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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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9 23:24:05     小编:雅蕊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梳理和总结的重要手段。写总结时可以使用一些符号或图表来增加可读性。总结一下,情感表达是一门需要学习和锻炼的技能。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一

广大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有关政策,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县委、县政府从20xx年初启动实施了标准校车运行模式改革探索。5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校车运营公司(后注册为郎溪德丰校车公司)。9月,新的校车运行模式正式运行。截止2020年7月,德丰校车公司共投放标准校车162辆(另有8辆原有标准校车加入校车公司联合运营),第一学期接送人数10219人,第二学期接送人数9463人(受疫情影响,幼儿园学生未全部入学)。因新的校车运行模式收费较低、服务优质、安全有保障,深受学校和学生的广泛认可和欢迎,家长已送锦旗40余面。在宣城市“两会”期间,《市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县校车改革取得的成效,《宣城日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新的校车运行模式改革运行一学年以来,由于运营成本高、收费标准低,政府补贴难以弥补巨额亏损,德丰校车公司运营难以为继。按照县政府要求,县审计局牵头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德丰校车公司一年来运营状况进行了审计核算,校车公司运营成本严重亏损,无法保障校车的长期运营。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制定校车收费标准过低。按照县政府要求,为改变过去学生家长和面包车主自行确定收费价格且过高的模式,招标方案提前确定了各类乘车学生的收费标准,收费价格比过去平均下降了60%以上。

(二)学生家长诉求错综复杂。一是家长强烈要求校车要如同以往面包车一样进村;二是因父母不能在城区陪读而学生每天跨学区上下学;三是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部分学校推行了课后服务;四是二小插班学生转入四小等诸多原因,不同程度导致了校车公司运营成本成倍增加。

为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校车运营模式改革,保障全县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研究同意,按照“三个一点”原则,即“县财政再补贴一点、广大家长自行负担一点、校车公司调整运营线路,加强内部管理,压缩运行成本一点”,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从9月开学开始,适当调整全体乘坐校车学生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在原定基础上整体适当上调。

实施全县校车运营模式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牵涉面广,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适当调整全体乘坐校车学生收费标准,有利于从长远保障为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提供安全舒适的接送服务,做到标准校车全县范围内接送全覆盖,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衷心感谢广大家长对全县校车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二

1、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接送教师要按“开发区中心校校车接送教师职责”的各项要求给予落实到位。

3、每次上下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4、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接送教师要面向学生,管理到位。

5、每天放晚学送车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

1、强化安全意识。

(1)如因接送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有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接送教师未面向学生,未尽到管理责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有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送车教师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定此责任书。

开发区中心校

责任人: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提供配备驾驶员的专业校车部(核载人数、可乘坐学生人数等明细详见附件1),按照约定的行车路线、站点接送乙方学生上下学,每部车辆接送学生均需运行个往返。

第二条运行路线、停靠站点、乘车学生人数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协议附件2《校车线路站点表》。

二、协议期限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有书面异议,可顺延年。政府部门将校车使用许可下发后日内,校车正式投入运行。

三、价款与结算

第四条服务费用:

1、学生乘车费用元/人,合计元/(月/学期)。

2、财政补贴或其他费用:元/人(/月/学期),合计元/(月/学期)。

3、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月/学期)。

4、乙方临时加车的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结算方式:第四条所述各项费用均由乙方于每(月/学期开学后)日内(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以方式支付甲方(上月/下月/本学期)费用,甲方出具结算票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应当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驾驶员和校车,车辆应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安全设备齐备,配有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及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适宜营运。

第七条甲方校车承载学生时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甲方有权拒绝学生中途下车,有权拒绝除照管员、学生以外的人员乘坐校车。

第八条甲方校车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线路、站点、时间运行。如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线路、站点、时间等,需提前天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的法定情形除外。

第九条甲方安排照管员在运输途中照管学生,负责于学生上下车时引导、指挥,监督学生的乘车行为,制止不文明及有违安全的行为,维护乘车秩序。对于违反乘车纪律,影响其他学生安全乘车且经教育无效的学生,甲方通知乙方进行妥善处理;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拒绝其乘坐校车。

