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秦腔读后感(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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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秦腔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0-30 14:55:13     小编:梦幻泡

读后感是我们从阅读中获取的经验和启示的归纳和总结。写读后感时可以引用一些专家学者的观点或者与其他作品进行对比,增加文章的可信度和可读性。下面是一些读者写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予大家一些阅读启示和思考。

秦腔读后感篇一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秦腔读后感篇二

初读《秦腔》时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可堪是粗俗的气息,这粗俗不是贬低,书中语言不尚修饰 不遮不掩,有些用语露骨的近乎真诚,正是这回归原始的粗俗才更让我体会到那种熟悉的乡土风味。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风格是在余华的《兄弟》中,我当时是不太能接受那些对于人切身之物的如实描写,不过后来书读的多了,一方面多见少怪,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有些主题的展现需要的就是自然的回归。

还是说回书中来,主题对于秦腔及传统文化的怀恋、没落的哀叹、重归的呼唤我就不再多说。从其他方面来说,这书给我的感触更深的是"引生"的刻画和夏家四兄弟的兄弟之情。

书中"引生"既是清风街的半疯子,又是书的引路人。我惊讶的是贾平凹对他形象的把握,他二流子,不上调,有时还疯傻,独有面对白雪或是和白雪有关的事情上,他认真,执着。他看到白雪时的痴呆、搔首踟蹰,一个人在面对心爱之人时的种种痴迷纠结不安的心理都被贾平凹在他身上毕露无疑。

夏家是个大家族,儿子辈的经常不和、不孝,但父辈的四兄弟却是一辈子从未吵过嘴。有了酒提着叫上几个兄弟一起喝,年夜饭从老大家吃到老四家,老四夏天智经常召集、训斥侄子们不能让夏天礼和夏天义受了委屈,任凭别人怎样他们的兄弟之情都有滋有味。

现在这个时代,距离和时间让很多亲情淡漠,有了各自的家庭后都有自己的过活,随着年龄的增大那种同父同母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渐渐疏离。所以书中的夏家兄弟着实让人温暖。

《秦腔》,词粗,蕴深,意远。

秦腔读后感篇三

故乡应该是一种你熟悉的生活方式无论你喜欢或是不喜欢它。

尤其处于城市化大背景下的乡村生活,只有深处其中才能明白。

因为你可以清晰的看到二姑妈三婶子一口口的离开农村,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非农人口数。

而秦腔里所描述的乡村生活也只是存在于记忆之中,即使在现在的农村生活也不再是哪个样的,但在农村生活过的可以用想象力来还原那样的生活。

这是一本特别棒的书。

以夏家为主线来展开

上一代的夏家无兄弟,老村干部夏天义,文化人老校长,钱迷夏天里

下一辈的大出息作家夏风,新村干君庭,5个不成材的儿子,和爱胡闹瞎折腾的夏雨

还有作为疯子出现的引生,给真个故事在叙述上加了层神秘也更为圆润。

秦腔读后感篇四

借助这两三个星期的时间,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这本书读起来十分津津有味,让我手不释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姨妈眼里,汤姆是一个坏小孩,他不喜欢学习,喜欢逃学去钓鱼、和流浪儿闲逛、玩冒险游戏,甚至会想方法去“追求”喜欢的女生。然而他却用自我的机灵、勇敢和智慧揭露了一桩杀人的罪恶,还发现了宝藏。汤姆最后用行动改变了大伙对他的感受。

读了这本书,我有了不少的感受和想法。

1、我知道了大家要有杰出的领导本事和智慧。当汤姆被罚刷墙时,仅经过几句话就让其他人为他干活。所以,用统治力、领导才能和足智多谋是十分必要的。

2、我知道了汤姆的活泼,欢乐的少年生活。童年是一个可以尽情犯了错误误、尽情玩耍的年代,汤姆就生活在这个年代里。当大家长大后回忆起这部分事的时候,会感觉十分趣味。同时,我也从他的玩耍中领会到了完美的友谊。

