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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应急预案篇一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7560003(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7560530(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取暖应急预案篇二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家庭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姚贵彬
副组长:唐慎英刘炜波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教学楼空调取暖
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空调安全检查,确认空调关闭后才能离开教室。
5、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家庭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应急预案篇三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将开始,全国各地每年因取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为确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发生中毒事故或一旦发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赵xx
副组长:董xx杜xx
组员:王xx窦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2、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3、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1、于xx(校长)负总责。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负责接待家长和各级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同志,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2、杜xx(副校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开窗和门通风、紧急救护,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将中毒师生救出现场,维护现场的秩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4、于xx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疏散未中毒或比较轻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安全温暖的地带,负责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成员:李xx、闻德双、孙xx
吴xx、宋xx、王xx
5、赵xx(后勤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将中毒的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负责需转院治疗的师生的用车。
6、岳xx负责到现场临时处理,负责到医院护理。
7、范xx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每隔1--2小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一次,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得到处理的情况。
8、王xx负责维护校内的正常教学秩序,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慰,消除其恐惧心理,安心在学校学习和生活。
总之,一旦出现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员行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点。调查后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取暖应急预案篇四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西长寿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宿舍取暖方式。空调和电热。
教学楼取暖方式暖气。教学楼门口挂上棉门帘。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电工张金有负责冬季用电的统一开、停(严禁学生操作),以保护变压器和线路的.安全。
3、教室、办公室等校舍门上加装棉门帘,防止密封不严造成的跑暖漏热等现象。
4、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供暖设备,11月10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确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断电人走。
8、值班领导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9、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因事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代值人员与当值人员负有同样责任。
10、各校加强取暖期间值日和领导带班工作,按时接交,不能准迟到、早退或途中离岗,严禁漏值漏岗。
11、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触电事故。
12、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12、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13、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4、当电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电费,以保证正常供暖。
15、当取暖空调和电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应急预案篇五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改造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改善民生和大气环境质量,坚持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持续发力攻坚,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改造任务。
在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基本完成改造的县(市、区)查漏补缺,做到应改尽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的要求,组织实施剩余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力争在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户内改造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如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等不可抗力影响,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改造任务完成期限参照省政策另行调整。
(一)气代煤。在电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用气问题。在完成精准确村确户的基础上,细化和优化村外、村内户外、户内、验收通气4个控制环节,根据“采暖设备安装与管网建设并行施工”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有序实施,设备安装和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完工确户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及早落实2020年供气合同,千方百计确保新增民生用气。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改造,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住建厅颁布的《河北省农村地区气代煤技术规范》等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把材料进场关、设备检测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村内户外管网穿越或跨越道路工程,优先采用架空跨越方式。确需地下穿越的隐蔽工程部分,穿越方式和埋深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工程监理实行旁站,全程监督施工过程,留存监督记录。
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职能,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切实打造质量放心工程。
各县(市、区)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上下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村干部要发挥在施工一线的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电代煤。进一步优化采暖设备技术路线和产品,优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达到节能高效、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改造效果。
1、保障电网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要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的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根据确定的电代煤改造任务,积极跑办省电力公司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科学组织电网改造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保证用电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改造工作。
