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鲁迅小说读后感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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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鲁迅小说读后感范文(17篇)
时间:2023-11-01 04:18:03     小编:影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作品中所传递的主题和意义,并将其与自己的人生经验相结合。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重点是将自己的体验与书中的内容相结合,形成独特的见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灵感。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类型的书籍,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希望大家可以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并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一起来看看吧,相信这些读后感范文会让你对写作有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一

不得不承认小学时看的鲁迅的一些文章,没什么印象,但这次影视狠下心借了本中英版的`《呐喊》,尽管里面有很多文章以前我们语文课上学过。

更多时候我是在看中文,只是看完几篇文章后这次感觉却印象深刻,人血馒头,麻木愚昧的国民,虚伪的留学生等等留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心里颇愤怒,震惊,民国初那时的人们怎么这么冷漠,这么无耻,欺软怕硬,只一味地被压榨着,却不知道反抗;还好我们现在解放了,我们自己是主人,但有些劣根性却还是没消除殆尽,只希望国家强大,抓紧文化教育,提高国民素质,这样幸福指数应该会更高些,社会更太平些。

还有好些片如《风波》,《一件小事》等还是没能读透,我想以后有机会再研读下,理解会更深吧!这不是第一遍也不会是第一遍。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二

最近才读完鲁迅小说《呐喊》,感触很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狂人日记》。

我的理由是,《狂人日记》表达出了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文章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我从中读出了,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三

一个旧的事物将是逝去,一个新的事物又将诞生。

看完鲁迅的《阿q正传》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到底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是对阿q人格的否定,还是对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这一现象进行同情呢?也许三者都有吧!

今天,我想谈谈阿q的“精神胜利法”到底应不应该有,当读完这篇文章后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是赢的的“精神胜利法”了,在很多人看来一定觉得这个想法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阿q没有这种想法呢!我们可以来猜想一下,他是否能活得下去! 那个年代是被封建旧社会毒害的年代。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逃避现实,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来,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很惨的吧!

现在,我用来概括我心目中的阿q:一,可怜;阿q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长期在土谷祠里落脚,阿q也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工作就是给别人做短工,割麦、舂米等一些体力活。

二,欠打;没事总是惹别人,自以为比别人强,比别人了不起。没事去惹正在抓虱子的王胡,没有别人抓的多,没有别人咬的响就骂王胡,可想而知,最后被王胡打的要死!不过,他最后还是用精神胜利法胜利了!

三,梦想;阿q他有梦想吗?不敢说,他是真有,还只是一时冲动做的一些事情,但对于他努力的生活,敢于做梦,我就给了他这个词梦想,他捏了小尼姑的脸以后,便开始梦想自己应该有个女人,然后,就跑去对吴妈说想和她困觉,当然,他又被打了一顿,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他上了城,带回来许多衣服和小饰品也卖了不少钱!不是说他这样是有梦想,我想他进城一定还是想谋生的,所以,觉得他还是有梦想的!

在如今,我觉得有一点还是挺阿q的,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有钱的人就像阿q要任劳任怨,还要成为老板的出气筒,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就是需要精神胜利法,要不然你就会觉得活的很累,会认为社会对自己很不公平!

从文章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是批判这种精神的,他希望人们能够勇敢的生活,而不是像阿q那样遇见困难就躲!这也是鲁迅先生表达观点的独到之处用一个传记,用一个人们都不太记得的人来激发大家的思想…精神胜利法是不能占据人们思想的!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逝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鲁迅是我国历史上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人和主要发起者之一。在他短暂而不平凡的四十五年中,他用一支笔,几张纸揭示了当时社会、国人政治的黑暗,是在那样一个时代中,在永夜的黑暗中点亮了人们希望与前进之路的希望之火。他身材虽矮小,但其精神却是如巨人般,撑起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当我翻开了《鲁迅经典》时,便迫不及待地找到了《阿q正传》这篇一直在我脑海中的文章。而当我看完后只觉得云里雾里,便又从头来看,看了三四遍,才略明白了一些东西。

