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强制性,一旦违反,将产生法律后果。关键是在合同中详细描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范文中的合同条款可以用作参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适用。
五金供销合同篇一
合同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甲方前期支付20%订金,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后30日内,凭乙方开具给甲方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付清剩余80%的货款。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___甲方仓库___
2.交货日期: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延期交货责任
由以下原因导致交货延期,逾期五日内,每逾期一日,甲方可延期五日付款.逾期超过五日,乙方应偿付甲方货款总值千分之_2_的违约金。
(1)由于乙方生产力不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机器故障、原材料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
(2)产品颜色、造型、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重做。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若导致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延期免责
(1)自然灾害、流行病、工人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免责。
(2)合同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交货期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周末除外。
(3)甲方应在订单后15日内明确包装设计、产品印刷详情等,未及时提供该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客诉追责
(1)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退回,乙方应退回全额货款,并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百分之_30_的违约金。
(2)因质量问题导致部分产品无法使用,每款次品数量超过1%比例乙方应无条件补齐数量,并承担运输等所有费用。
(3)客诉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客诉免责
以下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产生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2)超过产品有效期。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如中途单方面无原因退货,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如无法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应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延期,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2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失效条款
以下原因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1、若因乙方延期原因导致甲方失去客户订单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产品,如乙方拒绝,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变更、修改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或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的授权代表。
2、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造成的一切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结束。
第十四条附件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除非另行书面通知。
2、本合同下述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通知送达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将通知邮寄至前述地址,自受送达人签收或拒收即视为送达,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五金供销合同篇二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 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材料的名称、型号、单位、单价、数量、总价具体内容见《材料价格表》。
二、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万元,在乙方将上述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 产品质量: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材料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四
甲方:(供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产品供销事宜正在协商谈判,为进一步谈判,现就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本意向书。
一、 甲方每月需供应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 ,常年供应。
二、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价格依据即时市场价格。。
三、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无论价格如何涨跌,甲方均不得中断供货。
四、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由 方以运输方式运到乙方指定场所,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场所后,由乙方指定人员进行检验,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乙方为甲方出具收货单,甲方凭收货单结算货款;不符合约定质量的标准,退回甲方,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收货单结算,并为乙方开具发票。
七、 违约责任
1. 正式供销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供货或者停止供货的,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每月供应乙方的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不足的,甲方应在下一月的前天内补足。甲方连续个3月供应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均不足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结算货款的,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当期未结算货款8‰(或万分之几)的利息。
八、 本意向书为双方达成正式供销合同之基础,双方在本意向书基础上协商签订正式供销合同。正是供销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效力即行终止。
九、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五金供销合同篇六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五金供销合同篇七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费用承担:乙方交货时间:货到九十天内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五金供销合同篇八
甲方(需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收货地点:甲方、,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卖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者运输过程造成货物破损,乙方负责退换货,但增加的运输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甲方应在每月15号向乙方提供上月卖场产品销售的数量及所得总额清单,并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甲方承诺货款在每月20日之前结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造成乙方与其他厂家违约而需支付赔偿金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厂家购买货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把全部货物退还给乙方,若货物在甲方担任风险期间造成损坏,甲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货物的原价额给乙方。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双方合同到期后,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则另行商榷。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九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品名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额
备注
总计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
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___%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收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设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注:上述价格为不含税金及运费供货价格。
二、付款方式:
1、从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预付设备总款的15%,即:元,大写:,给乙方作为购买设备预付货款,同时本供货合同正式生效(注明: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乙方开始筹备甲方所需设备,供货周期为80天)。
2、乙方将甲方所需全部设备筹备齐前三天以书面及电话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乙方供货所在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确认合同设备无误后再付给乙方设备余款80%,即元,大写:,乙方开始安排发货,剩余尾款5%,即元,大写:,于12个月内支付。
三、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出售给甲方的上列全部产品提供一年内免费保修,一年后如需维修只收取相应配件成本费用;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之内,乙方为此而提供的相应服务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无论何种原因,自超过交货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报经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阶段因为火灾、水灾、风暴、地震、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义务时,应尽彼此通知义务,并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4日内,取得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2、签署人:签署人均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且签署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