2、选好采暖设备。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电采暖设备,电采暖设备户均新增负荷需在7千瓦以下。主要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5千瓦以下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热+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设备,其他电采暖设备作为补充。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原则上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实施的电代煤采暖设备安装、户内线路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电代煤产品安装和施工质量安全。电网建设改造要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供电公司要积极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户表以上线路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户表以下30米以内线路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负责,超出30米部分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三)新型能源。各县(市、区)在电力负荷和气源保障无法满足的区域,可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实际采暖需求,积极探索新型能源替代,最大限度实现清洁能源方式供暖。
(四)洁净煤推广。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明确洁净煤推广区域和任务,同时做好洁净煤的生产和储备工作。既要坚持不懈推广清洁煤,又要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一)精准确村确户。精准确村确户是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双代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确村确户实施办法》(石代煤办〔2019〕12号),坚持“科学确村、精准确户”的原则,3月底前务必完成本辖区2020年计划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确村确户工作。
(二)优选采暖设备。根据目前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发展趋势和运行使用情况,淘汰能耗高、质量差、运行不稳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采暖设备。各县(市、区)要聘请采暖设备行业专家,筛选出功率低、能效高、质量可靠、服务到位、经济实用、群众满意度高的产品。要通过选用具有一定实力的知名品牌厂家直供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设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
2020年气代煤采暖设备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18〕5号)、《关于公布燃气采暖热水炉型号变更登记目录的通知》(石代煤办〔2019〕34号)要求择优选取。2020年电代煤采暖设备招标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要求确定,主要采用热泵技术设备;其他类型设备选择1—3家作为应急或补充使用,不再大范围推广。今年受疫情影响,时间较为紧迫,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招标方案,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招标工作。
(三)提高气源保障能力。市发改委要组织协调加快气源项目谋划和建设推进,增强供气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制定和完善居民取暖用气应急预案,实现域内燃气企业之间管道互联互通,提高应急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资金筹措。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清洁取暖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各级支持政策,及时筹措地方承担资金,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五)严把采暖设备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标企业采暖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对销售的产品要不定期、不定时的抽取样品,检查产品质量。对采用非法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厂家,要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通知相关县(市、区)负责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由当地负责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更换等措施。坚决清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按照中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和材料、材质销售产品的企业,确保采暖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
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按照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石财建〔2019〕75号)执行,其中2020年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用户当年运行补助仍按我市2019年标准执行,其他年度运行补助标准不变;2020年地源热泵(含空气源热泵)、洁净煤支持政策按我市2019年政策执行;其他政策不变。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采取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在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将清洁取暖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进一步完善辖区组织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组织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监管、验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洁净型煤确村确户台账建立、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等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跟踪监管;散煤管控,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行为;洁净型煤和新型能源产品的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公服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计划内电代煤户表以上配套电网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取暖季结束后,依据政府确村确户台账,向当地政府提供当年电代煤用户取暖季用电量,配合政府做好电代煤取暖季用电统计工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把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加强双代政策和采暖技术知识的培训,确保把双代工程资金补贴等相关政策理解到位、宣传到位。要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张贴宣传海报(宣传画),农村大喇叭广播,电台电视台滚动宣传,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等,大张旗鼓营造氛围。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能听的懂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工程建设。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发改、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支持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组织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优化流程,密切配合,提质增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市双代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办法,进一步充实督导内容,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和聘请第三方专业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帮助立行立改,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确保双代工程采暖设备和运行补贴政策的公开、透明,避免群众误读、误解,要在工程管网建设、采暖设备购置和安装、运行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参加,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双代工作的政策执行、工程推进情况,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以周通报、双日通报、每日通报等方式通报工程进展、存在问题和进度排名。各县(市、区)要指定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上报的工程数据要确保真实、可靠。
取暖应急预案篇六
冬季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二、取暖方式:采用空调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后勤负责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供暖设备及电路,保证冬季取暖的正常使用;
2、明确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采用空调取暖,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效保证供暖安全。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日值日教师对所有教室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断电后离园。
5、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触电事故。
6、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7、要通过园务例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8、当取暖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9、如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园领导,并第一时间报警和报告上级领导部门,火警电话:119;医疗救援电话:120。
