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产品质量控制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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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产品质量控制方案(模板17篇)
时间:2023-10-28 09:42:04     小编:紫衣梦

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有序安排和计划。方案的成功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认真执行。希望以下的范文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方案的制定过程。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一

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

(三)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成立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高建秋(纪检组长)

组员:余养彦

余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综合管理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xx年8月25日-8月31日

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对辖区所有汽车配件的生产企业进行逐家调查、现场核实,要切实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对每家企业的调查情况,要认真填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2、在开展企业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建立汽车配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档案要一企一挡。档案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监督抽查(含定期检验)报告,属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还应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档案清单见附件3)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落实企业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配件企业提交《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承诺内容,可参考附件4。

2、定期组织巡查。在整治期间,应组织监管人员每月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三查属于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四查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五查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省局将制定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抽查计划,安排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具体抽查检验工作。要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协助工作。

4、做好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公布12365投诉电话,加强汽车配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消费者、相关部门、媒体反映的我省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的,要认真受理、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理。

5、严格问题查处。对调查、巡查、抽查、投诉、媒体及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对标识标注等一般项目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三是对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四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科。

2、做好迎接省局、市局对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一)要主动与工商、交通部门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监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汽车配件行业相关质量信息。

(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按照市局要求,在每月底28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局监督科;专项整治中遇到涉及制假制劣的案件,需要协调的,可直接报请市局稽查队或省局执法处支持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二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隐患排查与风险控制相结合,消除隐患与治理整顿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加大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动态监管,全面排查畜禽水产品流通加工环节中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问题及隐患风险,并及时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县实际,重点加强对养殖投入品使用过程的监管,排查是否有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其它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销售、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第一次:5月2日至7月31日

第二次:8月1日至12月1日

(一)饲料、兽药管理站负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二)水产渔政站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三)兽医局负责畜禽流通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及对销售加工病死畜禽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的畜禽生产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局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实施责任追溯机制,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清理到位。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地、重点时段,扎实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二)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对情况严重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深入排查,及时清理。要认真分析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查找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通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与风险,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和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三

为提升质量品质和质量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质量和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举办第四届“质量月”活动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高玉中

组员:各部门主管/部长,刘晓波,薛腊燕

(1)8月底至9月初在饭堂、生产区域的主要通道,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对质量文化进行宣传,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2)9月1日组织召开公司第四届"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

(3)及时报道公司及各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的相关内容,将"质量月"活动的工作信息传递给公司员工。

1、以部门为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提出一个质量活动项目(质量部3个以上),并能在项目组长的带领下进行qc活动。

2、费用见附页2;对所有提出的活动项目进行评审,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一等二等奖的项目报送总部。

(1)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稿,应征文体不限(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字数500字以上。每个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需提交1篇应征文章或至少1张摄影图片。

(2)费用见附页2;活动组对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评出前三名给予奖励。

1、焊工焊接技能比赛(方案与总部一样)

2、费用见附页2;评出前三名给予奖励。

2、依据20xx年7月、8月和9月质量部提供的数据和民主评议进行评选,各事业部质量优秀班组2名,质量标兵2名。

通过“质量月”活动,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pdca方法来评估和改进运作的项目,细致分析、深刻总结,把质量意识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全体员工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努力做到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放过不良品,增强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四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五

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相结合,围绕畜产品生产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执法监管,实行联防联控,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供沪生猪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实现违禁兽药等投入品监管面100%;实现生猪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加强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建立生猪生产基地监管档案,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要达到三有要求:一是有记录,即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二是有检测,即生产基地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三是有标识,出栏生猪有耳标,要以瘦肉精等易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由镇畜牧兽医站侯建军、赵庄村动物防疫员孟哲,作为驻进沪生猪生产基地爱农畜牧有限公司的监管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生产记录、用药(料)管理、自律检测等质量内控措施。

2、加强投入品监管。配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不出现因投入品质量引起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杜绝使用禁用投入品行为。

