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促使我们反思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调整和完善自己的思考方式。写读后感时,如何掌握恰当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每个人的读后感各有不同,这些范文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阅读是一种心灵的启迪和情感的交流,希望大家通过读后感的写作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感悟所读内容,同时也能够与他人分享自己的思考和感受。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一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跟孔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在孔子去世后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他还去到鲁国,想找孔圣人的门第来教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逝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因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小山丘",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别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了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却行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拒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武器"——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又因为他学士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口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积蓄的知识,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衔,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他觉得再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他整整呆了35年。
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出殡这天,雪更大,风更狂,连天地山川都为一颗巨星的滑落而哭泣,各地百姓都赶到孟子的家乡,披麻戴孝,在风雪的呼啸下把孟子送向天堂。
其实,就算是圣人,我也觉得他会有错的地方,孟子也不例外,因为,孟子总是说,孔子说的都是对的,然而,孟子的功勋远大与他犯下的错误,他谦虚,他好学,他还有一副好口才。
看了我这篇读后感,你应该对孟子不只是孟母三迁的印象了吧!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二
四大名著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最有代表性和辨识度的一部分,看完四大名著,是时候写一篇四大名著读后感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初一四大名著读后感3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想不管谁看完了这本书,心中都为那些英雄们不平,而对高求,庞太师等人恨之入骨。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这种人呢?不就是为了争权夺利,享尽荣华富贵,甚至想当上皇帝吗?即使得到了,他们会从心里高兴,或者他们会因此而收手吗?不,事实告诉我们,那是永远也不可能的!再反过来想想,那些贪财的官员污吏都是与生俱来的吗?不,是钱权,是钱权一点点吞食他们的良知,吞食他们人性的一面,而"吞食"完了,他就会变得残暴无仁。
不错,爱钱爱权,人人皆有,但大多数人都有理性,知道什么是该什么是不该。俗话说的好,不义之财,不可久享,那些死有余辜的贪财的官员,在九泉之下也应该反省反省自己了,他们会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付出应有的代价!而那些忠臣,也可以仰天长笑了。如果这世界没有贪财的官员的话,我相信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那世界都会变得无比的美好!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受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着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欢。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因为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写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通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着!值得一读啊!
