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合作的基础,它规范了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合同的内容应详尽全面,包括各项条款、条件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类型和范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白蚁防治合同篇一
1、工程质量应符合蚁学会主编的《 市房屋建筑预防白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使用药物的品质、配比等应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土壤和砼处理要求用氯丹(50%乳剂),使用浓度、药量5l/m2、30l/m3;木结构处理用cca-c型(水溶剂),使用浓度4%,使用药量5l/m2、30l/m3。
3、预防白蚁用药必须具备出厂合格书、生产许可证和测试报告,并提供生产厂家联系办法。
(二)验收标准
1、工程按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试行办法》和《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验收。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一式五份,待甲方验收后十日内再向甲方提交《证明书》和《白蚁卡》。
白蚁防治合同篇二
水稻害虫防治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1.甲方承包乙方又xx又亩水稻虫害防治。
2.乙方按双方同意承包的田块,每亩付给甲方防治费人民币x只‘元于‘月义日}以前全交部清,到期不付清即中止合同,并要付清前期一切防治费用。
3.甲方在防治工作中,必须按综合防治要求,保证防治质量·如甲方因工作失职·;枝术失误,以致造成火害损失,超过规定的允许标准,其超过部分由甲方按平价赔钱7o%,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提出的农业技术措施,如因不接受甲方提出的农业措施而造成:、员失由乙方负责。
4.碰到虫害特大暴发,甲方确实来不及防治时.乙方应抽调劳力支援。
5乙方有权按照规定的防治标准,检查督促甲方工作,并每次防治告一段落后进}行验收。甲方要接受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6·植保员劳保福利和奖金由甲方负责。如植保员发生田间生产性中毒,其医药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植保员在医疗和休息期间,乙方应安排劳力顶替和照顾。
7·除承包的防治虫害工作之外
白蚁防治合同篇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单位:_______________(甲方)
防治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_____》、《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v^第72号令)和《重庆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渝国土房管发[_________]674号)文件规定,结合白蚁预防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____区(县)____街(路/巷)____号房屋
建筑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白蚁防治合同篇四
1、甲乙双方要建立白蚁防治的档案资料以备查验。
2、乙方必须持有“白蚁防治公司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证件。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15天内、电话联系甲方、确认施工顺利进行。
5、装修期间、如遇恶劣气候等不定因素影响,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最终达到白蚁预防工程的最佳效果。
6、白蚁防治工程按房屋平面图和装饰设计制订白蚁预防施工方案。
7、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房屋装饰白蚁预防方案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白蚁防治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防范围:采用喷洒药物方法对新建房屋建筑的地基、木构件和部分墙体等进行处理,以达到防止白蚁危害房屋主体的目的。
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结构平面图等有关图纸并将工程开工日期提前一周,分部(项)工程实际施工日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预防施工计划准备。
2.做好与乙方的配合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并督促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预防施工方便。
3.合同期内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蚁害的发生情况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预防工程回访复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内装修而引起蚁害,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进场施药期间,甲方无关人员应撤离施药现场。
工程预防施工结束后,因甲方擅自更改预防处理过的构件或装修而引起的蚁害除外)。
2.如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白蚁预防施工的,如上述房屋在包治期内发生蚁害的,由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履行一次性灭杀白蚁的补救措施。如再次发生蚁害,则乙方按灭治白蚁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灭治费用。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白蚁防治合同篇六
由甲方、乙方和相关部门组织本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的`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工程质量为验收标准。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白蚁防治方案及有关白蚁预防技术规程等,实施白蚁预防处理。乙方每日每次施工完毕,应填写《施工记录表》;对已施药完成的部位,应填写《白蚁防治工程验收记录表》,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当天确认完成施药的工程部位并签字验收。
(1)白蚁防治合同;
(2)建设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持《施工记录表》、《白蚁防治工程验收记录表》向白蚁防治管理部门申办白蚁预防竣工备案登记手续,由白蚁防治管理部门出具《白蚁防治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乙方保证本工程的白蚁防治施工达到白蚁防治管理部门的要求。白蚁防治工程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及时负责办理,甲方配合,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白蚁防治合同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障城市房屋住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白蚁防治,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第三条白蚁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项目必须实施白蚁预防: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
(三)新建住宅区内种植花草树木。
前款所列项目的白蚁预防由市白蚁预防机构承担。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缴纳白蚁预防费用,将白蚁预防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并与市白蚁预防机构签订白蚁预防合同进行白蚁预防。
第七条白蚁预防费用属于事业性收费。建设工程收费实行“一费制”管理的,白蚁预防费用的征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一费制”管理的规定执行;未实行“一费制”管理的,白蚁预防费用由市白蚁预防机构组织征收。
白蚁预防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按照省市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市白蚁预防机构应当主动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签订白蚁预防合同,明确预防范围、施工时间、质量标准、包治期限、回访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市白蚁预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预防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白蚁预防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白蚁预防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各项施工工序、验收记录列入建设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市白蚁预防机构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建设单位及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预防施工完毕后,市白蚁预防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书。
第十条市白蚁预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预防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定期复查回访制度,做好竣工验收、回访复查情况的记录、登记、归档工作。
市白蚁预防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白蚁预防、包治等工作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为5年。