3、大家要有公正无私、不图私利、不畏强暴和坚持正义的出色品格。当汤姆不经意间发现了一齐谋杀案的真相后,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杀人真凶。这种品质也是大家非常难做到的。

4、大家要有不放弃、不气馁、坚持到底、“不到最后一秒不停止战斗”的出色品格。当汤姆被困刀山洞里的时候,他不断鼓励自我、提升勇气,最后在逃了出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大家成长。这本书告诉了大家顽皮、机灵、纯真、善良、朴实和坚持,让大家领会到完美的友谊、人性的漂亮。

秦腔读后感篇五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读后感篇六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

;风俗区别便

;而秦腔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秦腔贾平凹读后感!

挣扎着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

**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

?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

《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

《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篇七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

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

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

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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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读后感篇八

先进与落后、开放与闭塞,甚至幸福与煎熬,往往同时呈现在“希望的田野”上,放下《秦腔》,不仅要想 “清风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怎样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农村也会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xx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xx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最近,拜读了贾平凹先生创作的长篇小说《秦腔》,这部书可谓声名远播,20xx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论家们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赞扬。初读这本书,感觉就是费力气,贾平凹先生采用了书面语言与陕西方言结合的表述方式,理解起来有些难度,加之人物众多,初步算了下大概有150多个,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确需下一番功夫。而随着对作者表述方式的熟悉,可读性越来越强,随着故事的深入,作品的内涵越来越清晰。作品虽然没有具体情节,基本以大白话方式,书写着这群人的爱恨悲欢,但字里行间又分明包含着“大智若愚”式的沉默。个人认为这部作品除了对传统文化的象征秦腔的关注和精神关怀外,最大的贡献是展示了广大农村的生活全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观,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可以说这部作品为“三农”问题专家提供了许多社会学意义上的经验和材料,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农村面临的这一重要时期的面貌和变迁。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说了一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引起了广泛共鸣。因为,这是懂得中国社会的肺腑之言。翻看历史,只有把握了农村,理解了农民,才能真正读懂中国。

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对13亿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个灾难。

在《秦腔》中,传统文化表现为秦腔戏曲,秦腔是秦人生命力的体现,是秦地人的文化象征,却遭到了新一代农民的抛弃,夏天智作为传统文化的捍卫者,有事没事高兴不高兴都要听秦腔,当听说县长要去看他的秦腔脸谱,竟然连饭都不吃,静候领导到来,与其说敬畏权势,不如说期待上层重视秦腔,认可他这个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夏中星组(转 载于: :秦腔观后感)织剧团下乡演戏,热热闹闹地敲锣打鼓去了,没想到每到一个地方,人却很少,甚至没人看,有时只剩一个演员,一个观众。与秦腔的以前受欢迎相比,今天的秦腔可谓是前景黯淡。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城市在日新月异,农村也被现代化一点点地侵入,传统的文化被人看作是糟粕,新兴的文化则成为宠儿,爱听秦腔的夏天智最后患癌症死去,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在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但衰落不等于灭亡,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当下,陕北民歌等传统文化的复兴,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

重义,受人尊重,某种程度上是乡民们道德的楷模,而夏天义的儿女为赡养老人,闹的不可开交,农民富裕了,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男人除挣钱外,沉迷于赌博嫖娼,而女人一改中华妇女贞洁贤惠的品性,做小姐、打牌、烧香拜佛,这与夏家老人的名字“仁、义、礼、智、信”背道而驰,与老一辈农民的期望越走越远,农村作为中国的最后一块净土不再干净。

秦腔读后感篇九

《白夜》是贾平凹继《废都》之后,又一部以“西京”为背景的长篇巨著。小说写尽了人世间的官商九流、悲欢离合,全文以夜郎和两个女人的(颜铭和虞白)感情纠葛为线索,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市民生活的矛盾心态。

