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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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范文(21篇)
时间:2023-10-29 04:06:06     小编:纸韵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作者观点等进行感悟和思考的一种写作形式。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籍内涵,加深对人生、情感、思想等方面的思考。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读后感是人们在阅读之后,对书籍内容、作者观点或思想感悟等进行总结与评价的一种文体。读后感除了是一种对书籍内容的理解与概括外,更是对读者自身的思想感悟与心灵共鸣的写照。读后感是表达读者对阅读内容所产生的个人思想、情感和感悟的一种方式。读后感不仅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书籍的内涵,也能够提高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写作水平。读完一本好书,总能给人以深思与启发,想必大家也会有写一篇读后感的冲动吧。读后感是一种以阅读为基础,借助自身的理解与感悟,对书籍内容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写作形式。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书中的观点,深化我们对人生、情感、思想等领域的认知,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读后感可以结合个人经历和感受,进行自由发挥和个性化的表达。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一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二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三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四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五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六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七

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踏着七色云彩来娶我,我猜到了开始,却想不到结局。

很多人说,爱情会让一个人变得成熟,尤其是分手之后的爱情。

分开之后我们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好,其实,哪里有什么好与不好,有的人如云泥,照样被爱的如珍宝,不能在一起,不过是两个人有了不相同的想法而已,想法不一,便去寻找想法相同的另一个人。

这,便有了分开的理由。

失去和得不到向来有一些共鸣,大抵是,最终都没有同那个人在一起。

区别是,一个得到过,一个从未得到。

立夏说,所有的失去,都是从得到开始。

而立夏,是一个明白自己需要什么的人,内心的笃定的人,不会害怕时不时来的寂寞和伤感,偶尔难免情绪不安,但也能够很好的梳理。而自己,追求的自我状态也是如此,不会因为季节的更迭不会因为外物而时常困住自己。

书书说,看我最近的日志,知我生活状态,这本书想来是适合我的。

的确,这本书适合我现在的状态,我也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有我喜欢的清新,也有我没有的坚强和坚定。她的笔下,没有矫情,却有深情和疏离。

我们老的这般快,岁月渐渐在鬓角染上痕迹,而内心却依旧像十八岁的少女一样未来得及成长,我时常害怕一个人,害怕一个人吃饭,害怕一个人走很远的路,直到现在,大家各自生活各自忙碌,也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做很多事,只是仍旧会害怕时不时的寂寞和无助。

看书的过程中,我渐渐懂得,一个人也好,两个人也罢,让自己无归属感的始终只有自己,我们要做的是开始爱自己。

立夏说:我认为因追求完美而造成的暂时的缺憾,好过因容忍而造成的长久不快,利用青春去做所有快乐的事,旅行,读书,逛街,和朋友聊天。

诚然,我们都不是会在感情上委曲求全的人,爱不来的人,向来不能将就。练习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好好爱自己的时候,不必委屈自己,不必强求自己。

诚如书名而言,《练习一个人》,练习一个人生活,练习一个人看书写字吃饭行走,当是内心坚强而柔软,而不是我以为的随时无病呻吟的说着自己的寂寞与不快乐。

立夏说,此刻的你还好吗,是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么?

我问自己,好与不好,如何来界定,只是,内心始终觉得缺少了些什么,这些需要自己去填充,空余的时间用书籍用文字去填充,而这些都还不够,若三十岁我还独自一人,情感上未有任何负担,我便用不短的时间去进行一场个人三十岁行程。

我做不到像立夏那般辞了工作,但至少会想要一个不短的时间去安排这样一个行程,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情况下,选择符合自己想要的生活。

整本书由篇幅不一的散文组成,大段清新的文字,让人觉得坚强而勇敢,文艺又知性。她的笔下没有坏的情绪蔓延,她说自己,好像又是在说着一众少女心,这本书适合独自生活的女生看,更加合适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女生去看,这本书,会让自己找到想要的坚强和勇敢,柔软和坚定。