3、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对供沪生猪养殖基地进行备案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成立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组长:高士宏,副组长:李宁、路庆臣、芮成武、杨侠,办公室主任:侯建军,成员:王玉彬、刘升德、孟哲。

2、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指导,建立完善养殖档案,落实产地准出等制度。

3、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报送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在抽查检测中,如发现违禁药物残留检测呈阳性等情况,应及时互通信息,并快速反应和处置,切实保障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20**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质量管理5大要素

产品质量措施怎么写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七

《条例》对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渔业部门将负责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负责水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根据《条例》规定,水产养殖用水需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需进行净化处理或停止养殖活动。大气、土壤、水体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将被列为禁养区。对单位或个人向水产品产地和可能影响水产品产地环境的区域排放、倾倒、填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渔业产地环境污染的将被依法追究并赔偿。

《条例》规定,水产品生产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经检测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或未经检测的,不得销售。违反本条例的,将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限期改正,并作无害化处理,货值1万元以下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从省外引进水产苗种未经检疫运输和销售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做了相应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水产苗种。另外,在疫病防治方面,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渔业兽医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如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需先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后方能在规定区域从业。

水产品经营者采购水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以及水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采购台账制度,且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半年。销售水产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水产品名称、购货者相关信息等内容,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另外,市场开办者要对入场水产品经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对不具备条件的,暂停或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导致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承担连带责任。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未建立进货台账的,未保留或提供销售票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条例》标识管理部分规定,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水产品,应当附加标识。未附加标识的,不得销售。附加的标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水产品生产者合法加贴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标志。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用水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措施,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标识。销售的水产品未按规定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市场开办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所属执法机构依职权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被抽检人对水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复检。水产品未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检测结果的,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销售禁售水产品的,将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违法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反投入品使用规定的,由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认证标志管理的,由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妨碍执法的将处2万元以下罚款。采取围攻、殴打等暴力方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条例》送审稿正全面征求社会及全省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截至8月31日,感兴趣的市民可以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政府立法栏立法意见征集处提出意见建议。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八

以狠抓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136”教学模式有效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均衡、快速发展,全面落实“五年成农村示范”战略目标。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更新教学理念,深化教学改革,狠抓常规管理,推进有效教学,优化评价方式。通过开展活动,使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1.近期目标。

前三名,数学力争前五名;三年级二班,四年级一班,六年级一班语文力争前三名;一年级二班、三年级一班、六年级二班,语文力争前五名;三年级二班、四年级一班数学力争前三名;三一班数学,一二班数学,五二班数学,六二班数学力争前五;三年级英语力争前五,四一班英语力争前三,四二班英语力争前五,六一班英语力争前五。所有班级品社及科学力争前五。

2.长期目标,力求通过一至两年时间,学校整体成绩稳居全镇第一。

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主要有如下方面:

1.家长对子女受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家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跟不上学校教育要求。

2.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深入了解不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部分教师工作态度欠端正,责任性差,课堂上只管自己讲,学生能不能接受,接受了多少不管。

4.教师的课后辅导、单元测试、作业批改等过少,对知识的巩固不够。

5.对教材的钻研、挖掘不够,缺乏驾驭教材的能力。

6.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沟通少,没有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7.家访过少,没有很好地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8.教师的职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不强,重报酬多,讲奉献少。

9.个别教师的教学方法陈旧落后,不适应新课程发展需要。

(一)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名教师,抓好制度的落实。

3、严格考评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强化教学质量的监控,实行教学质量责任制管理,明确教学质量具体责任分工,建立激励机制,公平、客观地运用考评结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学工作的全面提高。

4、狠抓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课堂教学,创新教学方法,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下功夫。

