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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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实用15篇)
时间:2023-10-31 09:34:07     小编:MJ笔神

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一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齐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三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四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五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六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七

如果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那一本好书就是人类精神盛宴。今年暑假,一本名为《让我陪你重返狼群》的让我读后为之深深震撼。这顿“盛宴”我一定要与你们分享不可!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虽然没有那些“高贵”的、“华丽”的词语去堆砌故事,但它却用简洁易懂的言语阐述了“狼妈妈”放手狼儿回归狼群那动人心弦的故事。

它讲述了年轻画家李微漪几年前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命悬一线的小狼格林,后把它带到城市养大后又放它回归草原重返狼群的经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和小狼格林与“狼妈妈”李微漪之间的母子情深令人深深动容,他们用行动表达了两个不同物种之间的爱。其中有这们一句话:“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我真后悔当初没有让他一直追随大狼而去,反而因为他到我身边就愈加疼爱。此刻,我想让他回到狼群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这段话蕴含着一位母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为了狼儿的人生,狼儿的愿望,宁愿自身受苦受累。母爱是如此伟大。

“格林愣了一下,退后几步,眼角低垂,耳朵帖服,唇吻紧闭,显得很伤感,喉间发出宛若哀泣般的声音,依依不舍地绕到我前方”。这一个让人潸然泪下的母子离别的场景,多像妈妈送走自身辛苦养大的儿女啊!外面的世界虽然充斥着危险,可是孩子总要走出母亲的怀抱,寻找自身的人生方向,踏上自身的征途。就像今天的我们一样,虽然有时学习会很苦很累,但有父爱母爱的无私付出,让我相信坚持一定会很美!

这不但是一本用生命换来的书,也是用生命诠释的一狼一人的珍贵情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八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九

一只被人类救下的小狼格林在城市中长大,抚养它的“狼女”李微漪为了小狼格林的未来,毅然来到草原,希望能让小狼回归野生的狼群。虽然有种种突发事件,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阻挠着格林重返狼群,但在最后,格林终究脱离了人类,融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人狼情深,格林向我们展现了狼善良坚强聪明的另一面,它让我们知道,狼不一定就是邪恶的代名词,它们也有温和重情的时候,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养狼,引狼入室,这的确很危险,但总比让一个小生命在眼前消逝而见死不救要好得多。李微漪是善良的,也是大胆的,她知道珍惜每一个小生命,她知道尊重小狼格林的选择,她也知道让格林拥有自由才是正确的。她知道放手,她知道放手才能让自己最爱的格林拥有最美好的未来。放手让其离去,虽有不舍,但一定是对它好的.。让它用自己的力量生存,它才会成长,才能学会不依赖别人。

与其紧抓不放,不如放手,让它们过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真的爱动物,那么就请你……

试着放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潜力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好处。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一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一

这是我阅读进度最快的,读完感触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泪次数最多,震撼次数最多,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的爱,那么感人,那么纯真,那么质朴,那么原始,那么纯粹的爱!

阅读完了,热泪却执着持续无声的流。过程中欢乐悲喜全尝,惊惧忧伤亲历,不知笑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湿润多少回。感动作者的倾情相付,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风的雪中送炭,舍命相陪,感恩于小狼的舍命救主。智慧而艰辛的成长、成熟、经历,命运多舛经历复杂主人拼死相救于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样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爱。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组合,散发出爱的力量。因为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大爱而生死相依。爱的那么单纯,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来形容这种曾超越生命极限超越物种也要拼死相保的爱,不知道有什么单位计量才合适;如果爱有长度,不知道用哪个单位来表述更能准确丈量;如果这种爱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个数值才能准确恰到好处的体现。无法找到准确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许根本没有合适的词语能够形容这个奇妙的组合体。人和狼,因为爱,仅仅是爱,成全了自古以来最奇妙的组合,让人的灵魂清醒,清洗人类灵魂的污点,还以干净的魂魄。

