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各方在业务交易中的权益。编写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并采用明确、简明的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猪肉销售合同篇一
为了销售及购买型号为聚丙烯相关事宜,(以下简称为),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2、合同号
3、卖方
4、买方
5、数量、产品型号及价格
6、总价
131,600.00美元(增减不超过5%)
7、质量标准
平均出口标准
8、原产地
9、包装及标识
包装:集装箱装运,25kg/包
标识:平均出口标准
10、运输
最迟装运期: 年 月 日
装运港:印度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任何港口
卸货港:中国宁波
允许运输方式:禁止分批运输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项自本合同提货单所开之日起90天内,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付清。
12、相关文件
-标明“运费已预付”的提单
-已签商业发票
-包装清单
-卖方开出的原产地证明
-卖方开出的质量数量证明
-保险证明/保险单/ 综合险,保价为发票总值的10%,可以中国境内索赔
-第三方提单和相关文件是可接受的
-装船后21天内与任何银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协商文件
13、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灾害、火灾、罢工及其他劳工阻碍,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状态或禁运,海滩、政府或军队部门颁布的条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买卖双方控制范围的原因,不论在此是否列举,如理致使卖方无法交货或买方无法以正常方式收货的,则卖方可免交货之责,买方可免收货之责。
14、仲裁条款
合同双方或与第三方之间引起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及由于违反合同所导致的任何争议,矛盾和异议,应最终交由美国纽约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据以icc(国际商会规则)为准,仲裁委员会所作仲裁决定效力将及于合同双方。
15、效力条款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感谢贵方与本公司的合作,并期待今后更多的合作机会,如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任何异议问题,欢迎询问。
电话
传真:
买方:海南贸易公司
猪肉销售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销售人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为建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销售业务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所负责的销售区域为:
2、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业务员,主要负责业务的开拓、客户的维护以及销售款项的回收等,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配合,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应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时上班。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资构成:月发放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年终绩效奖金
3、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作满月发放。每月工资支付时间为下月15号。
4、业务提成:
1)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为销售回款的5%,提成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发放。
2)销售回款必须在货物发出去后60天100%回笼。
3)超时的货款从销售提成中减额,直至回款完成后才能予以发放。
4)连续三个月未流动的的货款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措施收回欠款,连续六个月未流动的货款,视为坏帐,由销售人员全额赔偿。
5)当年发生的欠款,必须保证在次年3月1日前收回,无对帐单或有效欠款证据,视为挪用,从销售人员提成奖金中扣除。
6)所有垫资发货单位,都必须经公司同意,否则不准发货,违者造成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部负责。
5、年终绩效奖金:
乙方完成销售定额的,奖金年终一次性发放。乙方未完成销售定额的,甲方有权减发年终绩效奖金,具体减发奖金的金额,经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未完成销售定额的情况,会商后另行确定。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按超额部分 %计算业务提成,作为乙方报酬的一部分。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1)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
(2)餐费补贴:300元/月
3、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向外进行促销。
2、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对外的销售活动由个人决定,但不得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若由于对产品刻意夸大宣传,导致客户误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乙方有责任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上月的销售业务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月的销售业绩、客户维护情况、款项回收以及市场信息分析等。乙方出差在外的,应每隔 日向甲方报告销售业务情况。
4、乙方充分认识到,以下内容系攸关甲方生存、发展的重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以下内容不因自身原因而泄露。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
5、乙方应对自己在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致使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或者违约金 万元。
6、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与工作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工作日志、文件、电脑存等等。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复制件或软盘。
7、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五年内,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其它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列)。
8、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9、乙方若违反本条第7、8项的约定,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不低于二十万元。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条 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猪肉销售合同篇三
供货方(甲方):
买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流渡中学食堂生猪肉食用安全,遵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二条结算方式:定期结算,每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定点屠宰单位证明等。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存放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当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 年9月1日至20 年8月31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凡属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包括合同签定后新增的车辆、甲方更换的新车)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安装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安装数量为 台,特订立本合同。
1、产品型号:甲方装置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型号为cw-701d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布标平台。
