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内涝整治方案(模板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31 12:58:03
最优内涝整治方案(模板12篇)
时间:2023-10-31 12:58:03     小编:影墨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执行,及时调整,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方案的制定应当考虑到可行性和资源的限制,尽量避免过度乐观。下面是一些相关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内涝整治方案篇一

今年,我镇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总体原则和目标任务是:主攻马铃薯,大力发展“两菜”(油菜、蔬菜),广种绿肥,坚决消灭冬闲田。全镇规划秋播生产总面积 *万亩,其中,脱毒马铃薯 *万亩 ,油菜 *万,蔬菜 *万亩 ,其它夏粮 0.*万亩,绿肥、青饲料 *万亩。

总体要求是:坚持实施“山上再造”战略,田地以无空闲耕地为前提,做到宜油则油、宜菜则菜、宜肥则肥、宜粮则粮,实现种满种足种绿。镇党委政府规划在*、*、*、*、*等村沿线建成一个马铃薯千亩示范片;各村都要搞好规划布局,保证种满种足,坚决不留空闲田。

秋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传统耕作观念的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克服畏难和埋怨情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今年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

各村要结合村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秋播生产规划种植任务面积分解到组到户,落实到田块,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开好动员会,广泛宣传秋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要求,宣传脱毒马铃薯、油菜、蔬菜、绿肥等作物的有关生产技术,介绍当地秋播生产中涌现的高产高效典型经验。

2 、创新开发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单一由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秋播方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外来客商和种植大户投资进行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村组要密切配合,负责办理好土地流转手续。

3 、办好示范样板,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是办好*、*、*、*、*线沿线千亩示范片,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四个专班,组织落实品种、面积和示范地点,做好土地流转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一抓到底,确保办出成效。

4 、优化种植品种,提高开发质效。秋播生产主推马铃薯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早熟型、菜用型的克新 6号、中薯 5号等高产品种,蔬菜生产为甘蓝、大白菜、小白菜、萝卜、大蒜等为主;油菜主推中油 2号、华杂 9号等。镇农技部门要大力推广马铃薯高产栽培、化学调控、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等技术;特别是对秋播品种、育苗、移栽、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保证秋播生产种出质量,种出效益。

5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种植 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和油菜、蔬菜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凡种植马铃薯和种植油菜的农户一样享受良种补贴政策;镇将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基地验收工作专班,到各村、到基地,实地丈量面积,据实奖补。

6 、强化部门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为秋冬季农业开发,特别是示范点基地建设搞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农技、金融、供销、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种子、技术、信息、资金、物质、机械等各方面的服务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维护生产、收获、销售环节的秩序,保护好开发者的权益。

各村包保干部总体负责所

住村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联系村的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将组建秋播生产督查专班,对秋播生产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为切实搞好我镇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秋播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内涝整治方案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内涝整治方案篇三

围绕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核心目标,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关键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进一步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深入源头企业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2、按照“政府主导、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查”的机制要求,以农村道路特别是通行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线路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务必在今年年内完成。

3、安监中心与联校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审查校车营运资质,坚决取缔“黑园”、“黑车”。

4、督促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内涝整治方案篇四

为彻底整治我镇集镇“脏、乱、差”现象,推进我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杨村中心镇建设步伐,现结合我镇镇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6月19日—20xx年7月19日。

1、卫生清洁。集镇范围内街道、公共场所、巷道卫生保持清洁,横黄线的105国道至大广高速出口路段两侧卫生清洁,同时,杜绝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等占用堆放。

2、摆放有序。划置临时停车位后,集镇范围内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位之内,否则,由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达到集镇商户的商品摆放在店面之内,逢圩日的摊点摆放在街道划置的标准线之内。

3、店招统一。由政府出资一部分,统一制作隆久街两侧店面的店招,统一悬挂放置,并将原来凌乱的店招拆除,做到店招统一、美观。

4、街道整齐。全部拆除集镇范围内公共场所搭建的临时性建筑、雨棚、工棚等,实施好隆久街人行道建设,做到街道整齐划一。

结合杨村实际,以打造卫生、整洁、有序、秀美的集镇环境为重点,着力实施“四项整治”,做到“三个提升”,推进杨村集镇功能和品位的提升。(详细工作安排见附件)

(一)抓好四项整治

1、整治乱停乱放

整合公安、交警、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力量,在集镇主要路段、街道划分停车位,要求集镇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之内;要求集镇商户将商品堆放在店面之内;圩日摊点摆放在划置的标准线之内。

2、整治卫生清洁

针对集镇商户、住户垃圾乱扔、乱倒的卫生乱象,以“一河(杨村河)两岸”、“一路(横黄公路)两旁”为重点,配足、配齐垃圾处理硬件设施,重点整治河边、路边、街边“脏、乱、差”现象,要求集镇范围每日两次清扫,横黄线沿线每日一次清扫,确保卫生清洁。

