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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的报告篇一
赔偿请求人:杨x,住韶关xxx房。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广东省韶关xx法院,韶关市xx路。
赔偿请求人杨x因与广州宏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韶关市xxx在二审期间(20xx年6月16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该法院同意宏伟机械公司关于租赁处分本人属于所有的摊铺机的证明(主要内容为:1、同意本人被浈江区法院查封的摊铺机继续由宏伟公司租赁,设备闲置期间不计算租金;2、租金由浈江区法院直接收取保全直到达到保全金额为止(本人与谭湘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谭湘龙向法院申请的保全金额);3、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由宏伟公司负责直至法院拍卖或变卖为止。)及将宏伟公司交给浈江区法院的部分租金(32500元)退回给该公司,致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误认为宏伟机械公司已付清其应付给本人的所有租金,结果判决驳回本人要求宏伟公司支付剩余租金的诉讼请求,因此,本人请求韶关市xxx赔偿因本人该法院的失误而导致损失的租金8545500元及诉讼费27235元,共计8572735元。
事实与理由:
本人与广州市宏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9日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约定宏伟机械公司租用本人的摊铺机一台,租金为每月75000元,该租赁合同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宏伟公司就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现该公司未按时交纳租金,已构成违约,本人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租金合法合理,应该得到支持。具体理由如下:
1、《机械租赁合同》并未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间,依法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法》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合同,合同自终止通知到达被通知方时发生终止效力。自租赁合同签定后直到宏伟公司将摊铺机移交到浈江区法院为止,该公司从未向本人提出过要终止合同,因此,租金的计算时间应自宏伟公司拉走设备的次日(20xx年8月30日)起至其将设备移交给xxx时(10月20日)止,共13个月零20日。现本人只主张13个月的租金,也符合宏伟公司主张的租金应从设备调试完毕后计算(20xx年9月8日开始计算)的要求,因此本人的请求也是合理公道的。
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案的实际情况,xxx的查封并未影响到宏伟公司对设备的使用,而且《机械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设备闲置期间,承租人可以不给付租金,因此宏伟公司主张的在设备闲置期间不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是没有依据的。
3、《民事诉讼法》仅规定“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未有规定法院有权进行包括就被查封财产订立租赁协议在内的任何处分被查封财产的权限,因此,xxx对宏伟有限公司在20xx年10月24日提出的租赁请示函作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属于无权(或越权)处分行为,应视为无效,而由于xxx该行为导致的本人无法向宏伟公司追讨的设备租金应该由x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希望韶关市xxx赔偿委员会能对本案重新审查,还本人一个公道。
此致
韶关市xxx赔偿委员会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
赔偿请求人(签名或单章):xx
xx年xx月xx日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二
****交警队:
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1......................................................
2......................................................
3.......................................................
申请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受害人应当在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不能在侵权诉讼之外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赔偿权利人在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不能只有这一项诉讼请求,而应该是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财产损害赔偿并列的其中一项诉讼请求。同时,在可以选择诉讼或者违约诉讼的时候,受害人如果希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并且得到支持的话,最好选择侵权诉讼。
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责任人并非故意,因此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法院会要求得很严格。不是所有的'精神损害,都能得到法院支持。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权,原则上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确定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合理。
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对于法律具体条款的理解和运用,大多数人还存在一些误解。有些当事人即使仅受了一点轻微伤,也认为自己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而且精神上的伤害是无法用数额来限定的,所以,很多当事人都认为不论自己要求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都不为过。但实际上,法院在审判时,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
第一,以一般人的角度来说,这个数额能否补偿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所受的精神损害,能否起到抚慰的作用。
第二,要看这个数额对于加害人来说能否直到制裁的作用,使其避免下次再犯。
第三,要看这个数额能否对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下的人有一般的警示作用。所以说,即使是最相类似的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也很有可能是不一致的。司法实践中,各地对精神损害一般都会有一个最高限额,如果有,当事人应当参照这一限额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出具体的索赔数额。如果当事人一味要求超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最终只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交通事故中被告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是否还在民事诉讼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各地的法院意见不一。上海的司法实践基本是认为,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受害人精神上进行了弥补,故在民事赔偿中不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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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的报告篇三
咨询中心:
钟韵同志:
交通部颁布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22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3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据此,你女儿属于国家规定免票乘车人员的范围。那么,免票乘车受伤,车主是否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可见,关于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承运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对旅客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旅客的'伤亡是由于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由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才不负责任。
《中国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报》2003年7月4日第6版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四