2、乙方为甲方提供基于gps/北斗无线定位的智能化车辆管理业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硬件安装调试、技术和功能,须满足甲方和同类产品的标准。
3、价格:
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已包含设备价值、技术、安装调试费用和首年通讯服务费价款)。
1、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需要租用gprs网络,由乙方负责为甲方租用,开通流量套餐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额定流量,由乙方负责(含于第一条第二款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以下年交费时结算为准。
2、通讯服务费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装一台车向乙方支付一台车的费用;次年开始服务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讯服务费,支付前核对流量是否超额。
1、乙方负责卫星定位终端硬件安装、调试,直至其技术、功能满足第一条约定标准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统进行相应监控调度等功能所需电脑硬件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
有义务对甲方网络环境及电脑配置提出建议,甲方电脑、网络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1、乙方承诺对自己所提供的产品质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处理意见,无法远程维护的,在一个工作日上门对甲方故障进行维护。
3、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损坏导致终端不能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责任及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甲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功能实现、系统优化等技术支持;乙方24小时服务热线:,投诉建议专线:。
甲方冀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对甲
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整体系统操作培训,提供操作使用手册。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本产品可以加强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该产品的车辆被盗抢等意外事故发生。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对于车辆的意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于合同未满前单方面悔约的,须补满合同期全部价款;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或法定义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造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保密,涉及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的,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业、组织、个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协议内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条款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所有装车所需的各种资料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安装有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车辆营运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1、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对此合同续签事宜无书面异议,此合同将按年自然延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2、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甲方需要继续安装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或类似的系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费用和对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附件等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日日 期: 年 月 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五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为销售 系列产品、开拓市场,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提供服务。
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具体项目以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承诺书为准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全面、客观的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在非甲方采购情况下:
1、如乙方并该产品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向甲方承诺该产品可以由乙方独家向某项目供货,则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购方报价,超出乙方给甲方最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给甲方的相关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承诺独家向某项目供货,或有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与乙方共同竞标,则乙方不论以任何价格中标,均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乙方收到合同订金后全款支付给甲方。
(二)在甲方采购情况下:
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按付款进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达到 万元时(以上两种情况之和),则乙方再为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 %为奖金,总销售额以当年12月31日前签定合同金额为准,在当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执行。如有更改和补充,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确保对本合同及对方提供的方案书、合同文本、客户关系情况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受害一方将有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猪肉销售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乙方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郑福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以及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食堂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生猪肉原料,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老母猪肉、老公猪肉、注水猪肉。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保证猪肉的质量。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猪肉,猪肉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猪肉。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肉食卫生安全。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猪肉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七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相关资质: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安全第一,薄利多销,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甲方将学生食堂猪肉的供货权交由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猪肉,并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猪肉必须.