3、整治乱搭乱建

将集镇范围内公共场所、街道等地方搭建的临时建筑、工棚、雨棚等建筑进行清理拆除,达到街道整齐划一、美观大方的效果。

4、整治店招门牌

由镇政府出资一部分,对隆久街两边的店招进行统一制作,统一风格,统一悬挂位置,并将原来风格不一的店招进行拆除。同时,在隆久街两侧各建设宽2.6米的人行道。

(二)实施三项提升

1、提升配套功能

(1)清理杨村桥副桥停放的建筑材料、车辆,维修副桥护栏,确保行人安全。

(2)在隆久街、商贸二街安装太阳能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5)在圩镇添置垃圾桶,方便群众生活垃圾的处理。

2、提升管理水平

(1)增加集镇卫生保洁员4人,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环卫队伍的考核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城管队伍、环卫队伍的指导,提升城管、环卫队伍的服务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杨村派出所在集镇整治中要与各工作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阻碍、干扰、破坏集中整治活动的人和事,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武当交警中队负责指导和规划集镇车辆停放,对不服从指挥、乱停乱放的车辆要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杨村工商分局负责协助治理杨村集贸市场的摊位摆放;城管队做好整治乱搭乱建和圩日摊位摆放,镇环卫所负责集镇内所有垃圾的清理,确保干净、整洁。太平居委会负责调解矛盾和做好稳定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一周一督促,半月一调度评比。

3、 提升居民素质

(1)加强宣传力度,镇集镇提升工作组统一制作14条横幅,各工作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横幅悬挂,发放《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引导居民积极参与集镇整治工作去。

(2)健全管理机制,与集镇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强化居民自觉遵守集镇管理制度,掀起集镇整治工作的高潮。

6月19日至6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工作组分别下到各自整治区域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发放《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做到老少皆知,人人知晓。期间,集镇提升工作组要会同工商、城管在商贸一街和商贸二街划置好圩日摊点摆放标准线。会同交警部门在隆久街划置好临时停车位。

6月26日-7月17日为分组整治和集中整治阶段,各工作组根据分解工作任务,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整治到位。

7月18日至7月19日为总结评比阶段,镇党委、政府将对本次整治活动考核评比,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工作组限期整治到位,对工作表现突出,整治效果明显的工作组进行奖励。

为更好开展集镇整治、管理工作,成立杨村镇集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集中整治调度和督促检查。

内涝整治方案篇五

为了加快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步伐,提升环境整治质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根据区、市县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的总目标。

争取在九月底以前,我镇环境卫生有明显提升,一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实现辖区内水域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切实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四是切实推进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五是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六是工业企业污染有效避免。

(一)xx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xx段

2、重点村庄点:xx村1队、2队、5队、9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 君

责任站所:卫计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二)红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黄宝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红光3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王建礼

责任站所:党政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三)通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简滨路

2、重点整治村庄点:1队、2队、4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尚忠

责任站所:林业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四)居委会整治内容:居委会负责对接市场保洁公司整治xx街道、文化街及文化街新居、市场。

责任领导: 李 波 杨会兰

责任站所: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五)五星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头石路、4队、5队、6队、8队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原惠北乡政府周围、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六)惠北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5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二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代 兵

责任站所:畜牧站

完成时限:9月底

(七)渠中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简滨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8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第五排水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杨晓君

责任站所:文化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八)西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5、6队中心路、村部门前道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4队、7队、8队、9队村庄点整治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九)万家营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4队、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任生虎 李永峰

责任站所:财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学云

责任站所:民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一)侯家梁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侯家梁段

2、重点村庄点:3队和村部新居

3、其他:监管村庄内小型养殖场,加大对盐湖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田万仁

责任站所:水利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二)前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前光段

2、重点村庄点:3队、5队

3、其他:重点监管前光种禽养殖产,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张素玲 付万军

责任站所:农经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三)联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4队中心路、4—6队中心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6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和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通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至头石路、中心沟油路

2、重点村庄点:3队、4队、5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毛永礼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五)永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队、2队、3队、4队、8队柏油路两侧,中心沟6队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8队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建利

责任站所:综治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1、整治时间:20xx年6月11日——20xx年9月31日

2、整治验收时间:20xx年9月31日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为保证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xx镇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督察小组,并制定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生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素玲 镇政府镇长

孙 涛 镇政府副镇长

魏学敏

成 员:马继明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何兴玉 镇水利站主任

徐 敏 镇畜牧站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二)督察小组:

组 长:何立明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赵红军 马继明 王治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计办,马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协调、机械调用;督察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进度进行督察、通报,并与领导小组一同对专项整治进行质量验收。保洁员队伍建设上,完善环卫人员聘用、环卫工作职责,环卫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建设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考核督查机制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督查方案和考核细则。

(三)奖惩办法

督察小组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利的除根据督查结果扣除当月部分环境整治资金外,将每次督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每通报一次,年底考核扣0.5分。

内涝整治方案篇六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定实施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县(市)区为主体抓落实、部门监管抓督导、企业自律抓达标、齐抓共管治扬尘”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4号)要求,集中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头防范、过程监理、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全部符合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规范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等指标分别达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别达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达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区、济南高新区完成裸露土地绿化任务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 降尘强度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xx%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xx同比改善xx%;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围绕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渣土运输、公路交通等领域,以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洁、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绿化、物料堆放、石料厂整治等为重点,分阶段、分行业治理,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督促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水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道路保洁内容,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白天进行湿式清扫,夜间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清扫的道路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道路养护单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产日清;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落实防尘措施。

(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落实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撒漏。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

损山体恢复,加强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积极推进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五)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各类堆场、露天仓库必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六)小石料厂综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重点,全面取缔非法石料厂。

一是市环保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开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管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括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排水及防护措施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并作为招投标依据;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三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在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渣土处置审批等源头环节,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市城乡建设委要强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监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台账,摸清底数,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20xx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开工建设之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对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数据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市城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行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实现监理工作全覆盖。

一是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建筑和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二是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厉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工地类型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三是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于20xx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园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标、资质、信贷、评奖方面实行受限等惩戒措施。四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 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

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化管理,提升市区清扫保洁标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扬尘易发路段排查摸底,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各类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加强道路保洁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对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间全覆盖冲刷作业、白天增加一遍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主次道路行车道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人工保洁采取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方式,清除辅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类尘土积存死角,主次道路尘土计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内。三是遇雾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气,增加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延长保洁时间,落实应急强化保洁措施。四是及时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清淤保洁工作,地势平坦道路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积水消除后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损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时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实行分段封闭道路开挖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产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内涝整治方案篇七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教安【20xx】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以“零泄露、零火灾、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学校食堂液化气罐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化学危险品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学校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同题, 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具体, 成效明显。

学校高度重视本校园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成立少直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

组长:徐海彬

副组长:郑春健 沈健

组员:教导处、总务处、全体班主任

(一)整治范围

对全校实验室、食堂设备、学校周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点

1、学校实验室

(1)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而形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3)加大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力度。对于处置的危险化学品要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同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办,由安全办协同公安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处臵,禁止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规范购置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其流出实验室。加强学校实验室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实验室楼道安装监控,实验室门窗安装红外线报警设施,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认真落实“六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护窗、双本帐”。

2、食堂

(1)完善学校食堂燃气、燃油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燃油桶排查制度。建立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存、放管理。实行油气分开。空罐、备用罐须远离食品加工间摆放,严格执行关火关气程序。

(3)加强对学校食堂电线线路和电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线路,整改乱搭乱接电线和大功率超负荷用电现象。

3、学校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对学校周边的餐饮饭店进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内涝整治方案篇八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科学实施•旅游法‣,根据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旅游办发„2015‟14号),全面落实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意见和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打击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市场治理能力,推进旅游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实施•旅游法‣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局•201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总体行动方案‣,坚持治理旅游市场“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个调”,坚持培育市场主体,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调治理,法律应用和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这里解决广大游客反映突出问题,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有效开展各项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旅行社,净化武汉市旅行社行业秩序。

二、工作目标

-1-第一阶段: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责任险购买、质保金缴纳、分支机构未依法备案等旅行社运营的基本问题。通过事先告知、责令整改、吊销许可证等手段,把扰乱经营秩序的旅行社清理出武汉市旅行社行业。第二阶段:通过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旅游企业、在线企业、旅行社、导游领队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第三阶段:全面规范景区、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经营行为,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理顺导游体制,保障导游基本权益,促使导游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强化景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建立省、市、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与工商、公安、交通、物价、工信、质监、城管等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市旅游局局长 张 侠

副组长:市旅游局巡视员 傅治国 副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 范继先 工作组核心成员:

旅行社管理处处长 叶 鹏

-2-景区饭店处处长 江 杰 质监所处长 周 俊 导服中心副主任 李 蕾 旅行社管理处、景区饭店处、质监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组员,按照方案统一部署,打通参加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沿江大道133号广源大厦11楼)负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武汉市旅行社责任险公司、意外险统保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有关工作开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公室主任:叶鹏