四、此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取暖应急预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把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原则,统筹规划协调,因地制宜的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兼顾居民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冬季清洁供暖普及率和供暖水平,大力提升我县居民幸福指数。
由镇政府牵头利用3年时间完成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xx镇共有xx个行政村,划分为xx、xx、xx、xx、xx五个片区。根据县相关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分两批对我镇进行燃气施工、冬季清洁供暖工程的实施。
20xx年10月底之前,初步完成xx管区、xx管区的燃气入户工程。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xx管区、xx管区、xx管区的燃气入户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冬季清洁供暖工程收尾任务。幼儿园、中小学、村委会、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益场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所处位置优先进行燃气安装施工。
20xx年10月底前划定“禁煤区”。“禁煤区”范围是完成整建制气代煤电代煤的村庄。“禁煤区”内实现煤炭彻底“清零”,包括各类型煤、兰炭、煤粉等煤制品。
1、镇政府组织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的xx镇冬季清洁供暖既燃气入户工程调度大会。
2、各村发放燃气入户明白纸,并向村民宣传讲解《xx县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县委要求,在“禁煤区”,村委与住户签订《清洁供暖承诺书》。
3、各村召开村民村民大会,现场对清洁供暖工程进行讲解宣传。
根据县里统一部署,由xx燃气公司负责我镇的燃气入户工程。由燃气公司将详细施工方案、线路走向图报xx镇建委办公室备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xx镇冬季清洁供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委办,具体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镇政府将依据方案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冬季清洁供暖工作落到细处。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调配力量,全面监管,成立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实行长效管护。建立健全农村冬季清洁供暖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坚持改造一处、巩固一处,防止散煤“复燃”。既要防止工程建成后群众不愿用、舍不得用的问题,又要防止用上清洁能源又停用的问题,确保将民生实事工程办实办好。落实人员和责任,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保障冬季清洁供暖正常运行和发展。
3、明确责任主体
镇政府是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镇域内冬季清洁供暖负总责,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工作落实、施工监管、资金筹集等工作,统筹推动冬季清洁供暖工作落实;燃气企业和供电公司是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供暖的村设立服务机构或网点,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全力推进农村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4、强化宣传作用
镇政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洁供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天然气和电作为清洁能源的各项优势,提高居民对使用清洁能源供暖的认知程度和参与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
5、强化监管作用
加强对燃煤经营企业和散户销售点的监督管理,提高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联合环保、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定期到各村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清理取缔散煤经营场所,落实镇、村巡查联防,严禁游商小贩走村入户销售散煤。
取暖应急预案篇八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灾害、极端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工程施工现场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
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极端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我工程施工现场气象灾害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
组长:汪希诚
副组长:崔洪杰
成员:任庆福、吴圣永、贾志强、崔国庆、韩邦志
下设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崔洪杰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定完善本工程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工程的防灾检查,督促各部门班组及时处理
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示精神,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工、人员转移命令,指导工程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工程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工程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开,文件、传真的拟定和
转发、通知;督促检查施工现场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制定切合本工程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种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组织学习、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施工人员;在灾害性天气来临时,提醒大家无论在哪里都要注意
安全,提高大家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施工现场道路排水系统畅通,对施工现场所有设施每天进行全面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
(一)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红色),重大灾害(ⅱ级橙色),较大灾害(ⅲ级黄色),一般灾害(ⅳ级蓝色),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本工程由崔国庆担任预警员
2、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组织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人员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蓝色)
接到灾情消息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黄色)
接到灾情警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施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各施工人员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方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上报防灾领导部门。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红色、橙色)
(1)接到紧急警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施工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各部门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方人员,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上报防灾领导部门。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及其他部门负责人的手机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施工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工地的脚手架、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有关部门人员配合,避免建材水泡受潮,减少损失,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工地停工人员转移贵重物品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足够力量的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工地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工地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做好工地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工人疾病免疫和工地现场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工人的防灾减灾能力。
(一)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一方面及时派人到工地各处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整个工地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各部门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工地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工地及时请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房屋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抗灾救灾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翡翠城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视具体情况变化会作出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翡翠城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取暖应急预案篇九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取暖应急预案篇十