其实《阿q正传》无非是讲述了名叫阿q的底层人民在辛亥革命前后,所经历的一些人和事,但是这文章却是从本质上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

阿q有一种精神胜利法,但与其说是精神胜利法,倒不如说是自欺欺人,如阿q在被人打后便会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从而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而自己被打这一事实也便被淡化了,那时阿q在心里便似真的高人一等一般。

其次阿q又是自卑自贱的,如在被人打时可以轻易地自称为“豸”,这种称谓其实是超越了对方带给他的肉体上的屈辱感,这其实是一种阿q自身精神上的悲哀。被封建思想奴役的人民都会有这种自卑自贱的心理。这是在那样一种特殊年代下,国人的悲哀。而正如阿q在官堂受审时“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鲁迅用了这样一种极度自然而舒缓的语调抨击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那深深刻在了中国广大农民的血液、脑海中,这是一种只能自救的病。

而当阿q要去闹革命时,却被拒绝时,代表了辛亥革命并未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将最渴望被唤醒的人民群众拒之门外。更是在其中混进了假洋鬼子-赵秀才这种不想真正为革命出力,只是趁机捞一笔的人,正如他们在去洗劫尼姑庵时捎带拿走了一件古董香炉。

而当阿q被快送上断头台时,便应是赵太爷一手安排,而赵太爷更是未庄上最有权威的人,因为要避讳他的姓,阿q便无了名字,只叫“阿q”罢了,而他也代表了中国那个时代的封建大地主。因此,他将要闹革命的阿q送上了断头台,只为告诉人们:“凡革命者,必死无疑。”这其实是封建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手段。

但其实在我看来,阿q与赵太爷其实皆指向了同一样事物——当时的统治者,暂且不提文中提到过阿q与赵太爷其实是同根同源,皆为赵姓,且单一“赵”字便让人想起了:“赵”为中华

百家姓

之首,若此之“赵”隐映射中华,那其实阿q便是直接指向了清政府的本质,如明明自身极为弱小,可是却自觉得是无比高贵,看不起乡下人,也看不起城里人,但其实这些人都比他强的。正如当初的清政府,一脸高昂,自称为“天朝”,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前却也是如同婴儿般脆弱与无知。而阿q在打不过时,便自动求饶,且还有优越感般,当时清政府便是如此,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被打得一败涂地,却是自诩为武力极强,不用心操练海军,对于西方悄然崛起的西方势力不管不顾,依然活在过去“天下共主”的童话里。在甲午战争中却是一败涂地,而赵太爷这形象却是一种清政府对内的形象:欺压农民,反对革命,这些都是清政府对内的措施与手段。而当赵太爷最后讲阿q送上刑场,其实也便意味着过去旧的制度被自身所杀死,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而在文章中有一个只出现了几次的名字,却与阿q很是相似的小d,其实我认为代表了一种希望,从文中不难看出小d比阿q更能干,而且也是比阿q更谦逊,作者应该是希望未来的人民将是小d这样蜕变的。

归根到底《阿q正传》便是对于那样时代背景下的人们的一种映射,包含在辛亥革命中的各色人等,鞭挞了当时人们早已麻木不仁的灵魂,以一种较为幽默的形式,呈现给了读者,希望可以唤醒有能力却尚未做的人们,使中国获得进步。

读完《鲁迅全集》不得不为鲁迅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与可以震惊天地的精神所震撼,这是一种世人皆睡我独醒的呐喊,更是用呐喊使人们不再沉睡,他的文字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相机,也是一双希翼从精神上救助人们的精神之手,这种精神不仅是那样一个时代所需,更为现在的人们需要,甚至更加需要。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四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xx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xx年前的迅哥儿到20xx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xx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xx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xx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五

随便打开的一本小说(主要是因为漫画二字,觉得会看的比较快),但是忽略了这本带插图的小说的深意。

现在再读《祝福》,终究感叹新时代的好了。

没有封建礼教,祥林嫂就会如刚做工时那样努力、勤快。

没有社会落后,她的丈夫与孩子可能就不会因为伤寒和野生动物而亡。

没有牛鬼蛇神,她或许会如我年少时想的那样,咬紧牙关向前看,可是,能看到什么呢?看到我们被列强掠夺,看到我们挨打,过着并不会好的生活!!!