第十条甲方仅在运输途中履行与安全运输相关的照管义务,学生上车前、离车后的一切行为及后果不属于甲方的责任范围。学生上车后,甲方照管员按照乙方提供的《乘车学生花名册》(附件3)确认乘车学生人数,向乙方派出的(照管员/指定人员)报告乘车学生总人数及缺席名单(填写附件4《乘车学生统计表》)。照管员须在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下车后方可离车。

第十一条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监督,对乙方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投诉,应当予以及时整改和处理。甲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校车运行秩序的管理,提高安全行车和优质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甲方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运送任务时,应当及时调配其他车辆运送学生。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校车服务费用。遇有延迟,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应承担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车注意事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有序候车,待车停稳后,服从照管员指挥依次排队按顺序上车。

2、上车后学生应主动回应照管员点名,听从指挥入座,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做到文明乘车。

3、行车过程中注意安全,禁止站立、随意走动、写作业、大声喧哗和打闹;不要玩耍笔、刀等硬件物品,禁止将头、手伸出车厢外。因上述原因造成伤害,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保持车厢卫生整洁,乘车时不吃东西,不随手乱扔垃圾和杂物。

5、爱护公物,禁止玩弄和损坏车辆上的机件设备以及服务设施,损坏物品后要照价赔偿。

6、车辆停稳后方能依次按顺序下车,服从照管员指挥,做到文明安全下车,禁止推抢打闹。

7、对于违反乘车纪律,影响其他学生安全乘车且经教育无效的学生,甲方通知乙方进行妥善处理;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拒绝其乘坐校车。

第十六条乙方应加强对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引导学生遵守相关乘车规则。

第十七条乙方应保证学生监护人能够及时、全面的履行监护人职责,负责组织学生监护人签署《安全承诺书》(本协议附件5)。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准时向甲方支付校车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指定(照管员/专人)协助甲方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随车照管学生,统计确认乘车学生人数,遇有恶劣天气通知学生停运事宜,并协调处理因乘车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二十条甲方所设定各线路的到站时间均为理论时间,鉴于现阶段道路状况和学生安全的重要性,乙方应组织学生提前于设定时间前往候车。甲方车辆因特殊天气(如下雪、路面结冰、雨雾等恶劣天气)原因导致无法通行,由乙方负责通知学生家长车辆停运。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提供校车停放、维护及甲方人员办公、休息的场所。甲方车辆由乙方负责看管,防止车辆被损、被盗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对甲方驾驶员及照管员的服务提出批评建议。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日%收取违约金;连续个月欠付服务费,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继续履行、违约赔偿等救济方式。

第二十四条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确定的时间、地点乘车,甲方在向乙方(照管员/指定人员)报告缺席名单后,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

第二十五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责任承担。

第二十六条方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方应当提供协助和支持。如审批部门批复延迟造成甲方无法按时开展营运,或不予批准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对审批部门不予批准决定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致使协议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双方不承担责任。恶劣天气时,为保证学生安全而导致晚点、停运等情况,双方同意视为不可抗力。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八条校车行驶途中,遇有以下特殊情况,甲方照管员需立即通知乙方(照管员/指定人员),协商确定具体处理事宜:

1、遇有学生突发急病,驾驶员可将生病学生直接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因此造成的校车晚点、更改线路等后果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就近安臵学生地点,乙方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月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四

xx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甲乙双方达成的所有客运服务实际项目,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在作业中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1、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指定位置,行驶路线必须按照工作范围固定路线,严禁车辆在校内乱停、乱行,影响校内车辆通行和正常生产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人员安全到达目的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财产或其它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校车在运输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保险上齐、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雨刮、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4、乙方车辆在校内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内有关的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质,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面承担责任。

5、对于乙方停放在校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任何车辆在校园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无故进入甲方生产危险区域内,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

9、乙方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10、乙方驾驶人员必须由有资格、有经验、有责任感的司机担任,乙方驾驶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应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案。