为应对低温、降雪、冰冻天气,克服冰雪低温天气不利影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溧阳市教育系统冰雪低温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宇明
副组长:谢渊、芮安阳、崔恩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全体班主任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上级通知发布应急指令;
(2)组织指挥学校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向上级汇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1、组织学习《常州市教育系统冰雪低温天气应急工作预案》和《溧阳市教育系统冰雪低温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研讨我校冬季冰雪低温天气应急工作。
2、加强冬季安全检查。进入冬季,学校要认真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对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卫生、消防疏散、用水用电、门卫值班、夜间巡查、器材设施以及各项防低温冰雪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当了解到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预报信息或接到上级预警通知后,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警或上级指令,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学校应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令和当地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师生宿舍管理
(1)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宿舍内使用非学校配置的电器,严禁学生把火种带入学校和宿舍,禁止教职工和学生私自使用加热电器。
(2)低温冰雪天气来临前,应当做好学生防低温冻害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被,做好保暖。
(3)检查取暖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加强夜间行政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次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加强校园环境管理
(1)检查校舍、围墙及其他建筑设施,防止积雪过重造成垮塌。
(2)如遇冰雪天气,要迅速组织力量清扫校园、门前道路积雪、清理树木断枝落叶和悬垂冰凌等,保证校园内及学校大门口交通畅通、安全。
(3)严格师生和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4)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减速慢行,停放有序。
3、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1)开展学生冬季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正确预防低温冻害,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全面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2)通过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子女冰雪天气保护工作,不要让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
4、热情关心学生
(1)汇总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查明学生缺勤原因、去向。正确处理特殊天气条件下学生管理问题,学生因天气原因及其他特殊情况迟到,本着人性化原则妥善处置,鼓励学生以健康积极的心态投入学习。
(2)在校园内坡面、易滑地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学生注意上下楼梯安全,不要奔跑,防止滑倒。
(3)禁止在教学区打雪仗、禁止把冰雪带入楼道和教室。
(4)根据当地特殊天气情况,可对体育课、室外集体活动课程作适当调整。
(5)在交通困难情况下,可以适当延迟上课、提前放学,在报经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停课,并应当将作息时间变更及时通知到家长。
(6)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饭菜卫生、保温、价格合理。保证热水供应,防止烫伤。
1、校园内及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及意外情况,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
2、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处置突发情况,报告、接受信息。
3、根据气象部门通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令,及时解除预警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取暖应急预案篇十一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学校冬季取暖应急工作。
1、取暖方式:
(1)幼儿园采用空调取暖。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00下午2:30—4:00
(2)小学采用煤炉取暖,安装烟囱、加盖。
2、小学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煤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蜂窝煤。
3、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11月7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4、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检查,采用没录供暖的班级,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没炉烟囱炉盖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5、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7、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8、各班级,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9、当煤炭储量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煤炭,以保证正常供暖。
10、当煤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保障燃气改造用户取暖季正常供暖,防止因气源不足导致民生用气紧缺,对突发燃气事故(险情)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民生,减少燃气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1.1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乡燃气系统的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乡镇(区)、有关部门、燃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镇、乡村为主体,统筹安排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各方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2.3分级管理、定岗定则。建立以县政府为主的城乡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严格奖惩,落实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责任机制。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从事城乡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城乡燃气系统发生连续停止1万户以上(含1万户)居民燃气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各种原因造成所供应城乡的燃气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城乡燃气气源终止或燃气供应中断。
(3)城乡主要燃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4)城乡燃气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毁坏,导致燃气供应系统大面积失控或混乱;
(5)爆发传染性疾病,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6)由其他原因引发的城乡燃气中毒、燃气系统火灾、爆炸等和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燃气事故。
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城乡燃气事故灾难发生后,县政府迅速启动本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同时,报请廊坊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城乡燃气事故灾难应急体系,包括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2.1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成立大城县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燃气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2.1.1指挥部组成
主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事故发生地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区办事处、住建局和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安监、宣传、公安、卫计、环保、交通、通信、消防、质监、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乡镇(区)、城区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2.1.2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订我县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对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