立夏的文采特别好,这大抵取决于她,看了很多的书,行走在世界多个角落的所见所闻,这些给她带来了很好的写作素材,也给自己带来了不一样的想法。网上,总有那么一句话,不去旅行便要多看书,而这两样,立夏都做到了,这也在告诉自己,不在旅行的路上,便在看书的路上。

如果你还害怕一个人生活,如果你还执着于之前的感情,那么看看这本书吧,《练习一个人生活》,从不安彷徨到内心笃定,这需要时间,我相信,每个女生都希望将生活过的好,我也相信,有众多女生喜欢立夏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同样,付出和得到成正比,感受和理解亦是一样,看书里的立夏,总觉得像是在看自己理想中的自己。

书里写,自此不会陷于厌倦,也不再责怪生活的遗憾。

一个人时,也该好好爱自己。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八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九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

和以前一样,看完同哥的书,总是会期待下一本。同哥的书也是在跟读者们作者约定,一些二维码,一封看完全书后再打开读的信。

从他的文字中,这次也不例外的,收获了感动,也是满满的正能量,总是能够引起共鸣。

人生经验:《23个从别人身上偷来的小闪光点》《38岁的我想跟你聊8个新感受》

一个人就一个人,即使两个人,也要保持一个人的思考与独立。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一

假期过去一半了,这一个多月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去做兼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泡图书馆,一个人吃饭。然后常常一个人感觉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或是陷入深深的泥潭,越陷越深。

暑假不回家留在学校找份兼职做是我自己要求的。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找虐吧,他们都说,大一做什么兼职,出去旅游吧,去参加暑期实践活动吧,回家玩吧。我只微微一笑,我会出去旅行去看看这个世界,但不是现在,因为我不想拿爸妈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出去挥洒自己的青春。曾有个很棒的暑假实践活动,但妈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想不顾一切阻扰说走就走让她伤心,于是我要证明给她看我可以一个人离开庇护很好地生活。我更不想待在家吃饭睡觉无所事事丧失斗志。所以我一个人开始找工作,在绝大多数同学开始自己美好的假期生活时,我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我的工作很普通,餐厅服务员。店子在市中心高档的购物广场顶层,因此要求有点严格。粗糙活了的我开始学习化妆和盘发,因为每天上班前都要检查仪容仪表;生物钟被打乱,十点早餐四点午餐九点晚餐;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重复一样的话和一样的动作;九点半下班小跑回学校宿舍在宿管阿姨锁门前两分钟回到寝室,脚痛到不想落地还得抓紧时间洗澡洗衣服因为只有一套工作服,一不小心第二天就得用体温烘干衬衣。我觉得我不算很娇气的那种女生,但还是在干了三天之后觉得就要坚持不下去了。不仅仅是累,还得应付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顾客,作为新员工而且是兼职很难融入到固定的圈子,漫长的工作时间和微薄的工资形成鲜明对比让自己瞬间觉得成了廉价劳动力。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人倾诉,我不想去跟爸妈叫苦,这是我自己苦苦争取来的工作,再不满意也只能说自己当初想法太天真;我也不想因为他们的一句“干不了就回家吧”而轻易说放弃。所以我选择不说,定期每周一次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喜不报忧,把好事放大坏事缩小,让他们觉得我还过得不错然后对我放心。

什么时候感觉最孤独呢?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那幢灯火通明的建筑物的员工通道里走出来时,天空下起了小雨。这座城市还没有准备入眠,人来人往。我不想打伞,只想快点跑回去,不想喊阿姨帮我开门对她说抱歉啊我回来晚了。跑到校门口时我停了下来,路边有两个女孩在弹唱,一个弹吉他一个唱歌,很温暖的小清新情歌,在她们不远处,一个男孩拥抱了一个女孩。她和她静静地弹唱着,他和她静静地拥抱着。那一幕美好得像一个电影中的慢镜头,美好地,让我觉得自己连个背景都不算,无比狼狈。我就那样毫无防备地哭了,哭着走回宿舍,我没有力气奔跑了。回到宿舍室友在看欢快的视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怕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她头也没回,“自己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吧”。

没过几天我签下了协议书,做到八月底,否则我只能打道回府了。继续一天又一天重复乏味枯燥的工作,孤独感不会减弱,我开始利用一个人的时间思考。

我想要这样的生活吗?这样过一个暑假自己会收获什么?