初次看《西游记》是在六岁左右,那时只觉得很好看,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情节曲折,使我回味无穷。后来再看《西游记》是在十岁时,那时已经懂事了,明白这故事里的道理了,也更加欣赏这本书了。如今,再看这本书时,里面的道理便了解的更多了!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著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师徒经过了重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传说。《西游记》使我感受到世间的正与恶,以及只有敢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四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角色,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但他却始终是善良的,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了一位真正的佛;孙悟空是个性急、淘气,但始终忠于师傅,即使是被赶走了,也很关心师傅,每次总是又回来了,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面对妖精总也不退缩,终成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迫下凡人间成猪,也随唐僧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但始终对师傅不离不弃,武功虽不如孙悟空,但也是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的硫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功夫是三个徒弟中最差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而且他的水下功夫是四师徒中最好的一个,也成了金身罗汉。
读完这本书使我真正体会到了要想做成功一件事是多么的不容易,是要付出很多心血,也是需要坚持到底的,只有肯下功夫,肯花时间,认真的做,最终才能够取得成功。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中国4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读完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北宋农民大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动,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水浒传》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好汉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最具有反抗精神的黑旋风李逵,性格刚烈的打虎英雄行者武松,以及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豹子头林冲等,都给人们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好汉形象。
其中,我最喜欢武松打虎了。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景阳冈。在冈下酒店喝了很多酒,踉跄着向冈上走去。兴不多事,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冈克上,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武松认为,这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竟不理它,继续往前走。太阳快落山时,武松来到一破庙前,见庙门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武松读后,方知山上真有虎,待要回去住店,怕店家笑话,又继续向前走。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仰身躺下,刚要入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斑斓猛虎朝武松扑了过来,武松急忙一闪身,躲在老虎背后。老虎一纵身,武松又躲了过去。老虎急了,大吼一声,用尾巴向武松打来,武松又急忙跳开,并趁猛虎转身的那一霎间,举起哨棒,运足力气,朝虎头猛打下去。只听"咔嚓"一声,哨棒打在树枝上。老虎兽性大发,又向武松扑过来,武松扔掉半截棒,顺势骑在虎背上,左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武松怕老虎装死,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一阵,见那老虎确实没气了,才住手。从此武松威名大震。
《水浒传》不仅是中国长篇史诗的开创者,还是此后继之而起的描写了历代农民起义的章回演艺体小说都未能达到的光辉典范。
读读《水浒传》吧,那荡气回肠的文字一点会使你终身难忘。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三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孟子》这本书,这是一本能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书,同时也是一位良师益友,所谓闻名不如见面,今天,我就有幸读到了这本能让我们终身受益的书。
关于教我们怎样做人的书我读的不多,但也涉猎过一些,比如《三字经》、《弟子规》等。但这本书对我影响比较大。这本书主要写了战国时期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身边发生的一些故事,我读后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有几个故事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师友之道》。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交友要做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孟子说过父子有亲,群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心,这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法则,为政治应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交友不能看这个人的财产和地位,重要的是看这个人是否有才能,值不值得让你学习,这样才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在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成熟自己》。在这个故事里讲的是仁义,这个经常听到的词,在孟子看来,就好像良好的种子一样,种下去以后生根发芽,耐心呵护,最终使之成熟收获。如果种下去了,但没有收获,那和杂草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追求人生目标,都要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格,如果半途而废,那自己付出的再多努力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通过读《孟子》这本书,使我真正的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我不会忘记它的。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四