主人公夜郎是贾平凹笔下血肉丰实但却令人同情的形象之一。他没有高贵的出身,只凭着不断追求的干劲,独自来到西京城里闯荡。小说一开始,就写了夜郎通过南丁山,结识并追随着祝一鹤,但这段经历很快便随着祝一鹤的瘫倒而灰飞烟灭。事业上失意的夜郎只得寂心思于爱情。他喜欢心性高雅的虞白,而他却是一介凡夫俗子,地位的差别、宿命论的困扰使得夜郎痛苦不堪,他只有从同与他一般地位而且相貌美丽的颜铭身上得到爱情的慰藉。

一个不甘于命运摆布的灵魂最终在世俗的摧残下回归“本位”,这是夜郎的悲剧,也是人生的悲剧。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利的,在闯荡的过程中总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选择。向左还是向右?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一种矛盾之中,因为无论是选择了什么,对于另一种事物,却意味背叛或者是放弃。选择好的,放弃坏的,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根本无从辨别真伪和好坏,而夜郎在爱情上的选择正是如此。

人总是将自己置身于“两难”的境地,之所以感觉到“难”,是因为都有太强的占有欲。要占有,自然就害怕失去。夜郎是幸福的,他在事业上失意后,有两个爱他的女人同时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但他又是痛苦的,他必须又要从中作出残酷的选择。最终颜铭胜了,因为她有了夜郎的孩子。整个故事看似就要这样结束了,但事实上,夜郎和颜铭并没有走到最后。他们生了一个丑孩,这让生性自卑的夜郎更是怀疑,他们最终因此走向了离婚。从颜铭留下的笔录中,夜郎得知原来颜铭美丽的相貌,竟也是假的!他们的婚姻以颜铭的出走而全部破灭。整个过程,使人对夜郎这个形象又怜悯又憎恨,怜悯其命运多舛,憎恨其其青红不分。

夜郎爱情的悲剧只是《白夜》故事的一个方面,它仅仅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对命运的抗争与无奈。面对选择,人会在失去一些东西时痛苦不堪,因为他们是感情动物,而一个社会在对人的选择与放弃上却不会这样。

《白夜》中的人处在一个变革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他们也要面对社会的选择和淘汰。宽哥是贯穿小说始末的一个重要角色,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真的可谓是尽职尽责,并且还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但从故事发展来看,他很明显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社会,而处处受人的排挤。房子分不到、妻子要和他分居,最终竟然连警察也无法当下去了,可以说,宽哥的存在,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强烈的讽刺。还有虞白,她出身高贵、心性清高,近乎于不食人间烟火,这是她最让人心动的地方,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淤泥一般的现实社会中,她也只能是孤芳自赏了。颜铭是作者刻意制造的一个悲剧人物,她经历了由丑小鸭变天鹅的传奇,但那美丽的外表并没有给他带来实质性的东西,反而加剧了丈夫夜郎对她的怀疑,她最终的出走,可谓是一种必然,因为这个社会她已经无人可信了,但一个弱女子会去哪里,她该怎样生存?这不得不引起读者的进一步思考。还有好多人物,他们选择着命运,而命运也同时在考验着他们,在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中,他们只能是甘心的等待着命运的摆弄。作者在小说中有意穿插了祝一鹤,而他最早被社会所淘汰的,但这种出局并不是与世诀别,他或许也因此成了最早看透世事的一个,终日笑着,最终化为一只透明的蚕。

或许整个社会真像作者起的书名一样,“白夜”——黑与白,人在黑白交织的世界中生存,也在这样的现实中面临选择与被选择,选择意味放弃,在黑与白所构筑的世界中,放弃,或许也是一种美。

秦腔读后感篇十

挣扎着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篇十一

人民网有个读书活动。我自然是读惯了小说的人,总也跃跃欲试想参加这个活动。首先是决定了买书。我们这个小县城是买不到这些书的,只好求助于网购。在网上填了购书订单日。当时显示是11月17日书就到了。可是我是19日才接到快递的电话,当天他问了我的地址并没有送来,第二天又给我打了电话,又没有送来,弄的我白白等待了两天。后来我给送快递的打电话,他说他中午才能来。我又等待了一个中午。后来就没有音信了。我也再没有给他打电话。到了25日接到一个太原的电话,问我要不要书。我说我订的书怎能不要。这一次才真的有一个送书的人又打来了电话。我等待在大街上。终于来了一位,把书交给我,要了32元人民币,就走了。能得到这本书也就是不容易。

