

卖方(甲方) :

买方(乙方) :

依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产品名称 中晚稻(两优) 金额合计 (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以甲方稻谷存放仓库内存实物为准,乙方验货认可,对货物 质量无异议。

2、重量检验方法:以货物入库计量衡器计量为准,货物入库时乙方已经确 认数量,并对数量不持异议。

1、交货地点:甲方稻谷所在仓库( 公司 号库) 。 存放在乙方仓库内, 货物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货物 做任何形式的变动,乙方支付货款后(预付款除外) ,甲方按照乙方支付货款数 量开具对等价值货物的出库单, 乙方按照开具的出库单数量转移该部分货物的所 有权。

2、交货方式:仓口交货,甲方不承担交货过程所产生的费用。

3、提货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照乙方支付货款金额, 甲方分批次安排出库。

散装。

甲方不承担损耗 。

1、先款后货。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支付预付款 万元,在乙方无违 约的前提下,预付款充抵最后一笔货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货款的 50%, 在 月 日前支付总货款的 80%, 在 月 日前支付总货款的 100%。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且双方签订书面结算协议后向乙方开具相应的 全额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 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 补充协议为准,未变更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1、乙方不按期支付预付款和货款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的 倍计算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货款达 10 日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自行处理货物, 乙方已交付的全部预付款及货款不予退还,甲方另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擅自出库及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视同乙方为欺 诈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倍赔偿。

3、在 月 日至 月 日前支付货款销售价格在基础价格上另行增 加 元/吨, 月 日至 月 日支付货款在基础价格上另行增 加 元/吨。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 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传真件有效, 乙方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质量要求:产品要经过统一防疫,经检验合格;非会员的要出具经免疫接种证明。

第三条养殖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乙方每季进行技术培训和疾病防治指导。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产品经过磅后由甲方送到马路边装车,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由政府部门畜牧兽医机构检疫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收购后________日内结清贷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解除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1份,报工商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一

一、粮油储存损耗包括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

(一)自然损耗是指粮油在储存过程中,因正常生命活动消耗的干物质、计量的合理误差、检验化验耗用的样品、轻微的虫鼠雀害以及搬倒中零星抛撒等导致的损耗。

(二)水分杂质减量是指粮油在入库和储存过程中,由于水分自然蒸发,以及通风、烘晒、除杂整理等作业导致的水分降低或杂质减少等损耗。

二、粮油储存损耗应当以一个货位或批次为单位分别计算,不得混淆。

三、自然损耗应当在一个货位或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其中,原粮的自然损耗按以下定额处置,在定额以内的据实核销,超过定额的按超耗处理并分析超耗的原因:

(一)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

(二)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

(三)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四、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实核实销:

(一)入仓前以及入仓期间发生的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在形成货位后核销;

(二)储存期间的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在一个货位或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二

甲方: 编 号:

签约地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受钦州市商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钦州市级生猪活体储备计划,甲乙双方就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以下称活猪储备)承储一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活猪储备承储基地场、储备商品名称、品种、数量

市储肉编号基地场储备商品

名称品种储备数量(头/吨)

活猪杜长大、三元杂

第二条 储存方式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而储备的肉类产品,是市级的专项储备物资,其动用权属于市人民政府。甲方委托乙方承储活猪储备,并对承储活猪储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

第三条 储存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一期计划;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储备商品名称、品种、数量在本合签约日期起5日内完成活储储备的入库(栏)工作,并填制《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入库(栏)单》,按要求报送甲方。

第四条 储备的完整和安全

1、在活猪储备任务执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承储的活猪储备数量真实。

2、存栏活畜60公斤以上的活猪不得低于计划总量的70%。

3、为保证活猪储备数量真实,实行保证金制度,乙方按照活猪10元/头交纳保证金,在本合同签约日期起7日内,乙方将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乙方若无违约责任而停止储备任务的,甲方如数退回保证金。

4、为保证活猪储备质量合格,由市商务局指定的质检机构对在库(栏)的活猪储备实行公检制度,公检重点是饲养用水、饲料、饲料添加剂、疫病防治、尿液检查等。

5、活猪储备在库(栏)管理按照市商务局下发的有关生猪活体储备的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6、甲方将对活猪储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必须给予配合,提供活猪储备商品台帐及有关制度、记录等资料,并同意进入猪舍检查。

第五条 储备资金和费用

1、活猪储备储备资金采取承贷承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承储数量,参照国储、区储有关标准规定,按照资金额度10000元/吨,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应机构申请贷款,或以自有资金垫付。

2、活猪储备生产费用补贴。按照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上报有关补贴材料,若未按规定申报的视同放弃。