或许,所有的如果都抵不上书中的结局,“合情合理”且又悄无声息。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六

第一课时

教学目的:

1、学习本文运用肖像、语言、动作的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方法。

2、学习在前后对照中展示人物性格变化,突出中心意思的写法。

3、认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黑暗是造成农村和乡镇经济衰败、农民破产、人民生活艰辛的根源,而封建等级观念酿就的人与人之间感情上的隔膜,更加重了这种痛苦和悲哀。

教学重点:学习本文刻画人物的方法和对比手法的运用。教学难点:认识造成农村经济衰败和人与人之间隔膜的根源。教学方法:讲析、讨论、朗读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由回忆所学的鲁迅作品导入,并简介作者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主要作品集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今天我们要学的《故乡》就选自《呐喊》。

二、体裁:小说

三、背景:

1、请问鲁迅的故乡在哪? (浙江绍兴)

明确:不仅景美,而且人淳朴、善良、友好。

3、作者渗透在字里行间的是他对故乡的什么情感? (留恋、喜爱、思念之情。)

4、在这一篇《故乡》中,作者抒发的是这种留恋、喜爱、思念之情吗?为什么? (不是,因为故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得很糟糕。)

5、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应不断发展变化进步,可为什么故乡会越变越糟了呢?联系课文背景思考。

时代背景:1921年,辛亥革命,赶跑了一个皇帝,却并没有改变中国的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中国人民尤其是农民,境况日益恶化,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1919年12月鲁迅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目睹了在现实社会生活的重压下失去了精神生命力的故乡的人和事,十分悲愤,1921年1月便以这次回家的经历为题材,写了这篇小说。

6、提问:课文中的“我”是不是鲁迅呢?

(当然不是,小说中的人物是虚构的。文艺作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四、整体感知:听读课文后,用一句话概括课文内容。

五、理清文章的结构:

速读全文,给课文分段并归纳段意。

讨论并归纳:依据时间的顺序,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全文可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开头到“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描写了故乡的萧条景象和“我”见到故乡的复杂心情,并交代了“我”回故乡的目的。

第二部分(从“第二日清晨”到“已经一扫而空了”)写“我”回故乡的见闻与感受。第三部分(从“我们的船向前走”到完)写“我”怀着深深的失望与痛苦的心情离开故乡,但“我”并不因此消沉、悲观,而是寄希望于未来和下一代。

2、再次阅读课文,了解小说中的人物,试说说自己对这些人物的印象分别是什么。

六、小结:

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写了“我”回故乡的见闻与感受。

七、作业:

给下列画线的字注音。

1.装弶()2.脚踝()

3.恣睢()4.偶然()

5.嗤笑()6.阴晦()

7.愕然()8.颧骨()

《二》描写一段你的故乡的景色。

《故乡》教学设计

包集中学:张亚

2011年9月20日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后,对鲁迅先生有了很详细的了解。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他的作品受到人们的喜爱,如《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多不胜数。

他谈笑中都少不了抨击旧社会,他的笔就是他的战斗武器,他要推翻旧社会,抨击旧社会,改变旧社会。他的心是向着光明的,正如他对他侄女说:“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可能我们第一眼看这句话时,会以为这句话是说在晚上容易碰壁,其实他暗示我们旧社会是如此黑暗,自己受到了反动势力的残酷迫害,他希望号召人们推翻旧社会呀!