狼的智慧、胆魄、勇气、勇敢、无私;人的善良、贪婪、邪恶;人性与狼性对比,相互参照中,重新定义曾经的概念,甚至颠覆过往的观念。

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偶然的听当地人说起新近发生的狼爸惨死,狼妈也被人类毒死。出于对小狼的担忧,内心深处本能的善良激发去寻找小狼的决定。一个汉族女孩,孤身一人,语言不通,担心狼崽,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但是刚刚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只,作者找到的时候有4只还未睁开眼睛却离开这个世界,剩下了最后一只。仅有这一只谱写了人类的空白,被作者带回后记录了它的成长,它的经历,它的历险记,主人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情感甚至差点生命的代价,一切源于爱,对小狼的同情发展为不可割舍的爱。

当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满嘴白沫,主人第一反应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划伤过的自己赶紧把自己关到屋里检验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状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发现是小啃的牙膏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如果是拍成电视剧不知道要挑战多少人的神经和想像力!其实能震撼人心的艺术又岂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呢?惊心它城市里高楼车流间险象环生却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带它离开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暂时寄居在朋友的獒场内。小狼的智慧让猛獒们接受了它,为了能让他顺利回归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训练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场的狗咬在嘴差点暴命,被主人冒着断臂之险从獒口中抢夺出来,保住了性命;当主人生病时它的倾力陪伴无声的付出让人感动,当它的伙伴獒们与另一个獒场里猛獒们相互肉搏血肉横飞的战场出现时,它被关在笼子里不能帮助朋友的狂燥,想倾力相助却无能为力时头被撞出血带展示的义气;当它温情的为受伤的獒添伤口并一改平常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时;当它因为主人生病不得不暂时离开而拖着长长的铁链挣脱牵者的手飞奔着追赶汽车时;当主人病愈回归他不顾危险跳过装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围墙迎接主人时;当三头陌生藏獒冲向主人千钧一发的时刻,它却不顾安危冒死截住,运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并用带血的伤爪与主人手掌相握时,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着它成长的艰辛,伴着主人的满满的爱,好多次主人不顾生死冒险救它,谁能想象是一个80后的漂亮女孩应该的勇气,这不是勇敢,这是爱,是对小狼全力的呵护全心的付出,爱的力量才会让人忘却生死,置生死度外。人与狼,一个星球,两个物种,语言不通,但是彼此通过爱紧紧相连,他们真的是生死相依,凭借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险关,共赴艰难险阻!

突然想起《仓央嘉措诗传》中描述的那只小狼面对野牛冲上来时与一群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场景,说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赛跑。当时以为出于作者对它的喜爱,现在细想,狼本身天性里就有面对强大时那一份淡定和从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满智慧和灵性的,在野外危机四伏中喜爱就它们从小具备的机巧灵慧与刚性并存,方能在厮杀中成就为出色的优秀猎手。凶猎不是它们的本性,而是它们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须摄取食物,树木要有生机必须阳光雨露,目的简单且单纯:生存!试问谁可以做到生死存亡关头继续保持优雅与轻松,随意让人冒犯中呢?这本身是一个奇怪的逻辑,所以人责怪和恐惧狼之根源却来自人性本身的贪婪和无度的欲望所致。它们的捕杀仅为了活命,人类的捕杀为了享乐,用它们的皮毛制衣,或者品尝它们的肉满足食欲的享受。同样是生命,同样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话:心中想什么,看到的就是什么。

同样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贪婪者看到的恐惧、害怕,却仍然冒险杀生取皮取肉。脱去外衣的人类具备了野兽不具有的贪婪和邪恶,不如野兽单纯、干净!学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蝼蚁尚且珍爱不随意杀生。当了解到这些人类这外生灵们的生活轨迹和艰辛,及目前的艰难生活处境,多少会生出崇敬来,起码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会被重新唤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二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身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多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身的狼皮,母狼把自身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身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很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四

20xx年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

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在草原写生的李微漪找到,并成功救活,带回成都市喂养,为他起名“格林”。她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男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前段时间,看小视频,刷到了一个女孩子和一匹狼的视频,讲述了女孩子把一匹失去了兄弟父母的小狼从草原带回了家,并且视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陪伴、训练,又放回草原,让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当小狼从背部推起脚部受伤的女孩,帮助她站起来的镜头出现时,自己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但是……脑袋里浮现的却是我两岁半的娃,调皮捣蛋有时候偏偏还体贴你、关心你一把。可能是我真的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只能想到我儿子。看过那个视频,自己就买了这本书,人和狼的故事,这本书带给我的除了感动和震撼,还有人与万物相处的那种美好。