还记得当初放假时和老师聊到暑假规划时,老师问我:“你觉得这样不会很浪费时间吗?”我没有说话,或许我也害怕是这样的。

而当我真正感到看不见明天等不到假期结束时,我开始想要改变。时间已到七月上旬,所有的学生都已放假了,再找其他的、更好的兼职变得越来越难。但我没有想过回家,从来没有。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后,我决定试一试自己一直没有信心尝试的工作———家教。我的专业是学生不可能请家教补习的科目,我也才读完大一,没有任何家教经验,在这座大学生遍地都是的城市,甚至研究生都在做家教。所以我当初找工作时就把它排除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半点优势没有一点竞争力。但当我决定跨出这一步时,我找到了说服自己去尝试的理由。首先,我在读的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师范大学,在这座城市小有名气;其次,我是一名师范生。

于是,我向同学打听,上网搜集信息,慎重考虑后觉得靠谱的就去投简历。

连续三四天的疯狂搜寻,当再也刷新不出新的信息时,我停止了。

还是继续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能坚持,在没找到更好的之前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也没有停止思考,从这个暑假到我将来的生活。

店里一大批全职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店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单身女子。我知道我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最多干完两个月后拿钱走人,没有人会记得。在那个十七岁的实习生跟我感叹生活的艰难时我愣住了,相比之下我住在象牙塔,虽然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但他是为了生活,我是为了体验生活。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没那么辛苦了。店长很年轻却很刻薄,员工都恨不得躲着她,在我眼里她的领导能力不足,不懂领导艺术,缺乏人格魅力,所以店里留不住人,三天两头员工辞职再继续招人。看着她我就常常想自己上过的《领导科学》,还有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每天下班时和一群年轻的女子乘电梯,我喜欢观察她们,观察她们的表情,听她们的聊天内容。销售员,收银员,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得体的正装。这个时候我就思考我将来的职业。

大概十天之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请我做家教。

我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去见了小孩和家长,谈好后已过了上班时间。我回去把工作服交给了主管,跟她讲谢谢,我不做了。至于工资,我在准备辞职的那一刻就决定不要了,因为要不到。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主管讲的很直白“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不要想走就走还想要工资”。除非做到八月底,否则任何时间走都会扣半个月的工资。一千块左右的样子,对我来说算一大笔钱了。但我已经想明白了,钱买不来我的时间和青春。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上午家教两小时,工资比在餐厅干一天还多一点。下午泡图书馆,看书、备考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晚上散步、上网。开始几天的落差很大,总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会不会遭天谴。

当然,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感到孤独。

孤独像混杂在空气中的精灵,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一个人一天又一天在同一个食堂同一个窗口打饭的时候,一个人绕着校园一圈一圈散步的时候,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到犯困睡着的时候。

但这就是我曾经求之不得的生活啊,有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有时间可以看书学习,有闲暇去发呆散步。

习惯每天上网看看朋友同学在干嘛,出门旅游晒美食和自拍的,在家喊无聊吼着要找点事做的,做游泳教练赚钱了晒rmb的,支教回来抒发成长感叹的……多么精彩。我只是喜欢看看他们在干嘛过的怎么样,从不发表言论。我不想说话,我过的不好不坏。既没有无所事事也没有很多的精彩,更没有去小山村教学生显得无私高尚。

