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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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
时间:2022-05-29 10:16:49     小编:宋同学

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话题作文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得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

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一

在学校里发生过许多事情,但有一件令我至今难忘。一件令人难忘的事

在四年级上学期,李老师的20元钱被偷了,李老师在课上说谁要是走到了办公室那里的走廊,我就说他(她)是小偷。当时李老师说话时非常生气,不是一般的生气。下课了。我和李婧在玩气球。可是气球轻飘飘的,难免会被风吹走,气球被风吹到了办公室的走廊里,我和李婧把气球捡了起来,被熊智康和邹运舟看见了,就大声叫起来:“小偷!”我往下看,哎呀!到了办公室的走廊里了,心想:我根本没偷谁的东西呀!怎么能说我是小偷呢?刚想到这,呜呜呜……我哭了起来,跑到座位上嚎啕大哭,哭了一会儿,我抬起头来,我的好朋友都围在我身边,徐静雯和沈畅说:“王珂,你流鼻血了。”我低头一看,真的流出来了,抬头一看,只看见沈畅跑着去跟李老师说。李老师走过来了,让同学们拿纸给我止血。然后李老师带我去办公室,用清水拍我的后颈,直到拍红为止,我心里很感谢李老师。

有这样的老师和同学,我感到我和有福气。

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二

在成长的记忆中发生过许多事,其中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那就是在暑假里学自行车。

记得暑假的时候,爸爸教我学自行车并找了一辆旧车子,我脾气很倔,我想一不做二不休,要学就一定要学会,我上了车,爸爸帮我扶住了车把,让我慢慢骑,我小心翼翼地骑出了十多米远,且越骑越快,爸爸跟说我他要松手,要我自己练习,把握好平衡。

当时我非常紧张和激动,可是车子就不听话了,车子突然往旁边歪,害我扑通一声,摔倒了!腿正好磕在石头上,顿时流出鲜血,一阵剧痛难忍,我咬紧牙关扶起车子继续练习。

爸爸给了我一些提示,骑车眼睛向前看,身体要直,我按照爸爸的提示,果然比上次有进步!我不再让爸爸扶了,我慢慢地掌握了平衡,往前一蹬,我不断重复刚才的动作,车子开始动起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骑车这一本领!并且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练习,我彻底掌握了骑车的技巧,这让我有一种特别的成就感。

我想,正因为这件事,让我在之后的人生中,懂得了坚持不懈,而我也希望我能不忘初心,永不言弃!

令人难忘的事【通用3篇】三

外公突然变老了。像是一瞬间的事情,似乎昨天我还去喊与老友对弈的外公回家,今天外公就不记得我了。外公忘记了很多事情,变得像个小孩子,只有看见外婆才会安静下来。虽然不愿意,可无法逃避,外公变老了,这是每一个老人的魔咒。
现在的外公,只能做一些最简单的事了。我们买来一些干果,注入瓜子、核桃、板栗之类的,外公没事就拿来吃。我却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外公给干果剥壳时的小细节。
外公剥的很缓慢,却很仔细,一个个,一枚枚,果肉与壳分得很清楚鲜明,分门别类地装在两个大碗里。却不吃那剥好的果肉。直到剥出满满一碗,外公很自然地去厨房端给外婆,有些讨好地笑笑,外婆也不逆他的意,伸手抓一把后示意剩下的个他吃。我躲在门后悄悄地看,吃吃地笑,却也疑惑原因。