鲁迅先生不仅爱憎分明,还是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我十分敬佩他,广大人民也爱戴他!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八

自从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之后,他就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写的都是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刻画的人物形象逼真。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中,作者透过四个生活小片段,体现了鲁迅先生的做事认真、幽默风趣、心地善良、体贴他人的四个特点。

鲁迅先生与作者谈起《水浒传》里的故事与人物,而“我”只是把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对那些好汉的个性和复杂的资料张冠李戴地乱说了一气。鲁迅伯父因此告诫:读书不能马马虎虎。当作者突然发现鲁迅和父亲的鼻子不同时,先生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巧妙地回答了她的质疑。当深夜偶遇一位受伤的黄包车夫时,伯父不顾寒冷,细致入微地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就连自己身患重病时,鲁迅伯父还关心地劝女佣阿三多休息,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鲁迅先生,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伟大文学家、思想家。读完全文,我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总是丢三落四,不是忘戴红领巾,就是忘给钢笔打墨水,做事情总也不能圆满的完成,所以,认真不仅仅仅是一种态度,更应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我们并不能向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语言反映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也无法用手中的笔墨去解释当时黑暗的现状。但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就应学会替他人着想,为家人分忧,要尽力帮忙身边有困难的人,做一个诚实善良的有志少年!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九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里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是指不要轻信没有证据的消息。文中的那个七斤,就是因为听信了小道,从而杀了张充、蔡茂,致使曹军没有了水军的训练员,这也是导致曹操失败的原因之一。如果曹操没有轻信蒋干,或者更好,蒋干没有轻信周瑜,那么,赤壁之战是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

还是两个关于赤壁之战的故事,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还轻信了两个人,那就是庞统和黄盖。

曹操轻信了庞统,把自己的船联在一起,这位最后让黄盖一把火烧了奠定了基础,他轻信了一个不该轻信的人,所以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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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

有一位智士说过,不读鲁迅的文章,就不能懂得旧的中国;也可以说,不读鲁迅的文章,不能算是有修养的中国人。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鲁迅自传》,映入眼帘的是鲁迅先生的简介:鲁迅,原名周树人……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原本是学医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中国文学家呢?带着这样的问号,我继续往下读。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20世纪初,学校放映幻灯片,其中有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而周围都是一群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观看。

读到这时我深受感动,一个精神麻木,没有灵魂的人,无论体魄多么健壮,也是没有出路的。

鲁迅先生也许是因为这部科影片改变自己,以文学作为终生事业,拯救中华民族的灵魂。

我们中华民族新的一次文化转型从20世纪延续到21世纪。

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一份丰富遗产。

鲁迅先生的创作生活就处于从新文化运动开始至抗日战争即将爆发的20多年间。

这一时期文化运动是为新文化的建设奠定基石。

他也是新文化的倡导这。

以打倒“孔家店“为旗帜,鲁迅先生是从旧营垒中杀出来的斗士,他的斗争最为坚决,他与旧文化和旧制度的决裂最为彻底,他深爱着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他痛恨落后和愚昧。

他以自己的如之笔,作为投枪和匕首,向着反动势力进行了无情的不屈不挠的斗争。

鲁迅的骨头最硬,面对敌人的迫害和自己营垒中同志的`攻击。

他左抵右挡,不顾身上的血迹,毫不妥协地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直至倒在革命的战场上。

读了鲁迅的文章,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鲁迅,了解旧中国。

鲁迅用文学的笔杆,唤醒了沉睡的中华人民。

鲁迅用一木一石,叠起巨大的建筑立在人们的心中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祥林嫂已然已经受不住这个以外得沉重打击,她当时就说“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一个善良的灵魂被彻底摧毁,欲做奴隶而不得的祥林嫂,终于一步一步地被推上了死亡的深渊。

而然,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祥林嫂这一连串悲惨的遭遇,而在于她一再地把自己的不幸当成幸福。这才是祥林嫂不幸中得最大不幸,悲剧中的`最大悲剧。

鲁迅用这一支饱蘸了满腔悲愤的笔,入目三分地描写了祥林嫂悲剧的一生,也深刻揭露了国民的愚昧和当时如铁屋子般的黑暗。

鲁迅炉火纯青的艺术技巧让我震撼,而他笔下所流淌的那些深沉而激愤的思想,他所流露救国救民的情绪,深深眷恋祖国,却又憎恨病态社会现实的情感,更是让我掩卷沉思,感慨万千。是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读冰心,你可以在昏黄的灯下,捧一杯香茗,细细品读;读周作人,你可以靠在床头,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饶有兴味地翻开;而读鲁迅,你一定要正襟危坐,让灵魂经受那最睿智最深沉的思想的洗礼!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四

