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写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思考,同时也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和数据。我们可以利用常见的报告模板或样例来参考和借鉴,但要注意保持原创性。报告是对某个特定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和说明的一种书面形式,它可以用于学术研究、工作汇报、项目评估等各种场合。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以便选择合适的信息。这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报告的样本,供各位参考。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一
年广东深圳市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日
[2015年广东深圳市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调整]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二
自1月1日起,淮安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日前,我市2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并特别强调包括劳动人事代理职工、劳务派遣职工,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缴存基数来看,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2014年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
从缴存比例来看,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2%;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8%-12%。
从月缴存额度来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月缴存额计算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12月1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包含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各地房改政策执行。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依托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平台,相关单位经办人员可采取网上调整或拷盘调整方式进行基数调整。网上调整,即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网()”,注册为单位会员,通过“缴存基数调整”菜单进行在线调整。调整完成后,填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登记表》,报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拷盘调整,即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网”注册为单位会员,通过“缴存基数调整”菜单下载拷贝《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清册》电子文档,录入缴存基数调整信息。调整完成后,填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登记表》,将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文档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三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公司全称宁波亿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人才招聘,人事外包,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孝感市工商局注册,人社局备案,并于20xx年11月27日注册成立了分公司———宁波亿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
我司分公司注册成立后开始拓展业务,于20xx年5月开始经营,现有正式员工52人,鉴于以下理由:
1、截止16年7月底,公司还未正式开始开展业务,因此还没产生利益。在此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缴费金额,将造成我司巨大的财务压力。
2、20xx年1月1之后入职的.员工没有上1年的平均工资数据;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20xx年7月-6月缴费期间按孝感市最低工资标准(1225元)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和员工各5%)。
公司承诺会在经营效益好转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列进行调整。以上,恳请予以同意。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四
住房公积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维护和发展职工基本住房权益的重要手段,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调研的通知》精神,近段时间,百色市总工会通过对广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江矿务局、百色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等多个企业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调查,根据有效问卷,现简要汇报如下:
我市大多数事业单位和企业都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设有专门账户,专人管理,没有出现拖欠或滞留的现象。总而言之,在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接受监督方面的制度日趋完善,为职工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有利条件。
1、工会对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认识不足,宣传公积金政策力度不够。
根据此次发放的《广西企事业工会住房公积金维权情况
调查问卷》显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表示“了解”的干部职工占少数,“听说过但不了解”的占大多数,“完全不了解”的占一小部分。那么,企业对缴存公积金的态度又是如何呢,问卷中“企业对缴存公积金的看法”作了很好的阐述:认为“愿意缴纳”的占92%,“不愿意交”的占2%,“无所谓”的占6%。从问卷数据来看,说明工会对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学习不够,对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对来访职工解释不透,加上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造成大部分职工不清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自己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和好处更是知之甚少或完全不知,对如何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更是一个“盲”。
2、工会对企业拖欠缴存公积金的行为未能主动维权。工会是职工的代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权督促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企业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工会未能站出来,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权益,未能督促企业依法办事。
3、行政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到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办理,处以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企业的种种因素导致的暂时困难,出现暂时缓缴或未缴公积金的情况,没有相关单位督促或责令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这是行政依法办事不到位的表现。
1、健全机构,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宣传。
调查显示,38%的人员认为目前单位工会为职工维权面的主要困难是组织建设不足;31%的人员认为没有明确独立地位;3l%的人认为会员维权意识不强。因此,有必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建立工会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小组以及相关制度。依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实施,加大监督行政依法办事的力度。
2、积极解决公积金拖缴欠缴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现实是政府调控手段少、执法力度不够是制约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对此政府可考虑成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强化执法威信,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有效解决企业拖欠公积金缴存问题奠定基础。工会作为职工之家,应依法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目前公积金拖欠问题。解决拖欠问题后,要按月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每月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接收职工群众的监督。
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公积金安全,提高增值效益。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配套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其次是企业应当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半年或一年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缴存情况,解决住房公积金存缴人员利息漏计问题;再次是加快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住房公积金存缴人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有效帮助。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五