11、乙方应定期安排乙方驾驶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乙方驾驶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作业要求,并将驾驶人员体检报告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案。

12、如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xx

盖章:xx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五

协议人: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小红

法人单位所在地:古浪县民权乡金星村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xx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加强监督运输公司所派车辆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是否饮酒驾车;

2、每周派专人清点人数,并与车主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3、督促驾驶员准时到达接送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4、做好运输公司与乙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7、放学时,乙方于相应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孩子,在乘车回家的途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运营公司负责,候车点到家途中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双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学生安全。若因一方没尽职造成事故,责任由该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印后生效;

甲方: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2幼儿园与家长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幼儿园,方便家长,我园设立了幼儿接送校车服务。为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华源幼儿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华源幼儿园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3、幼儿园的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幼儿园每辆校车必须配备1—2名随车人员(教师或保育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5、幼儿园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7、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幼儿园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幼儿园。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幼儿园、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幼儿在乘坐校车是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11、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2、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幼儿园、家长双方各一份。

幼儿园:

家长或监护人:

20xx年x月x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六

协议人: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小红

法人单位所在地:古浪县民权乡金星村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xx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加强监督运输公司所派车辆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是否饮酒驾车;

2、每周派专人清点人数,并与车主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3、督促驾驶员准时到达接送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4、做好运输公司与乙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7、放学时,乙方于相应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孩子,在乘车回家的途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运营公司负责,候车点到家途中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双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学生安全。若因一方没尽职造成事故,责任由该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印后生效;

甲方: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七

为了我校学生乘坐校车的绝对安全,保证校车的顺利运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家长同志们满意放心,经校车公司、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规定如下:

1、组织性能安全、稳定,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用于接送学生。

2、保障校车的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驾驶员责任心强、素质良好。

3、校车必须保证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学校。

4、校车公司必须保证学生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档案,包括校车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制度、学生乘车登记表、校车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

3、学校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出校上车前和下车入校后的安全。

1、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服从校车公司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家长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3、上学时,家长按照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学生到接送点候车,学生上校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按照校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迟到的,请家长耐心等待。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八

尊敬的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更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一些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训惨重,发人深省。每次事故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此,学校提醒广大家长们: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安全接送孩子按时上学、放学,保证孩子的校外安全。学校要和家长强调的是:学校本身没有一台自己管理的“校车”,你们乘坐的所谓“校车”都是个人的车辆,是家长自己与车主联系,自愿乘坐的。

尽管如此,学校还是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到:

1、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看红绿灯”等基本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等候车辆,要自觉维护乘车秩序,先下后上,不要拥挤,在车内坐稳扶牢,不与司机攀谈,不推搡打闹,不向车外投弃物品;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刀具等尖锐物品乘车。下车时应注意:车停稳再下,开门后,先在车门处观察一下车旁有无车辆驶近,切忌不看车下的情况就贸然跳下车;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2、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不具备接送孩子资格的“三无”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坚决拒绝乘坐各种货车或农用车上学、放学。

3、不要让孩子乘坐小型面包或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上学、放学。

4、假如您家离学校不远,建议您鼓励孩子步行上学、放学。

5、学生确因需要乘车,请家长一定要为孩子选择资质手续完备、保险齐全、行车守法的正规载客车辆。

6、家长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7、发现有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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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九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大人们来说,美好未来的梦想和寄托的全部都凝聚在他们身上!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都盼望着一辈更比一辈强。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现就您的孩子安全乘坐校车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学校根据禹城市政府落实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并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95号令《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及禹政办发【20xx】31号文件《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为确保您的孩子乘坐校车安全,每名家长都应切实履行好孩子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每位家长都要认真学习了解有关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让孩子掌握安全乘车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矫正自己孩子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等车时遵规守纪,不打闹、不乱跑;乘车时听从校车照管员指挥,坐稳扶稳不要把头和手伸到窗外。一定要注意选择符合标准的车辆乘坐,并与车主签好安全乘车协议,确保孩子安全乘车。

三、教育孩子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无安全保障、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坚决不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车辆。如发现无牌无照、手续不全、超员、超速等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学生所在学校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家长朋友们,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