早在两个月前就拿到了这本书,只是一直没有好好阅读,直到最近,我才静下心来认真翻阅了一遍,深感受益匪浅。事实上,我一直对励志书籍或者成功学书籍抱以不屑的态度,因为它们绝大多数都是“空谈”,内容无非是众多例子+说教,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往往起不到实际效果。起初以为这本书也是如此,但是真正阅读之后,才发现这本书强过很多励志书籍,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与其他励志书籍相比,我认为这本书最为突出的特点有两方面:
第一,作者对人们抱怨的原因、行为表现做了非常深刻的诠释,分析非常到位;
第二,最难能可贵的是,作者还建立了一套可操作的方法(紫手环运动)来帮助人们减少抱怨的行为,可以使读者“身体力行”。
可以说整本书都贯穿了科学的心理学思想,无论是作者对抱怨行为的分析还是这套操作方法,尤其是后者,其本质上就是一种认知行为疗法,其步骤、方式、时间都蕴含大量的心理学原理在里面。可能是和自己学了七年心理学有关吧,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我读过的最好的励志书籍,比较推崇。
作者威尔鲍温认为,我们之所以会抱怨,就和我们做任何事情的理由一样:我们察觉到抱怨会带来好处。许多抱怨涉及了从他人身上诱发的人际互动反应,例如同情或认可。比如说,人们可能会抱怨自己的身体健康,却不是因为真的觉得生病,而是‘病人的角色’能让他们取得附带的好处,例如他人的同情,或是可以避开反感的事件。联想到自己也常常对着朋友抱怨,仔细思考起来,我想不会仅仅是为了发泄那么简单,恰恰是朋友们给予的同情、关怀和正向的认知才是我最想要的,也正是这些因素导致抱怨已经成为一种我无法觉察的习惯了。
鲍温认为走出不抱怨的四个阶段,即无意识的无能,有意识的无能,有意识的有能及无意识的有能。无意识的无能,即是对自己的抱怨(无能)毫无所觉(无意识)的;有意识的无能,是指自己能觉察到自己的抱怨,以及周围其他人的抱怨;有意识的有能,是指倾向于用沉默来便于自我反思、慎选措辞,以便于说出有价值的话语,而非喋喋不休的抱怨;无意识的有能是指你已经重塑思维模式,习惯于不爱抱怨了,并且不需要意识控制。
此书对于我的帮助是非常大。作为新一代的年轻人,我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减少抱怨,努力地接纳自己、确定自我价值。遇事多从自己身上寻找问题,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任何时刻都要努力保持积极良好的心态。马云说过,“不抱怨的态度是人生的第一态度”,非常有道理。我不能将眼光只着眼于眼前的困境,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到未来,看到我漫长的生命历程。
因为,在漫长的生命中,眼前的困境仅仅是沧海一粟而已,我相信自己会有很多机会来改变的。正如书中所说:“停止抱怨,你就已经在通往你想要的生活的路上了。”虽然这条路还很长很远,还需要我付出无法想像的努力和代价,但是既然做了选择就应该积极地走下去,勇敢地面对前进道路中的各种不确定。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五
周末,我读完了《稻草人》这本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傻子》这篇文章。
傻子出生在育婴堂墙上的大抽屉里,傻子六岁就做了木匠的徒弟,在哪里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傻子别人都说他笨,但我看来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傻子乐于助人,从来都不贪小便宜,遇到有困难的人去帮助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可是人人都喊他傻子,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想的。
傻子虽然在人们心中很“傻”但在我眼里他是一个乐于助人善良的人。在生活中我没要学傻子这种好品质,去帮助更多的人。
稻草人个人读后感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六
今年寒假我有幸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我一开始阅读的时候,还有点坐不住,但坚持读了几天之后,发现此书特别有意思。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文笔风趣幽默、把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越读越想读。故事主要讲述了东土大唐的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徒弟三人一直保护着唐僧,一路上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终到达天竺国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孙悟空不但宽容大方,而且勇敢机智。在九九八十一难中,他多次以智取的方式战胜妖魔鬼怪。印象最深的是悟空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经过终年烈火熊熊的火焰山,需要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熄灭烈火才可以通过。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需要的正是孙悟空这样的精神和品质。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七
我今天读完了《红楼梦》着本书,我深受感触……
我真不明白哪是的人是怎么样的思想。
哎,现在只能在人间提他们惋惜吧。祝你们在天堂过的好一些……
这篇,就为大家呈现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暑假过的开心。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八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_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九
今日我读到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我顿感心门大开。
