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明确各自权益。合同出现争议时,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一
立协议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现为充分利用武汉市 区 街道 号 地块的综合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为保证各方履行并不再持异议,双方拟定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位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 x市x x号的土地侧(具体位置见本协议书附件,附件地图比例为1:10),为便于通行,将其名下具有合法权利的土地设定地役权供给乙方合法利用。面积x平方米。
2、前述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土地东部x 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 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小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具体指向见附图表于后,双方在本附图上签字盖章以资明证。
3、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应定期进行养护一次,以便通行。如甲方不进行此项养护,可以授权乙方进行,但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地役权进行相应的的补偿,按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为切实保护乙方利益,甲方同意如市场物价发生较大波动,为免甲方利益受到不合理损失,同意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在现基础上给予甲方五年一次的2%的额外补贴。
5、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6、地役权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为限。
7、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随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甲方赋有告之受让人的义务,乙方对其受让人亦有权利转让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但交纳费用的义务亦不得免除。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 x x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 x x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二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材料清单》;
3.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9.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三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地役权设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土地
1.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享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甲方提供的土地四至情况如下:
东至: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
1.2为便于乙方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方便,将其所有的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
第二条拥有地役权部分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甲方应当保证其对设定地役权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权利。
第三条乙方有权对享有地役权的土地做适当平整或添附设施以便通行。乙方应当谨慎使用土地,如因车辆通行造成污损,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结束时恢复土地基本原貌。乙方应当保证在乙方恢复土地基本原貌前不干涉或影响乙方的使用,也不得通过第三人间接影响乙方的使用。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使用土地的费用,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地役权有效期限与供役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一致。甲方应在除不可抗力不能继续设立地役权的情况外,不得取消地役权。
第六条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若甲方要将土地转让给其他人,应到将土地上设定地役权的情况告知第三方,并通知乙方,地役权对土地的受让方继续有效。如因甲方不通知乙方或者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如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交由供役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协议的的签订时间为:__________。
(正文完,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四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
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第一条
土地东部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米,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三条
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四条
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五条
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年为限。
第六条
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
地役权(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地役权设定契约书2
第一条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前项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东部________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________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
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
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
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_________年为限。
第七条
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_____地役权(乙方):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五
1.乙方为甲方代理财务记帐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2.代理记帐服务费用为每月______元,每次预付______月/年,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付款以收据为凭。
3.甲方必须在每月______号之前(一般需提前______天)将当月营业收入发票、公司章,各种费用单据送交乙方记帐。乙方于次月______号之前为甲方做好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
4.甲方所提供的原始发票、单据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发票、单据如有虚假成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在营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涉。
5.本服务协议仅在交清服务费期限内有效,如甲方拖欠费用,本协议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期限到期前______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协议地点:__________
签定协议日期:__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六
立协议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 x市x 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 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x 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 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 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 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 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 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七
--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月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八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1: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2: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地役权设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土地
1.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享有使用权的位于的土地,甲方提供的土地四至情况如下: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1.2为便于乙方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方便,将其所有的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
第二条拥有地役权部分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甲方应当保证其对设定地役权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权利。
第三条乙方有权对享有地役权的土地做适当平整或添附设施以便通行。乙方应当谨慎使用土地,如因车辆通行造成污损,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结束时恢复土地基本原貌。乙方应当保证在乙方恢复土地基本原貌前不干涉或影响乙方的使用,也不得通过第三人间接影响乙方的使用。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使用土地的费用,具体为:
第五条地役权有效期限与供役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一致。甲方应在除不可抗力不能继续设立地役权的情况外,不得取消地役权。
第六条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若甲方要将土地转让给其他人,应到将土地上设定地役权的情况告知第三方,并通知乙方,地役权对土地的受让方继续有效。如因甲方不通知乙方或者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如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交由供役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签订于。
10.2本协议的的签订时间为:201年月日。
(正文完,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见证人(签字捺印):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九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责任会计: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月至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9)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_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预付3个月的费用,到期后在每季度初1日内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下一期的费用。
全年凭证、账簿费用为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凭证、账簿、差旅费报销单、费用粘贴单、工资表、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五、服务方式
客户选择的服务方式为(公司取票客户送票)
六、会计档案保管
年度终了后,交由客户自行保管,交接时双方需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违约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八、变更、解除及争论解决方式
1.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其它法定终止情形的,协议书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九、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责任会计:
日期: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
立协议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现为市区街道号综合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为保证各方履行并不再持异议,双方拟定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位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号的土地侧,为便于通行,将其名下具有合法权利的土地设定地役权供给乙方合法利用。面积x平方米。
2、前述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土地东部x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小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具体指向见附图表于后,双方在本附图上签字盖章以资明证。
3、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应定期进行养护一次,以便通行。如甲方不进行此项养护,可以授权乙方进行,但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地役权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年为限。
5、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随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甲方赋有告之受让人的义务,乙方对其受让人亦有权利转让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但交纳费用的。义务亦不得免除。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地役权(乙方):
xxxx年x月x日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一
项目承包合同(属于全包干合同)
引导语: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项目承包合同(属于全包干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合同scch-d-no.(001)】
*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项目工程(简称乙方(yifang))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承包协议书。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合同造价:
4、结构类型:
5、建筑面积:
本工程采用乙方(yifang)全包干方式即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管理、包竣工结算并全额收回工程款等等。乙方给甲方上缴2.5%的管理费,另外税金、个税及其他费用甲方按照总价的5%计取,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1甲方负责提供公司相关资质及配套文件,严格不定期监控乙方的施工情况,要三个确保: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甲方监控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主要指外地工程的差旅费:路费、住宿、餐饮费等等;成都三环路以内,几乎无费用)。