(二)全面推进“136”教学模式

1、把功夫下在课前,扎实做好先学环节,各科教师应在上课前提前下发先学单,高年级也可以由学生根据情况自行设计先学单。先学环节是有效课堂教学的保证。

2、把力量放在课内。向40分钟课堂教学要质量。

3、把补困加在课后,特别是要做好自己不学、家长不管、成绩很差的学生的个别指导。

4、切实加强学习小组建设,通过小组内小组长的管理,其他小组成员之间互相帮扶、促进后进生、学困生的进步。为了充分促进学习小组建设,增强合作学习意识,加强团队意识,促进共同进步,学校决定在每学期期中考试后,每学年开学典礼上对每个班级平均分第一名的小组进行隆重奖励。

(三)扎实开展教学活动,用活动推动教学。

1、扎实开展好校内研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讲座等教学活动,学校领导要深入其中并组织教师做好听课、评课和导课,注重活动的质量,充分体现活动的效果。通过活动让教师全员互动,主动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能力和质量的提高。

2、把教学活动与教学常规检查相结合,以检评为载体,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使广大教师在活动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学评价制度

学校努力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有效的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寻求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管理方法。

(五)认真开好质量分析会,制定相应的策略。

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工作,切实做到“抓两头、带中间”,实施分层教学,做到因材施教,扶差促优,促进学生成绩全面提高。因此,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确定层次目标。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将不同层次学习目标设置为具有层递性的问题,辅以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创造条件让不同层次学生都有收获、都有提高。

2、尝试分层次教学法。分层次教学法的核心是基于传统的“因材施教”思想,构建学生学习可能性与教学要求间的适应度。分层次教学法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基础上,进行教学任务、目标的层递,要求教学过程中不同层次学生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增强学生的成就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六)努力搞好家校配合。

教育好一代人不仅是学校的事情,更是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除了认真、细致地做好学校各项工作外,还应该积极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多进行家访,学校认真开展好教学开放日活动,鼓励家长到校听课,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学习、思想表现等情况,家访要与家长交流教育方法,帮助家长通过正确的途径,配合学校、教师共同教育好孩子。同时可以利用自媒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利用自媒体作个别辅导等。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学校校长为为组长的提高教学质量领导小组,由学校副校长、教务主任担任副组长,组织全校教师深入讨论,提高教学质量事关学校发展的高度认识。

2.强化师德、整顿教风。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强化教师道德意识,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端正教师教学态度,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发挥“主人翁”作用,集中一切精力,投身于教学工作之中,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贡献力量。

3.落实责任,科学管理。实行校长与分管领导、教研组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

4.查摆问题、解决问题,狠抓措施落实

查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全体教职员工应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发展实际,在查思想、查学习、查工作、查纪律、查服务的过程中,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多分析问题的成因,仔细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切忌避重就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应努力做到“把准脉”、“下对药”,进行全方位的“调理”和“治疗”。

解决问题是查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需要我们在解决问题中转化思想解放的成果,在解决问题中推动科学发展。应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立足实际,有的放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扫清障碍。

采取实打实的举措,狠抓措施落实。切忌浮皮潦草、敷衍了事,确保活动出成果、见成效,把遇到的问题一件一件地完成,一项一项地落实,努力做到精心组织策划,突出重点难点,全力以赴攻关,不断呈现亮点。

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将期末考试成绩全镇排名作为绩效考核的最主要依据。

回顾过去,我们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展望未来,虽然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坚持教学质量为第一要务的思想不动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课堂为主阵地的思想不动摇,只要我们坚持落实教学常规和教学评价机制管理不动摇,坚持提高教师素质和教科研水平不动摇,我校教育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再上新台阶。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九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一