购房人什么情况下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对出卖人的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规定了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即通常说的“双倍赔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是有些遭遇购房纠纷的买受人,未对《解释》相关条文仔细研读,就在退房诉讼中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请求,结果不仅没有得到法律支持,而且因索赔数额过大付出了高昂的诉讼费用。根据《解释》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的相关规定,购房人退房并要求“双倍赔偿”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所购房屋必须属于该《解释》调整范围内的商品房。《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这一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都受该《解释》调整,该《解释》调整的仅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其他如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再次出售的二手房等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都不属于该《解释》的调整范围,如果购房人购买的`不是商品房,依据该《解释》的规定要求“双倍赔偿”,也就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因此,购房者在提出诉讼请求前首先要弄清所购房产的性质,根据不同房产的性质来确定索赔依据和索赔数额,避免因高额索赔而增加诉讼成本。
第二,出卖人欺诈和恶意违约必须属于《解释》规定的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解释》第8条、第9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这就是说,只有出现上述五种情形,购房人才可以依据《解释》提出“双倍赔偿”的请求,上述五种情形之外的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如虚假广告、定金圈套、质量瑕疵、逾期办证等,虽然有的也存在违约和欺诈事实,但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只能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必须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上述五种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是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本范围,但并不是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就可以要求退房并得到“双倍赔偿”。该《解释》规定,上述五种情形必须导致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无法取得房屋时,买受人才可以在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之外,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即使出卖人存在上述五种行为,但没有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买受人最终取得了房屋,也就不能追究出卖人“双倍赔偿”的责任。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情况值得注意:(1)虽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根据《解释》第二条规定,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既然合同有效就得继续履行,买受人也就无法要求其“双倍赔偿”。(2)虽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但事后出卖人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另行为抵押权人的债权提供担保,涂销所售房屋上所设定的抵押权,而使买受人能够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的,这就使买受人行使合同撤销权的阻却事由发生,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买受人请求撤销合同、“双倍赔偿”就不会得到支持。因此,买受人在要求“双倍赔偿”时,必须对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以及能否实现合同目的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弄清合同是否能够被确认为无效、撤销或解除,以此来决定是否提出“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另外,买受人在索赔时还应该考虑到法律规定的弹性,期望值不要太高。尽管《解释》对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也为法官裁量案件留有较大空间。如《解释》只是说“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里面弹性就比较大,“可以”不是“应当”,更不是“必须”,“不超过一倍”并不等同于“一倍”,“请求”也不是都会“同意”。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法官根据出卖人的违约程度、买受人的受损状况来自由裁量。有时可能会裁决“双倍赔偿”,有时也可能裁决赔偿一倍多一点,或者裁决只退回购房款、利息及赔偿损失,不再有其他惩罚性赔偿。这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形成的个案差异,是法律允许的。
当然,我们提出上述问题的目的,是提醒购房人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法律规定,确定合理的索赔请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并不是让购房人放弃索赔。只要购房人遭遇《解释》中规定的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就要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要求出卖人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本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已经过工伤认定、鉴定等相关程序(鉴定结论为七级);现经乙方提出工伤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乙方是甲方的公司员工,乙方因工致伤,构成七级伤残。现甲方为乙方缴纳了相关的综合保险费。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乙方鉴定等级(即七级工伤),乙方工伤保险待遇为七万元。保险公司的理赔手续比较长,故该笔费用至今未能下来,乙方考虑到自己的受伤情况及回家修养心切,故提出由甲方先行支付乙方工伤保险待遇的一半,即人民币叁万伍千元。
另一半工伤保险待遇在甲方、乙方、保险公司之间所有诉讼终结之日另行结算,如诉讼结果为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则乙方应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否则另一半由甲方承担。
二、自签订该份协议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保险公司所有相关的诉讼,直自案件终结。在甲方与保险公司交涉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和保险公司协商和解。
三、如诉讼结果为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甲方支付先垫付给乙方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人民币3.5万元),可以在保险公司赔偿数额中扣除。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四、乙方收到甲方垫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半后,甲方应就已经发生的(包括其家属)相关的医疗、护理、伙补、交通、工资、精神抚慰金等所有费用一并全部结清。
五、甲、乙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另一半工伤保险赔付给乙方之日终结。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处理此工伤事宜中不给予甲方积极配合或私自和解,则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保险公司赔偿款中扣除该笔款项之30%作为违约金或向乙方求偿。
七、双方因履行该协议而产生纠纷的,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由该协议签订地松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本人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六
申请人:刘xx,男,满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顺成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敬红,镇长。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元。
事实与理由:
2003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06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08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12)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10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年月日申请人: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这个时候我向您深深的致以道歉,在公司这样的繁忙的时刻向您提出辞职的我也觉得十分的不好意思,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想法说给您听。
来到公司的时间长达十年之久,按理说我应该没有辞职的想法,但与之相反的是我不仅想辞职,还想自己开创一番事业。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只要敢想,只要敢做,就有成功的希望,之前的我也是想按部就班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其实是束缚了我的天性,也让我遗忘了自己原来的梦想。在有一次整理我自己的物品时,我才恍然想起在读书时我的专业和现在的工作并无多大的关联,在最初工作时我并不是十分的喜欢,现在我做到现在的地步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走到今天,我依然忘记了之前对自己在职业上的规划,对自己在未来的期许。现在的我又想起来了,我想完成最初的梦想,我觉得自己现在还有时间和足够的精力对未来有所规划,尤其是工作了多年之后有了足够的阅历面对即将面对的难题。
在这样尴尬的时间向您提出辞职是因为我实在是太过于激动了,对于接下来的事情充满了期待,导致在工作期间完全静不下心来,脑海中描绘着梦想的蓝图。我仔细想了想在这样下去的话,损失的是双方的利益,还不如提早辞职,对两方面都有利,所以请您批准我的申请,提前找好和我交接工作的人选。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xxx
2019年xx月xx日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写这封辞职申请的。
2011年6月13日,我荣幸的进入xx公司,在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各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但是,“由于xxxxxxx的原因”,我决定辞职。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公司特别是xx、xx环节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已准备好在四月中旬从公司离职,并且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小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影响。在离职后的短期内我将不会变换联系号码,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以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
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弥足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自豪。我确信在公司的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研发部x x
2013-4-9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九
劳动合同期满赔偿我是4月份进的公司,试用期二个月,6月份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是,转正后工资是25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00元,以及其他种种。公司为我办理了各项保险,除了公积金以外。
问题4;其他我还可以得到一些什么样的赔偿?问题补充:
星期六,日加班的,公司不给加班费按排调休的是一天调休一天还是一天调休二天?
3,我公司是否有调休的权利,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综合工作。我是工作岗位是固定的,没有换来换去。
单位的加班工资肯定是违法的,工作日加班的,应支付日工资的1.5倍工资,如周六日加班是2倍日工资,如法定节假日加班是3倍日工资,前日工资是总月工资除以20.92.08年以后是日工资除以20.83.
是要赔偿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的。
是从你开始在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的。按你的情况是赔偿一个月工资。
问题4;其他我还可以得到一些什么样的赔偿?
具体还可以要求补交所有的保险。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调休的话是一天,但你公司是否有调休的权利,一般是综合工作时才能这样。
编辑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
原告:陈,男,x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陈,男,x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8 年2月5日晚上,被告陈因经营客车纠纷向租住在原告陈家的陈福建索要医疗费,在索要过程中双方发生斗殴。同住一处的原告及家人忙下楼劝阻,在劝架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后原告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元。经兰州市公安局鉴定,原告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张掖路派出所干警及时前往制止,并现场证明原告陈家“毁坏房门暗锁一把、打烂竹椅一张、上身外衣拉链扯坏、上身内衣扯烂”。
原告认为,被告致伤其身体并损害其财物,其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
甘肃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一
被告:xx县xx乡xx院 地址:河南省xx县xx乡。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共计人民币元(其余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待伤残鉴定结论确定)。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xx年9月17日,被告xx与被告xx、xx签订工程合同,xx、xx为发包方,xx为承包方,承包谈店乡xx院大门、门诊室、防疫室和住房木工工程。被告xx雇佣原告xx为其施工,约定报酬为每天150元。2012年11月23日下午2时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原告xxx从二楼顶上摔落到地面,身体多处骨折,原告随即被送往xx县人民医院诊治,因伤重,稍作检查后转院至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住院。目前,原告已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4小时需要有人随时陪护身边。不仅如此,原告身体内固定物仍未取出,二次手术还需上万元。
原告原本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现在已经被这次事故彻底粉碎。家人整天以泪洗面,孩子因此考试失意。无疑,此次事故给原告家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系雇佣关系,依据《^v^民法通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对原告从事雇佣工作中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贵院,望贵院支持原告诉请。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二
案由:人身损害侵权纠纷
请求事项
2.判令第三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及限额内直接向原告支付保险赔付金;
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8月27日18时05分,王××驾驶燃油助力车搭乘姚××,由府通路方向沿天乡路行驶至天乡路和盛镇友庆村弯道处时,其所骑燃油助力车侧翻致王××与姚××摔入相对方向内,被首×驾驶的车牌号为渝b××的货车碾压,造成王××与姚××受伤,燃油助力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姚××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该事故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经确定,王××负主要责任,首×负次要责任,姚××无责任,并载明于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原告受伤经医治于x年9月22日出院。原告出院后,于x年12月31日其伤情经鼎诚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被告首×受雇于被告重庆扬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双方为雇佣关系。被告首×所驾驶的出事车辆投保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由于两被告及王××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鉴于王××与原告系夫妻,原告特放弃对王××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对原告的民事赔偿权利的主张,原告只向两被告提出权利主张。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各项损失共计元。事故发生后,被告首×向原告垫支了现金19000元,故两被告依法还应向原告赔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之于贵院,请求法院准允原告的上列请求。
此 致
成都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月××日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三