办公室成员:李静、王铄

联系电 话:82761689

四、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

(一)清理行动

1.时间安排:4月至5月中旬

-3-2.行动主题:清理未缴旅责险的旅行社、未缴质保金的旅行社清、未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表的旅行社和未依法备案的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市场主体处罚。

3.行动内容:

(1)重点清理未缴旅责险和未缴质保金的旅行社,依法进行查处。

(2)未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表的旅行社,旅行社分支机构未依法备案,进行处罚。

4.行动目标

清理长期存在的武汉市“僵尸”型旅行社。清理长期不交报表和不配合工作的旅行社。根据清理情况,对相关旅行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步将有关情况报省旅游局,再进行社会公示,依据•旅游法‣进行处罚。(责任主体: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第二阶段

(一)联合整治“打黑”专项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4月下旬至5月

2、行动主题:以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为重点,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3、行动内容:

-4-(1)重点整顿“黑社”、“黑导”、“黑车”欺客宰客、强迫消费非法经营行为。

(2)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

(3)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严厉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

4、行动目标:

铲除“黑社”、“黑导”、“黑车”生存的土壤和环境;杜绝“黑社”经营、“黑导”上团、“黑车”运营。依法公开处理一批“三黑”案件,向全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市场治理“清网”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4月下旬至5月

2、行动主题:以打击查处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强化在线旅游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服务。

3、行动内容:

(1)打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2)查处在线旅游企业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

(3)规范在线旅游企业应用规范的旅游电子合同。

4、行动目标:

-5-通过强化对在线企业旅游经营服务的行业监管和标准规范,建立公平有序的在线旅游市场环境。取消公布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企业,处罚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责任主体: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第三阶段

(一)市场治理旅行社(导游)“规范”专项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7月至10月

2、行动主题:以旅游重点环节检查为突破口,规范武汉市旅游市场秩序。以查处旅行社和导游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

3、行动内容:

(1)强化武汉“一日游”市场管理。针对招徕、门店(网店)、合同、导游、车辆、景点和购物场所等重点环节,全面规范武汉“一日游”。

(2)开展旅游市场普遍检查。对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普遍检查,突出检查重点是执业资质、广告宣传、合同签订、旅行社租车、导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实施。

(3)开展旅行社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等。

-6-(4)开展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重点查处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私拿回扣等行为。

(5)建立健全旅游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旅行社、导游领队的诚信记录,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

4、行动目标:

推动武汉有效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形成市区联合治理、城市综合治理有效机制。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旅行社,抓住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管理,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导游管理机制,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

(二)市场治理景区专项督检行动

1、时间安排:2015年7月至10月

2、行动主题:落实旅游法对景区经营管理的要求,提高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3、行动内容:

(1)检查景区落实最大流量有效管理情况。(2)检查景区门票和服务价格按规定公示情况。(3)检查景区及周边有无欺客宰客现象。

4、行动目标:

-7-处、导服中心、质监所 配合部门:律师、咨询中心、武汉市质保金存储银行、武汉市责任险统保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执行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坚定执法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行动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依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大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官网和平面媒体报道,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旅游质监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树立旅游质监执法形象。确保旅游投诉渠道畅通,确保整改处理及时高效。

旅行社管理处 2015年4月16日

内涝整治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全面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掌握情况,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将每一阶段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一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奶站。

(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

(三)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5日-10日):各乡、镇(区)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0日-15日):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三)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7月16日-30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四)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办公室)。

内涝整治方案篇十二

辖区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配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消灭井下运输事故,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xx〕175号)的要求,针对辖区煤矿井下运输装备及管理的具体现状,经研究,分局决定在辖区煤矿开展井下运输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杜绝运输死亡事故;消灭非伤亡运输事故。

2、运输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100%;大型固定运输机电设备达到台台完好;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率达100%,安全设施安装使用、合格率达100%。

专项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分局部署围绕专项整治目标,参照《井下运输安全安全设施监察标准》,深入排查井下机电运输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发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第二阶段:检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1日)。由分局组织三个监察组进行监察。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井下主运皮带、机车架空线、电机车、斜坡轨道运输和大型乘人设备、运输设备的供电系统、采区皮带运输线和井下安全设施为重点。一是完善胶带运输保护措施,消灭重大胶带事故;二是整改机车架空线、电机车使用完好达到规定要求,消除架空线和电机车事故隐患;三是完善倾斜井巷内“一坡三档”和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消灭重大运输事故;四是解决采区内设备带病运转,彻底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根据辖区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近期运输事故上升的实际情况,为从根本上遏制零打碎敲事故多发势头,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深入细致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带病运转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解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分局对监察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3、加大培训,提高素质。各煤炭企业要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职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机电运输职工素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安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伤亡。

二〇xx年十一月十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576511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