控制测绘产品质量,不但要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制订规章制度,而且要从根本入手,加强技术管理与过程控制,提高员工素质.一种可行的、有效的方式是在生产过程中内建产品高质量.它是一种令人鼓舞的方式,要求一线的`生产技工明确怎样正确做事、如何有效防错,实施起来具有相当难度,但它是最根本的方法,是企业稳定质量水平无可回避的问题.怎样正确做事、有效防错呢?产品不出质量事故,不能证明方法没有问题;产品出现质量事故,无法完全证明方法错误,但至少说明了方法不够高明.如何正确做事,取决于正确的方法;如何有效防错,取决于高明的手段.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论述技术细节处理在控制测绘产品质量程序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邓小川吴尚科dengxiao-chuanwushang-ke作者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空间公司,湖北,武汉,430010刊名:人民长江pku英文刊名:yangtzeriver年,卷(期):38(10)分类号:p204关键词:测绘产品质量控制质量内建过程细分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二

20xx年4月1日-30日

二、活动目的

以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彰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示范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确保世博期间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

三、宣传主题

助上海世博会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4月份,在我县县城主要街道挂宣传横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镇(街道)至少挂一幅宣传横幅,同时在镇报或村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与标语。

(二)4月份,通过农民信箱分四次向我县农民朋友们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语、法规、知识等。

(三)4月初,举办“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仪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4月初,全县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

(五)4月中下旬,举办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送科技下乡活动,结合送放心农资下乡,将农民朋友们急需的.各种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

(六)4月1日-30日,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百姓消费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落实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内容,利用召开现场会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

(三)合理安排,确保效果。这次宣传月活动是县、镇(街道)两级同时进行,相互衔接和互动,要合理安排,通力合作,做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助上海世博会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通过介绍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消费者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展示安全生产模式,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意识,确保宣传月取得成效。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三

护理质量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医疗和病人安危,因此护理部根据我院护理队伍的现状和具体情况,按照等级医院护理标准及安徽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护理的要求,拟定各护理单元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一)、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旭东

副主任委员:时峰、裴根仓、黄晓明、王珏

委员:王林文、侯翠霞、夏玉珍、孔雪莲、徐卫红、陈阳、王春梅

办公室主任:王林文

(二)、医院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王林文

组员:侯翠霞、王玉芹、王玉萍、孔雪莲、徐卫红、陈阳、王春梅

医院专项护理质量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1、危重病人护理质量组

组长:韩桂霞

成员:郭晓丽、李晓兰

2、消毒隔离组

组长:许锦兰

成员:钟瑛、张英

3、病区管理组

组长:李敏

成员:秦红侠、刘华丽

4、基础护理组

组长:孙丽洁

成员:马培灵、宋效玲

5、抢救物品组

组长:赵球

成员:吴瑞文、张海宝

6、整体护理组

组长:曹素云

成员:王春梅、周秀侠

7、护理操作组

组长:王玉萍

成员:李水莉、闫红梅

(三)、各大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1、门急诊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陈阳

组员:王春梅、闫红梅、尹红霞、葛建华、李水莉

2、大内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孔雪莲

副组长:韩桂侠、钟瑛、曹素云、宋晓玲

组员:张海宝、吴金兰、吴瑞文、王守华、王宝华、张英、李敏、刘华丽、马培灵、陈平

3、大外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徐卫红

(四)、各科室质控网员:(科室质控由护士长加质控网员组成)

肾内科,陈淑梅(本科)

心内科,郭萍梅(本科)

妇科,赵晓琪(大专)

人工肾,于迎春(大专)

血液科,王艳(本科)

产科,李桂贞(大专)

内分泌,孙敏(本科)

内三科,张芬(本科)

icu,刘艳红(本科)

内四科,王素芝(大专)

内五科,齐素兰(大专)

门诊妇科,梁海笑(大专)

呼吸科,连芹(大专)

传染科,李美娟(大专)

急诊,李颍(本科)

干内科,马季(大专)

神内科,董晓旭(大专)

观察,杨淑华(大专)

儿科,刘文荣(大专)

特需科,杨青(中专)

供应室,林敏(大专)

外一科,李淑芹(本科)

外二科,高爱玲(大专)

外三科,张春侠(大专)

外四科,陈元元(大专)

外五科,郑士华(大专)

骨科,吴群(大专)

手术室,王寒莉(本科)

五官科,袁兆敏(大专)