住房公积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维护和发展职工基本住房权益的重要手段,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调研的通知》精神,近段时间,百色市总工会通过对广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江矿务局、百色市澄碧河水库管理局等多个企业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调查,根据有效问卷,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我市大多数事业单位和企业都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设有专门账户,专人管理,没有出现拖欠或滞留的现象。总而言之,在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接受监督方面的制度日趋完善,为职工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有利条件。
二、存在问题
1、工会对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认识不足,宣传公积金政策力度不够。
根据此次发放的《广西企事业工会住房公积金维权情况
调查问卷》显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表示“了解”的干部职工占少数, “听说过但不了解”的占大多数,“完全不了解”的占一小部分。那么,企业对缴存公积金的态度又是如何呢,问卷中“企业对缴存公积金的看法”作了很好的阐述:认为“愿意缴纳”的占92%,“不愿意交”的占2%,“无所谓”的占6%。从问卷数据来看,说明工会对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学习不够,对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对来访职工解释不透,加上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造成大部分职工不清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自己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和好处更是知之甚少或完全不知,对如何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更是一个“盲”。
2、工会对企业拖欠缴存公积金的行为未能主动维权。 工会是职工的代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权督促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企业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工会未能站出来,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权益,未能督促企业依法办事。
暂时困难,出现暂时缓缴或未缴公积金的'情况,没有相关单位督促或责令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这是行政依法办事不到位的表现。
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缴纳的意见和建议。
1、健全机构,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宣传。
调查显示,38%的人员认为目前单位工会为职工维权面的主要困难是组织建设不足;31%的人员认为没有明确独立地位;3l%的人认为会员维权意识不强。因此,有必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建立工会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小组以及相关制度。依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实施,加大监督行政依法办事的力度。
2、积极解决公积金拖缴欠缴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现实是政府调控手段少、执法力度不够是制约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对此政府可考虑成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强化执法威信,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有效解决企业拖欠公积金缴存问题奠定基础。工会作为职工之家,应依法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目前公积金拖欠问题。解决拖欠问题后,要按月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每月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接收职工群众的监督。
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公积金安全,提高增值效益。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配套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其次是企业应当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半年或一年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缴存情况,解决住房公积金存缴人员利息漏计问题;再次是加快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住房公积金存缴人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有效帮助。
百色市总工会
2011年3月31日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六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xxxxxx公司职工,个人公积金帐号55393x,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华新路12-5号,面积158.25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16.5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96个月,计划每月归还本金977.00元,并以房屋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抵押房屋坐落地址:天津路15-8号。
借款人:xxx
xxxx年x月x日
【延伸阅读】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七
20xx年6月5日,我踏上了泰州这块陌生的土地,开始了到现在为期近两年的工作之旅,这期间,我调换了两个科室,调整了三次岗位,工作内容是丰富多彩的。现将我的工作情况跟大家交流沟通一下。
了每月数据记录的准确性。在做这向工作的时候,使得我对各个单位的缴存情况有了全面的及时的了解,这对我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缴存工作的另一重要成果就是建档。在缴存科的员工集体努力下,为每一个缴存公积金的单位都建立自己的档案,这样就方便登记、变动、查找等各项工作。在建档的过程中,我不光加深了对于系统的熟悉,更体会到了一些道理,不光在缴存的时候要建档,我们更应该为自己“建档”,把自己每一天的工作情况都记录下来,每隔一段时间就整理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让自己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进步在于创新。除了做好传统的工作外,我喜欢探索系统中未被使用的'新功能。报盘功能就是一个很好的功能,用它可以做个人开户/变更工资基数、部分人员缴存、多单位人员开户/变更工资基数、录入个人身份证号等,这样做大大节省了时间并保证了信息的准确率。我把这一功能与老员工一起分享,提高了我们办事的效率,对于按时超额完成任务有很大的帮助。
20xx年1月我进入了个贷中心工作,开始了更进一步的学习。如果说在缴存工作需要很认真很细心,那在贷款这就需要跟加倍的认真和细心,涉及资金的安全,工作中任务分工明确,环环相扣,有一环出错,都会影响后期的各项工作。在贷款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打杂学习阶段
都说“隔行如隔山”,我说“隔部门亦如隔山”,初到个贷中心,首先要做的就是学习个贷的相关知识,从条例到文件再到各种表格,都要学习并且精通,只有做到这样,才能为前来咨询贷款者答疑解惑。科室其他同事忙不过来的时候我就去帮把手,哪里需要我,我就出现在哪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学习。
第二阶段县区的工作
这是我今年的主要工作。县区的贷款实行新的发放办法后,由县区进行初审,然后拿到市里审查,最后返回县区主任审批。而我的工作就是进行市里的审查工作,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其提供的有效工资表及家庭实际情况来核定其实际贷款金额及年限。由于不能与借款人面对面进行沟通,不能很好的了解借款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刚开始的工作有些棘手,后来我通过向同事咨询,自己摸索解决办法,办理前都会向县区的同事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就打电话给借款人本人,详细给他们解说他们的困惑,直到最后确定贷款额度和年限。到目前为止,我经手的县区贷款共683户,共计8258.9万元。在处理县区贷款之外,还要对市里的贷款进行受理,并对资料进行录入。市里跟县区工作冲突时,需要自己调解时间,有时为了及时完成工作,晚上加班也是常有的。
第三阶段市里贷款的初审
最近,我又接手了市里贷款的初审。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第一道把关,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与借款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天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人,需要有极大的耐心和极好的脾气,这项工作对我来说是个考验。
做好本职工作之余,我还积极参加了各项活动。
(七)目前,协助王经理做房地产和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主要是核对答案,确保准确无误。
这近两年的工作锻炼了我的沟通协调能力,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意识,但是,成绩中仍有不足:政策法规学习仍有欠缺,学习不够全面细致;遇事有时不够冷静,好冲动,无心会伤了别人,待人处事的方式有待改进;新系统的功能还没全部熟悉,仍需继续创新。
新的旅程即将开始,希望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将成绩继续,把不足改进,有更快更好更进一步的发展。
最后,跟大家分享一句话:做工作要做到不误事,不出事!这句话看起来简单,做到实属不易,希望与大家共勉!
我的述职完毕,谢谢!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八
