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提升我们的学习成果。总结应该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使读者能够清楚地理解和领会你的观点。这里列举了一些行业领先者的总结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农学论文文献篇一
[3]刘昌明.21世纪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战略[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6.
[4]甘汉,水资源合理配置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博士论文,.
[12]n.伯拉斯著,戴国瑞等译,水资源科学分配,水利电力出版社,1983年.
[15]华士乾主编,水资源系统分析指南,水利电力出版社,1988.
[22]安徽省水文总局,.安徽省地表水资源(送审稿),1982.
[23]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25]肥东县发展计划委员会,2009年肥肥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用公报,.
农学论文文献篇二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初次撰写文献综述,所选题目宜小些,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否则,题目选得过大,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影响实习,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最后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
选定题目后,应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问题有关的文献。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有多种,如看专著、年鉴法、浏览法、滚雪球法、检索法等等。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归纳、整理,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要写好“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用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阅读水平都有好处,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
农学论文文献篇三
(1)著作:[序号]主要责任者。
著作名[m]。
其他责任者。
版本项。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
(2)连续出版物:[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j]。
年,卷(期)-年,卷(期)。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3)连续出版物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j]。
连续出版物题名:其他题名信息,年,卷(期):页码。
(4)专著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c]。
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责任者。
专著题名。
版本项。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的页码。
(5)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类型标志]。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或访问路径。
2.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志
(1)以单字母方式标志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会议
农学论文文献篇四
(城市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析出文献)]
[5]著者.题名[d].所在城市:学位授予单位,出版年.[学位论文]
[6]著者.题名,报告号[r].出版地(城市名):出版者,出版年.[科技报告、手册等][7]著者.准编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如).[电子文献]
[10]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农学论文文献篇五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
农学论文文献篇六
文献综述的撰写要求
文献综述是一种重要的学术论文,它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课题申报与撰写和科研写作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掌握这门写作技能对于提高科研能力大有裨益。只有依照文献综述的基本特点,重新建构文献综述相关知识的理论体系,才能撰写出思路清晰、内容翔实、语言简练的文献综述,并为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参考。为此,根据文献综述的概念和特点,笔者提出了撰写文献综述的若干要求。但是在撰写文献综述时,需要先回答以下基本问题:
第一,国内外研究者对某一主题(或内容)进行了哪些研究?回答“研究了什么”的问题。
第二,对于某一主题,国内外研究者是怎样进行研究的?这是回答“怎么研究”的问题。
第三,对于研究结果,国内外研究者的研究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即是回答“相关性研究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的问题。
第四,该研究有何突出性的贡献或效果?后世对该研究做出了何种评价?回答“研究怎么样”的问题。
上述的问题是构思文献综述中最核心的问题,如果能比较清楚地回答,那么这篇文献综述的主体内容就基本形成了。但是还要注意以下的若干原则,才能写出高质量和高水准的文献综述。
(一)选文献的“三最”原则
在撰写文献综述时,收集和选用文献是前提。根据笔者的经验,总结出选用文献时的“三最”原则,即“最权威、最经典和最新的”原则。“最权威”是指当下某个研究领域内最有影响力和最知名的国内外学者、专家和教授的著作、论文、会议论文等各类文献资料,主要是学术论文;“最经典”是指在中外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那些经历了历史和社会的检验的世界名著等,主要是书籍;“最新的”是指近几年来(一般默认为5年)发表的各种文章,而“最新的”资讯主要体现在报纸上,因为报纸信息更换速度和信息承载量都比较大,每日都在更新。
