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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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8篇)
时间:2023-10-28 07:49:05     小编:JQ文豪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感悟,通过写心得感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感悟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感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人类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倾向是他们所犯错误半数的原因。

一个专从教师或书本引得一切教训的人,纵使逃开了包围上来要使自己满足于生硬填塞的引诱,也总不会被迫去兼听双方,因而(甚至在思想家当中),也就远远不会常在兼知双方方面有所成就。

只要反对者在这题目上表现了任何强烈情感,把对方逼得很紧,使对方感到难于作答,那么,他在对方看来就是一个无节制的反对者。

其中最严重的一些是:似是而非地进行论证、对事实或论据予以压制、把案情的各项因素举陈错误、或者把反对方面的意见表述错误。

总之,对于每一个人,不论他自居于辩论的哪一个方面,只要在其声辩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现出情绪上的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那就要予以谴责,但是却不可由其在问题上所选定的方面,纵使是与我们自己相反的方面,来推断出那些败德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

人类的官能如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会得到运用。而凡因系习俗就照着办事的人则不作任何选择。

他所要求的一切只是指出道路的自由。至于强迫他人走上那条道路的权力,那不仅与一切他人的自由和发展相矛盾,而且对这个强者自己说来也足以使他腐化。

人类中的一般中材不仅在智力上是平庸的,就是在意向方面也很平庸:他们没有足够强烈的嗜好或愿望能使他们向往于做些什么不平常的事,因为他们也不能理解有那种嗜好或愿望的人,径把那种人划归野性难驯和不知节制的一类,而那又是他们素所鄙视的。(比如我的室友们似乎就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我这么认真学习。。我觉得她们学习态度很不端正诶。。)

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

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上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

有很多人把他们所厌恶的任何行为看作对自己的一种伤害,愤恨它好像它对于他们的情感是一种暴行。

并且不论这事实看来怎样可怪,它到底在世人的普通观念和习俗中有其解释,那就是说,世人既教导女人把结婚看作一件必要的事,那便不难理解许多女人就会宁愿为诸妻之一,聊胜于不得为妻。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密尔说:“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密尔认为自由的三个领域: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求着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着在不论是时间的或思考的、是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第二:这个原则还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第三,随着个人的这种自由而来的,在同样的限度之内,还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这就是说,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骗。

以上大概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这三者并不是毫无关联的,而是递进的

密尔说:殊不知决定他在这无数世界之中要选取哪个作为信赖对象乃仅仅是偶然的机遇,殊不知现在使他在伦敦成为一个牧师的一些原因同样也会早使他在北京成为一个佛教徒或孔教徒——-而这些他就不操心过问了。可是,这一点是自明的,也像不拘多少论据能够表明的那样,时代并不比个人较为可能错误一些;试看,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不仅伪误并且荒谬的意见;这就可知,现在流行着的许多意见必将为未来时代所排斥,其确定性正像一度流行过的许多意见已经为现代所排斥一样。

这段话美妙,但是容易遭到驳斥,就这样的观点很容易使人无所适从,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呢?人到底应不应该按着自认为正确的去行事呢?密尔在以下作了解答:我们之所以可以为着行动之故而假定一个意见的真确性,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像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

从这段想到独立宣言的第一句:我相信一下真理是不言而喻……而自由的真谛就在于允许你不同意这样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真理。

密尔说:宗教自由的敌人们也觉到,若不用什么论据把马卡斯安东尼奥说成正当,就不可能替使用惩罚办法来束缚不信宗教的意见的行为辩护;他们在被紧逼的时候间或也承认上述的结果;于是他们就说:迫害基督教的人还是对的;迫害乃是天机早定的一个大难,真理应当通过而且总会胜利通过的,因为法律的惩罚最后终于无力反对真理,虽然反对为害的错误时则有时发生有益的效果。

这种辩解无论如何都非常虚弱,并且危险,因为在基督教处于弱势的时候,这种口吻可能会害死教徒。

若谓只因其为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挺占优胜,这乃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须知人们之人新真理并不胜于他们之往往热心于错误。

真理所享有的真正优越之处乃在这里: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过迫害,直至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

以上是密尔《论自由》中的《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章节,下面是第二章节《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密尔引用了罕波尔特的一句话:人的目的,或说由永恒不易的理性诏谕所指令而非由模糊短暂的欲望所展示的目的,乃是要使其各种能力得到最高度和最调和的发展而达成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所以“每人所应不断努力以赴特别是志在影响同人的人所应永远注视的目标,乃是能力和发展的个人性”