1.2向乙方提供负责人名单,以便双方有关人员衔接工作。
1.3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承包费用。
1.4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等有检查、监督和考核权。
1.5甲方根据乙方人员完成的工程量、质量要求和工作表现情况,对完不成建设单位指定任务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承包费。
1.6因乙方责任影响甲方信誉,发生质量、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7甲方在监控中,发现乙方的问题,甲方限期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整改,其费用自理。如果发现乙方拒绝整改或无能力整改,为了维护甲方及建设单位利益,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承包合同,另行安排项目部施工;与乙方结算按照已完工程量的80%结算并从承包费中扣除给甲方及建设单位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1.8、所有工程款必须通过转账支票付至甲方账户,乙方不得向建设单位要求向乙方直接支付现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将管理人员名单交甲方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案。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乙方应当统一发放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证,工作服,实行统一管理。
2.3乙方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维护好甲方及建设单位的利益。乙方不能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完成。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二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最新地役权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前项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东部________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________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 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 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 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_________年为限。
第七条 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_____ 地役权(乙方):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立协议书人:_ _ _(以下简称甲方)
_ _ _ (以下简称乙方)
现为充分利用武汉市 区 街道 号 地块的综合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为保证各方履行并不再持异议,双方拟定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位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_ _市_ _号的土地侧(具体位置见本协议书附件,附件地图比例为1:10),为便于通行,将其名下具有合法权利的土地设定地役权供给乙方合法利用。面积x_方米。
2、前述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土地东部_ 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_ 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小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具体指向见附图表于后,双方在本附图上签字盖章以资明证。
3、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应定期进行养护一次,以便通行。如甲方不进行此项养护,可以授权乙方进行,但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地役权进行相应的的补偿,按每年付人民币_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为切实保护乙方利益,甲方同意如市场物价发生较大波动,为免甲方利益受到不合理损失,同意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在现基础上给予甲方五年一次的2%的额外补贴。
5、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6、地役权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为限。
7、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随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甲方赋有告之受让人的义务,乙方对其受让人亦有权利转让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但交纳费用的义务亦不得免除。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_ _ _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_ _ _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_ _ _ _年_月_日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变更协议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后记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号第_________顺位地役权登记,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
第二条地役权范围:东侧长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不动产标示
地目:宅地
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三
合同终止协议书是属于什么合同?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章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终止协议书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
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
就个人观点看,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
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
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
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
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
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
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
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
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
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点击打开)
三、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
(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
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四、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
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
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
作为企业,无论员工离职是何原因造成的,在离职时,把离职手续处理清楚,既有利于在职员工的保留,也有利于自己在行业中的口碑。
作为员工,无论以前与企业有任何过节,离职时,一定要把后续的事情办理好,不影响企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四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第一条土地东部___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___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米,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三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支付。
第四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五条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年为限。
第六条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_________市_________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前项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东部________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________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于每年___月___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_________年为限。
第七条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_____地役权(乙方):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五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________市________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_______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_______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 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 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________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 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 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 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役权(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地役权设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土地
1.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享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甲方提供的土地四至情况如下:
东至: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
1.2为便于乙方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方便,将其所有的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
第二条拥有地役权部分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甲方应当保证其对设定地役权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权利。
第三条乙方有权对享有地役权的土地做适当平整或添附设施以便通行。乙方应当谨慎使用土地,如因车辆通行造成污损,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结束时恢复土地基本原貌。乙方应当保证在乙方恢复土地基本原貌前不干涉或影响乙方的使用,也不得通过第三人间接影响乙方的使用。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使用土地的费用,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地役权有效期限与供役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一致。甲方应在除不可抗力不能继续设立地役权的情况外,不得取消地役权。
第六条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若甲方要将土地转让给其他人,应到将土地上设定地役权的情况告知第三方,并通知乙方,地役权对土地的受让方继续有效。如因甲方不通知乙方或者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如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交由供役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协议的的签订时间为:__________。
(正文完,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地役权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七
欢迎欣赏与参考本文《
赠与合同
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感谢大家的查阅。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我
国学
者也有不同的主张。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一般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而德国、日本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则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现《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也将赠与合同作为诺成合同,该法在第572条中规定:如果允诺是以适当形式含有在将来无偿移转财产或者权利于特定人或者解除某人的财产性义务(允诺赠与),视为赠与合同并对允诺人有约束力。在我国《合同法》颁布前,学者中虽然有两种不同主张,但在实务中一直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赠与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对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赠与物为成立要件也仍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间接达成赠与的合意就成立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就要受强制执行,则对赠与人不公平,并且也会因此而使赠与人不愿作出赠与的表示,减少赠与。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若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则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可不受任何约束,不仅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会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而作接受赠与的准备,付出的费用得不到救济,这对受赠人显然不公平。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或诺成性是采取了两分的方法加以规定,即一般的赠与合同原则上规定为实践性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其理由在于,在一般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不得要求交付,既然不得要求交付,赠与在没有履行前就没有实质上的约束力,等于合同没有成立。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合适的。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既然是“撤销赠与”就说明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将一般赠与合同理解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就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撤销问题了。因此,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同时也允许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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