下面以撰写“高等教育学”专业等方面的文献综述为例,“最经典”的文献就是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年出版的12本汉译世界高等教育学名著丛书,比如约翰·s·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诸如此类的名著就是经历过历史和世人的考验的学术专著,那么他们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知识价值就比较大。如果你在思考和撰写文献综述中,连这种非常重要的文献你都没有收集到,那么,你的研究就缺乏重要的理论支撑,其研究结果就可以预想而知了。“最权威”的论文就是《高等教育研究》和《教育研究》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它们代表着这个领域研究发展的现状和最前沿的学术动态。“最新的”的文献就是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在线、教育报、教师报等报纸上传递的教育类的知识或报道。恪守这“三最”原则,就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最珍贵和最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有利于研究所用。
(二)读文献的忠实原则
在选择好文献之后,就是读文献。文献既是研究的.材料,也是评论的对象。阅读文献时,可以采取“史-著-论”的顺序展开阅读,才能更接近于对原文的理解,才能分清谁是作者的观点,谁是前人的观点,哪些是描述性的文字,哪些是议论性的文字。特别一提的是,有研究者提倡“史论著”的阅读法,笔者在此讲三者的顺序略微做了一下调整,提倡采取“史-著-论”的顺序展开阅读。理由如下:“著”和“论”的存在显著差异。著作类原创性更强,知识覆盖面更广,逻辑关联性更强,而论文类知识涵盖量有限,更多作品只是对著作类的解读或释义,算是比较二次性的作品。它研究的基础已经是建立在别人的文献基础之上,而著作类,特别是学术专著,更多地体现出作者的原创性,它更多依赖于长期的教育生活实践,它的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和作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研究过程中,某些研究者为了多快好省地发表论文,在对文献资料收集不全的情况下或者对文献资料并没有真正理解其中的涵义的情况下就开始写作,这就违背了对研究中的客观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于原文原观点。尤其是一些外文资料。要做到忠实原则并不容易。某些主题或学科专业类的文献并不是普通研究者或人士可以获得的最原始或一手的资料。造成这种研究的原因有:一是研究者的身份和地位;二是文献资料的珍贵程度;三是学科专业的特性。由于上述原因,所以来执行和落实忠实性原则时就会大打折扣。
(三)写作时的综述结合原则
撰写文献综述时要“综”“述”结合。文献综述应有述有评,对所引述文献应做提炼、分析,尽量避免对所引述文献只做一般性简介。在广泛收集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对已有研究成果作出合理性地评述,为进一步研究提供方向和依据。有些研究者不是系统化地回顾现有的研究文献,找适合研究的问题或可预测的假设,却宣称某种研究缺乏文献,从而自认他们的研究是探索性研究。这样有选择性的综述文献就带有明显的主观偏见。
“综”即收集“百家”之言,综合分析整理;“述”即结合作者的观点和实践经验对文献的观点、结论进行叙述和评论。只有把两者合理地融合在一起,才算是一篇合格的文献综述。如你所研究的主题是关于德育方面的,通过检索知网、万方、维普、人大复印资料、百链图书馆和goolge学术收索等网站,发现关于德育方面的文献资料就收集全面了。殊不知还有一些重要的文献未能进入你的视野。如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中关于德育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该网站论文主要是由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主办的《道德教育研究》期刊发表的论文,而这一部分论文及研究成果就不能在上述我们常说常用的网站上查阅到。
(四)写作时的读者意识
文献综述属于学术论文中的一种,它的读者群体具有特殊性。主要供高校、科研机构、期刊社、研发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科研人员或教学人员阅读,简言之主要供同行交流。鉴于这种特殊的读者群体,撰写文献综述时就需要考虑该群体的文化需求,学会换位思考,在恪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用专业和平实的语言写作,这样才能让读者理解和明白作者的真实意思。
所谓读者意识,就是写作过程假想读者对象,写作过程倾诉或交流的目标人群。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始终存在着“隐在读者”,这一“读者”存在于作者创作的任何一个环节。写作中的读者意识另一层含义就是学会换位思考。如果我是读者,通过读某人写的文献综述,我能从中收获什么呢?这篇文献综述的新颖和独特之处在哪里呢?有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有时,你去读别人写的文献综述时,常常能找到似曾相识的感觉,其实,这类文章多半属于低水平高重复的文章。如果在读别人的文献综述时,能找到眼前一亮或者拍案叫绝或读完之后意犹未尽之感,那么这类文献综述就算是比较上乘之作。换位思考,就是在理性分析和对比分析中,站在读者的角度体验自己写出的文献综述是怎样的感觉,试想,它将给读者们留下怎样的第一印象呢?如果我们善于这样的思考,我们就为文献综述的修改找到了方向,从而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论文水平和质量。
综上,撰写文献综述较为妥帖的处理方式就是保持“中庸”———不偏不倚。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肯定地说自己的研究是十分完美的,也没有人可以评价他人的研究一点价值都没有。当然,这种“中庸”之道也要注意适度,如果掌握了翔实可靠的文献资料,并且对研究问题做出了理性分析,那么就要勇于打破“中庸”式的平衡。
农学论文文献篇七
[7]薛晨冉,王帆.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益质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xx,40(19):7-9.
[15]崔学贤,岳洋.研发投入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以长春长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xx,40(21):107-109.
[21]沈炎方.我国乡镇政府内部控制问题与改进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xx.
