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案例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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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案例18篇)
时间:2023-10-28 12:16:03     小编:紫薇儿

对于那个时期的工作和学习,我们需要做一份详细的总结。如何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是每个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阅读是获取信息和提升素养的重要方式,希望大家能够在阅读中找到乐趣和收获。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________,性别:女,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男,住址: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二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 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1 月6 日 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xx65 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基本情景)

被申请人:(基本情景)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男,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小学文化,务农,现住。

代理人:,大竹县高穴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电话。

被申请人:,男,岁,汉族,初中文化,务农,现住。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罗盛才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原告罗大荣诉申请人郑福贤雇员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将其委托人委托的房屋瓦被翻捡工作发包给被申请人罗盛才,罗盛才雇佣原告罗大荣前来翻捡,在20xx年12月7日,原告因饮酒过量,上房翻捡时不慎从一楼一底的瓦被上摔在地上,导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医治后经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由此可见,被申请人罗盛才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罗盛才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性别:女,身份证号:,住址: 。 被申请人:,性别:男,住址: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31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六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洪森法官及合议庭:

(20xx)甬余民初字第1694号案件,上次申请变更为:追加的四被告,是因为要溯源的四部门的《关于浙江省上访人户之一张开盛情况的通报》中的被合同行为,已经仲裁,另行起诉了。(当时立案庭是出了收条的。)。现因为:原已申请解除的《假聘用合同书》,又已被七部门变更为《会议纪要》中的二类被合同行为,已是持续、延续、继续至今了的。也已经仲裁,起诉:提出同类的诉求了的。与其申请撤诉后立案,原告认为是变更为七被告,更妥当的。特提出继续变更为七被告的申请,同时申请撤回原提交的对本案的撤诉申请。

已被裁定:准许原申请撤诉的4014号案件,当时,是起诉:低塘街道办事处,和低塘中学二家被告的。在原一审的诉讼过程中,低塘中学是提交了《会议纪要》的。现原告对《会议纪要》中的七个当事的责任主体,是仍在另行起诉中的。本案对这七个当事法律主体的诉讼情节与该案是相同的。也同时主张和请求:对这二案合同审理的。

特此请求对另案尽快立案,又对本案变更为七被告和撤回原撤诉申请的,并准许合并审理这二案的申请。请求明确答复。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开盛

20xx年2月7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七

被申请人:,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住该村。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中,被申请人张兰振作为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申请追加其为被告参与诉讼,请予批准。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八

案号:。

申请人(原告):xx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

被申请人:负责人:xxx,芙蓉村村委会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

法定代表人:xx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xxxxxxxx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xx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xxx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xx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日

附1:证据2组

1、《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煤矿现场照片6张,共5页。证明芙蓉村煤矿已经关闭。

2、芙蓉村煤矿承包《补充协议书》、2名证人证词,共4页,证明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是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

附2: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九

追加被告申请书是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所提交的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审判实践中,一般会考虑原告、被告、证据以及当事人与本案的利害关系。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我们需要清楚自己起诉的被告是谁。但是涉及本案,与本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

2、写明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如果被申请人是xx公司,则还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3、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或某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4、事实与理由:简明扼要地介绍事件经过以及被申请人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5、最后标明: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请人姓名以及申请日期

申请人:xx,男,x年x月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xx

申请人:xx,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xx

被申请人:xx,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审理申请人诉被告xx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xx于20xx年xx月xx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xx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已履行了xx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xx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xx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综上所述,追加被告申请书用于增加被告人的人数,具有一定格式要求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具体信息,简洁说明申请事项,简明扼要并且清晰地说明本案事实与追加被申请人为被告的理由,讲清楚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最后写明主送法院、申请人以及日期。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搬出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监护人承担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20xx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由被告抚养。20xx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被申请人: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因贵院受理的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有助于贵院查明事实,现申请追加本案涉及的商品供应商做为被告。

申请请求:

请求依法追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1月1日,申请人与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________年度交易及推广协议,双方约定申请人方接获顾客投诉案件时由______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和回复,现原告就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起诉要求赔偿。申请人认为自己在与被申请人建立合同关系时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对该产品是否违法、是否应当予以赔偿,由商品的供应商者来面对和处理更为适宜。同时,申请人对追加被申请人做为共同被告,由其参与处理本案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被申请人也愿意参与本案的处理。

特此申请,请予以准许,并通知被申请人参与诉讼。

此致

敬礼!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二

案号:宜高民初字第__x号。

申请人(原告):__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住高县文江镇得狼村碾子头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

被告: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法定代表人:__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________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__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__x工资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15)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

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15]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15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

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__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________,性别: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男,住址: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被申请人: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因贵院受理的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有助于贵院查明事实,现申请追加本案涉及的商品供应商做为被告。

申请请求:

请求依法追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月1日,申请人与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20__年度交易及推广协议,双方约定申请人方接获顾客投诉案件时由______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和回复,现原告就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起诉要求赔偿。申请人认为自己在与被申请人建立合同关系时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对该产品是否违法、是否应当予以赔偿,由商品的供应商者来面对和处理更为适宜。同时,申请人对追加被申请人做为共同被告,由其参与处理本案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被申请人也愿意参与本案的处理。

特此申请,请予以准许,并通知被申请人参与诉讼。

此致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七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9日,住址:城区,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5日,住址:城区号,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__)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__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zzzz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不同意追加被告申请书篇十八

申请人:,男x年08月06日生,回族,xx省巍山县人,住xx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大理市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联系电话138872);

地址:xx省大理市;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诉申请人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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