我拿到书,还是手不释卷地读起来。读小说我有个习惯就是一口气读完,不能拖。小说一旦拖下去读就读不出味儿来了,甚至于会是前后的内容连贯不起来,也就没意思了。这是国内有名的作家,当然文章写得肯定有特色。我起早摸黑,废寝忘食抓紧时间阅读,用了四天的时间总算是读完了,我很庆幸,我又完成了一部小说的阅读。这也是一种人生的快乐。读书是浓缩人生。过去读过先生的《废都》,那时就崇拜先生的笔法。这一次对先生的小说又是一次新鲜的欣赏。如果说七十年代读《艳阳天》,那厚厚的三本小说也就写了一天的事,可是这一天的事,十天也读不完,这就把事情拉得很长了,根本没有是一天的感觉了。而《老生》这本不是很厚重的书却是写了几百年,所以这可以说是一本历史小说了,就是几百年的历史小说也没有这样简洁的,用小说的形式来概括这样长的历史,也是小说家的艺术。其实就是专门写史的也没有这样高超的技艺。小说以白描的手法,以平常聊天的方式讲一个人经历,讲得很平实,也很有趣,讲出了陕南的风俗。读了这本书又好像我去了陕南一趟,见到了那里的人民,见到了那里的生活。这种阴阳两界的唱师,是陕南的一种习俗,我们这里是没有的,所以对这种职业感到很新鲜。这是陕南不同于别地的风俗习惯,这也是一种特色。生活在秦岭的人经历了共和国的漫长岁月蹉跎,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运动,对这个社会的发展是有深刻感受的。中国的历史也就是一个打打闹闹的历史。在解放前中国是一个乱而不治的国家。土匪、盗贼、军队,一切的一切总是难治。经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乱象,民不聊生。小说所以选择了唱师,也说明了阴阳两界皆以如此。在那个人鬼难辨的世道,也只有唱师明白一切。

小说没有用激动人心的语言,也没有去用笔墨去描绘那些苛刻的斗争场面。都是平平淡淡说史,回避了那些疯狂的运动。金圆卷的作废,也仅仅是一些有钱人的振动,一般的平民也是无所谓。这在社会变革是一种平常现象,我记得我们这里那个时代也发生过西北票子的作废,我那大爷把做小手工挣下的西北票子放在房梁上作废了。还有土地改革,作者没有去声势浩大去描写那场残酷的运动,没有暴风骤雨式的斗争,也没有给地主逼供,更没有给地主去上刑。这里的贫下中农斗争地主也算是很文明了。我们读过许多有关斗争地主的书,从地主的剥削阶级发家,到残害贫下中农,以至贫下的斗争的可怕性。书中没有那样写。我们那里也是一个偏僻小村,我有个四爷爷就是定为地主,也就是几十亩薄田,他也舍不得吃,后来就定为当地的地主。他把财产都交出去了,那些贫农还是不行,就打,就斗,给他吃落架葡萄(就是用棉花沾上麻油,用火点燃,用那带火的油滴往身上滴),用烧红的煤铲子烫身上,拉出去活埋,坐老虎凳,就这样受尽折磨还是不行,还是要底财。他只好以给去家里找底财的名义,赶紧去了家里上了吊。只是书中没有见过日本鬼子,大概是那里没有去过日本鬼子,我就有些不理解了。

人民公社那个时代的饥饿,书中也有客观的描写。这是一段真实的社会现实,那年头,不知怎么就那样饿,人人吃不饱,家家没有粮。这也是一个特殊的年代。

但愿所有爱读书的人能忙里偷闲读一遍《老生》,简单体会一下社会变化。深刻领会《山海经》的内容。这是本书的核心。

秦腔读后感篇十二

作者:秦言。以傻子为叙述视角的家庭叙事小说。(有个问题:中国现当代作家在组织成功的大长篇小说时,为什么大多数都选择家庭叙事呢?《白鹿原》《四世同堂》《蛙》《尘埃落定》等,写作功力?比如中国的长篇意识流呢?读者接受?)