3、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4、修改:除非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变、修订、放弃、删除或任何其它改变均无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注:传真件有效)。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条款,经双方审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一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国家行业标准。
三、交(提)货方式,地点: 货到需方车间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备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备。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有质量问题3个月包换,零配件1年包换(易损件除外)。
九、需方在出库单或承运单上签收即为供方交付,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在支付完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需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一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若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甲方作为供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需方,在合同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采购产品。
鉴于与乙方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不止甲方一家,对于在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中选择其中那一家作为供方,乙方具有最终决策权。
2、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活动,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样式)》作为本协议附件。即使甲乙双方因时间紧迫等原因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未能订立《产品购销合同》,甲乙双方均仍应严格遵守《产品购销合同(样式)》中的各项条款之规定。
3、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提供产品的明确书面通知(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后,应立即组织生产,保证向乙方供货。甲方不得以双方尚未订立《产品购销合同》或双方尚未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其它事宜协议一致为由影响生产及供货。如甲方未能及时组织生产及供货,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全部没收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4、如甲乙双方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甲乙双方以往的《产品购销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甲乙双方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条第一款约定之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
5、为保障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据此订立的各份《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暂不结算第一笔产品购销交易的货款,相应款项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待本协议期满后,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及如何返还该保证金。对于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充抵或扣付货款充抵。
6、争议的解决: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甲乙方均未向对方提交解除或修改本协议的书面要求的,那么,在合同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合同期,以此类推。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三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购买乙方销售的产品及零部件,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并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以订单的形式向乙方下达采购配件的代号、零件名称、数量、交货日期、到货地址等信息。
乙方按甲方的订单按期提供相应的合同产品。
1、定期订单
考虑到乙方的备货周期和运输周期,由甲方定期下达的正常备货订单视为定期订单。
定期订单的订货周期为:国产零件2个月;进口零件3个月(参考示意图)。
定期订单每月不超过3次。
甲方有权利对定期订单的交货达成率进行考核,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提高交货达成率。
2、加急订单
甲方为满足客户紧急需求,要求乙方尽快发货的非计划订单视为加急订单。
乙方承诺尽力满足甲方加急订单的需求。
加急订单的交货期由双方商定。
3、订单评审
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由乙方按供货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评审的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内予以确认,确认后的订单视为不可更改的生效订单。
甲方按生效订单的金额和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乙方收到付款后,按订单指定日期发货并开发票给甲方。
定期订单和加急订单的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甲方有驻在人员时,由甲方和乙方的驻在人员共同清点零件,并签署《装箱单/收货回执》。由驻在人员转交甲方。乙方在甲方没有驻在人员时,甲方可以自行清点零件,并将《装箱单/收货回执》回传乙方。
甲方自行清点零件时,对于品种、数量上的`差异以及质量问题,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在3个工作内给予回复。对以上问题的处理,双方承诺以诚信和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1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关于质量保证和产品验收,双方另外签定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20年月日代表:20年月日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肆拾万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费用承担:乙方交货时间:货到九十天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五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执行,质保时间为试车完成后壹年或设备交完货的十四个月(易损件除外),以先到期的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供方成品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洪和费用负担:采用汽车运输,由宜宾长征机运输队负责运输,并负责运输费用、需方负责卸货及安装进程中的转运;外配套件直发需方,外配套件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汽车整车运至需方工地现场,零担小件运至简阳市,由需方负责提货并负责提货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元。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木箱及草绳包装,满足陆路运输,包装费含在货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装箱清单验收,收货后10天内提出异议。
八、随机配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供随机安装用总图、二级部装图纸、易损件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二套。
九、交货期:
1、预付款到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交货周期;
2、合同生效后40天内供方提供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所需的纸机总图、基础及基础载荷图、传动部总图及相关工艺参数;正式随机图纸在60天内提供。
3、合同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交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安装机架、齿轮箱;
4、其余货物根据安装进度分批次交货,第十个月内全部交完货;
5、边供货边安装,在所有货物到齐后二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具备空试车条件。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总价的20%(其中含1%定金在内)后合同生效;
2、供方发基础板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20%的货款;
4、根据发货情况,在供方发最后一批货前再分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7、如需方未按要求时间支付款项,交货周期顺延。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二、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在本地(即自己所在地)申请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3、安装当地职能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
十五、安装:由供方二级法人单位宜宾精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任务,安装公司自带专用安装工具,常用工具和消耗品由需方自备,由安装公司出具建安发票,安装人员食宿由需方负责。
五金供销合同篇十六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及价格:按上一星期存档甲方报价及乙方的定单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蔬菜的产品质量按无公害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甲方应按定单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乙方指定的武汉市内地点 。
(二)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货款。
第四条 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5%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也可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壹年后无异议可顺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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