这大概和我所理解的萨特的存在主义有某种恰合,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也是,但是从动物到人,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彼刻人的本质显现,而现实中的每个人则都是分得这个本质的部分而非全部,所有的人则构成大写的人,人类即是人的本质显现,要让这种本质显现,那么每个人就应当努力完善自己,使“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

密尔说:不要因为不知怎样制作英雄就连制作英雄的材料也排弃掉。

人类曾有一个阶段,个性过强,社会性太弱,由而使得社会成员受损,因此历史进入一个自我调整的状态,但是由于人的弱点,矫枉过正,现在的情况就是社会就像使用了强性除草剂,良莠不分,统统消灭个性。

密尔说:要想给每个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在任何时代里,只看这一项独立自由运用到怎样程度,就相应地可以知道那个时代怎样值得为后代所注视。就是专制制度也不算产生了它的最坏结果,只要人的个性在它下面还存在一天;反之,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不论管她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

这段话似可以用来讨论威权和极权的区别,威权体制下还尚存个性,而极权不是。

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

我有时想在两个时代里,对一件事抱着截然相反态度的人其实是同一种人,今天反对民粹主义的人如果身处另一个时代中就会支持民粹主义,此一时彼一时也,并非善变,而是专一,他们总和一样东西作对,那就是“暴虐”,当君主暴虐时,他们用民粹矫正,当民众暴虐时,他们用英雄天才来矫正,这一类人往往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怪癖”,然而“恰恰因为意见的暴虐已达到把怪癖性做成一个谴责对象的地步,所以为了突破这种暴虐,人们的怪癖才更为可取。”

密尔说: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或进步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而自由精神要抵抗这种企图,也会与反对进步者局部地和暂时地联合起来。但是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

这一点非常重要,要平等还是要自由?平等和自由我们都要,但是如果两者择其一,那么要自由。但是人在这个选择中往往会迷失,一味强调平等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极权,而如果先有了自由,那么平等的希望仍然不会磨灭,美国的历史则是最好的例子。

密尔说: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在某种范围内也就是一些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为圣人和智者的人们所作出的事功。他们还有值得注视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的人将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性的奥秘,必已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可是相反,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读到这里,痛心不已。欧洲之得有前进的和多面的发炸,完全是受蹊径繁多之赐。

人类在有过一段时间不习惯于看到歧异以后,很快就会变成连想也不能想到歧异了。

两条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第一条格言我认为是社会干涉个人的限度,第二条格言则是个人自由以他人为界的表达。

密尔说: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可是自由的另一个原则就是一个人有处置自己的身体的自由,这两者相矛盾么?

“政府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不必自己操心去备办这个教育。……要知道,由国家强制教育是一回事,由国家亲自指导那个教育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要由国家主持一种一般的教育,这无非是用一个模子把人们都铸成一样,于是就不免随其有效和成功的程度而相应地形成对于人心并自然而然跟着也形成对于人身的某种专制”

若干国度中政治自由不充分建筑在地方自由的基础上便往往只昙花一现。

如果一国中所有高才竟能都被吸入政府的职务中去,那么一个趋向于做到这种结果的建议才真足以引起不安。这种行政极其愈是构造得有效率和科学化,网络最有资格的能手来操纵这个机器的办法愈是巧妙,为患就愈大。

要做到符合于效率原则的最大限度的权利分散;但也要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情报集中,还要尽尽最大的可能把情报由中枢散播出去。

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本月的博客是密尔《论自由》的读后感,本人并不是偷懒,而是在读完这本书后,就已经决定以它作为本月的博客,原因就是本人99%的认同再认同密尔的观点,在自由方面,我无耻的说一句,我和密尔不谋而合!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宪政”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政府只当它是另一场暴*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六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成人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最后就流为了斯大林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政府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2019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斯大林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人民代表,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习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七

《爱和自由》这本书不知不觉中已经翻看到第十二章了,很高兴越来越多的网友跟着华衣一起读好书,谢谢你们的支持!华衣一定继续努力得为大家推荐好书,认真写好读书笔记,我觉得写的过程也是自己审视自己育儿的一个过程,也是提升自己的的一个过程!

第十二章又有很多地方被华衣圈圈点点,因为有太多的共鸣!