其实每个小孩在他的这个童年时代可能都会希望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我小时候也不例外,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让咱不挣钱,在家说了又不算,我那见猫就赶的妈,还有见狗就吃的爸,怎么可能接受家里有个除我之外的活蹦乱跳的家伙存在,每当提出这样的要求,拒绝就算了,还会挨一顿熊,于是,像脏、寄生虫、咬你、狂犬病……这些都成了猫猫狗狗的代名词。我知道我爸妈和这些小可爱们是彻底绝缘了,但是这些形容词、动词、名词依然压抑不住你对小宠物的渴望,于是,我终于有一天把我能买的起的“宠物”带回了家,一只五毛钱的小鸡。

那时候,每当风和日丽,总有一个老奶奶拿着一个大箩筐,在学校门口摆摊,箩筐里面挤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看着它们相互拥挤着取暖,张着小嘴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就在说带我回家,带我回家。总在刚要伸手的时候,就会被我妈多用几分力气扽走:养这个干嘛,脏死了。

有天放学,我又经过了那群小鸡身边,我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它们,可能是因为天越来越凉了,老奶奶给他们它们换了个泡沫箱子,只剩几只了,三三俩俩的聚着,老奶奶拿出一只,让它站在一旁的的泡沫盖上,这只小鸡虽然很结实活泼的模样,但也哆哆嗦嗦快被冻坏了,不管那么多了,就这只了,一定要带回家,我付了钱,奶奶小心翼翼的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递给我,我小心的把它揣起来,快步的往家走。

回家的路,只有七八分钟的距离,但就在这短短的路程里,我摸着他从塑料袋探出来的小脑袋,绒绒的,暖暖的,满心欢喜,听着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想象着给他喂饭洗澡,哄它睡觉,以及在楼下溜鸡的场景,心里美极了,并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它起了个名字,蛋蛋。

蛋蛋就这样在一个深秋,搭乘着一个塑料袋,被我掖在兜里,偷偷带回了家。到了家门口,我屏住呼吸轻轻用钥匙开门,真是天赐良机,客厅居然没人,我爸不用说,准又和他的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去了,老妈在厨房做饭,我探头进厨房打了声招呼,甩了鞋子就赶紧跑回房间关上门,我打开台灯,兴奋地从衣服里掏出这个小黄球,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你了,我仔细端详,两个黑豆豆一样的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后端还有两个小鼻孔,那是它的鼻孔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两个小洞洞的。它站在台灯下,小爪子爬满了细纹,指甲放佛天生就修过了一般,紧紧抠着铺着玻璃板的桌面,可能是因为刚到了一个新环境,也可能是在外面冻了太久,或者是写字台的桌面太滑,生怕劈个大叉还一样颤颤巍巍,它太小了,就像两个黄色的绒线球拼在一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叽叽咕咕的叫,推了推它的小脚,它挪了几步,可能觉得没有那么危险,于是开始慢慢在玻璃板上踱步。

高兴了没一会,我妈突然敲门喊我吃饭,我迅速的.拉开胸前的抽屉小心地把它放进去,用身体紧紧的挡着桌子,伪装写作业,我敢百分之一万的保证,如果我妈当时推开了门进来了,只要蛋蛋不叫,他就一定认为我在老老实实的写作业。我低头大声回答:知道了,马上。

虽然蛋蛋不大,但毕竟也是个活物,吃喝拉撒的功能都有,藏是藏不住的,但如果让我妈知道那就是一阵狂风暴雨,等我爸回来,必然更是一阵血雨腥风。但是,困难总要面对的不是么?于是我鼓足了对抗一切恶势力的勇气,端着我的蛋蛋,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我妈跟前,刚一开口居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一副殷切谄媚的口气,脸色挂满了纯真的微笑:妈,我买了一只鸡。

