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记忆。在写总结时,可以运用具体的事例和数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和结论。这是一份关于个人成长的总结,希望能给你一些启示;
业主签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姬风小学幼儿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姬风幼儿园房屋维修等。
2、工程地点:姬风小学。
3、合同工期:开工日xx年7月20日,竣工日xx年8月10日。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15000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二
需方:
签订日期: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
供货总金额: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3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收到货物确认签字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向供方支付预款后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需方验收合格。
3.在承运商为供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需方时发生货运破损,需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需方收到货五个工作日提交供方,否则供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六、保修条款:依照原厂商保修标准。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1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1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十五.本合同附1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需方:供方:
业主签协议书篇三
甲方: (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 (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臵: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1、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3、共用设施管理
4、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5、保持道路畅通。
6、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8、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9、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0、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2、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简称“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合同主体变更及保证条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主体变更条款
1、本协议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双方保证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相关资质和条件,如因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别由丙方享有和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乙、丙双方必须做好资料、手续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体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证条款
为了保证丙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基于本协议及“既有合同”对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3)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4)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二份。
业主签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恪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量及规格:
总工程费用: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三、工程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工。
四、付款(结算)方式:
1、银行转帐。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或其它违法行为,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及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项。
3、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发票,如果乙方提供虚或发票内容不真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永不与乙方合作,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4、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款项。
五、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违约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1%为违约金。
七、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乙方在施工、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若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问题均乙方负责。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xx年xx月xx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业委会: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业主签协议书篇七
物业类型: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座落位置: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四条 业主权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与其他业主一同对本物业实施管理。
(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四)提出修改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七)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权利;对其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九)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
(十)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业主义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公约,以及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告知受让人遵守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三)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注意保护环境;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清除所洒落在共用场地的物品;自觉恢复所污染、破坏的地面原样。
(五)配合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养护。责任人承担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责任。
(六)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清楚物业管理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主动配合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避免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自行支付相应费用。当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或约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不进行维修养护,视为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养护,并按规定或约定分担维修费用。
(八)安全使用水、电、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处理、报告。预留紧急联系方式,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九)_________。
第六条 物业使用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豢养宠物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十)违反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管理规则,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
(十一)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休息时间制造噪音污染。
(十二)擅自在房屋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设计和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加固处理。
(十三)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四)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十五)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六)_________。
第七条 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共同分担,并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清。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其缴存标准、管理、使用和监督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幢或一户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首次专项维修资金30%时,由业主委员会向该幢或该户房屋业主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对不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存、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并代表其他业主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起诉。
第十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一)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三)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四)_________。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
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二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
因物业管理纠纷而引起民事诉讼的,其费用由当事人依法承担;提起共同诉讼的,经当事人授权,推荐诉讼代表人具体实施,其费用由参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依法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违反本公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义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含义:
(一)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六条 公约通过
本公约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公约修改与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公约的决定均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本公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十八条 公约备案
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公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公约保存与执有
本公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八
乙方:(装修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泉州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合同。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户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后,集中堆放至小区 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七、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停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8:00-18:30之间,并确保18:3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户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遵守下列禁止行为: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 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户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泉州市制定的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因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九
一、业主住宅如需装修,须填写装修审批表向小区管理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装修项目、装修平面设计图、及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装修。