[22]董浩.不同动因下杠杆收购模式及目标企业绩效[d].浙江工商大学,20xx.
[23]唐剑波.高校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构建研究[j].智库时代,20xx(25):27+34.
[24]范卫东.论大数据时代财务会计如何向管理会计转型[j].智库时代,20xx(25):51+58.
[57]欧阳剑宇.电力工程监理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j].中国市场,20xx(17):118+127.
[64]刘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市场,20xx(17):155+164.
[68]孟杰.会计制度改革对政府预算审计的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xx(18):53+55.
农学论文文献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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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莉莉.综合型艺术人才培养中舞蹈课程设置与教改研究[j].湘潮,2012年10月下半月刊)。
[12]滕守尧.生态式艺术教育引论[j].美与时代,2002年7期下。
民族民间舞蹈在当今社会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艺术形式,被国内外人民称为中国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民族民间舞蹈历史非常悠久,在古时候人们就借助自身的动作体态来记录生活、表达内心思想情感、反映当时的社会。本文将全面阐述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的现状并提出提高教学水平、质量的建议。
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现状;建议。
民族民间舞蹈是中国众多传统文化中的一种,是极富表现力、感染力的一种艺术形式,是经过成百上千年文化发展的影响而产生的。历史对民族民间舞蹈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可以从舞者的动作、韵律中看出整个民族的生活习性、文化、艺术、社会发展以及对美的鉴赏力、价值观、信仰等。
一份好舞蹈教材,不仅能够在民间舞蹈教学过程中帮助舞蹈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一个民间舞蹈教学催化剂的作用,同时也能够帮助各高校培养当代舞蹈人才,有效地为我国民族舞蹈艺术的蓬勃发展打好基础。以民间的舞蹈教学工作为例,在舞蹈教师选择舞蹈教材时应该根据自己学校的舞蹈教学模式以及相应的重点教学内容进行选择,例如以少数民族舞蹈为中心的高校,教师就应该将少数民族舞蹈的学习素材作为选择重点,可以适当借鉴现代舞等其他类型的舞蹈教材,取其精华,进行有机的结合。除了选择教材的内容之外,也要根据学生们实际舞蹈水平选择难度适宜的教材,不能拔苗助长,也要让学生有所收获,在教学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以学生们的实际水平和理想目标为基准的原则进行教学。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因此,舞蹈教学也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教师们应该尽可能的选择一些与我国当代社会中领先发展的方向,顺应社会发展最新动态的观点等等,让各个高校培养出的民族舞蹈人才能够适应当代的社会特点,借助舞蹈来推动社会文明超理想的方向稳步发展,同时也为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跃的社会要点,增添时代气息。当然,教师们在教学工作中也不能忽略了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在当前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中普遍出现着教师们有些注重舞蹈技巧而忽略了舞蹈理论的特点,这就导致毕业的舞蹈人才专业素养较强但欠缺一些人文素质。
中华民族有着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发展源远流长,祖祖辈辈的努力为我们留下了十分丰厚的文化遗产,民族民间舞蹈也是遗产中的一项。由于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有在历史的洪流里孕育了自己的特色,这使得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精彩纷呈、丰富多彩。学生们学习民族民间舞蹈不仅仅只是希望具备一种舞蹈技能,更希望的是将蕴含在舞蹈中的情感表达和文化传承下去,让日后更多的人能够被民族舞蹈中蕴藏的情感和文化所感动,这也是民族民间舞蹈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每一位从事民族舞蹈艺术的人心底都应该有一份责任,将自己学习的民间舞蹈传承下去,因为这种民族舞蹈代表了当地的民族特色、历史特点,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民族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世界的文化,如果存在一种舞蹈能够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关注或轰动,那必定是吸收了丰富民族文化的传统舞蹈。想要让中国更好的走进国际,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华民族,民族民间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载体,传承者我国千百年来的悠久历史。不论是高校教师还是学生们都应该将这份责任放在心里,努力学习并传承下去。
为了更好的开展民族民间舞蹈的教学工作,本文为广大高校民族舞蹈教师提供了集中教学方式。首先教师可以采取组合教学法,将舞蹈元素、动作、短句组合在一起来完成多套舞蹈动作,这样的小组合更加灵活,能够将更多种民族舞蹈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同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具体的舞蹈情节进行适当的调整,培养学生们在舞蹈编排方面的创造意识。其次教师还可以采用感性教学法,由于舞蹈在很大程度上是舞者情感的表达和流露,要让教师们将教学重点从技巧转移到情感方面来,就必须要从学生们的精神层面入手,让学生们学习民族舞蹈的文化背景和该民族的风情特点,帮助学生们在表演过程中更好的流露出自己的情感,让观众们更容易感受民族氛围。此外,教师可以采用即兴创作法,由于在舞蹈学习过程中创作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能力,只有具有了强大的创作能力才能够使得我国民族舞蹈文化流传至今。因此教师应该锻炼学生们的舞蹈创编意识,让他们将十分的热情投入到舞蹈学习过程中,最大程度地调动起学生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进行民族民间舞蹈的学习,为民间舞蹈带来新的活力。
总之,民族民间舞蹈是我国五千年来文化传奇的瑰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校舞蹈教师应该更加重视对于学生们精神层面的培养,让他们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更能体会到将舞蹈文化传承下去的这份责任,让我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永远熠熠生辉。
[1]唐怡.关于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育的几点思考[j].民族艺术研究,2016,23(6):60.