(一)临床病区考核项目:

1、护士长工作考核100分,

2、病区护理管理质量100分

3、抢救物品管理100分,完好率100%

4、消毒隔离管理100分,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

5、基础护理管理,合格分90分,合格率90%

6、特、一级护理质量90分,危重护理合格率90%

7、护理文书书写85分,合格率85%

8、三基考核(理论80分和操作90分),每1人次不合格扣1分。护理操作合格率95%。

9、护理服务满意度90%,每低1%扣0.5分。

10、急救器械完好率100%

(二)单项考核有: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门诊、血液净化护理工作考核,对各项考核制定标准并按百分量化考核。

1、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每年全员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题护理质量培训,强化质量意识,利用护士长例会,每季度护理质量分析及专题整改会,以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使人人有质量意识,自我约束和控制。

2、科室护理质控小组在护士长带领下每周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自查自纠认真记录,每月进行质量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结果反馈给每位护士并上报护理部。

3、大科护理质控组在大科护士长带领下每月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除当面反馈外,有些问题需要书面反馈,限期改正。检查结果上报护理部。

4、医院护理质量组在护理部主任带领下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难点管理、重点环节管理,狠抓基础护理及护士三基训练,每季度全面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汇总,测算各病区质量达标情况,结果书面反馈给科室并上报院考评办与科室奖惩挂钩,定期召开护理质量分析会,做到有分析、有评价及处理反馈,从而促进我院护理质量不断提高。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四

20**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公安、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平。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平。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平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五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05月20日—6月30日

1、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端正质量态度规范质量行为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创造高质量服务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3、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班组长考试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1)班组长占10分(考试成绩乘以15%),考试80分一下的罚款20元扣2分,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对班组长进行考试内容为:班组内的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班组内各岗位的注意事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1)各岗位生产情况及异常情况交接不到位扣2分(罚责任人)

(2)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3)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罚班组长)

(4)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2)由联查小组对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a、人员工作服、雨鞋脏以及有过多的汗英油腻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10元)

b、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c、口罩、帽子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把鼻子盖住,头发外露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d、生产器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痕迹,不合格一项1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10元)

f、生产的原材料接触地面后,不清洗后使用不合格一项扣2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罚工段长10元)

g、生产过程中从洗罐-灌装-装笼-行车-杀菌-卸笼-包装不得有罐体脏、报废罐及不合格饮料进入成品区域,或有剩余的罐子,一项不合格扣相应班组1分,接班人发现不报者扣本班组2分(罚相应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工段长10元)

h、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工段、班组长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分(罚工段长20元,班组长30元)

5、工作记录的填写、班组长报表及各巡检记录表的填写的真实性占10分。

1、不定时检查工作记录的填写情况及书面整洁干净情况发现不合格一次扣1分。

2、班组长报表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3、各巡检表填写不及时或提前写一次扣1分。

4、各表装订要按顺序,不按规定装订发现一次扣1分。

以上情况每天日查超过2次不合格,罚班组长20元,超过4次罚工段长20元。

6、质量事故

2、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xx元以上)一次扣20分

1、活动最后各班组推荐一名质量标兵候选人,每工段由活动小组成员评定出一名质量标兵奖励150元(依据考核内容的五项进行评比)

(1)本岗位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熟知

(2)现场交接到位

(3)无违规迹象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保持良好

(5)工作记录的填写及时准确无误

(6)无质量安全事故

2、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

(1)第一名的班组长奖励200元

(2)最后一名班组长罚款100元

3、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第一名的班组奖励600元,最后一名的班组罚款300元。

4、工段考核分数取本工段六个班组的平均分数的值:

(1)第一名奖励300元

(2)最后一名罚款150元

5、活动期间提出关于质量隐患的合理化建议,视情况给予奖励。

6、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没有造成损失的已经挽回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7、各工段、班组发现质量问题以及存在质量隐患苗头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直接淘汰,并且严肃处理。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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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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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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