连着几天都如此,我去问外婆,外公剥干果的细节是为了什么。其实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了。早年外婆干农活时伤了手,恰巧那一阵子又很想吃核桃,外公就这样剥到一整碗后再端给她。虽然后来外婆的手伤好了,但她享受那个月的关心,又装了一阵子。外婆告诉我,其实外公知道她是在装病,只是不点破,依然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一剥,就是一辈子。
外婆说着,眼角洋溢的,都是幸福笑容,脸上也微微泛红。我也笑着,幸福着,感动着。
如今,外公已经永远离开了我们,离开了心爱的儿孙和挂念的外婆。而外婆,常常像外公当初一样,缓缓剥着一碗干果,那是她怎么也忘不了的细节。
曾有人说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那碗满满的浓情,让我难忘,我想,相濡以沫才是一种最大的幸福。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600字初中
初中时很喜欢和同学出去聚餐。
因为班里人都比较秀喜欢吃辣,所以每次选择的餐厅不外乎是火锅店,或者湘菜馆之类的。
吃到欢乐的时候,总有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直问旁边的人要纸巾或白开水。似乎每次都是那个男生在为所有人服务,他不太喜欢吃辣,所以充当着服务生的角色。
“嘿,递瓶水来!”旁边的人对他说。他从箱子里拿出一支水,打开,递给那个有需要的人。开始以为他可能看女生力气小,顺手帮忙开了那瓶水,可是随着聚餐次数的增加,渐渐发现,不论对男生、女生,他都会细心地扭开水,或打开纸巾,再递给别人。
因着这感动人的细节,我开始关注这名“服务生”的扮演者。他不多话,性格也比较内向,可他的细心却着实令我感动。
慢慢,中考临近,大家开始忙碌起来,在没有以前那么频繁的聚餐。于是有了一个约定:中考完好好聚一餐!中考最后一门科的铃刚打响,我就按捺不住想冲出去的心情。终于,我们在校门口集合,也不顾什么形象,在炎热的六月坐在路边吃着加了勺的辣椒酱的麻辣烫。
我走到那位男生面前,看着他碗中清淡的汤,忍不住说:“最后一天了,别那么顾形象啦!”他加了一大勺辣椒酱表示默认,我这才讶异于他竟会吃辣。似乎懂得了什么……
那天大家沉浸在毕业的喜悦与别离的伤感之中,许多人发起了日志回忆初中三年生活。那男生只是发了条签名:你们以后别吃辣吃得那么没形象啦,手油油的也没人帮你们开水瓶了。
果然,我猜对了。并不是不会吃辣,只是为了我们,暂时抛弃了自己的爱好。
后来,有一次和校外的朋友去吃个火锅。当我习惯性接过身边的人递过来的水时,再也不能直接喝了。
一点小细节而已,竟又让我想起了那位男生……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700字
也许是记忆力的关系吧,我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认识的人,忘记了相貌,却记得那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发生的事,忘记了过程,却记得那时候的一个细节,一个想法,或是一处风景。
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和我处处作对的同桌。我们似乎是天敌,每天都要大战三百回合,把班里闹得鸡犬不宁。也怪得很,虽然我们一见面就是非打即骂的,但要是对方出了什么事,我们就会非常着急,对对方关怀备至。一天我看到她一脸严肃地坐在座位上,就好心地问她说:“你怎么回事啊?”她一抬头,我看到了她的眼神。我忘记了她说了些什么,甚至忘了她的姓名和长相,却记得她的这个坚定的眼神。
当时我还不太理解这个眼神。我之所以记住了它,大概是因为我觉得那个眼神很奇特吧!就好像一个人突然变得目光炯炯,充满自信,决心放手一搏一样。我又一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初中我的一位好友身上。她那时因为身体不舒服,数学考得很差,所以一直很不开心。我正打算劝说她看开些时,她突然盯着我,说:“我想明白了,你们看着吧,我下一次考试要一雪前耻,扬眉吐气一番!”她果然做到了。她那时的眼神无比坚定。
我其实是一个没什么上进心,又不太努力的人。想想看,我似乎没有什么下决心一定要争取的东西,也没什么一定要达到的目标。那两件事过后,我偶尔也开始思考:我是否也能成为那样的人呢?我是否也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地拼搏呢?细细想来,我也有自己藏在心底的想要完成的梦想啊!
我开始慢慢地改变自己。我开始努力了,开始好强了,开始追逐起了自己的梦想。因为我希望,我也可以拥有那样坚定的眼神,有那样完成目标的决心!
是那令人难忘的细节打动了我,让我有了这样的勇气。这令人难忘的细节,是很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的。那让我改变的眼神,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我希望,今后我的这样的眼神也可以让人改变。
令我难忘的细节,谢谢你让我的改变!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1000字