我们应该让孩子在旁边观察,逐渐理解并适应这个环境,这需要耐心和时间。事情总是这样的,说原则的东西、抽象的东西容易,生活的事情、具体的事情做起来就不容易。这里孙老师指出了许多家长都容易犯的一点:没时间!我们经常会抱怨没有时间跟孩子一起读书、交流,没有时间倾听孩子的心声和感受。而好不容易和孩子在一起时,我们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心不在焉,不去理解孩子。

可是正如孙老师所说的“原则的东西、抽象的东西容易,生活的事情、具体的事情做起来就不容易。”,对于一个自由中的孩子我们要付出的是大量的工作和精力和时间,成人大多不愿意把时间放在孩子身上,挣钱重要,看电视重要,聊天重要,睡觉重要……这其实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

华衣很赞同孙老师的说法:在人的一生,拿出6年时间给孩子,并通过孩子发展自己,是最有价值的。

心理学家认为:在儿童期间,一是建立儿童完整的人格和开发儿童的智力,另一点就是培养儿童的审美观。审美观建立的好坏,决定孩子从小到大能否远离丑恶和犯罪,也就是说审美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道德观。

在这里孙老师举了个儿子吃豆沙饼追求完美的实例,华衣惊讶得发现彤彤也有过这样的“追求完美”的情结,也就是她所说的“追求完美”的敏感期。相信这样的事情,很多父母都有可能经历过,这也说明“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而成人误解了孩子的本意,儿童认为掰意味着破坏了一个整体的完整,咬一口却不算破坏。这便是孩子的内心所认为的。而当时彤彤让妈妈吃时,华衣也曾经贪图方便得掰过一点给他吃,结果当然是跟孙老师一样得到类似的遭遇:彤彤不吃那块被我掰过的饼,他硬是哭着闹着要新的饼!华衣当时没有去细想这个原因,只是心里虽然生气还是强压着,又递过另一块豆沙饼,而彤彤也跟孙老师的儿子一样立即高兴了起来,还很大方得让妈妈在他那个饼子上轻轻得咬一口。然后彤彤就甜甜得冲着我笑着说:“妈妈,我爱你!”

现在回想起来,原来孩子都是如此聪明的,又是如此维护着他们的物权的,当你突然夺过属于他们的饼时,他们已经觉得物权被侵犯了,接着你的掰,更加破坏了他们追求完美的情结,孩子因此而哭泣。成人们一般都无法接受孩子此时的这种哭泣,认为他们是在胡闹,无法去理解孩子的这一行为。

有了爱和自由,儿童就具备了基本成长的条件。有一天,自由和爱就会在漫长的儿童时代过去后,在一个人身上形成最美的、最崇高、最具人格魅力的品质。

论自由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八

任何的自由都是相对的。读完论自由,大家有什么阅读心得呢?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论自由

读书笔记

,希望你喜欢。

密尔在引论中就已经指出,自己想讨论的只是公民自由或者社会自由,即“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他认为该问题一直在当时的实践中发挥着隐形作用,并将渐渐变成一个重大问题。

他认为人民不再关注政府会滥用权力从而侵犯其自由,因为政府能否继续存在取决于选民的态度。假使政府不代表选民的利益,那么选民可以随意撤销该政府。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似乎成了选民利益的代表,或者说统治者的利益与被统治者的利益达成了统一。因而对于与自己意志相同的东西,自己施加于自己的权力,选民根本就无需防御。但是人民慢慢地发现:“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也并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所有的人都被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所以从这来看,所谓的人民意志也只是“最多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其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可我们却常常忽略这种密尔担忧的“多数的暴虐”。密尔指出这种多数的暴虐比之其他的政治压迫更为可怕,他渗入了人民生活的细节,使人难以逃避,并常常奴役到了灵魂。密尔试图唤起人民对此的注意,并寻找社会干涉个人自由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于是密尔试图创造一条原则,以便社会在对个人进行干涉时,无论是以哪种手段或措施,均能有准绳可依。而这条原则就是,社会可以对个人进行干涉,除非个人对他人造成了危害或产生了祸害。质言之,个人可以享有绝对的自由,只有他的行为不涉及他人不妨碍他人的利益不对他人造成危害,他就可以对于自己的身心以及言论行为,享有绝对的自由,而不能其言论与行为是否与社会一致。社会可以对其进行规劝,说服,辩论等,但不得强迫其必须改变或者威胁其不改将会带来什么不利的后果。只要不害及他人利益,个人可以做任何其想做的事并能得到保护,也能拒绝不做任何其不想做的事情而不受到强迫.所以密尔承认的自由,是指“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这种自由的努力”。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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