包治期限自市白蚁预防机构出具已实施白蚁预防证明文书之日起计算。
包治期限内,市白蚁预防机构应当定期回访;接到白蚁危害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检查,并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免费灭治。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书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必须向房屋登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该项目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书。
建设项目系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书;所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市白蚁预防机构对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第十四条从事白蚁灭治的经营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白蚁灭治活动。
第十五条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白蚁危害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白蚁灭治经营者进行灭治;责任人不及时委托灭治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白蚁灭治经营者进行灭治,白蚁灭治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前款所称责任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管理人对白蚁灭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使用人、管理人代所有权人先行承担。
文物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发生白蚁危害的,责任人还应当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白蚁灭治经营者接受委托从事白蚁灭治的,应当与委托人订立白蚁灭治合同,明确灭治范围、灭治费用、服务质量、包治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七条白蚁灭治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白蚁灭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白蚁灭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以及白蚁灭治合同的约定进行白蚁灭治施工。
第十八条白蚁防治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白蚁防治药剂应当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药剂进出仓库登记等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白蚁防治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白蚁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0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白蚁危害,有关责任人不及时委托白蚁灭治的。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0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未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事实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第二十三条白蚁预防机构、白蚁灭治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白蚁预防、灭治业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水库、堤坝、桥梁等设施和农村房屋的白蚁防治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白蚁防治合同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白蚁危害地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鼓励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立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
(三)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四)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第七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要求,规定白蚁防治单位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必须具有白蚁防治的资质。
从事白蚁防治的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白蚁防治的《岗位证书》。
第九条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
第十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预防合同中应当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
第十二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剂。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药剂必须专仓储存、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和进行商品房的销(预)售时,必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白蚁防治资质的单位进行灭治。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单位应当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的检查和灭治工作。
第十五条白蚁防治工作人员检查蚁情和进行灭治工作时,应当出示白蚁防治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承接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白蚁防治,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使用不合格药物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进行白蚁预防,不能出具《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出具虚假合同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缓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规定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白蚁防治合同篇九
面提高白蚁防治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全县群众服务,为政府服务,为消除白蚁危害,保护古民居旅游资源,确保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预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行业形象。,在深入贯彻建设部130号令和相关法规政策中,我们始终以持续发展为指导,强化诚信意识,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遵循“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行业宗旨,把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都放在为政府、为群众、为社会服务上,自我加压,认真履行各种服务承诺,完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改变工作作风,将坐、守等转变为主动出击,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向社会承诺“三个工作日内上门勘察防治”。推动县白蚁防治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开创了我县白蚁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二、规范防治行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全年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施工质量无投诉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品位,树立了行业形象。同时积极开展“兑现服务承诺,创建诚信窗口”活动,在工作中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迎接、一句问候您好、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请喝”。在白蚁纷飞季节,启动应急机制,诚心尽力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如在5月上旬期间我们连续接到群众电话22起,反映家里出现白蚁纷飞情况,要求灭治,由于我们事先有了应急准备,认真履行各种服务承诺,技术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对出现的白蚁纷飞户都及时进行了灭治,受到广大客户的肯定。
三、积极开展白蚁防治宣传活动。广泛争取政府支持和群众认可,提高广大群众对白蚁危害的认识和对白蚁防治法规、政策的了解。在白蚁纷飞的高峰季节,我们专门请县电视台到受害的现场进行白蚁危害现场拍摄,并通过报纸、科技杂志、简讯等多种形式,宣传白蚁对古民居建筑危害及防治知识、法规政策等,让全县人民了解白蚁、认识白蚁,进一步提高白蚁防治意识。同时积极发挥白蚁防治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会同会员一起利用节假日,深入山区洪星、宏潭、柯村等乡镇开展白蚁现场灭治和白蚁防治科技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广大山区群众了解白蚁、防范白蚁。我们的行动不但得到当地乡政府支持和欢迎,也得到了山区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全年共印制发放白蚁防治宣传材料5000余份,彩色宣传画册3000余册,通过电视播放白蚁防治信息(含滚动播放)10余次,在黄山科技刊物上发表《**县古民居建筑白蚁危害及防治对策》论文1篇,黄山日报《晨刊》发表报道文章3篇,省级《安徽日报》发表报道文章1篇,深入各地开展科技咨询活动50多人次,接待咨询服务余人次,上门服务或电话咨询服务200余人次。