农学论文文献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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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正文后新建一页,标题为“参考文献”,并设置好格式。光标移到标题下,选“插入︱引用︱交叉引用”,“引用类型”为“书签”,点“参考文献文本”后插入。注意:不要选择超链接,否则打印时会出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这样就把参考文献文本复制了一份。选中刚刚插入的文本,按格式要求修改字体字号等,并用格式/项目编号和编号进行自动编号。
如果不处理,打印时原来的尾注页同样会打印出来,此时可以选中尾注文本,选择-【字体】,选择隐藏选项,将尾注文本隐藏起来,然后再按照4中的方法删除尾注分隔符。此时可以在前一页按backspace键一直将尾注页缩到前一页结尾。或者将尾注页的页眉页脚页码清除,使尾注页成为一个空白页,打印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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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论文文献篇十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犯罪概念一直是我国刑法学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因为整个刑法学理论以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也以认定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主要任务。但从我国近年来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情况来看,一直将犯罪的形式概念与实质概念对立起来,认为两者之间属于完全不同的概念;同时,还出现了一种否定现行刑法中有关犯罪概念规定之倾向,主张“犯罪有实质与形式两层意义:在立法政策的意义上,犯罪是指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司法准则的意义上,犯罪是指刑法规定为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情况果真如此吗? 以下,笔者试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问题进行探讨。
一、犯罪概念的几种形式
通常认为,犯罪概念大致可以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与混合概念三类。
1.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多为资本主义国家刑法典定义犯罪的概念所使用。它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其具体表述上又有以下几种:(1)认为犯罪就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如德国刑法学家宾丁认为,犯罪即违反刑事制裁法律的行为。(2)认为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如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之规定,法国刑法在世界刑法史上开创了在刑法典中规定犯罪概念的先河。(3)进一步以犯罪成立的条件来概括犯罪的概念。(4)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把犯罪表述为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这种概念见之于英美刑法理论,如格兰威尔.威廉在其《刑法教科书》中确定的犯罪的概念,但是,仅仅从犯罪的法律表现形式上而没有揭示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来给犯罪下定义,掩盖了资产阶级刑法镇压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阶级实质,这对于广大人民来说是有一定的欺骗性。
2.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试图揭示犯罪现象的本质所在。社会主义国家将社会危害性引入到了犯罪概念中,规定的是实质的犯罪概念。如1960年《苏俄刑法典》第7条之规定,这种纯粹的实质概念是与当时前苏联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密切相关的,现已被社会主义各国所抛弃。但是不可否认,实质犯罪概念的引入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第一,可以限制刑事立法权。刑法以剥夺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为制裁手段,立法上必须严谨而科学。第二,是实现刑事司法个案正义的需要。法律的普遍正义固然应当维护,但是刑事司法的个案正义也是重要的,对于那些具备刑事违法性但不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不必处罚。3.犯罪的混合概念混合犯罪概念是将犯罪的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合二为一,既指出犯罪的法律特征又指出犯罪的本质特征。即回答了“什么是犯罪”的问题,又回答了“为什么它是犯罪”的问题,所以比单独的形式概念或实质概念都有优点。如苏联解体以后,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4条规定了如下的犯罪概念:“本法典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行为(不作为)虽然形式上含有本法典规定的某一行为的要件,但由于情节轻微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未对个人、社会或国家造成损害或构成威胁的,不是犯罪。”这一定义,既阐明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本质,又限定了犯罪的法律界限,对社会主义国家刑法中犯罪定义的确立,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中的犯罪概念
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体现了犯罪的鲜明阶级性;它以概括的方法,揭示了各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明确了主要打击对象;它明确规定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程度才是犯罪,从而把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实质特征,与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这一法律特征结合起来,因此,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概念,在其科学性上,不仅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无法比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刑法中,这个规定也是最完善的。当然也有人认为犯罪的实质概念和形式概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应该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领域中分别采纳,统一在一起存在逻辑上和操作上的欠缺。笔者认为,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念是一个适应中国实际情况的科学的概念。
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因此,那种将犯罪的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割裂开来,认为犯罪的形式概念中不考虑犯罪的实质性内容的见解,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之下,是否妥当,值得考虑。