根据信息得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表示,将从下月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每年的常规动作,一般在每年7月份都会根据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依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因此,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计算,7月份调整后我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将不能超过2885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比年提高了490元。
同理,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计算,本次调整后我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最低将不能低于126元。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九
xx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在市中心的统一领导下,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两个办法”执行及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努力扩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归集覆盖面,进一步加大个人构建房贷款扶持力度,做好计划,归集、支付、贷款,核算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规范运作,完善服务。
在行政建设建设方面,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条例》,确保xx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县管理部在市中心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市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指标,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各个与市对应科室到人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1、加强职工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学习,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的工作目标,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实现提高管理部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2、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的机构,制定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职责任务,严格考核落实。
3、认真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内容及法规,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4、按市委、市政府及市中心的要求,依照xx市人民政府有关清收项目贷款的文件及规定,我县管理部积极工作,在县政府的支持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采取经济、行政和法的手段,加大清收力度,在今年三月项目贷款全部收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5、按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委托书,完成我县管理部各项工作:
(1)重视住房公积金归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基础,住房公积金的.开展,为职工住房建设提供了经济保障,自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我县公积金管理得到了全县各单位的支持,公积金管理深入人心,得到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2)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即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更本宗旨,也是这个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3)防范贷款管理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内险,为加强贷款管理,积极开展贷款业务工作,制定贷款管理措施,规范贷款操作行为,建立贷款催收有效机制的工作,控制逾期贷款风险,减少不良资产,及时发现贷款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建设局下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从业人员14人,其中,在编10人,非在编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实缴单位403家,新开户单位41家,净增单位39家;实缴职工1.57万人,新开户职工0.33万人,净增职工0.13万人;当年缴存额2.02亿元,同比降低0.49%。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3.05亿元,缴存余额4.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31%、3.0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没有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87亿元,同比增长22.22%;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92.57%,比上年同期增加17.2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8.3亿元,同比增长29.0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2笔1.84亿元,同比增长88.84%、89.6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4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6.54亿元,贷款余额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39%、39.15%、54.6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3.54%,比上年同期增加27.8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较上年没有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开展该项目业务。
(四)购买国债:未发生购买国债业务
(五)融资:未发生融资业务。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0.86亿元。其中,1年以内定期(含)0.6亿元,协定存款0.26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3.54%,比上年同期增加27.8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389.46万元,同降低16.27%。存款利息收343.0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46.37万元,其他0.0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707.68万元,同比增长2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06.33万元,其他支出1.3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681.78万元,同比降低36.55%。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同期减少0.9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96.5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5.19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85.9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4.8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96万元,同比增长6.47%。其中,人员经费180万元,公用经费5.5万元,专项经费10.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985.9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5.0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发生该业务。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未发生。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71%、9.03%和-0.4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36%,国有企业占16.38%,外商投资企业占2.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0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45%,国有企业占38.52%,外商投资企业占3.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6%。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7.92%,中等收入群体占91.3%,高收入群体占0.78%。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0.65万笔1.8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5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5.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9.9%,租赁住房占1.19%,其他占8.1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4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3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7%,其他占3.9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45%,比上年同期增加4.