2、严禁乙方为甲方提供病、死猪肉、母猪肉、公猪肉及变质猪肉;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猪肉必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没做特殊说明,乙方均为甲方提供后退肉,瘦肉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总重量的65%。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猪肉单价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且不得高于当地同品质猪肉的单价。
甲方在需要猪肉前一天将肉的种类、数量等相关条件告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种类将猪肉送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
乙方所送猪肉应保质保量,在送货到食堂后,经甲方采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食堂工人代表对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开。
原则上采用周五下午3点前以现金方式结账。
1、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健康证》复印件各一份、
每次所送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一份(与肉同时送达)、每次所购猪肉发票一份(可以在结账时一次交给甲方)。
2、如果因猪肉质量问题导致师生出现不良反应或其它疑似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拒绝收货;
5、本协议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周,如甲方对乙方供货质量、单价等比较满意,可以续签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甲方采购员:
年月日年月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乙方家庭地址:身份证号:为了进一步加强郑福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以及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食堂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生猪肉原料,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老母猪肉、老公猪肉、注水猪肉。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保证猪肉的质量。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猪肉,猪肉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猪肉。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肉食卫生安全。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猪肉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九
甲方(市场主办单位):
乙方(定点屠宰企业):
第二条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xx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
第四条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xx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猪肉销售合同篇十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联系电话:地 址:
乙方(销售人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为建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销售业务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所负责的销售区域为:
2、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业务员,主要负责业务的开拓、客户的维护以及销售款项的回收等,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配合,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应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时上班。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资构成:月发放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年终绩效奖金
3、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作满月发放。每月工资支付时间为下月15号。
4、业务提成:
1)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为销售回款的5%,提成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发放。
2)销售回款必须在货物发出去后60天100%回笼。
3)超时的货款从销售提成中减额,直至回款完成后才能予以发放。
4)连续三个月未流动的的货款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措施收回欠款,连续六个月未流动的货款,视为坏帐,由销售人员全额赔偿。
5)当年发生的欠款,必须保证在次年3月1日前收回,无对帐单或有效欠款证据,视为挪用,从销售人员提成奖金中扣除。
6)所有垫资发货单位,都必须经公司同意,否则不准发货,违者造成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部负责。
5、年终绩效奖金:
乙方完成销售定额的,奖金年终一次性发放。乙方未完成销售定额的,甲方有权减发年终绩效奖金,具体减发奖金的金额,经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未完成销售定额的情况,会商后另行确定。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按超额部分 %计算业务提成,作为乙方报酬的一部分。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1)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
(2)餐费补贴:300元/月
3、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向外进行促销。
2、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对外的销售活动由个人决定,但不得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若由于对产品刻意夸大宣传,导致客户误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乙方有责任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上月的销售业务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月的销售业绩、客户维护情况、款项回收以及市场信息分析等。乙方出差在外的,应每隔 日向甲方报告销售业务情况。
4、乙方充分认识到,以下内容系攸关甲方生存、发展的重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以下内容不因自身原因而泄露。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
5、乙方应对自己在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致使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或者违约金 万元。
6、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与工作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工作日志、文件、电脑存等等。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复制件或软盘。
7、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五年内,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其它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列)。
8、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9、乙方若违反本条第7、8项的约定,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不低于二十万元。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条 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猪肉销售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南溪区马家乡初级中学校二楼会议室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马家乡初级中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屠宰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年月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当天采购数量甲方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6、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区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区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提前告知学校,如价格上涨,需经甲方确认后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鲜猪肉均应提供检疫证明。
7、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猪肉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满一个月后开出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合同事项和条款继续履行。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区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猪肉销售合同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软件安装之日起满_______年)免费更新,
数据更新包_______发布,_______邮寄更新盘。
合计金额
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备 注
以后每年更新费_______万元,到期未缴费,停止更新服务,原软件正常使用。
1.确保服务器与局域网各电脑连通;
2.指定______至______位具备网络及软、硬件知识的专职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二阶段:安装及使用指导阶段
乙方义务
1.现场安装《__________________》软件到甲方指定服务器,并进行服务器与各点机器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2.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使用指导(____-____人)
第三阶段:售后服务阶段
乙方义务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购买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的_______周内,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现场实施软件安装、调试。
四、甲方应严格遵守付款义务,逾期付款(软件购买费),按_______日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五、软件运行所需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由甲方自行提供。硬件或系统软件故障引起的技术维护工作甲方自行负责。
六、本软件仅限于甲方使用,甲方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若因甲方行为侵犯乙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七、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协议附件的方式予以确认。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xx县xx食堂生猪肉的供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关岭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时降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付款方式为10天(甲方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账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给乙方,超时2天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按银行逾期付款处理)。滞纳金为0.3%每天。
七、在甲方付款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付款金额的足额税务发票,所开税务发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协议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猪肉销售合同篇十四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一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按次进行现金结算。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 年 月 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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