第六条 轮换出库(栏)和运用

1、在计划期内,活猪储备应根据育肥情况由乙方适时组织轮换,活猪储备轮出后必须按时、足数、保质轮入。

2、活猪储备本轮次储存期满时甲方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出库(栏)计划,向乙方下达《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出栏单》,乙方按照出栏时间组织出栏。

3、出现应急情况需要动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下达的时间、品种、数量、价格、流向组织调运。调出价格原则上按略低于基地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都要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扣减有关费用补贴、取消乙方代储单位资格等处罚。

(1)甲方调用活猪储备时,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执行;

(2)乙方在承储期间弄虚作假、帐实不符、不配合检查工作;

(3)活猪储备公检不合格;

(4)存储期限肉饲料品种、存储数量与下达的计划要求不符;

(5)乙方擅自动用活猪储备。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按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交纳保证金后即生效。储存期满出库(栏)并清算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品名

品种

产地

收获年度

数量(市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合计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20__〕8号、浙粮〔20__〕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拒收按拒收货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贷款的_____%违约金,乙方逾期结算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______%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粮食局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镇村户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电话: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四

第十条  对市级储备粮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3至5年调整一次。

市级储备粮的具体品种、数量以及质量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级储备粮承储品种以稻谷为主,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食用植物油、大米,稻谷(含成品粮)品种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建立优粮优储机制,优质稻储备总量占本级储备规模的30%左右,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按新定政策办理。

第十一条  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应急供应需要,永州市主城区建立不低于7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储备。

第十二条  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制定,下达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市级储备粮实行按计划均衡轮换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根据库存市级储备粮的入库年限、品质情况,下达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由承储企业按照计划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可以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变化或者宏观调控需要,会同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对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进行调整,计划调整情况抄送市财政局。

第十四条  承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市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并抄送市财政局和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五

第三十二条  市财政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验收的情况和补贴拨付申请拨付保管费、贷款利息、轮换费及损失损耗等补贴。市级储备粮具体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市级储备粮相关补贴标准:

(一)原粮:保管费用100元/吨/年;贷款利息据实补贴;市级储备粮普通稻轮换价差亏损,由市财政据实补贴,轮换费用不再重复计算;市级储备粮普通稻轮换价差盈利由承储企业上缴市财政用于补充粮食风险基金;优质稻轮换采取包销的方式进行,轮换产生的盈亏均由承储企业承担,轮换费元/吨/年;储存损耗补贴参照新修订的《湖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湘粮调〔2021〕128号)文件标准和计算方法执行。

(二)食用植物油:保管费用250元/吨/年;轮换费200元/吨;贷款利息据实补贴;储存损耗补贴参照新修订的《湖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湘粮调〔2021〕128号)文件标准和计算方法执行。

(三)成品粮:承储费用为500元/吨/年(含保管费、轮换费、轮换价差、贷款利息,包干使用)。

市级储备粮各项费用补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负担并列入预算。

第三十三条  动用市级储备粮取得的差价收入上缴本级财政,设立专户管理,用于粮食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动用市级储备粮发生的差价亏损及有关费用由本级财政据实补贴。

第三十四条  市级储备粮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库贷挂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承储企业应当在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开立基本账户,并接受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的信贷监管。

第三十五条  市级储备粮的入库成本,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参考国家当年确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及市场行情核定。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分行按照核定的库存成本提供贷款。

第三十六条  市财政局可以根据市级储备粮集中承储、轮换公开竞价交易等情况,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市级储备粮轮换风险补偿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损耗,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核实,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级财政承担。

因管理不善或者其他违反承储合同行为造成的损失损耗,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

储备粮承储合同篇十六

为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订单农业”,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订单粮食(油料)品种为:____________;等级、质量按国家______等粮食质量标准执行。

(1)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在当年公布的保护价;

(2)在当年公布的政府保护价的基础上加价______%;

(3)当期市场价格:

(4)议定价格(每公斤______元)。

2.改变交货日期,应事先通知对方,重新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送往______粮站(粮库、企业),运费自理。

1.验收地点:货到粮站(粮库、企业)验收。

2.验收方法:由甲方指定人员采用感官鉴定与仪器检验相结合方祛,当场以合同标准验收。

乙方交售粮食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__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货款。

1.甲方拒收或少收粮食的,应偿付乙方应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违约金。

2.甲方在收购粮食时压级、压价或者以多称少的,并加倍偿付级差、克扣部分的价款。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1.乙方拒交、少交粮食,或者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总值的______%(2%-20%)的违约金。

2.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甲方验收粮食提出的异议,应在当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1.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由双方协商决定。

2.粮食因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3.执行议定价格时,如遇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其调价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议定价格15%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也可以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同意按货款总额的______%(1%-10%)各支付保证金交双方约定的机构(名称:______)代为保管。若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办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乡_村_组

电话: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监制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单位:合肥康*印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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