家教的工作也让我有了一点思考。我的学生是个七岁的小女孩,在一所重点大学的附属小学上二年级。成绩在我看来属于中等偏上吧,没想要她爸爸告诉我说她很差劲因为班上平均分都是95而她却只考八十几。我在课间休息时间喜欢和她聊天,聊得越多知道的越多心里也就更加沉重。不仅仅要学好学校课程,还得被逼着学自己并不喜欢的钢琴,周末上培优英语。还没上三年级的小孩,学的单词是我初中才学的,单词表中竟然还有我都见过的。每次提到背单词她就撅起了小嘴,说到英语考试更是郁闷。语文造句时想用她熟悉的事物造句,便于理解,无奈的是,她没见过星星,月亮,甚至没见过落地的雨水,更别说彩虹了。有点悲伤,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富裕的家庭,从小到大物质上可能一直处于被满足的状态,什么都不缺。但她真的快乐吗?我问她喜不喜欢我每天来家教,她说喜欢,问及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来了她就不至于一个人做无聊的作业。她会对我小声地抱怨爸爸妈妈会打她,也会说到她小时候去香港的旅行,很快乐,因为在游乐园吃了一个冰淇淋甜筒。我答应她做全对作业就给她画朵小红花,集到10个就给她买礼物,她就高兴得跳起来。昨天因为三个相近单词一直记混我有点急,装着生气只是想激励她,没想到她就委屈的哭了,告诉我因为太难了。我很不忍心,抱住她安慰她,却又不能说“好吧,是太难了,我们不学了”。

很庆幸我是生在90年代的农村,小学时没有补课不用学英语,我见过很多种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淋过几场大雨,我的物质很贫乏甚至拮据,但因为心中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一直自愿去学习,才到达今天。

最近在网上看到安妮宝贝写的一篇关于她女儿的文章,很喜欢里面说的几段话:

“有什么可以着急的呢?孩子总是要按照她自己内在的节奏慢慢生长起来的。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保护天性和保持愉悦和活力更重要的事情。我现在唯一所想的,就是让她时时觉得欣喜,按照自己的想象力和天性去成长。她的快乐和自尊是重要的。至于其他,终有一天她会知道。而且,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已经超过一些标准化答案太多太多。”

“她有时回家,自己看绘本、画画、做手工,就忘记做数学和拼音的作业,我也并不催促。因为终有一天她会正式学习这些。”

在我成为一名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老师后我希望我的学生都是一个个乖乖的读书机器码?

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呢?

......

有那么多时间,我觉得我真的很孤独。

但正因为我在这段时间找不到人去倾诉,我就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问自己,自己思考,自己寻找答案。

然后我发现我慢慢明了我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或许这就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二

六月的夜幕,天空里繁星点点。两个日夜奋战的高考学子,偷来十分钟的休闲,站在教学楼的阳台上,仰望星空。他暗恋她,三年,始终没有说出口的暗恋。这天晚上,好像是上天特意为他们安排好的一样,阳台上只站了他们两个人。

刚开始他们只是静静地听着最近流行的歌曲。过了一会儿,男生说:“这些歌都是我最喜欢的。”

“原来你喜欢悲伤的歌曲。”

“因为我的内心是忧伤的。我喜欢了一个女生三年,就是我们班的。但是一直没有说出口。你要不要猜一猜?”

“我猜不到。”

“就猜一猜吧。”

女生配合着说了班里的很多个女生的名字。男生都说不是。

女生扭头看着星空。静默了一会儿,男生说:“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我想她肯定不喜欢我。所以说了也没有用。在心里默默喜欢已经足够。”

那是我曾经的见解,觉得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而现在,我却不这么认为了。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真的不一定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对方留在自己脑海里的印象,至少是美好的形象。对方看不到你坏的一面,看不到你的忧伤,也看不到你的不堪,把记忆留给时间,等到暮年,还可以回忆那种淡淡的思念与忧伤。但如果在一起,也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会将那份感觉全部消耗殆尽。又也许,即使在一起,生活中的各种无奈也会将他们分开,那时,留给彼此的甚至连一点回忆都没有。