初中要上晚自习,学校不提供住宿,我们每天都要在放学后回家,和我同路的有名男生,他也是当时我的同桌,住得近,坐得近,自然走得也比较近。但说实在话,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甚至还有点点瞧不起他。
他自己对我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有拜把的江湖兄弟,后来兄弟的堕落带给他记忆中抹不去的伤疤;他喜欢看《盗墓笔记》,这本网络小说尽管老师多次表示不提倡同学们看的意思,但他似乎陷入得无可救药;他一直想证明自己有绅士风度,但让他最难为情的是,他的学习成绩,他辩解自己付出了努力,却一直稳如泰山般的顽固不肯上涨。
可是后来,他身上的一个小小细节让我改变了我的成见。
这个细节就是发生在初中晚自习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
小区的后门有一道电子门,用门禁卡一刷就能推开,安全中带有些不便,很多人走到门前要为寻找门禁卡而停顿数分钟。如果遇到不好的天气,找门禁卡开门俨然成了障碍。如果有人比如门卫帮忙开开门当然最好不过了。但我去从来没有为此抱怨过!并非我运气好,实在是另有他因。我们——我和他——每次晚自习回来,走到后门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出头,他——我的同伴的手里总会握着钥匙链——上面吊着门禁卡。我知道他在半路,甚至学校里就把它放在口袋里了。也许是怕麻烦吧,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临近小区门前,他就会显得兴奋异常,步履轻盈,双眼放光;每次他都像小孩似的抢在人群之前刷卡!推开门,单手按住门环,另一只手做出请进的姿势,笑容可掬,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这个细节我第一次碰见时并不以为意,但随着一而再再而三上演时,我终于由不以为意到诧异,再到向他追问实情了。
他告诉我,其实自己对自己也一直很不满意,觉得自己总是不能被别人认同。直到有一次,自己偶尔为他人开门后,人家真诚的一声谢谢让自己突然滋生了一种异样的开心。此后,自己就有了这个不间断的重复细节。别人开了门就走,任由它自动合上阻碍身后的人,他却一直挡在门前为别人开绿灯。为的其实只是省去路人一些麻烦;用自己的一分钟换别人许多个一分钟是值得的,他这样告诉我。就是这么一件小事,他坚持了两年,直到他搬离这个小区。有人说过谢谢,也习惯了很多人的漠视。习惯成自然,他只做认为值得的事,不做别人认为值得的事。
这件事过去已有多年,这位朋友的容貌也因我新朋友的不断增多,不断刷新而逐渐模糊,但那时那人的那个细节——像小孩似的抢在人群之前刷卡——我却一直记得。这个细节影响了他自己,也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了细节的意义。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700字初中
生活中的繁杂琐事,随着岁月的消逝。唯有细节令人难忘。回想一个人呢?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人给我印象深刻的细节,尽管距离阻隔了我们,仍存在的是我跟她的——回忆。
九年来,我都不曾孤单过,因为有她默默的行着,无论在哪、我们都会在一起。如今,现实阻隔了我跟她、就如同这样一句:“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跟她选择了不同的学校、不得不用“各奔东西”这个词来形容我们了。这九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是遐想中的好,自然我所注意她的细节会比较的与众不同些……就是她的那双——耳朵!很大。很漂亮。题目让我再次勾起了对她的摸索……追寻着……追寻着我对她触碰过的细节!
她是一个永不言败的女孩,纯真、善良是她具备的个性。对于学习她会不思进取、超越对手的竞争力。她很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耳朵,要是谁存心的想碰一下。哪怕是一下下她都会跟你闹、会生气(当然也包括我)因此,她的这双耳朵成了我回忆她的细节。
纯真——她很喜欢小孩。记得她带一小孩玩,我放眼一看、惊叹道“谁家小孩身上那么脏呀?”(心想的)平时眼里容不下一丁点脏的她可以跟一个小孩玩的那么起劲?匪夷所思。再看,那小孩在干嘛呢?咦?好像在玩她的那双耳朵耶。看看她都没生气并且还笑得那么开心,真的。那一刻我感觉她是如此的——纯真!
她,让我印象最深的那对耳朵,希望你可以聆听我内心对你的渴望,号召你可以每天过得开心、幸福、快乐!告诉你,每个瞬间,是我从回忆凝视那对耳朵的开始,这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这是属于你的、我的细节。相信。我们的友谊不仅建在心灵处、且建在你给我的细节上。那对漂亮的——耳朵!
顷刻间的回忆、仍是那对漂亮的耳朵,我想、心灵的铭记。回忆、从那瞬间开始、深秋的季节、飘落的树叶、既伤感有清凉的回忆中……回忆着我——最挚爱的朋友!
令人难忘的细节_记叙文700字
在我的小学的记忆里,已不记得大多数人的容貌了,单位有一个人,是令我难忘的。