(4)及时了解掌握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情况,负责对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上报;
(5)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其他有关城乡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当发生城乡燃气事故灾难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部成员未在大城县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人员工作职务排序替补。
(1)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区办事处:根据事件等级和管理权属,由各乡镇(区、处)负责处置的,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做好协助工作;负责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参与伤员救助、群众情绪安抚、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预案;负责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对乡镇(区、处)、燃气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
(3)县公安局:负责迅速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保障救援的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4)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药品、医疗器材,确定医疗卫生应急抢救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进行备案。
(5)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运送疏散人员和供应物资。
(6)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组织事故区域需疏散人员的转移、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县气象局:负责准确提供当时的气象情况。
(8)县环保局:负责准确提供当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9)县质监局:负责对压力容器进行应急监测,明确压力设备、管道的防护措施。
2.3指挥部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组。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县住建局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负责专家人员的技术信息与联络工作;负责联系、组织和督促各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工作;指导各组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审查城乡燃气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制城乡燃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简报;负责核实城乡燃气系统情况;组织全县燃气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2)现场警戒组
由县公安局、气象局组成,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风向、风级、温度、阴晴雨等气象预报;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保障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救援排险组
由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区)、县住建局、公安局、卫计局、交通局、质监局、环保局组成,并根据燃气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安排部分专家参加。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局的负责人任组长;窒息类事故由卫计局的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类事故由交通局的负责人任组长;压力容器事故由质监局的负责人任组长;燃气泄漏事故由住建局的负责人任组长;各乡镇(区、处)负责组织当地人员实施救援抢险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现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4)医疗抢救组
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公安、交通、电力、水务、通信、民政部门组成,负责供电、供水、通信、物资运输、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2.4燃气企业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建立管理制度,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和足够的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燃气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出现燃气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3.1确定危险目标
大城县共有燃气从业单位13家,其中天然气管道供应企业3家(2家无手续)、液化气供应站(点)10家(1家无手续)。
3.2日常预防工作
各乡镇(区、处)和燃气企业,要定期做好对城乡燃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研究城乡燃气安全抢险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加强城乡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3.3.2燃气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3.3.3县公安消防专业队伍是城乡燃气事故抢险的主力军,城乡燃气行业抢险应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专业队伍和燃气企业抢险专业队伍的优势和特长,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及时处置和排除险情。
4.1先期处置
城乡燃气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企业和各乡镇(区、处)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住建局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现场抢险、疏散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乡燃气系统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规定的为ⅳ级响应。
4.3情况报告
4.3.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夸大也不缩小事故危害程度。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县指挥部。
4.3.2报告程序
(1)燃气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企业应急电话报告。燃气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认定是否属于ⅳ级事故。
(2)事故一经确认,燃气企业应急机构要立即向县住建局及安监、公安部门报告,并启动分级应急处理预案。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县住建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告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负责向市安监局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燃气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区、处)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指挥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4响应行动
4.4.1燃气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区、处)、燃气企业、县住建局,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2县住建局根据事故情况请示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有关部门接到启动燃气事故预案的决定后,要按照职责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力量赶往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各部门抢险救援人员由本部门救援负责人指挥,并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4.4.3确定事故受影响范围
根据燃气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燃气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 m的区域(以下风、侧风方向为主)。此区域燃气浓度大,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缺氧窒息或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有泄漏或爆炸可能的燃气储存装置、进行封闭现场、疏散控制区域人员、隔绝控制区域内的一切火源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以下风、侧风方向为主)。该区域空气中燃气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燃爆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控制交通,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气象部门要及时将事故发生区域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等气象报现场指挥部,燃气监测部门要随时对事故中心0-500米区域、500-1000米区域进行监测(以下风、侧风方向为主)并报告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故受影响区域。