所以,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对方在一起。喜欢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事。和我们在一起的人,往往不是我们最喜欢的人,而是最适合。这个适合参杂了太多的生活现实。而这个生活现实,往往让我们无能为力。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三

就学会一个人吧,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

有人说,一个人生活久了,最大的毛病就是很多话都不想说,不愿被打扰,又渴望被拥抱。其实我最有感触的是前半句,真会变得不喜欢接电话。如果能发文字,尽量不语音;如果能语音,尽量不视频;如果能视频,尽量不见面。这算是内心的真实排序吧。

关于电话,如果是我拨过去的还好些,不管是跟家人、朋友闲聊还是跟人约的电话采访,都能愉快轻松的进行。但如果是突然接到的电话,我会有些抵触,总会停个两三秒再接,给自己预留一点接受时间。

或许,因为平时生活中,我不怎么需要跟别人说话,好像自然而然就有点抵触了。在家里的时候,偶尔自言自语,有了猫之后,就开始跟它说几句。它喵喵叫。我,什么?干啥?怎么了?就挺自然的,不觉得哪里有问题,甚至有些自得其乐。

就像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的序里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宇宙,完整且善良,不给人添麻烦,也能在独善其身的同时向别人伸出援手。”

这不就是说我或者和我一样生活的人吗?其实,每个人从小到大,从生到死,都将是一个人啊,身边有朋友、家人、爱人,都只是某个阶段的陪伴者,所有成长、坎坷、起落都要自己度过啊。

我们会遇到这这些重要的人,但我们究竟是一个人。这本书里,刘同写了很多跟朋友、家人、自己的故事。其中两个跟朋友相关的,我印象很深,一个篇是《朋友就是用来绝交的》,跟特别好的朋友闹脾气,但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该是好朋友的还是朋友。

他说:“(发脾气)我特指真正的好朋友。成长的压力大,社会的压力大,不如把愤怒发泄在好朋友身上吧,一顿乱操作,用绝交来释放自己的愤怒。你也大可放心,他们都能承受得住。就像我的好朋友没事就可以对我发脾气,我永远都告诫自己:‘他们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没事,我不气,我只是出气筒而已。’”

的确,要注意发火的人、绝交的人。不然,本来只是情绪性的发泄,可能最后真的变成了大型绝交现场。朋友和朋友是不一样的,有的朋友可以半年不联系,但只要说话,就能无话不谈。有的朋友可能一周联系两三次,但真遇到的事情的时候,不会跟对方提半句。

想起去年跟一个朋友到国外旅行的事,我们俩也认识十多年了。刚见面时时候特别好,一起吃美食、赏美景,还在酒店的顶层无边泳池拍照,但全天24小时在一起总免不了小摩擦,也就闹了点不愉快,大概可以总结为能写在日记本里“我以后再也不和某某某联系了”那种心情爆炸吧。估计关系一般的朋友,很可能真的会生气绝交了,但我们回来后,还是约着一起喝茶、吃小龙虾。不是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是知道,哪怕有不愉快的经历,也不影响我们之间扎实的关系。

另一个是写中文系的学姐w,直来直去,特立独行。w成绩很好,经常拿奖学金什么的,放弃保研去新加坡留学,回来后结婚生子,在深圳定居。她是那种可以让别人觉得活得很自我、洒脱的朋友,会调侃刘同混学生会俗气,但也会诚心介绍他“脑子挺灵,文笔不错”。就业这种事情上,也会给出中肯的建议。他们俩很少联系,七年不联系那种,但一碰面却被其他人误会“常见”,因为有那种朋友之间的纯粹和熟悉。

好朋友,老朋友,也是真朋友。

估计刘同对很多人而言,也是这样的存在,他一直很擅长分享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希望能借此给一些年轻人帮助。从《谁的青春不迷茫》开始,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个人就一个人》,十几年了,他还在写,也还有无数读者等着。