他并不突出,方方正正的国字脸,留半寸小平头,或许他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出的人罢。但他却成功的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只因为他那让我难忘的细节——
他喜欢抓头发,喜欢在思索攻克一道难题时抓头发;喜欢在遮掩自己的不好意思的时候抓头发——但这似乎没有作用,因为这小细节已暴露出他的真正了。其实我有时候也在想,当他步入暮年之际,还会有这短短的粗发让他抓吗?我觉得不会。
她喜欢思索难题,我并不是一个有耐性的人,并不喜欢去花费时间去攻克那些曲曲环环的麻烦的东西,他每次做完后,他就教我,简单快捷而有效。抓头发,抓头发罢,我想他那时也是绞尽脑汁的尽量简化吧,他知道我的个性似的,所以,从学习上,便是那抓头发使我回忆,感动。
在日常里,便是他那嘴角的微微上抬。而这导致的结果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你要被坑了,而且程度随着角度的上升,嘴角的上扬改变。当他笑得异常灿烂,仿佛周围都要发出圣光似的时候,可得小心了,身后可能就是让你悲剧的万丈深渊。
有一次,他问我:“你的全名是什么?”嘴角微微上咧,而天真的我全无意识到危险的靠近,虽然很奇怪,但还是回答了。“老师跟我们说过有些人名字里带什么就表示五行缺什么,对吧?”“没错。”“那XX鑫缺金吗?”“缺!”“XX淼呢,缺水吗?”“缺啊!”“XX森呢,缺木对吧?”“缺啊!”他一连问我一堆人的名字,无一不是回答缺的,我有些烦了,就一直回答“缺”。知道他问我:“那‘XX德’缺德吗?”“缺!”说完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了什么。整个教室的人都笑了,笑声似乎要把教室掀顶。我欲哭无泪,实是悲剧。
这就是他,这就是他令我难忘的细节。我现在抓着头发,咧着嘴,写作文,殊不知他别后可好。
令人难忘的细节_关于历史的作文1000字
在这一个细节制胜的时代,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任何一件事件都是做出来而不是喊出来的,例如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不把小事做细,一件没有预料的事件可能引起故障,一个长被忽视的小问题可能导致一次危机,每一个大问题里都有一系列的小问题露面。别人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只有花大力气,把小事做细,才能把事情做好;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看了在《三国演义》中,英雄辈出,他们或沉稳干练,或有情有义,或足智多谋,或阴险狡诈。无论他们有什么样的性格,他们都是那个群雄并起的年代里最值得纪念的人。
书中我最难忘的细节是在“曹孟德败师淯水”这一回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曹操落败而逃时“操急骤马冲波过河,才上得岸,贼兵一箭射来,正中马眼,那马扑地倒了。操长子曹昂,即以己所乘之战马奉操。操上马急奔。曹昂却被乱箭射死。”奠典韦时,曹操大哭,自己也承认道,失去儿子时都没有哭。
看到这段话时我觉得特别悲哀,为曹昂,也为曹操。众所周知,曹操被世人称作“奸雄”,他明知自己错杀无辜却又杀了吕伯奢,并说了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他为了达到自己称霸天下的目的,其他人的生命都无所谓,甚至是自己儿子的性命。多么残忍啊!作为一个军事家,他曾领导著名的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作为一个政治家,他统一北方,唯才是举;作为一个文学家,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诗篇广为流传;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竟骑着儿子的战马逃走,儿子却被乱箭射死。他没有掉一滴泪,却可以为帮他打天下的典韦的死恸哭。这是怎样的父亲啊!
想起我的父亲,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十分疼爱我,把我视作他的掌上明珠,他从不隐藏对我的感情,总唤我作“我的好女儿”。行动上也处处体现着。初中时,每天放学回家都很晚,爸爸总是做好饭站在阳台等待我的身影出现,再把已经凉了的饭菜热一遍,饿着肚子等我一起吃饭。后来和同学说起,才知道他们很多都是自己吃冷饭的。最近离开家,才更加体会到父亲那份爱,那份温暖。
相比曹昂,我是多么幸福啊!他是这么孝顺的儿子,舍身救父,却又这么不负责任的父亲;曹操有这么好的儿子却不懂得珍惜。
在当今,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向曹昂学习,他的孝顺;作为父母,却千万不能学习曹操。
在《三国演义》这本厚厚的书中,通过这一小小的细节,我感到曹操这位奸雄不成功的一面。我忍不住轻吟: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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