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定向培养协议书(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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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定向培养协议书(精选12篇)
时间:2023-10-29 14:02:05     小编:雁落霞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20__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为专业研究方向定向博/硕士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_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招生单位公章:

丙方:

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0__年_月__日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二

身份证号:_____毕业时间:_____

丙方(培训方):_________

为向用人单位培养输送急需人才,支持用人单位发展,经甲丙双方商定,共同培养“双定生”(就是甲方委托丙方培养,乙方自愿就读,乙方毕业后到甲方就业的学员),经丙方推荐、乙方报名并经甲方筛选,三方认真协商,现就“双定生”培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接收取得丙方毕业证书的乙方到甲方工作,甲方根据乙方所学专业安排合适岗位。

(二)甲方承诺按行业工资待遇标准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元每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

(三)甲方负责协助丙方和助学贷款银行督促乙方按助学贷款协议按时按量归还助学贷款。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取得毕业证和其它必要证件,乙方在培训期间不得违反各种纪律和法律,并未受到任何处分;否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培养协议。

(五)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专业技能知识进行不定期、不定方式地考查,并基于考查结果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培养协议。

(一)乙方在培训期间需刻苦学习,积极向上,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培训证书。若因非不可抗力的自身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延长的时间内甲方不负责承担任何费用,并保留是否解除培养协议的权利。

(二)若乙方在甲方服务期内违法违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或辞退,乙方需理赔甲方费用。

(一)丙方有权督促甲方和乙方履行相应协议。

(二)丙方应帮助乙方优先办理助学贷款;

(一)甲乙丙三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若发生违约,违约者将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其它问题,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甲方驻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经甲丙双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丙各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学生(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三

一、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xxx(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xxx(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20xx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xxx为xx专业xxxx研究方向定向博/硕士xx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xxxx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乙方:xxx

招生单位公章:

丙方:xxx

签字:xxx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二、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三、

(甲方)xxx同志(丙方)经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xxxx。

二.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xx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甲方:xxx

负责人:xxx

乙方:江苏大学

负责人:xxx

丙方:xxx

20xx年x月xx日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四、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协议形式,明确该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上述精神,xxx(甲方)、沈阳工业大学(乙方)、博士生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通过20xx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经审查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乙方同意为甲方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按沈阳工业大学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

2、定向博士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及论文答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3、定向博士生学位审查合格后,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三、甲方承担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学期间,仍属甲方人员,其工资关系、人事档案仍留在甲方,并由甲方发放工资,享受甲方职工的待遇。

2、负责定向培养博士生毕业后的接收和工作安置。

四、定向培养博士生承担责任:

1、在学期间努力学习,刻苦转研,保证学业按期完成。

2、在学期间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博士毕业后即返回回甲方工作。

五、其它

1、定向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在学期间普通奖学金。

2、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的修改或补充由三方协商处理。

4、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1日止。

甲方:xxx

签字:(公章)

乙方:沈阳工业大学

签字:(公章)

博士生签字:

20xx年x月xx日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四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xx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五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xxx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丙方:_________[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大学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的规定。通过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作为招收定向培养攻读学位研究生单位,经与乙方协商拟从乙方__年统一招收硕/博士研究生中确定个名额的专业研究方向研究生为甲方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名额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名额,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录取标准录取,正式录取前,由乙方提出名单,经甲乙双方研究同意后乙方发录取通知书。

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

定向培养生的户口、粮油关系、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均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管理,培养期间定向生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按国家教委规定“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该生的副食补贴、价格补贴均由甲方负责。

定向培养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作出决定,通知甲方。定向生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由乙方做出决定,由甲方接受处理。

定向生的教学按乙方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凡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经答辩通过的,可授予学位。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乙方不负责分配工作,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一律由乙方直接寄给甲方。

违约责任(略)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甲方:(签章)

受权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受权代表:(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八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九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十

甲方(填写研究生所在单位):乙方:福建医科大学

丙方(填写研究生姓名):

(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学制为三年。

二、丙方在学期间,乙方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切实保证培养质量。丙方必须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遇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开除时(包括其他原因离校)由甲方负责安排处理。

三、甲方应于每学年开学初向乙方一次性缴纳丙方当年的委托培养费人民币陆仟元整,逾期(超过开学后三周)未交者,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止对丙方的培养,并将丙方退回甲方。如丙方因任何原因中途辍学,培养费不再退还。

四、丙方入学时,户口、人事档案等不迁入乙方单位所在地,不转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甲方负责。

五、丙方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乙方寄送甲方保存,由甲方安排工作。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证安心工作。

六、丙方因故未能按时毕业,甲方、丙方应向乙方提出申请,征得乙方同意,可以延长一年培养时间,同时再缴纳培养费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丙方学业结束后自然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福建医科大学(公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委培生(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丙方:_________[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培养方):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丙方(定向生):

为了满足定向单位对人才的专业和质量要求,明确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和定向生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定向培养大学生的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要提前做好定向生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为毕业生的生活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在政治上业务上积极培养毕业生,使其尽快地成长为本单位的骨干力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定向生不能在三年毕业而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的学费由本人负责;

5.制订定向生奖学金发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保证奖学金专款专用;

7.定向生毕业时,其学籍档案(含毕业证书等证件)寄达福建地矿局人事处。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5.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不履行定向协议的,丙方必须向甲方退还所享受的全部奖学金和学费,并增收全部奖学金和学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丙方还必须别行向学校缴纳培养费。

四.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三方各执一份,送公证处公证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二00五年月日

丙方:

二00五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人:班级:所在院(系):二00五年月日乙方代表: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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