当我读完这一篇简短而别有意义的文章时,我不禁为大文豪鲁迅这种精神而感动,更加的感受——一种特殊而复杂大感受。

鲁迅先生就是在如此疲倦有如此的天气与环境下下厨的,写出的一千多字,他没有被这些困难所打倒,没有被这些挫折而放弃,而分心。他没将时间视为金钱而是生命。滴答的一秒钟,我们是否在意?无数的一秒就会是你一生的`时间,也将是你的生命!

鲁迅先生曾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同学们,为让你充分利用时,为了让你的一生更加充足,让我们一浪费时间为耻,节约时间为荣,让自己养成一个好习惯,而学习鲁迅先生吧!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五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六

鲁迅

一、学习要点:

了解背景。

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

分析人物形象。

运用对话和细节刻画人物。

二、出处

本文最初发表于1920年九月《新青年》月刊第八套第1号,收入《呐喊》

三、背景:

本文描写一九一七年,张勋复辟在江南水乡引起的一场**。张勋北洋军阀之一,原是清朝军官,辛亥革命后,他和部下官兵仍留着辫子,以示效忠清王朝,因称辫子统帅,1917年,他利用与北洋军阀政府内部矛盾(黎元洪为政府总统,段其瑞为国务总理,围绕是否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问题,北洋军阀内部发生了“府院之争”,国务总理段其瑞在日本怂踊下主张参战,总统黎元洪在美国支持下反对参战,当段黎矛盾不可开交时,徐军督军,辫子军统帅张勋进京调停,乘机复辟了帝制,在北京扶持清废帝薄仪复辟,在举国上下一片声讨中,这场复辟只延续十二天,就以失败告终。

当时鲁迅正在北京教育部任职,为了抗议张勋的倒行逆施,他于七月三日愤然离职,事件结束令他才回到教育部。

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下;愚昧落后,冷漠保守,缺乏民主

主义觉悟。作者的写作意图是:“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这“痛苦”包括农民的不觉悟;封建复辟的可能性;辛亥革命的不彻

底性。以此告诫革命者:只有真正唤醒民众,才能进行彻底的革

命。出于这种动机,鲁迅写了《**》。

三、层次剖析。

本文中“辫子事件”是贯穿始终的结构主线和叙述中心。

全文可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描写了辫子危机的起因和开端。

这段文字采用了场面描写或环境描写, 写出江南农村宁静平和的气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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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读后感篇十七

从古至今,中国就有数不胜数的英雄好汉豪杰书生他们有的为子孙留下了押韵顺口的诗歌,有的则为我们打下了稳定的领土,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比如醉酒诗人李白;统一蒙古占领亚洲的成吉思汗;武艺高强的飞将军李广我本以为这是天意,但我读了《鲁迅自传》后,我的想法变了。

鲁迅先生13岁以前生活本十分富有,但从那以后就不同了。在鲁迅先生13岁时,他的曾祖父嫌考场有作弊的空子,被罢官下了监狱。并定期向监狱交打点钱。从此,鲁迅便从一位阔气的富家公子变成了贫穷的乞讨者。这时年纪轻轻的鲁迅才意识到社会的黑暗和朝廷的腐败。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怀揣着对社会的不满和对新时代的向往毅然走出封建制度去可解决燃眉之急的南京水师学院(当时这里减免学费)求学,但南京水师学院教学极差,所以鲁迅先生又改上了矿路学堂。

在南京学习的4年里,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于是急于报国的鲁迅毕业后急忙向日本留学。

海归的鲁迅回国后便迅速去当老师,虽然薪水不高,但鲁迅知道只有从少年抓起才能改变东亚病夫的状况。

就这样,伟大作家鲁迅用自己一生50年的时间全给了中国。这就是我读《鲁迅自传》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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