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提炼,以便更好地指导未来的发展。写总结时可以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总结的质量和价值。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人对同一主题总结的不同角度和见解。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一
1、业务档案库房是保管本单位业务档案的机要重地,非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严禁入内。
2、严禁在业务档案库房内吸烟、吐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堆放杂物。
3、要做好业务档案库房温、湿度控制工作,保持库区清洁,避免业各档案干燥、脆变。
4、业务档案柜应科学利用,不同门类、不同保管期限的业务档案应分别排列,并编制档案存放示意图,钥匙要妥善保管。
5、定期检查库内外的技术保护措施,做到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紫外线、防阳光直照。
6、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温度控制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
7、定期进行清库查卷工作,保证案卷质量。遇有重大可疑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业务档案借阅制度
1、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借阅业务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但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借阅。
2、借阅业务档案机密卷须经业务部门领导同意和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并限在业务档案阅览室阅看。
3、非本单位人员借阅业务档案,须持本单位写明借阅业务档案内容的正式介绍信,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4、业务档案不得转借,不得携带业务档案出入代共场所和探产访龙。节假日前,借出的业务档案一律归还业务档案管理部门。
5、借阅汪务档案,原则上得带出档案阅览室,如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归还时间不得超过3日。
6、查档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圈点、勾画、加注,更不得撕毁、抽页。
7、未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查档案不得私自摘抄、复制。
业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加强对业务档案工作领导,把业务档案管理工答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对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学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以级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并组织执行。
3、积极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业务档案管理工和在各项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以发挥。
4、定期检查各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本单位各业务部门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6、加强业务档案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意识,切实抓好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好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业务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二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三
为加强本局档案库房管理,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档案库房,如工作确实需要,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进出。
二、档案进出库房,要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三、做好库房的防虫、防蛀、防霉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四、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超出标准范围时,要及时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调控。
五、定期清点库存案卷,核实帐、物是否相符,发现案卷短缺或长期借出未归还的,及时追查。
六、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新。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库房无人时,除必须持续工作的保温、保湿、消防、防盗等电子设备外,应关闭用电设备,锁紧门窗。上下班要检查门窗,注意防盗。
九、出现火灾、洪涝灾害、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档案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抢险、转移等保护措施。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四
一、非档案人未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在阅档室进行。
二、档案库房必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应保持库房内整齐、清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档案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记录,对超规定温湿度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做好温湿度记录分析。
五、档案库房存放的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清点,对案卷每半年抽查一次,并作出详细记录,发现有虫蛀霉变及老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查(借)阅后返回的档案,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领导汇报。
七、为便于查找和利用,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设置在库房明显地方;档案柜(橱)上须有指引卡,标明档案年度和起止号码。
八、档案人员认真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卡片、索引、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
九、档案人员离开库房前,必须切电源、关好门窗,因失职使档案遭到丢失或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按照规定,对到期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和处理工作。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五
范文一、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范文二、
一、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三、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六
一、非档案人未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在阅档室进行。
二、档案库房必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应保持库房内整齐、清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档案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记录,对超规定温湿度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做好温湿度记录分析。
五、档案库房存放的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清点,对案卷每半年抽查一次,并作出详细记录,发现有虫蛀霉变及老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查(借)阅后返回的档案,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领导汇报。
七、为便于查找和利用,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设置在库房明显地方;档案柜(橱)上须有指引卡,标明档案年度和起止号码。
八、档案人员认真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卡片、索引、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
九、档案人员离开库房前,必须切电源、关好门窗,因失职使档案遭到丢失或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按照规定,对到期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和处理工作。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七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 档案库房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坚固实用,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第二条 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第三条 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手续。
第四条 每年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档案数量,及时发现需修改、整理的档案,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五条 档案库房应统一设置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平面示意图),档案橱柜应有统一的反映存放档案内容的标牌。
第六条 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离开库房要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八条 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看了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九
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按时上岗。
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岗位。
四、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向带班领导或保卫处总值班室报告。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为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 风,结合档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接待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 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 化、制度化。
二、 接待范围
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
3、经局长同意确需接待与工作有关的其他客人。
三、 接待程序
2、根据来客情况,严格按照接待标准,经局长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 定饭店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四、 接待标准
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 情周到, 又让客人满意, 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绥中家常菜标准统一安排。 同时, 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 待。
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 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现象,具体陪客人员原则上由局领导指派,陪餐 人数最多不超过 3 人。
3、地点: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用餐,接待重要领导或来宾的用餐 标准由局长临时视情况另定。
五、接待要求
4、由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经分管领导签章,局办公室与财务室共同 审核,报局长批准。
5、严禁县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一、档案馆内的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值班时间见“安排表”)。
二、值班责任人员必须严格管好馆内电源、火源和关闭门窗,经常检查电路情况,严防火灾和偷盗行为的发生。
三、临睡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周围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和所有用电器开关。
四、每天下班时切记关闭库房电源总开关和二楼以上办公区的所有电源开关。
五、值班人员不得将亲朋带入值班室内住宿。
六、若发现危及档案馆内安全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报告局馆领导,发现火警请拨电话“119”,发现盗警请拨电话“110”。
七、值班人员应坚持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手续。