孟子说:“通达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做事不一定非有结果不可,只要合乎道义就行。”孟子认为,说话不必拘泥于世俗所谓的守信,行为不必拘泥于世俗所谓的有始有终,最重要的是以道德的大义所在来引领自己的言行。大义所在,其言必信,其行必果。
我这段时间有时候为这个事情烦恼,因为我前段时间被一个朋友说我不信守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做事半途而废。我先不管他说的有理无理。但是我觉得自己这方面确实不够好,有时候,会做一些让人失望的事情。
孟子的话,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应该从我做事的目的开始,如果我做的事情是符合大义的,一定会信守自己的承诺,把事情进行到底。而有时候,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不必放在心上。我以后要是想做一个信守诺言,做事有始有终的人,定当将自己所做的事情,做在正途上,行在大义上。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马国等地的经历。在小人国,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尺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15厘米。格列佛在那里有如一座大山,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这就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我们在那里就像大孩子大人,有种成熟的感觉。
而在大人国,一切恰好相反,居民身高18米,麦子也有十多米高,格列佛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格列佛随心所欲的搬弄小人国里的人和物,像是搬弄玩具,置身于大人国,却如幼儿一样,提心吊胆,无能为力。具有天壤之别,而大孩子般的我们在那里就会很小,像童话中的七个小矮人那样的感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马国以后,更是一种怪诞景象。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鞭挞。你给他给他多少钱他就给你出多少力,显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格列佛对英国士兵的解释是:一个受人雇佣,杀人不眨眼的人,他杀自己的同类越多越好,这些人是多么的残忍,让我们觉得他们真是可恨。由以上看来,童话色彩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是对那些手段残忍思想败坏的人尖锐的讽刺。那些可恶的人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此我们大多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为了拿到少许工资每天不得不劳动,让少数人过阔绰的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存中也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因官位高而贪得无厌自己过着神仙般的生存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用权力来威迫另外的人。我想人要有人格,不可以贪得无厌,心要透明,甘美纯甘心情愿的为别人呈献。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对于至今才读《平凡的世界》十分汗颜,这又一次强烈昭示了原先书读得少得可怜,缺课太多。庆幸的是,我终于接触到了它,不仅仅是接触,而是被强烈吸引、深深震撼,特别是在逐渐走向成熟、懂得思考的三十六岁,读这样一部关于人性、人生、生活、情感的宏篇巨著,感到恰逢其时。
《平凡的世界》,从一开篇便被吸引住了,平生还从未有一本书能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那如潺潺流水般朴实无华的文字,沁人心脾,其间流露出的情真意切的感悟,充满哲理的思考给我深刻的启迪,引发强烈的共鸣。无论在哪里,无论当时当地是如何的喧闹与嘈杂,只要目光接触那些文字,情绪情感就会被拉入小说中的那时那境,体会感悟着剧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为他们或忧伤或欢欣,或感动泪流或轻声叹息或幸福微笑。
读《平凡的世界》,一是作者文笔自然平实,让人读起来非常非常地舒服,不似现在的某些文章故作深沉,表面文辞飞扬,实则提炼不出精髓要义。二是作者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细致入微,而且景物描写与人物心情、世事变迁相呼应,可谓一大特色。《平凡的世界》十个春秋冬夏,季节流转,世事变迁,也映衬着人物命运的起起伏伏。三是作者总能在叙述故事情节和描写人物内心活动时,自然而然地推出自己对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人性、情感的归纳总结,恰到好处,发人深省。四是作者在全书的描写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可以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除了《平凡的世界》,另一本让我感觉同样充满这种力量的是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
读罢《平凡的世界》,又看《早晨从中午开始》。一种强烈而深刻的感受,路遥真正是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全部热情和激情在写作。他是理想的践行者,用近乎残酷的方式、非凡的毅力,身体力行了他关于人生的宣言:“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活得更为充实。”路遥用六年的青春、汗水,用生命打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平凡的世界》,它决不会因时光流逝而失去光彩,因为它所凝练的思想、流露的真情、反映的生活、都具有永恒的魅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一遍又一遍地从中汲取精神的养料,给人生以多方位的思考和诠释,给情感以至纯至真的.体验,给懒惰以无可争辩的痛击,给执着进取以最有效的鼓励。明天,将开始我第二遍《平凡的世界》的阅读。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歪歪路小学这本书特别有趣。里面写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老师。有的可以把人变成苹果;有的可以把人的声音吸走;有的老师还把拉桶扣在学生的头上。真可怕!