4.4.4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维持治安
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力量撤离事故中心区域和事故波及区域的无关人员,对该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保持道路畅通,并维持事故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稳定,要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和事故发生情况随时改变控制范围。
4.4.5现场扑救
各乡镇(区、处)、县公安、住建、环保、交通、安监等部门及相关企业要根据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组织救援人员、车辆、设备、器材等,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扑救。
(1)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人员、车辆、设备对灾害现场进行处置。
(2)燃气公司抢险队:发生燃气事故时,燃气公司事故抢险队要及时集结,保证抢险车辆和抢险设备迅速到位,按照职责进行抢险。
(3)工程抢险队:由住建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
4.4.6医疗救助
卫计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将伤员运送到附近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4.4.7新闻报道
宣传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抢救情况,要配合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进行报道,协助救援指挥部进行社会动员和稳定工作。
4.4.8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县指挥部协调组要合理安排人员值班,保证能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事件信息;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及指挥部各组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6指挥协调
4.6.1县指挥部获悉发生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6.2县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指挥,并及时做好事故情况上报工作。
4.6.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应急支援
当燃气系统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力量不足,需要社会力量支援时,由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规定的程序报县政府。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均按县政府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信息发布
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信息的公开发布由指挥部决定,特别重大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指挥部决定响应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1现状分析
根据城乡燃气供应规律,冬季为天然气供应高峰期,大城县位于供气管网末端,处于北京附近,上游供气为确保京津地区使用,会对下游采取限制供气量的方法,极易出现气源供应紧张的情况。
5.2应对办法
5.2.1加强流量监测,进行科学预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2.2加强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加大燃气储备能力。
5.2.3在发生气源供应紧张的情况时,及时采取限制工业用气和商业用气的办法,确保民生气源保供,同时,适时启动储备燃气,保证基本燃气使用需求。
5.3突发事件处置
因燃气紧缺导致发生冲击燃气公司网点、政府机关,甚至引发暴力行为等不稳定事件时,由发生地、涉及企业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政策解释和人员安抚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公安部门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5.4应急启动和终止
各燃气公司负责起草民生保供应急预案,预案应体现应急响应启动阈值、停工企业名单、响应经过等内容。同时,安排专职人员做好管道燃气流量监控,当达到反应阈值时,及时通报情况并启动预案。在管道流量达到平稳,可保证正常用气,且储气能力达到3天应急需求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终止应急响应。
6.1总结评价
6.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6.1.2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6.2调查报告
6.2.1城乡燃气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6.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7.1指挥保障
县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指挥部应提供专门场所和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7.1.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乡燃气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7.1.2接收、传递燃气系统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7.1.3为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2通讯保障
7.2.1逐步建立完善以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讯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应急响应启动后,通信部门要全面检修通信设施,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畅通,重点保障指挥部同县政府领导、燃气企业和应急后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7.2.2应急响应通讯能力不足时,由县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7.3物资、技术的储备与保障
7.3.1交通运输
交通部门组织附近可以利用的交通运输力量,负责向事故现场输送救援物资和救援人员,并通知辖区内所有运输力量随时准备投入使用。能够使用的运输车辆有:
(1)车属单位:县交通局
(2)应急车辆:客车10台,货车20台(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车辆调配)
7.3.2供电、供水
供电、水务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后勤保障,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7.3.3物资储备
民政部门要及时调动临时帐篷、棉被等救援物资,保障受事故影响而暂时迁移的居民基本生活。还应储备供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人员使用的安全帽、防毒工具、面罩、手电筒等防护用品。
7.3.4医疗卫生
县域内有综合实力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医院均在120网络内,“120”系统为指挥中心。
县卫计局根据事故伤害类型,调集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药品,进入救灾现场,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7.3.5治安保卫
事故发生地辖区派出所和县公安交巡警、治安部门要及时赶往事故现场维持治安,并服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7.3.6技术保障
相关部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时赶到事故和抢救现场,为事故现场提供救援方法和救援程序的技术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4宣传、培训与演习
7.4.1应急培训与演习
(1)各级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要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相关救援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明确各自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学习和培训情况记录在案。指挥部对所有参与城乡燃气系统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县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的应急专业技术培训由县燃气系统应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部应给予指导。
(2)本预案制定以后,每年要组织一次常规演练,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县住建局具体实施,在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类型中进行选择,确定演习内容、范围、场所等,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组织实施,要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的演习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做出详细的演习总结。
7.4.2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城乡燃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此项工作由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负责进行。
8.1名词术语
8.1.1城乡燃气:指符合燃气质量要求的、供给城乡居民生活、工业(商业)企业生产经营、城乡交通等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气体燃料。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沼气和经国家认定允许在上述范围使用的其他气体燃料。
8.1.2城乡燃气供应系统:包括用于城镇燃气的门站、燃气管网及其附件、储配站、气化站、调压站、调压箱、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车用燃气的运输、储存、加气运行系统和设备;液化石油气的输配、运输、储存、灌装、混气站、供应站、小区燃气系统。