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62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08%,90-144(含)平方米占61.57%,144平方米以上占35.35%;新房占96.06%,二手房占3.9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55.67%,双职工申请贷款占44.33%,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1.89%,中等收入群体占67.49%,高收入群体占0.6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72笔3637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35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311.7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未发生该业务。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发生该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83.66%,比上年同期增加74.7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不超过上年杨凌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48元的三倍,即13644元,最低基数为2845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5年以上3.25%,5年以下(含5年)2.7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2016年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整,期限最长为30年。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月23日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__,201_年__月__日入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已具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故特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望有关负责领导审阅并批准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
201_年_月_日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二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xx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x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x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青岛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xx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14729.25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24548.75元。
各(区)市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664.17元,四市为1508.33元)确定。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4729.25元,下限为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45.85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原则上各不得超过1768元。有条件的单位,单位和职工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946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存比例确定,即六区分别为83元、四市分别为75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一)20xx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xx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三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由于无法统计本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上年度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经与职工本人协商一致,其 年 月至 年 月的住房公积金按每月 元缴存。
本单位愿意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职工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四
为做好2017全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7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二、调整标准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17缴存基数为2016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2.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补贴政策执行省市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
3.各单位按照现行比例调整缴存基数。未达到最高缴存比例的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四、调整步骤
(一)柜面办理
1.各单位到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拷贝相关数据信息。
2.各单位按职工个人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个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按新缴存基数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直接修改从银行拷贝的数据。各单位应核对本单位基本情况,如与《单位分户信息》不一致,在表格上直接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将修改确认后的《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数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送交各银行网点。
4.各银行网点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修改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修改后的单位基本信息回执和打印的基数调整受理回执返回给单位核对确认,单位和各银行网点应确保缴存基数调整正确。
(二)网厅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
1.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击 “归集业务”—“打印基数调整单”,直接点击“提交”按钮,下载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
2.按职工个人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个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按新缴存基数制作基数调整表格(表格样式可通过“归集业务”—“基数调整”菜单直接导出)。
3.单击 “归集业务”—“基数调整”,基数变更类型选择“基数调整”,单击导入按钮,导入制作好的基数调整表格,提交打印受理回执后再次提交,完成基数调整。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2.单位应核对职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对于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有误的应当进行更正,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3.2017年7月1日起办理开户的职工一律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4.在网厅办理基数调整业务的单位,应核对单位账户基本信息,如与单位基本情况不一致的,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同时留存好《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备查。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4日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五
杨凌区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杨陵行政隶属关系变化频繁。
1956年设杨陵镇。
1959年改为杨陵公社。
1979年设立杨陵特区。
1982年易名杨陵区属宝鸡市管辖。
1983年划归咸阳市。
,杨陵区地域设立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省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具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和省级经济管理权。杨陵区为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示范区管委会。
,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8月14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宝鸡市扶风县揉谷乡划归杨陵区管辖。这标志着揉谷乡正式划归杨凌示范区。
10月,国务院就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作出批复(国函〔〕133号)。
公积金调整报告篇十六
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__年_________月,入职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的'发展尽了自己绵薄之力。购买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请公司给予批准缴纳住房公积金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___
201_年_月_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4297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