他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专一、持续、认准一条路的人反而会更让人尊重。过去十几年在光线,我也想过跳槽,后来想明白了,我想做的事情在光线能做,但我没做好,换个公司,依然还是要做同样的事,那换工作的意义是什么呢?人都是在反复中成长,也总是在自我否定中重生。推翻以前坚信的东西不是容易的事,能记住并以此提醒自己,似乎就显得更为重要。”

关于困扰无数人的焦虑,他也有所触动:“其实不应该焦虑的,一个人能安安心心去做一件事情的人,都不应该焦虑。无所事事,把命运的转机放到行业、领导、同事、搭档、老天爷手里的人才应该焦虑。”

其实,刘同在写作上也有自己的进步和变化。比如,从随笔到小说的尝试,这是从开早之前就开始的,可现在越来越成熟、自如了。在看完最后一篇《友谊旅馆》后,我专门打开电脑搜索了一下“湘南最厉害的民宿,有谊民宿”,结果可想而知,页面上只有全国各地一连串的“友谊宾馆”。

如果是像我这样的简述,估计很多人能带入自己的经历。只不过王真行和王有谊的故事跟友谊旅馆有关,有了一个更具象的承载,它也让202房间有了更特别的回忆。

如果把这个小说拍成一部电影,也挺适合倒叙和插叙的。不能一开始就暴露王有谊的过往,她应该成为一个谜一样的女人,就像在小说中王真行误会的那样,被人谈论,被人猜测,实际上,她跟千千万万个母亲一样,只是在竭尽所能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做导游也好,开黑车也罢,甚至总是好心办坏事,但她绝没有不堪和放荡。

最后的结局,或许遗憾,或许悲伤,但至少,王真行完成了母亲的愿望,他保留了202房间,也理解了母亲的善良和付出。就学会一个人吧,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四

永远保持一个人的力量,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有一天,当你面临了诸如是否继续求学,或者是否改行之类的人生大难题时,你会怎样解决问题呢?一般来说,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种是不去管它,船到桥头自然直;一种是找别人要答案,父母亲人、朋友或者专业人士;第三种方式是自己找自己要答案。

不去管它,问题仿佛会自然而然消失……其实只是潜伏成更棘手的问题;找别人要答案,除非你是没有自己思想的提线木偶,否则他人的建议,怎么能那么合你心意?到最后,我们终究还是要学会自己给自己答案。

学会自己向自己提问,自己思考,自己解决,自己承担——是刘同认为一个人独立最重要的呈现方式。独立是指单独的站立或者指关系上不依附、不隶属。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做某事。很多人谈:经济独立、精神独立、思想独立……但不论是哪种独立,其实都代表着一个人依靠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刘同在《一个人就一个人》这本书中,将独立的能力化为个体“一个人”的能力。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单纯地和身边人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而是因其足够独立,所以能够吸引独立的他们。很多人认识刘同,是从《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开始,这两本书指引了无数年轻人成长。而《一个人就一个人》,更加展现了刘同思想的成熟。

若说前两本如烈酒入喉,能够激起人一时的激情;那《一个人就一个人》便如佳酿,余味无穷。

有两种阶段你必须度过:难过的事情找不到人倾诉;开心的事情找不到人分享。——刘同

人天生就有集群属性。出生希望有小家、大家一起组成家庭,学习希望有班级群体,进入社会希望有守望相助的小团体……很多初入社会的青年觉得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几个人,建立几段稳固的社会关系,获得友情、爱情、事业,才算不枉走一遭。但其实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都能独立面对世界,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待;否则,我们在世界面前永远是渺小无力的。

你站在那里,就是一个人,是一道风景。如果你失去一个人的能力,那你哪怕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是扮演配角;而配角,永远是依赖主角生存的。刘同笔下的所有人,卖鱼粉凤姐也好,陈默也好,刘同本人也好,他们都有一种共同的能力: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主角;在他人的世界里,做配角。