他们最好的老师是朱尔斯老师!就她不会欺负学生,她最讨厌的是死老鼠。她见到死老鼠就会把死老鼠踢出去。
在歪至路小学里是这样。比如我们现实老师是这样的,那我们就惨了。被变成苹果吃掉就啥也看不见了。
我觉得歪歪路小学这本书是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就是作者幻想的。
这本书有着"书香"带着我环游世界,书上留着世界的香。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童年,是记忆深处迸发的一颗五光十色的明珠,又犹如茫茫夜空中的群星,闪烁着璀璨光芒。而在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形象为主题的作品。
小说所写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一岁时期的童年生活。三岁丧父的他无奈跟着母亲投奔外祖父,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后,外祖母长眠地下,外祖父也成了疯疯癫癫的人。从此,阿廖沙无法跟随外祖父生活,被迫走向社会,过着自强自立的生活。
阿廖沙得出了“只要是知识,就是蜜”的结论。把知识比作蜂蜜,把人类比作渴望蜂蜜的生物,表现了对知识极端重视和赞美。如今有不少人觉得知识没用,但是我却觉得知识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在我上小学三年级至四年级的那段时期,我非常爱生气,遇到一点事不如意就发脾气;可现在的我很少生气,因为我对知识掌握得多一些,对事物的认识更透彻了一些,我懂得了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的蠢行。知识很重要,能影响我们的情绪和其它种种。
我们要学会坚强、与邪恶作斗争。阿廖沙三岁就丧父,而且被带到一个充满着斗争的家庭。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正义的人的帮助下,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尽管阿廖沙的生活充满着曲折,但他还是坚强地生存了下来。而我们生活中的困难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被困难打倒呢?当阿廖沙的母亲再次结婚,继父凶恶无情时,阿廖沙冲动地拿起刀子向继父刺去。这种冲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就算继父凶恶,我们也应该采取理智的方法与他作斗争!
读了这篇小说,令我更加珍惜知识,使我懂得了坚强,让我学会了怎样去对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最近又开始看《红楼梦》,当看到薛宝钗为博得别人一个赞赏的眼神,连过生日看戏也得“捡贾母喜欢的点”,处处以别人为重,最终忘却了自我,真切地体会到她其实多么的可怜可悲。也以往用“现代”的眼光看林黛玉,觉得她孤傲清高,不合群,真的是个活在海市蜃楼里的无用女子。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可是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十分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终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可是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梦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当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学校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能够经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必须能使自我伟大,但必须能够使自我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学校才能完美,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期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我又在图书馆中借阅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著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暑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有人说,习惯成就人生,习惯决定成败。习惯对人的发展很重要,好习惯受益终生,决定一生的命运。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层的理解。从书里看到好的教育习惯促成教师专业成长,影响教师一生的教育生涯。
普通教师与优秀教师的区别也在于习惯,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拿破仑说过:“把一个信念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行动;把一个行动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习惯;把一个习惯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种性格;”身为教师,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去获取成功的同时,自身也应在良好的教育习惯能培养出教师良好的教育性格。
好习惯是能够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第二次生命”,因而我们有必要常常问问自己: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我们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要积极地面对教师生活。工作和学习不是教师生活的全部,我们还有娱乐、休息和自己的家庭。每次读这本书,我都不断地问自己:在教学中,我学会与学生换位思考了吗?是否为了教学而忽视了家庭呢?是否为了工作而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快乐呢?深信更多的人会像我一样,会在这本书的启发下情不自禁地自我思考、自我反省,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思想。
还有很多的习惯需要我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慢慢养成。记得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的。因而优秀不是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优秀的行为,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其习惯的养成更是意义非凡。
自己多一些好习惯,就能够引导学生养成更多的好习惯。多一个好习惯,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九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写的.一本富有想象力的书。
作者首先介绍了格列佛从小就爱上了航海生活。他长大后接到了航海的邀请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在第一次航海中,就不幸地遇到了风暴,他独自一人漂流到了小人国上,在那里的居民看来,他就是一个巨人。最后他得到小人国国王的批准后,得到自由,准备继续航海。
第二次航海中,格列佛又被风暴吹到了大人国上,他在巨人的眼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后来认识了一个善良而又心灵手巧的小姑娘,每天都要给格列佛打扫他的小房子,还要给格列佛缝制衣服,最后又在海上漂流,被一位船长获救的故事。
我最喜欢看的他在小人国屡建奇功的故事了。格列佛帮助小人国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岛,让小人国与不来夫斯古岛和好了。那一张真是太精彩了,百看不厌啊!
这本书以寓言的形式,讽刺了当时英国的时政,世道,人性。
我希望人们可以多看书,可以让人增加学问,懂得道理,让人受益匪浅!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二十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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