果然不出所料,我妈吃惊的瞪眼看着这个毛绒球,接着皱起来眉头:胡捣鼓,养这玩意干啥,噼里啪啦叽里咕噜一顿熊,最后以:“看你爸回来不给你扔了”结束了这段对话。

我可怜巴巴的站着,依然端着我的小鸡,想象着我那粗犷伟岸力大无穷的爸爸把这个小毛球扔到垃圾道的场景,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我妈瞪了我一眼气势汹汹的回了厨房,再转身回来的时候,竟然给我端出来一小碟加了点水的小米,依然是不耐烦的口气:“喂喂吧”。我立马破涕为笑,我妈看来已经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小家伙。

可是还要给他一个家呀,妈妈又帮我找了个红色的大盆,放在阳台上,铺上了几层报纸,这就是蛋蛋的家了,我满意的把它放进去,还把小米和水也放在它的家里。

11月份初的北方,暖气还没有来,睡觉前,蛋蛋不停的叫,我觉得它可能是太冷了,我妈给我找了个小纸盒,铺了几块手帕,又垫了报纸,让我把它放进去,挪到屋里来,我从盒子上方看着小鸡,一直在叽叽叽叽的叫,这时候我爸回来了,但是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回自己卧室睡觉了,我松了口气,先过去今天再说吧。

第二天,忘记老爸是怎么批评教育的了,只记得他告诉我,让我自己打扫,不要把家里弄得臭烘烘的,并且还说我房间里就已经像鸡窝了,那我养小鸡不是正好么。但是幸运的是蛋蛋并没有被扔掉。

每天中午回家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因为这时候,不用被催着写作业,还可以和蛋蛋玩一会,总是上到第四节课的时候,就盯着教室的大表,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到了家,就先去看它,给它换报纸,给它加小米。蛋蛋总是很享受的在阳台晒着太阳,但是好像它真的不认识我,和我从来没有啥眼神的交流,即便是抱起来它来对视,似乎它的眼神也凝聚不到我这里。但是我依然很开心。蛋蛋长得很快,没有多久,身上的绒毛就被更坚硬的羽毛覆盖,小尖尖嘴巴的上方,也开始有了小小的鸡冠的雏形,它真的不是个特别爱干净的小鸡,有时候会才踩着自己的便便来回走,也试图从盆里跳出去,于是中午回家,我有时候就会把它抱出来跑一跑。

一天中午回来,看见蛋蛋总是发抖,也不吃东西,我妈说这是生病了,肯定活不了了,在外面买的小鸡,哪有长大的。我焦急把它放在有太阳的地方晒太阳,觉得这样也许暖和一些,等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蛋蛋还是去世了,我把小米塞到他的嘴里,总觉得它吃下去就还能好一样。就这样,我就失去了我的小宠物。我把它埋在了楼下绿化带的东青树前面,中午放学也没有那么兴奋了,下午放了学也开始慢吞吞踢着石子儿回家,小盒子扔掉了,红色的大盆也重新回到了阳台柜子上,渐渐地我也就把蛋蛋遗忘了。后来依然看到卖小鸡的老奶奶,长大了在市场上,也会经常偶尔看到染得红红绿绿的小鸡们,但是再也没有勇气去买一只回家了。

宠物和人类带给彼此的幸福是相互的,不知道蛋蛋有没有感觉过温暖和快乐,但想起来就总觉得有些愧疚。书中女孩和那匹叫格林的狼分开时,也是种种不舍。

说来也奇怪,我的闺蜜们无一例外的都从小养着小猫小狗,端姐家的lisa去世后迎来了lacey,lacey去世后她就只养猫了,蕾蕾家的果果也是寿终正寝,她直到重新拥有了张大包,才真正开心起来,袭小料的黑子是从大集上买的,说要养肥了送给她黄叔,到现在也成了一只老年狗狗,自己还是喜欢小狗小猫,但依然没有勇气再去养一只,也许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

现在申申在小区里,也总是惊喜的追着小狗狗,特别喜欢它们,我想等他再大点,请求我养一只小狗狗,我可能也会回答:养那玩意干啥,脏。哈哈。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五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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