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
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您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您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
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各位劳动者们是不是再也不敢轻易忽视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问题。如果与上一个用人单位不及时的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对自身以后的就业会有很大的影响。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四
某公司与员工张某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9月1日至8月31日,工作地点在公司驻外办事处。209月底,公司发现张某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便要求张某续订劳动合同,被张某拒绝。该公司遂于年10月20日,向张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张某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209月1日至2008年10月20日期间累计三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认为张某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只同意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双方引起了争议。
本期问题:
张某与公司的依据谁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理由是什么?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五
原告:
被告:
被告:
人身损害侵权纠纷
2.判令第三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及限额内直接向原告支付保险赔付金;
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时____分,______驾驶燃油助力车搭乘姚______,由府通路方向沿天乡路行驶至天乡路和盛镇友庆村弯道处时,其所骑燃油助力车侧翻致王______与姚______摔入相对方向内,被首___驾驶的车牌号为渝______的货车碾压,造成王______与姚______受伤,燃油助力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姚______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该事故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经确定,王______负主要责任,首___负次要责任,姚______无责任,并载明于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原告受伤经医治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院。原告出院后,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其伤情经鼎诚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被告首___受雇于被告重庆扬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双方为雇佣关系。被告首___所驾驶的出事车辆投保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由于两被告及王______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鉴于王______与原告系夫妻,原告特放弃对王______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对原告的民事赔偿权利的主张,原告只向两被告提出权利主张。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各项损失共计元。事故发生后,被告首___向原告垫支了现金19000元,故两被告依法还应向原告赔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之于贵院,请求法院准允原告的上列请求。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六
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根据您的情况,您应该尽快与企业协商续约事宜。因为您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您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您也有上述权利。若企业决定不与您续约,您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明确表示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您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您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您办好相关手续造成您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您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
来源:大道法律网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七
原告:
住址:
电话:
被告:
住址: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限期对原告的卫生间的渗水点进行维修,排除对原告生活的妨碍。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卫生间扣板更换费用______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相邻关系。原告居住在二楼,被告居住在三楼。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发现卫生间扣板有滴水声,并有水滴滴落。____月___日,原告联系物业人员,打开扣板后,发现楼上下水管与楼板衔接处有水渗漏。物业人员查看后认为是楼上卫生间漏水。被告在看过漏水后表示,由于是农历新年期间,维修不便,正月初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进行维修,原告同意。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打电话给被告,协商修理事宜,被告表示还没有过农历______,需要等到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进行修理,本着努力建立和谐邻里关系,温和解决邻里矛盾的态度,原告同意被告正月______以后修理的意见。在正月______过后,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进行第三次协商,被告拒绝修理其卫生间,并声称如果修理卫生间,所有费用都由原告承担,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之后请小区_____物业做调解,被告先是承诺修理,而后几次拖延修理时间,最后以没有时间修理和影响居住为由拒绝修理,物业几次调解均无效。现在,漏水越来越严重,卫生间靠近主卧室的墙面瓷砖浸水,卫生间楼板上几处渗水,吊柜内也出现渗水。被告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工作和生活,对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害。《^v^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v^不动产的相邻备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v^故此,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要求赔偿的报告篇十八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某、楼某赔偿原告人民币共计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年6月11日凌晨,二被告无视国家的法律,在xx市xx区夜市上冒充警察与原告进行搭讪,调戏原告。见原告“不领情”,二被告就对原告拳打脚踢,直接用砖头砸伤原告的脸,造成原告身体多处受伤,全身血肉模糊。因为伤势过重,后送至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原告提供医疗救助。
经过治疗后伤口虽然结痂了,但是原告说话、吃饭脸部伤口都会疼,由于伤口是贯穿的,口水会通过伤口流出来,完全失去自控能力。原告脸上永远留下了一条十几厘米的伤疤,后经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二被告的犯罪行为毁掉了原告的容颜,原告原本身体很健康,但因流血过多,直至今日原告还是很虚弱,常常觉得头晕眼眩,三天两头感冒。
另外,由于原告是从事饮食服务行业,脸上的伤疤让顾客望而止步,生意冷清,入不敷出,就连支付房租和工人工资都成问题,二被告残暴的行为摧毁了原告的事业、感情、容颜等。原告数月不敢出门,不敢面对外面的世界,二被告的犯罪行为将原告逼入绝境。亲朋好友到医院去询问,知原告伤口如果要进行微整大概需要多少钱,多家整形医院都给出至少八万元的答复,而且面部的伤疤是去不掉的,这对于原本面容美丽的原告来说是极为痛苦的。
综上,二被告无视国家法律,胆大妄为,用残忍的手段伤害了原告,光天化日之下无故行凶伤人,情节恶劣。恳请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上述损失,支持原告的诉请,以维护法律尊严!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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