二、装修施工队进场前,需到管理处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施工队需提供施工单位有效证明、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指定施工责任人(联系人或通信方式),装修时需动用电或烧焊则需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电工证、焊工证、动火证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后办理临时出入证(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管理费,每证5元),方可进场施工。
三、业主要保证按装修审批同意的内容及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特别是不能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及外立面不得有造成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情况(如渗漏、墙体、地板开裂、穿孔等)。如有发现,业主应无条件给予维修,严重违反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改动进、排水管、排污管的原走向和位置,不封闭进、排水口和排污管的检查口,如有影响进、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影响今后检修和维护,业主则无条件负责排除、维修及恢复原状。
五、不得乱接公共电源和水源,业主住宅电表前、水表前未经管理处书面同意,严禁改动,烧焊动火前要注意安全,做好放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一个标准3公斤以上的手提灭火器),违者造成后果严重,业主无条件负全部责任。
六、业主住宅装修时间定为: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装修工程期间,要确保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非施工时间不得有施工噪音,施工杂物及物件不得高空坠落,不得往楼内外及公共场所乱抛余泥、垃圾,在公共场所遗留的余泥、垃圾及杂物业主要负责清理干净。
违反规定管理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及送违章通知单,第二次违反则发出扣罚施工违规通知单。每项、次扣罚施工押金50元整。经劝阻二次无效,第三次继续高空坠物罚施工押金500元。
七、使用电梯运送施工材料、垃圾其高度不得超过2.3米,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垃圾搬运应用包装袋密封,不得随地遗留,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次杂物、垃圾当天要即时清走,违者扣罚施工押金50元,搬运材料及清理杂物时应文明工作,不得损坏电梯设备及立面材料,不得碰、损公共墙体立面,违者业主无条件进行维修及恢复原状。
八、工时如有违反,小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直至禁止施工。对违反条款的行为所造成后果,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业主交纳的.施工押金在工期完成后,业主使用三个月后并证实未因施工质量而影响其它业主条件下,凭施工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取回押金本金。
十、此保证书由业主、管理处各执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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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签协议书篇十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某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上海某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某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後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上海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上海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於:
(2)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叁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後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於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登记等手续。
(6)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於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於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9)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於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10)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11)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2)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3)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4)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後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某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二仟伍百元正(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後,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正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後,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後,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後,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主衷诚合作,管理公司办理登记,主动提供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及缴交保证金。
业主签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业主):
乙方(负责人):
一、甲方要求乙方把次卧室新做的南南铝铝合金窗,其材料为厚11毫米,宽96毫米的铝合金窗中:上面4个推玻门、纱窗2个做好。
二、4个推玻门铝合金材料厚毫米,宽毫米,纱窗和推玻门每个高厘米,宽厘米。玻璃为厚0。5厘米优级钢化玻璃,纱窗为不生锈纱窗,铝合金推玻门和纱窗轮子要买最好的,玻璃胶要买防水、防晒抗裂性较好的,打玻璃胶时,要求美观、均匀、无裂缝、不漏水。
三、4个推玻门每个平方,每个元,共元。2个纱窗每个元,共元。人工钱和材料费共人民币元。
五、要求以上工作做到保证质量,安装牢固,使业主安全使用,保修期
六、(1)、要求乙方自带工具,安装时,搬铝合金窗材料进业主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业主的门窗、水管、电路和已刮好的腻子粉墙,特别是天面吊顶等非常难补。另外在打玻璃胶时,边缘要贴上分色纸,以免把腻子粉墙搞脏。避免业主不应有的损失。
(2)、在安装过程中,不得往屋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得在屋内吸烟,如借用业主的梯子、凳子,一定要钉牢固才能使用,在工作中必要时要系安全带等设施,绝对安全才能施工。如以上出现事故由安装工人负责。
七、工作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业主):乙方签字(业主):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十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公约。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维护、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三、本物业委托______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如对有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事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装饰装修完工后,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其进行查验,如有违规、违章情况或障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限期整改。
八、业主如请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当支付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毗邻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业主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发生大修或需更新改造时,由物业管理企业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中支付费用。费用不足时,业主应按规定比例分摊费用。
十一、业主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养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当告知对方并要求其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封闭阳台、窗户时应按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
(三)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违章凿、折、搭占等;
(五)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设施;
(六)违反规定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七)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八)践踏、占用绿地,损坏树木园林及涂划建筑小品等;
(九)不按指定位置,随意停放车辆;
(十)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帖、乱挂、设立广告牌;
(十一)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侵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十二)违反规定馒头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三)其他对业主造成
十三、人为公用设施损坏,或损坏其他业主权益的设施,由损坏者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区域内有偿使用的文体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及时制止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六、自觉维护社区文明建设,搞好邻里团结,互助友爱,文明居住,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共创文明社区。
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各执一份。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_____________栋 ____________号
商业用房:______栋 ______号(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签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鸿禧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鸿禧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上海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上海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2)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叁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登记等手续。
(6)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于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9)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10)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11)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2)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3)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4)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4.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上海市政府有关机关检控。
未经花园社区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之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花园社区管理公司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及公约或/及市政府法规各条款,发展商及管理公司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政府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倘若发现有非法或未经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正在进行或存在,管理公司可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动加以制止,或依据公约条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费用或/及有关支出或/及赔偿,须由有关业主全部负责。如有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及向管理公司查询。
5.装修工程如用重型机械须知
除非已得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及由装修商交付特别装修保证金,任何重型机械不得进入本社区内。
6.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议处理之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业主签协议书篇十四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业主签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代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维修办公室协议:
一.甲方需维修的办公室共计间,每间长米,宽米,共米2,需打地平米2。
二.工程量及造价具体如下:
1.混凝土地平:米2×元/米2=元
2.粉墙:米2×元/米2=元
3.翻瓦:片×元/片=元
4.添置其他办公用具元
以上数项共计元,大写:
三.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自带施工用具,在施工过程必须按施工安全规则进行,各项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按时完成全部工程后经检查合格,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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