视角问题:作品内容聚焦农村,传统文艺、精神的丧失。从语言上来看应该是乡土一类,很平实。使用傻子叙事使作品的魔幻成分合理化,但上帝视角会不时跑出来,这个跑出来的时候大多是寅生无法叙述时,所以这里也存在一个视角转换的问题。其实这个视角转换是不得已,在《极花》中,贾平凹运用灵魂出窍的方式使女主进行上帝式的描述,避免了作者出来描述,但可能是篇幅较短,好操作,总是灵魂出窍显得不自然,所以搬到《秦腔》来用就不可行。

某些农村的消失,传统的消失,一代人的消失,其实是一体的。现代文化科技发展的要求,“农民无罪论”其实是道德绑架,弱自然有理么?我们应该正视。这并非是说秦腔一类的传统文艺就应该摈弃,而是,大多数时候面对不得已我们应该坦然。写文章拍视频,都是为了纪念,永远都有人在怀念,我们永远怀念盛唐,写一写,去博物馆看看,它却绝不可能回来,社会的需要。

乐观乐观,未来不可知却迷人。

秦腔读后感篇十三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篇十四

故乡从此失去记忆。

——题记

《秦腔》以两条线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一是秦腔戏曲,二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清风街上有白家和夏家两大家,白家早已衰败,却出了个著名的秦腔戏曲演员白雪,白雪嫁给了夏家儿子夏风。夏家两代人主宰着清风街,而两代人在坚守土地与逃离土地的变迁中充满了对抗与斗争。

所有人眼中的疯子张引生讲述着这三十年间,清风街上人们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引生至死靡它地爱着白雪,这有些病态的深爱,引生对事物的怪诞看法、做法,农村人对鬼神的崇信,都增添了小说的可读性,读来趣味盎然。

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其主要目的是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为故乡树一块碑。小说中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街,清风街里的人人事事,棣花街上都能寻着根根藤藤。借用中国古老的剧种秦腔,赋予它成为小说中一种民间文化的载体,同时利用这一传统文化的表征,讲述农村走向衰败的必然,讲述他对故乡的挚诚。

小说中的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动一辈子,耕种别人家荒芜的土地而不计得失,以老迈之身去七里沟淤地、造田,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怪癖——吃土,最终葬于七里沟滑坡,都体现出老一代农民对土地乡村割舍不掉的深情。

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对于淤地毫不上心,从事商业经营,不顾老一代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农贸市场,生意兴隆,表现新一代农民对土地的剥离,走向城市,经商打工。老少两代人对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传统的农业文明正走向没落。

陈星将流行歌曲引入乡村,扰乱原本传统的秦腔生活,剩下白雪、夏天智等人的坚守。但最后秦腔剧团解散,夏天智患胃癌去世,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民间文化在不可挽回地走向衰落。

中国社会在大转型,首先被进行改造的是农村,但后来,国家的注意力放在了大城市,农村只解决了温饱问题,随着种子、农药等税费的上涨,农民的生活于是困难,有些农民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的变化,值得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他们迷茫着,想谋一条更有希望的路,于是纷纷到城市去打工经营,剩老一辈人仍艰苦地守护土地。传统文化在年轻儿女的出走谋生中被时代潮流所冲击,失落为老一辈人执着信仰的文化遗物,很多传统技艺即由此失传于民间,这是中国的一大文化损失。

在农村留下的人越来越少,公路、工厂等的建设更使农村的面积小之又小。中国逐步走向现代化,但仍是无法解决农村地区贫穷的问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众多的现状愈加严重,中国面对的改革难题,还不止这些。