8.1.3燃气企业:城乡燃气供应单位。
8.1.4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8.1.5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8.1.6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预案由县住建局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报县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8.2.2本预案每三年修改和完善一次,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参加,各成员单位修改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8.2.3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要制订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关措施,建立专业或义务应急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并按要求组织演练。预案报县住建局备案。
8.3奖励与责任
县指挥部对在城乡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8.4沟通与协作
各乡镇(区、处)要根据本辖区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危险源分布情况,摸清底子,建立档案,制订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沟通协作,减少损失,并做好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取暖应急预案篇十三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取暖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支持我省治污减霾和清洁供暖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有关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我省农村地区及部分城镇周边区域仍存在散煤取暖情况,加重了冬季雾霾形成,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推进我省冬季清洁取暖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到雾霾天能不能减少减轻,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群众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创新适宜供暖方式,完善清洁供暖价格形成机制,清理规范供热供气企业收费行为,综合运用峰谷价格、阶梯价格、市场化交易等政策措施,支持我省清洁供暖普及推广。
1、落实居民峰谷电价政策。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峰段为每日8:00时至22: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城乡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利用谷段电价较低的政策,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和电能替代加快发展。
2、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适当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以此减轻居民采暖电费负担。
3、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机制,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上网电价,也可由电网企业或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用户采购市场最低价电量,以此降低上网侧电价,支持煤改电发展。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输配电价,每日8:00时至22:00时执行现行相对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50%执行。同时,加快省内电网通道投资建设,利用陕北地区弃风弃光和燃煤机组低成本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支持关中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
4、明确“煤改气”价格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我省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上游门站价格和省内管输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城市配气价格按居民用气配气价格执行,终端销售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协商下浮。
5、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逐步有序放开上游企业气源门站价格,建立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或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利用市场价格优化资源配置,化解供需矛盾。加快研究制定省内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规则和成本监审办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重新核定省内管输和城市配气价格,支持实体经济和清洁取暖发展。
6、理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我省供热价格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各设区市管理。各地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统筹考虑燃煤锅炉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结合市场煤价变化、燃气改造等实际情况,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定调价程序,适时适当疏导集中供热价格矛盾,热价调整难以弥补供热生产成本的,可由市县政府考虑予以补贴。加快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实施步伐,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合理消费需求。
7、引导清洁供暖形成合理价格。地热能、干热岩、小区自备锅炉等符合环保要求的区域性集中供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综合考虑供热规模、供热效率、入住比例、供热时段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采取价格协商、公布成本核算办法等措施,引导供热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对供热价格矛盾突出、群众反映较多的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及早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8、加强供热企业成本价格监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市政热力管道输送环节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并根据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成本监审结论,接受社会监督。
9、明确管网建设收费政策。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政府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不得将建设费用以“碰口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城市规划区以外用户的供气供热费用由用户和供气供热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解决。加快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居民用户天然气工料安装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积极推行供气供热企业将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延伸至用户户表,供气供热企业统一投资建设、统一运行维护管理,因此发生的费用计入企业准许成本,计提准许收益。
10、查处“碰口费”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违规设立或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清费治乱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碰口费或配套费,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为清洁供暖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秩序。
1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并适度向治污减霾任务较重的关中地区倾斜。落实供暖企业向居民供暖相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探索通过企业债、低息贷款等方式解决清洁供暖项目融资问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我省清洁供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大力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进入清洁供暖领域,积极推广具有发展前景、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新型清洁供暖。
12、做好资源供应保障。电网企业要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加大与清洁供暖相关的配电网改造力度,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和智能电表更换进度,切实提高抄表到户率,保障清洁供暖用电政策普及和用电安全稳定。上游供气企业要及早谋划部署,确保气源充足供应,各级供气企业要切实承担分级储气责任,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进度,保障冬季用气高峰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各地要切实增强对推进清洁供暖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打好我省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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