各位家长:

你们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丹阳开发区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小学生由于欠缺交通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差,交通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孩子们的生命,提高他们自我保护能力,我校将于12月份开展“爱心小黄帽,安全伴我行”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希望家长朋友能协助学校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且要看人行横道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灯的街道时,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注意来往车辆,在安全的情况下直线通过。

3.不要翻越安全护栏,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4.不要突然猛跑横过马路。

5.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看书,玩游戏,相互追逐打闹。

1.乘坐公交车辆,要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要拥挤在车道上,更不要站在道路中间拦车。

2.上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按次序上车。

3.乘坐汽车时,不要将头和胳膊伸出车外,不要在车上嬉戏打闹,不要向车外抛物品。

4.坐车要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要从右侧车门上下。

1.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上路骑车。

2.骑自行车、电瓶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要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3.骑自行车至路口,遇红灯停止信号时,要停在停止线内。

4.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要在道路上互相追逐。

小黄帽是有效提示驾驶员避让学生的有效标志,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为了您的孩子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减少学生交通意外发生,学校为每个孩子免费赠送一顶爱心小黄帽,希望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提醒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佩戴并妥善保管;自觉做好孩子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孩子们平平安安上学放学。

此致

敬礼!

x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幼儿能够安全的乘坐校车,避免在乘车时发生安全隐患,我园根据幼儿在乘车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乘车安全须知并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发给大家。请大家仔细阅读,认真执行。

1.乘坐校车的幼儿家长要提前5分钟,在班车点等待校车的到来。

2.家长在陪同幼儿等车时,幼儿应有序排队,不乱跑,不打闹。

3.家长在送孩子上学前,请仔细检查幼儿的口袋里是否有尖锐的东西,糖果,扣类等对幼儿产生安全隐患的物品,家长应及时制止孩子带到车上,以免出现安全隐患。

4.家长应每天注意幼儿身体变化,如幼儿发烧,流鼻涕,不舒服等应留在家里观察。不坐班车要及早通知班车老师。

5.如幼儿的接送地点发生变化,家长应第一时间通知班级老师及班车老师。

6.接送幼儿由幼儿的第一监护人负责,如临时有事,需要更换接送人,需提前把接送人的体貌特征,联系电话告知班车老师,以免出现隐患。

7.如遇到恶劣天气和车辆在行驶中出现堵车压车等情况,请家长们耐心等待,幼儿园会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到每一位家长,请家长给予配合。

8.家长早晨带幼儿等车时,尽量不要给孩子吃东西,以免孩子吃的不舒服,导致乘车过程中出现呕吐。

9.疫情还没完全解除期间,幼儿乘坐校车应佩戴口罩,请家长自觉遵守提前给幼儿准备好,避免忘带、遗忘。减少疾病的传播。

10.请家长自觉配合幼儿园做好居家幼儿健康状况上报工作,每日早晨起床,家长给幼儿测量体温,在乘车前上报幼儿健康状况,方便幼儿园在第一时间掌握幼儿身体变化。

1.幼儿乘车时,有序上下车,不推不挤。

2.幼儿乘车坐好以后,首先系好安全带,小手放到膝盖上,头要靠到椅背上。

3.头、手不乱摸乱放,不伸到窗外,以免发生安全隐患。

4.幼儿不带任何食物乘车,乘车时不吃任何食物及水,以免车辆运行中发生安全隐患。

5.幼儿乘车时,不拿与自己无关的物品。有问题及时告知班车老师。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二

各位乘坐校车学生的家长: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的管理,使乘坐校车的学生安全到校、平安回家。同时也为了澄清在学生乘坐校车过程中的责任,根据《校车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局工作要求,中心校对各位家长提出如下要求,并希望各位家长在认真遵守的同时,能够清楚的知道学校、校车公司以及学生家长所承担的责任。

1、学生监护人有责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禁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孩子乘做校车时不允许打闹或把手、头等伸出窗外,不许打闹、不许学生推、挤、抢等,在车上严禁大声喧哗。要服从校车照管员的安排,按位坐,有礼貌,懂谦让,讲卫生,系好安全带,要做讲文明的小乘客。