不过现在,政府和人民都已经对这些问题重视,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发现所存的隐患,想出应对的策略和改善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被人们保护,民间许多原本不为人知晓的传统技艺、手法都被世人挖掘出来,世人关注精神世界的充实,感兴趣的人们会查询、拜访民间匠人、艺人,他们也都有各自的传承者,代代将宝贵的文化传承。

对于故乡,我们需挚诚相向,这片哺育我们的土地,我们永不能忘怀。要带着眷恋与深情,感激地呼唤她。

我则愿意把故乡的一切都牢记在心,不管是从前,还是以后,只要她还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一刻都不会背叛她,还有我的祖国。

秦腔读后感篇十五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怎么写?秦腔是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一起看看吧!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

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

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

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

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

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

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

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

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

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的秦腔这部小说,我没有细读,我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这本书的后记。

他写了后记,我来写对他后记的读后感。

贾平凹说他是农民,所以我觉得,他的笔不是笔,是锄头或者镰刀,每挥舞一下,都在读者心头狠狠的割去一层浮躁的皮,总是让你感觉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就是在作为一个所谓的城市人标签下的农民本性的存在.

贾平凹在后记中说他是农民: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最最最让人品位是这句话----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他也恨故乡,故乡给他带来很多痛苦与不快.不管怎么样,虽然他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他最终还是坦率地承认-----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这哪里是恨呀,这简直就是对自己出身份的极度认可与自豪,一种脱凡超俗的伟岸与自信!

中国几千年农业立国,从农村走出来的文人墨客,学者政客等等不计其数,我想,不管从农村出发的他们,后来走得多远,走得多高,他们都在成功或者成名的背后守护着一个根子里的灵魂------农民本色.

农民这个群体的生活也许没有所谓城市人的时尚文明,但是他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文明,而且是更厚实的一种文明,更墩实的一种文明,更朴实的一种文明.当这种文明被几千年来所从没有遇到过的改革开放和所谓的城镇化道路所包围,冲击,和围剿的时候,贾平凹所流露的难道仅仅是一种伤心无奈失落或者精神上痛苦么?他失去的仅仅是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么? 显然不是! 他真正要表达的心事绝不亚于这个民族的最高统治者的心事.

那就是吃饱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明天早晨起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

不管情愿与否,贾平凹最后还是失去了自己故乡,至少是失去了精神上自己小心翼翼的护佑着的那个故乡,他感觉到了痛苦与不安.作为农民,在他失去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家园的时刻,也正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失去自己的农耕文明走向所谓工业文明的时刻. 这个民族所经受着的痛苦与阵痛,至少十几亿中国农民的痛苦与阵痛,不应该被忽略!

 几千年存在的一种文明存式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散落,我们没有如椽的巨笔,然而,贾平凹有! 我相信,他记录的这个时刻,这本书所承载的意义,也许不为很多人所意识到或者感觉到.

正如他忐忑不安的担心自己的仇家会骂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件一样,也许有人会骂这本书,会骂他们所认为的无聊透顶农民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这都不重要,因为再过千年,总有人会意识到它的意义所在.

故乡(一或更精确的说成农业文明)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忆正在越行越远;一如秦腔作为一种艺术方式正在逐渐走向没落,我想,贾平凹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个痛,于是一本史诗般的力著便横空出世了!!

可以不读秦腔,但是不能不读秦腔的这个后记,一如我们可以不读文献的内容,但是不能不读作为文献结论的最后那几句话!!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

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

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

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

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

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

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

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

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

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

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

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

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

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

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

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往年寒假,拜读了贾平凸先生的《废都》,今年传闻他的《秦腔》是茅盾文教获奖作品之首,趁假期一睹为快。

之前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论,驳倒不一,有人讲这是一部村落乡市化地史诗,也有人讲基本不配茅盾文教奖的光环。