无论相遇时间短长,遇见过,珍惜过;虽然最后我还是一个人走,但不遗憾,也不惶恐。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是所有世界,也是所有生活。

独立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能力,但独立并不等于孤独。亲情、友情、事业,并不应以独立之名不被重视。刘同要强调的是:哪怕你是两个人,也要保持一个人。在任何亲密关系中,都要保持自己独立的状态。这是让任何亲密关系保鲜最重要的原则。就像婚姻,有人婚后渐渐麻木,觉得失去了自己,全靠小孩维持婚姻;而有的夫妻,每天都有各自的世界,不时互相分享,仿佛在过两段人生。

好的亲密关系,亲密又疏离,相互依赖又相互独立。在你的世界里,你做主角,我做配角;在我的世界里,你也要主动地做配角。这本书流露出的人生感慨和豁达情怀,非处世不深的年轻人所能经历。就像刘同本人说的:多年前的“孤独”,能让他逐渐拥有自己的世界,不羡慕别人;现在的《一个人就一个人》,则是他拥有了自己的世界之后,开始用这样的目光去欣赏和探索外界。

每个人的人生都足够精彩,我们都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五

小时候特别害怕孤独,害怕一个人,一个人睡觉都感觉黑暗的房间里挤满了妖魔鬼怪。做什么都必须结伴而行,哪怕是上厕所,也要和小伙伴手牵着手去。我们奋力融进集体,生怕被排挤,被讨厌,被孤立。可是我一直以来都不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我清楚自己的自闭和社恐,所以每时每刻都像是在割裂的状态下存在着。

没有人告诉我一个人挺好,他们只会对我说,我一把年纪还嫁不出去,无人养老送终,最后死了都无人知晓。好像我们没有人可以一个人活着,没有人和我说,一个人挺好,更没有人对我说,一个人就一个人。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封面上写的这几个字——《一个人就一个人》。

关于“一个人”:

哪怕我现在还是一个人,我仍旧害怕自己一个人。虽然不像小时候那样,害怕一个人吃饭、睡觉、上厕所,我已经能够一个人搬家、看电影、去医院挂水,我仍然无时不刻不想摆脱一个人的状态,而你越是求什么,什么就越是不来。心里的恐慌,就算面上不显,也会从眼睛里漏出来。

作者的书,无疑拯救了迷惘的我于水深火热。就像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他的文字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娓娓道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安慰到了我,在这样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情如水般平静。

一个人并不可怕,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挣扎的过程,不要因为害怕寂寞,恐惧孤独,而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里,比一个人更可怕的是,失去我们自己。

接纳自己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谁的附庸。

我究竟想要什么,等等,都想思考出一个答案来。可是我没有作者清醒,总是陷入思维的死循环中,同时又羞于求助他人,好多问题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答案,一个人需要做的,是自己给自己答疑解惑,是独立思考,是主动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能力。

想要真正实现自己的目标,能够在亲人朋友的目光里,勇敢表达自己,说出“一个人就一个人”,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还需要接纳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接纳自己的不完美,不想成为谁的附属,成为谁生命里的过客,去主演自己的剧本,开启新的篇章。

如果你也对生活充满了迷惘,在岁月里随波逐流,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一个人多久,我推荐你看一看这本书,这个世界上不止存在这样一个自己,很多人一个人,也有很多人一个人也过得很精彩,一个人就一个人,不是赌气,而是对生活有底气,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勇于直面世界上的一切挑战和机遇。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六

九月份开学时一个互有好感的网友送的,现在是11月19号,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以前只听过同哥的书但是从来没读过,原因有二:一是受风评影响;二是内心抵触这种青春毒鸡汤。