2、监护人要主动与校车随车照管员做好学生上下学交接手续。在交接的过程中,乘坐校车的学生没有乘坐校车之前的时间,以及学生离开校车回家的时间,属于监护人责任时间。监护人将乘坐校车学生送到校车上,与校车照管员交接后,在学生没有到校下车前,以及学生放学后,学校负责看护学生的教师将学生移交至校车照管员,到学生到家下车前的`时间,属于校车责任时间。学生到校后,校车照管员与看护学生的教师交接后的时间,以及放学后看护学生教师与校车照管员交接前的时间,属于学校责任时间。中心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专门安排3名教师负责与校车对接和看护学生工作。

3、对因有事或有病等原因不能到校上学的,或在校因有事或有病等原因提前离校的学生,学生监护人必须和班主任或当天临时班主任请假,并告知校车照管员。如因没有和班主任或临时班主任请假,没有告知校车照管员的,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学生监护人自行负责。

4、中心校要求所有学生不得乘坐除了校车之外的社会车辆上下学。

xx小学

20xx年3月1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三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开学一个多月了,我们的校车接送非常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能更快捷,方便的将孩子送到你手上,请你配合我们务必做好如下几点:

1.每天请你定时定点在接送点送接孩子,若要换点或不来,请提前电话通知接车老师。

2.凭卡接人,为孩子的安全起见,请自觉出示你的“接送卡”;如有要求将孩子放在路口的话,那麻烦请到幼儿园签一份协议。

3.车辆没有停稳时,(尤其是送孩子时),切记不要靠近车辆,以免发生意外。

4.有事情交代的.家长,请预先电话告知班上老师或写便条,以便跟车老师登记!譬如,需要喂药的幼儿,请写好幼儿姓名,班级,用法与用量。

5.如卡丢失请及时通知班上老师,并到幼儿园申请补办一张(补卡费30元)。

亲爱的家长,安全无小事,我们的校车会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准时,希望我们都能紧绷安全这根弦,尽我们最大努力,保障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

xx

20xx年3月1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大人们来说,美好未来的梦想和寄托的全部都凝聚在他们身上!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都盼望着一辈更比一辈强。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现就您的孩子安全乘坐校车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学校根据禹城市政府落实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并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95号令《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及禹政办发【20xx】31号文件《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为确保您的孩子乘坐校车安全,每名家长都应切实履行好孩子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每位家长都要认真学习了解有关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让孩子掌握安全乘车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矫正自己孩子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等车时遵规守纪,不打闹、不乱跑;乘车时听从校车照管员指挥,坐稳扶稳不要把头和手伸到窗外。一定要注意选择符合标准的车辆乘坐,并与车主签好安全乘车协议,确保孩子安全乘车。

三、教育孩子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无安全保障、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坚决不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车辆。如发现无牌无照、手续不全、超员、超速等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学生所在学校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家长朋友们,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五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小学生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校车方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儿童。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4、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5、校车运行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不允许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儿童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8、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9、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0、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校车方、家长双方各一份。

乘坐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篇十六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开学一个多月了,我们的校车接送非常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能更快捷,方便的将孩子送到你手上,请你配合我们务必做好如下几点:

1.每天请你定时定点在接送点送接孩子,若要换点或不来,请提前电话通知接车老师。

2.凭卡接人,为孩子的安全起见,请自觉出示你的 “接送卡”;如有要求将孩子放在路口的话,那麻烦请到幼儿园签一份协议。

3.车辆没有停稳时,(尤其是送孩子时),切记不要靠近车辆,以免发生意外。

4.有事情交代的家长,请预先电话告知班上老师或写便条,以便跟车老师登记!譬如,需要喂药的幼儿,请写好幼儿姓名,班级,用法与用量。

5.如卡丢失请及时通知班上老师,并到幼儿园申请补办一张(补卡费30元)。

亲爱的家长,安全无小事,我们的校车会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准时,希望我们都能紧绷安全这根弦,尽我们最大努力,保障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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