在没有读过原著前,这些评价当然都没什么可疑度。

《秦腔》的故事哗变其真真的很简单:小讲以一个疯颠之人引生为讲述人,以浑风街为故事发生发水地,以秦腔为乡土中国的意味意象,建筑了一个繁复极重的世界。

我读到的是浑风街上扮演的一台年夜戏:一幅幅鲜活扭捏的人物镜像,一个个农夫的生老病死、聚散悲悲,一件件整碎与喧闹的村落故事,一段段村落豪情的真真写照。

我开展在村落,小讲中的每个血肉饱满的人物:退戚教师深嗜秦腔的夏天智、典型的村落老一辈干部夏天义、秦腔女演员白雪、村落大夫宏生、叽叽喳喳的年夜嫂们、企图生养干部&&我险些都可以或许从身边找到原型;每个故事:没有技能、不懂功令打工的辛劳与悲哀;笨拙与超生;侍奉老人的纷争&&彷佛已就发生发水在我的身边。

一部《秦腔》让我看到了在明天将来诰日村落乡市化的进程中,村落呈现出的无可何如而又不止逆转的衰落与没降,父辈农夫对土地执迷不悟地眷恋与崇拜,年沉一代临危不惧对土地的丢弃与剥离,村落传统的伦理价值与讲德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支离破碎,传统文化的担任与抛弃在新情势下的无法与悲哀。

读《秦腔》不克不及着慢,更不克不及慌张,就像作者本人讲的那样:若是您渐渐往读,能熟悉我的苍茫战酸楚。

像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地往外褪才能读到其粗髓战魂灵,像悠悠品咂好酒一样才会感受出它的喷鼻醇与浓郁,像细细品茶一样沉饮慢啜才会感受个中意境战神韵。

作为山西人,固然我对书中的秦腔曲牌知之甚少,但我知讲,广年夜农夫就像酷爱土地一样深爱着故土的戏剧,不可是秦腔,这是一种意象,作家是在表白战农夫不止分割的器械正在阵痛中被剥离母体。

《秦腔》不愧为乡土中国的一座无字丰碑,不愧为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

书中描述的村落糊口的凋敝,土地伦理的嬗变,传统文化讲德陵夷引发的人心紊治战抱负掉序,深深触动着我。

秦腔读后感篇十六

《秦腔》是作者以自己故乡为原型虚构的一个世界。作者在后序中写到这本书是他对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历史的一份生活记录,也是对他的故乡他的家族的一段感情上的沉痛记忆。

小说的语言用词非常的朴实、日常,记录的是日常琐事,刻画的是身边的人物形象,反而让人觉得真实、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值得被记录,平平淡淡才是人生常态。

我从小在一个小城市长大,虽然没有经历过书中描写的乡村生活,但读完后却也感觉有种熟悉感。我小时候生活长大的城市不大,但在我印象中也是街上熙熙攘攘,每个人隔不了两层关系就能与对方搭上关系。小城市好像没有秘密,走在哪里都能碰上熟人,以至于在我的家乡早恋是很难不被家人发现的。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后我离开了我的家乡,这之后就是漫长的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本科、读研、工作,十多年来也只有过年放长假才会回到家乡。

这期间,我的家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里的亲戚纷纷搬去了别的城市,孙子辈的都在外求学工作,小时候要好的朋友也都在外打拼。现在我工作生活的城市与小时候长大的家乡相距不远,百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1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每次回到家乡都觉得家乡越来越“安静”了。原本热闹的街道,现在都关起了店门。路上看不到年轻人的面孔,都是中老年人去市场买菜或者去公园锻炼的身影。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唏嘘。我希望我的家乡一直活力四射,但却无法阻止它的老去。

作者想通过这本书,为自己的家乡立碑。我没办法像作者这般厉害,能够将自己对家乡的情感流传下来。我只能每次回到家乡,都尽可能的去吃一碗河洛或者砂锅,毕竟家乡的这份味道还在。

秦腔读后感篇十七

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而已,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显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论争。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的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更能讲述故事!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是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声色高体验性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能是有完整、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才是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西方现代的许多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十八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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