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报告,可以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在写报告时,应该注意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和适当的图表、图像等辅助材料。报告的细节和细节处理能够体现作者的专业性和细致入微的思考能力。
资产报告书篇一
评估报告
一、概述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四、正文
五、备查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评估明细
概述
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
二、作用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资产报告书篇二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资产报告书篇三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20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十二、附件: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十三、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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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05月30日
资产报告书篇四
评估报告
一、概述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五、备查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评估明细
概述
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资产报告书篇五
20__年6月17日
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a-25819为20__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20__年整,在20__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a-25829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__
____年__月__日
资产报告书篇六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1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资产报告书篇七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
(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四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特征字、公文各种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2)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3)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帐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部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五备查文件
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应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报告书篇八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xx年xx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xx)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a公司: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 xx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xx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xx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xx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附表 销售收入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专利技术评估数学公式为: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2)计算各年专利技术收益分成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经分成法,按照专利技术分成率5%,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如下:
p=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259.066(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 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 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 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 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 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 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资产报告书篇九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封面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
(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特征字、公文各种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2)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3)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帐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 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部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 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应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报告书篇十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tears)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11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11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11)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资产报告书篇十一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报告书篇十二
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拟以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收购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50.76%股权。
20xx年xx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五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
同煤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生元先生、胡耀飞先生、张玉军先生、王志军先生、王团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20xx年4月25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大同市新平旺同煤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耀飞
经营范围: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节能环保的电力新型材料、设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从事与电力产业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相关产业投融资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xx年10月30日,同煤能源资产总计2,188,500,366.5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2,667,220.38元;20xx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58,900,323.45元,利润总额-7,377,838.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为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工程公司住所为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40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设备调试、运行、检修及维护;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电力设备调试;电力试验;电力工程监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脱硫环保工程总承包、保温防腐工程施工;物资成套设备销售、租赁;科技环保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
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工程公司不存在股东对其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其股东进行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2、股权设臵情况
同煤能源持有工程公司50.76%股权,公司持有工程公司49.24%股权。
3、审计情况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公司全部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评估对象: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3)评估范围: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4)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5)评估基准日:20xx年4月30日(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265.15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万元,两者相差900.98万元,差异率为10.90%。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两者的区别是收益法考虑了企业的商誉、管理团队、客户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此两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工程公司业务服务单位主要为集团内部单位,全国范围内市场占有率较小,其生产经营受集团内部单位影响较大,对于企业未来年度发展的情况,企业领导层也未做出明确规划。在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经营预测与实际可能出现偏差,因此企业的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次对工程公司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评估,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价值为4,652.73万元。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标的公司近三年评估、转让及增资情况
(1)20xx年9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与同煤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上述合同约定,中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协议转让给同煤集团。20xx年xx月26日,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中电投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集团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以20xx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xx年xx月14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xx)第762-6号)。此次股权转让与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对比如下:
上表所列示两次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及评估值差异为-365.10万元,差异率为-3.83%,主要是工程公司持续经营且经营状况也较为稳定。
(2)20xx年6月9日,同煤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会议,决定将工程公司50.76%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同煤能源。20xx年7月底,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同煤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能源持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划转给同煤能源,工程公司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50.76%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652.73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公司受让方(乙方):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二)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1、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上述拟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三)标的股权的交割事项
1、甲方应在本合同开始实施之日起10日内将标的企业相关的权属及资质证书、印章及公司全部档案资料、财产相关凭证等全部纸质版、电子版或以其他形式为载体的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对乙方进行交接解释及说明。
2、甲方对其移交的上述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资料与对应的标的股权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应协商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国有产权审批手续,确保全部国资审批及确认手续合法有效;此外,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4、标的股权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四)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五)合同的生效及实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立,自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并实施: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甲方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职工安臵。工程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变化,双方仍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束下履行权利和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工程公司为公司提供设备的
检修服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
八、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文件,对《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行为,本次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20xx年xx月20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王志军、王团维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一次、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7、《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资产报告书篇十三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
工作方案
,选择评估方法;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报告书篇十四
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人接受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维佳新能源”)
住所:凤阳县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09年11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09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2、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资产报告书篇十五
(报告书)
共1册第1册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第0048089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声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根据《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本报告受本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限制,相关当事人决策时应当有自身的独立判断。注册资产评估师有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但不承担相关当事人的决策责任。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目录
(目录)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
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摘要)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委托方委托方一: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二: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各相关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本次评估对象购买方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拟购买部分资产。
评估基准日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范围系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日账面值为40,340,202.67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对被评估资产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经评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0,425,394.17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肆拾贰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柒分)。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13年12月30日。
重大特别事项具体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正文
(正文)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且在约定情形下成立。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行为所涉及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资产报告书篇十六
xx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xx某
产权持有者:xx某
注册地址:xx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xx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xx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23号);
6.《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7.《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5号);
8.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准则》;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准则》;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准则》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行为依据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2.委托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3.委托单位提供的被评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建筑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6.建设部颁发的[1992]579号《城市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
7.吉林省颁发的建设单位综合收费标准;
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实物量定额(2000);
9.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单位估价表;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参考价目表();
11.集安市20xx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12.吉林省20xx年3月收集到的同时期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13.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14.现场实际考察记录;
15.建筑物使用年限和最低残值的标准;
16.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的时间为20xx年3月8日-3月xx日,分别为接受委托,资产清查,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撰写评估报告,提交报告等。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5.提交报告:三级复核无误后,正式向委托方提交报告。
九、评估假设
6.假设本评估目的行为能够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并能够实现;
8.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
十、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8日,xx某委托评估的相关资产评估值为8.16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略)
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8日
被评估单位:xx某单位: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与被评估的资产、负债相关的资料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应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产权持有者向我们提供了委评资产的产权证明及相关说明。按照评估业务约定书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所提供委评资产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报告仅对委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不对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出实质性判断。本报告使用方应自行核对和鉴别委托方的产权证明原件,以确定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
3、本报告书专供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外,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所不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在公开媒体发表。
4.本次参评的房屋建筑物,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标明该土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故本次评估对象不包括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书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使用,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无效。
2.本评估报告专供委托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3.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评估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委托方权力部门确定后发生法律效力。
5.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即从20xx年3月8日至3月8日)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进行必要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签发日期为二0xx年三月十日。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十日
附件
1.评估项目参加人员名单;
2.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4.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5.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8.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资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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