四、全力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全年完成世界文化遗产地西递、宏村以及南屏、关麓、屏山等古村落古民居建筑群的白蚁、褐粉蠹、木蜂等三类害虫的防治灭治共计483户,建筑面积达22.83万平方米,完成新建房屋预防工程14个,建筑面积达18.6万平方米,全年实现经济收入73.92万元,同比增长40.5%。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宏村古民居建筑安全和古民居旅游资源,降低房屋白蚁危害率和开展行业优质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积极主动参与申报和组织实施中国白蚁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区建设。今年我省确定为中国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我们积极向省建设厅争取和申报,获得10万美元环境基金的扶持,并承担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同时还参与了示范项目实施前期工作的调研、技术培训等工作,为下一步实施替代示范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认真做好全县白蚁发生防治情况调查和建档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具体工作的需要,我所认真开展了古民居建筑白蚁危害情况的抽样调查,及时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并按档案规范要求建立了分户和综合档案,为领导决策和白蚁防治工作调研提供了真实的资料,进一步促进了白蚁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白蚁防治合同篇十
为加强全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制定了《长沙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长沙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障城镇房屋居住安全,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第三条本市是白蚁高度危害区,凡在本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均须进行白蚁危害的预防处理。
第四条城镇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管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市白蚁防治站负责市区范围内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的具体实施,并对各县(市)白蚁防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县(市)白蚁防治所负责辖区内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加强白蚁防治站(所)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白蚁防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好城镇房屋白蚁预防工作。
市白蚁防治站应完善部门设置,按要求建立白蚁防治标本室(柜)、专用仓库、质量检测室和档案室。应加强白蚁防治行业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行业信息数据库。
第七条市白蚁防治站应开展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害虫综合管理(ipm)策略,推广绿色防治方法。
第八条市白蚁防治站应建立健全白蚁预防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t/t245-20xx)及白蚁预防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白蚁预防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城镇房屋白蚁防治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剂(登记范围应包括白蚁防治)。市白蚁防治站应当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药剂必须专仓储存、专人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
白蚁预防费是事业性收费,必须足额收取、专款专用,有关部门不得缓、减、免,不得提留。
市白蚁防治站应从白蚁预防费中提取20%作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15年包治期内的包治费。白蚁防治工程竣工后,应按年度比例逐年启用该项资金,保证15年内的白蚁包治。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市白蚁防治站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并提供建筑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底层平面图等必要资料。
白蚁预防合同中应当载明预防范围、防治费用、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防治工程施工完毕,建设单位与市白蚁防治站应共同对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按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检查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后由市白蚁防治站核发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文件。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为15年,包治期限自市白蚁防治站出具白蚁预防实施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
包治期限内,市白蚁防治站应当定期回访检查,接到白蚁危害报告后,市白蚁防治站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勘查,并按照预防技术规程和操作程序免费灭治。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建设单位在进行物业承接验收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文件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第十三条未进行白蚁预防处理或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白蚁危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单位应及时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第十四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市白蚁防治站进行白蚁的检查和灭治工作。
第十五条市白蚁防治站应加强白蚁防治工程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白蚁防治工程的档案资料在防治合同期限内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市白蚁防治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处理。
第十七条园林绿地、水库、堤坝、桥隧等设施和本市农村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3日起施行。
白蚁防治合同篇十一
白蚁防治所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我所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股室的通力合作下,在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执行建设部认130号令和四川省政府196号文件。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务实”、“创新”的原则,积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现将二0一x年上半年我所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
组织全所职工每月定期开展2-3次业务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力求做到人人懂政策、讲政策。在业务技能方面,多方收集有关白蚁防治资料、书籍、报刊。结合我市特点总结在防治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工作中形成互帮、互学的习惯,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对白蚁防治的能力,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白蚁知识
上半年3、4、5月份是白蚁纷飞期,繁殖季节,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白蚁危害的认识,在这段工作期间我们对来电来访以及危害现场认真讲解、宣传,并在我市音乐广场和外出施工完毕后在各乡镇厂矿摆放展报,发放宣传资料。对单位或个人的有关负责人讲解白蚁危害和预防的重要性。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从而使人们对白蚁的危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三、完善相关制度
上半年制定了相关制度如下:
1、白蚁预防工程质量标准及回访制度
2、药物采购保管、领用制度
3、施药器械管理制度
白蚁防治合同篇十二
根据我公司近几年来,在三亚亚龙湾天域酒店的白蚁防治情况来看,酒店白蚁危害虽然严重,但是得到了部分的控制。当然,也是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没有尽职尽责,很多地方地方检查不够仔细,没有消杀到位,还有蚁患存在等,给酒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我们深表歉意!