八、值班时间为:1、上班时期的每天中午及当天下班至次日上班;2、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全天24小时。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一
本篇库房管理制度,针对学校档案库房制定。遵循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具体细则如下:
档案库房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限制和克服不利于档案安全的因素做到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便于档案的提供利用。
一、 档案专用库房箱柜、设施、装具及防护措施腰腹和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库房内箱柜的摆放、案卷的存放要从左至右,规范有序,有固定位置,存取方便,并有箱柜、档案示意图。
二、 库房设有保险装置: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晒、防污染。灭火器要放在显著位置,易取易放。根据需要配备加湿器、去湿器、吸尘器、空调设备和计算机等设备。
四、 每年检查箱柜内防虫药品,及时置放,每周进行卫生扫除,保持整洁。
五、 库房内外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任何人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六、 库房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如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一同前往。
七、 每日下班时做好安全检查,关窗、断电、锁门,节假日贴好封条。
xx中学
一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本文遵循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可以参考这个思路。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元。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______月______日支付前半年租金,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后半年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即每次交付半年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花都区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和押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国家档案业务规范的规定,档案库房的“八防”要求是: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根据这些要求,档案库房建立如下控制措施:
一、档案库房建立防盗措施,加设防盗门、防盗窗。
二、档案库房窗子配挂窗帘,防止阳光直射库内;同时库房照明装置以使用白炽灯为宜,避免日光灯中紫外线对档案纸张的破坏。
三、在库房里配备去湿机及放置吸潮剂。
四、档案库房周围杜绝火源,库内严禁吸烟,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五、为防止档案发生鼠害,库房应定期检查并投放灭鼠药。
六、档案库房可通过洒冷水、机械通风、自然通风等方法减缓库内温度过高现象。必要时配备空调设备,以达到库房理想的'温度。
七、为防止灰尘对档案的损害,经常使用吸尘器及时吸除档案柜架上的灰尘。
八、档案柜架放置防虫药品,以防档案害虫破坏档案。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尘、防鼠、防虫“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2、每年春秋季更换两次防蛀、防霉药、进行来年感次除尘工作,进行一次档案卷的检查,如发现档案有虫蛀、霉变、老化等现象,及时作出详细记录,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库房内应装好遮光窗帘,严禁用明火。每年检查一次电源、电器设备,确保库房内电路畅通,使用安全。
4、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放瓜果、食物和其它杂物。
5、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由专人管理,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如因失职造成火灾是档案遭受损失者,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控制好库房内的温湿度(温度摄氏14-24度,温度45-60度。)。并做好连续的`温湿度记录,如出现误差,及时开启抽湿机和空调机,调节库房内温湿度。
7、档案室及其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乱放或遗失,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锁门窗。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档案只能在阅档室进行,杜绝档案失窃现象。
8、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或因公外出,必须与接替人员共同填写交接登记表,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
二、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本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作制度,努力学习档案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己和政治业务水平。
2、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期限确切、书写和装订规范。
3、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室、组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交和进馆档案的进馆工作。
4、按“七防”要求,集中统一管理好本校各类档案。
5、认真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记好台帐、搞好编研,对校内外查阅档案的同志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并及时记好“查借阅档案登记薄”定期编写档案利用效果实例。
6、根据上级规定,做好档案的统计、鉴定和处理工作。
7、严格遵守档案保密纪律、不失密、不泄密。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地,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每间库房要确定具体安全负责人,负责库房内一切安全工作。
三、库房钥匙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非档案馆人员禁止进入库房。
八、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房内各类档案进行清点,做好清点记录。
九、库房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库房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若个人无法排除,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予以解决。
档案库房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档案馆库房防火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馆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注重安全消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库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防盗门、防盗窗、消防和报警装置,档案人员必须做到上、下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库房内外应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四、库房电源开关单独安装,每天下班应切断电源。电脑、空调、收录机和电风扇的用电,应做到电断人离。并经常检查电源、明线、插头等,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六、库房不得紧靠厨房、煤气等火源建筑设施。
七、固定地点设置的灭火器材、消防器材不能擅自动用,灭火器材每年检查一次
八、全体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学习其他文件的同时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学会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熟记火警电话“119”,刑警电话“110”及其使用报警方法。
十、对违反上述制度的,应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对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主管人员、主要负责人应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隐患、消灭事故中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档案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 做好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是部门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档案室协助保卫科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档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四条 档案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档案室、公司保卫处确定,并挂牌明示。
第五条 档案室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带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内。
(二)档案库房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三)严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档案。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与档案保护无关的用电设备。
(五)档案库房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铺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六)档案库房应设置防火标志(牌)。
(七)档案库房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有利于保护档案的灭火器材。
(八)档案库房应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
第六条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档案室下设消防安全小组
组长:宋险峰
组员:周万丽 周银春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三条做好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是每个单位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组织,保证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所需经费。
第五条市档案局协助市消防局对全市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重点是全市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
第六条沈阳市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由市档案局、市消防局依照以下条件确定,并挂牌明示。
(一)保存有珍贵的历史档案。
(二)保存的永久档案数量较大。
(三)保存的档案对我市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及国计民生、国防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
第七条各单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带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内。
(二)档案库房宜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其顶棚、墙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地面应采用难燃材料。
(三)档案库房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库房门应向外开启。
(四)档案库房窗帘应当采用阻燃织物。
(五)严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档案。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与档案保护无关的用电设备。
(七)档案库房用电设备安装或线路敷设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八)档案库房应当设置防火标志(牌)。
(九)档案库房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有利于保护档案的灭火器材。
(十)档案库房应当配备火灾应急照明器材。
第八条市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除应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要求外,应当设火灾(防盗)自动报警装置。
第九条具备一定规模的档案馆的档案库房应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市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应当制定档案库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二条市档案局、市消防局定期对市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档案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对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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