收到书好,还是读一下也好,既是对朋友的尊重,也是打发时间,丰盈内心的好方法。读罢,对书中印象最深的是两个故事:lucas和王有谊。其余章节印象不太深了。总而言之,一个人就一个人,确实不是单身宣言,而是对自我存在的认同;一个人不是数字上的孤立,而是人格上的独立。

即使现在是两个人,也要保持相对独立,不要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想法和思考;另外呢,就是对对家人、父母和朋友的感触。我们每天都在长大,父母每天都在老去,陪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一定要多跟爸妈聊天沟通分享生活,要好好爱他们;跟朋友呢,真正的好朋友不需要每天都联系,而是好久不联系之后,再联系却没有任何隔阂,没有断片吧,有一句话,大致是这样:有的好朋友渐行渐远也不必忧虑,能有幸互相陪伴走过一段旅程,不也是很好的回忆吗?确实是这样吧,但我还是很渴望跟朋友偶尔聊天的。

唉,虽说一个人也很好,但是我好想脱单啊!好想体验互相关照有人关心的感觉呜呜。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七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八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因为这件事情,他明白了什么是独立。你可以和另一个人情投意合,可以和另一个结伴同行,但是不要去依赖这些关系,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十九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看到封面,依旧是一贯的浅色系,少年阳光特别是夏日独有的清凉感,让我倍感舒适。倒看最后,码好的一行行小字,从作者成长经历,到一个人意义剖析,像在讲道理,但更像在讲故事。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读完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试问自己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仿佛也的确是因为这样一个人时的小美好,一个人时拥有的两个人三个人时不能得到的独特小瞬间的吸引。而作者还是那个作者,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能把你的内心最卑微的小想法展现的淋漓尽致,仿佛被人看透了自己。

内容上依旧是一个一个小故事,温情的,现实的,遗憾的,严肃的。但这次的故事又感觉不一样,比以往的更深刻,更难懂。好奇怪,这次的文章我竟然一个晚上只能看两篇,需要太多的思考,更深刻的理解,更多的生活经历。这次的文字里有更多作者三十岁之后对人生的思考,谈不上晦涩难懂,但读来更像是一个小孩偷偷试穿大人的衣服,既新奇又给自己形成一个最初的.认知,优先得到一本避雷秘籍,助长大后更好的通关。

“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不去管它,二是找别人要答案,还有一种,是自己给自己答案。”一直以来,作为一个巨蟹座女孩,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独立。开心时自己庆祝,难过时自己消化,遇到问题虽然可以求助身边人,但得来的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最终决定如何做还是由自己选择。这种自己给自己答案的方式其实还可以避免很多困扰,包括事后抱怨别人给的方案不合理,哪里有问题才造成不满意的结果等。所以对这段话我是深有感悟,颇为认可。

书里的故事大多取自作者的真实经历,少数是来自作者朋友的讲述,所以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仿佛每一篇都会随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阅读时会更加用心地体会。一碗鱼粉的乡愁,外婆走后的自我怀疑,比恋人更好的朋友关系,终于被爸爸理解的“打杂”的工作性质,还有最后的短篇小说版的“友谊旅馆”,仿佛文字间有种魔力,能窥探到读者即时的内心,赤裸裸地把你最想要的,最想被看到的,毫不掩饰地摆在面前。其中有长期北漂虽然坚定地相信自己梦想总会实现但偶尔会想家会怀念的以前,有面对最亲爱的人的离去真实表现却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激烈的隐秘内心,有一生难得遇到的可以不用费心思维护依然永远能相见恨晚的友情,有跟父母说了很多遍但仍然不能被清楚理解有一天终于有了一点点明确的工作,有好似电影剧情一般却远却比电影更精彩的家庭内部矛盾和母子之间得以关系缓和的亲情。因为真实,所以亲切,因为真情,所以真实。

“即使你此刻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地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才是给自己雪中送炭。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还在陪着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啊,一个人可以一个人,一个人应该一个人,一个人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指数量上的孤单,而是情感上的独立。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二十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张灯结彩读后感篇二十一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回回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平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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