通过我公司现在工作安排下,已将亚龙湾天域酒店的白蚁防治委托给我来管理,我现在要将酒店所有区域范围的白蚁做一次详细检查,并承诺如下:
1,在以前白蚁危害过的地方及没有危害的地方,必须要做到有详细的记录和图片,因双方签字认可交给甲方保管,作为以后白蚁危害责任抓紧。
3,通过以上的防治措施。保证将酒店的财产不再遭遇白蚁的伤害,我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白天在酒店巡查,如酒店需要的时候随叫随到,并及时消除危害。
4,望各级领导再次相信我们的承诺吧。我会给领导一个满意的'交待,不会让你们失望。
20xx年
白蚁防治合同篇十三
白蚁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害虫,它们以纤维素为食,善于进行大规模的破坏。在农田、森林和建筑物等方面,白蚁给人们的生活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白蚁的繁殖和蔓延,我们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白蚁防治的技术和方法。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了解白蚁的生活习性
有效的白蚁防治首先要了解白蚁的生活习性。白蚁是社会性昆虫,分工明确,群体组织严密。它们多居住在地底下或者木质结构中,离巢通道密布。了解白蚁的行为特点,有助于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同时,要认识到白蚁的隐藏性非常强,很难通过肉眼来发现,只有当它们造成的破坏已经非常明显的时候,才会引起人们的警觉。
第二段:加强预防措施
预防胜于治疗,这一点在白蚁防治中格外重要。先进的防治技术不仅可以降低白蚁的繁殖数量,还可以使其不易入侵。首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使用抗白蚁的材料,如加入杀虫剂的涂层和防护网。其次,定期检查建筑物和周围环境,及时清理掉有害的木材和废品,减少白蚁的滋生条件。此外,密切关注气候和环境变化,白蚁喜欢潮湿、温暖的环境,合理的通风和排水是防止白蚁入侵的有效途径。
第三段:合理使用化学防治方法
化学防治是常用的白蚁防治方法之一。它通过喷洒杀虫剂、熏蒸或者涂刷杀虫剂等方式,杀死白蚁。然而,我们需要注意合理使用化学药剂,以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在使用化学药剂时,应该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选择正规厂家的产品,避免乱用和滥用。此外,定期更换药剂是必要的,白蚁对某种药剂会产生耐药性,所以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防治方法。
第四段:推广生物防治方法
生物防治是一种生态友好的白蚁防治方法,它通过引入天敌和捕食者来控制白蚁的数量。一些昆虫、鸟类和螨虫都是白蚁的天敌,可以有效地帮助我们控制白蚁的繁殖。与化学防治相比,生物防治方法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较小,具有持久性和长期稳定性。因此,在白蚁的防治中,应该积极推广生物防治方法,促进生态平衡的恢复和维持。
第五段:加强宣传和教育
白蚁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政府、学校、社区等组织可以通过组织宣传活动,推广白蚁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同时,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班和讲座,教育人们正确使用防治方法,避免给人们的生活和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只有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才能更好地防治和控制白蚁的蔓延。
总结:白蚁的防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了解白蚁的生活习性、加强预防措施、合理使用化学防治方法、推广生物防治方法以及加强宣传和教育,是有效控制和防治白蚁的关键。希望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能够有效地减少白蚁给人们生活和经济带来的损失,保护我们的环境和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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