2.从国外有关犯罪构成的理论发展情况来看,将形式和内容割裂开来的分析方法也正在受到挑战。如在日本的刑法理论中,近年来出现了排除从中性的、无价值的立场出发来分析构成要件,而从合目的的、实质的角度出发来判断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倾向。如,盗窃一盆花的行为或者盗窃他人一个苹果的行为,在过去的观点看来,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只是在违法性的分析阶段上,考虑到一朵花或一个苹果的价值大小,没有用刑罚来进行处罚的必要,所以,认定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刑法上的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在客观上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具有侵害或威胁,并且达到应当用刑罚进行惩罚程度的行为。也就是说,考量某一行为是否是刑法上所说的违法行为,本身就已经包含有价值判断。因此,在现在看来,一盆花或一个苹果,本身就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中所保护的对象,即在构成要件符合性的阶段就被排除在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之外,当然就没有必要对盗窃该种物品的行为进行违法性的判断了。之所以这么考虑,是因为它更符合犯罪是用刑罚这种最为严厉的制裁来惩罚的行为,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的观念;而且这样考虑也更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盗窃价值微小的财物的行为,一开始就不应该进入到刑法评价的视野之内。在这种思考方式的转变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过去在违法性的阶段来进行价值判断的内容,现在提到了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的内容中来了;过去认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的判断是中性、客观、无价值的,仅仅是从形式上进行判断,但是,按照现在的看法,某种行为是否符合构成要件的形式判断中,本身就包含有价值判断在内。在这种变化之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有关犯罪的形式判断(形式概念)和实质判断(实质概念)不能分开,二者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形式概念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结论或判断,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本身就经历了实质性的判断在内,而这种实质性的判断的内容,就体现为犯罪的实质概念。
3.现代社会思维方式的转变,证明了有关犯罪的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是不可分割的结合在一起的。形式概念表面看来是一个简单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本身就经历了实质性的判断,其内容就体现为犯罪的实质概念。有的学者提出应该把犯罪概念分为“应当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和“法律已经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即立法概念和司法概念,立法概念主要是为决策服务的,而司法概念要求的则更多的是为实践服务的。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是否科学值得商榷。因为: 第一、立法与司法本身就是紧密联系的,立法是司法的前提和基础,司法是立法的体现和促进,对于同一部门的犯罪概念加以如此细致的划分似乎无此必要,似乎立法阶段的犯罪到了司法过程就不是犯罪了,这本身也是违反罪刑法定主义要求的。第二、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在一定范围内应该具有统一的意义和适用价值,否则将造成理解的障碍和联系的停滞。第三、这里的立法概念其实就是犯罪学领域的犯罪概念,而司法概念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刑法犯罪概念,应该把不同学科与同一部门的层次分清楚。
4.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是采用了经过实质分析之后,得出是不是违反刑法分则中具体条文的规定的行为的形式上的结论的。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一个案件的认定,首先是看有没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然后查是什么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造成了何种具体结果;再查什么人实施了行为;再查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时候,是不是具有罪过。经过上述带有实质性意义的判断之后,才会得出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形式上的结论。
5.从罪刑法定原则看, 现行犯罪概念充分、彻底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刑罚权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犯罪的形式概念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对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的制约;犯罪的实质概念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对制刑权的制约。
6.我国就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
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科学概括,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这一定义科学地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属性和法律特征,指出犯罪是严重破坏刑法所保护 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该定义又明确指出犯罪必须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果一个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律没有规定其为犯罪,或者没有规定对这种行为的刑罚处罚,那么也不能认定为犯罪。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这一规定是现代法治国家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反映。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刑法第13条的规定,可作以下理解:首先,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这是有关犯罪的形式定义;其次,在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是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时候,应从该行为的情节是否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等实质方面来进行判断。换句话说,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的总则性规定,一方面是有关犯罪的概念,另一方面也是有关犯罪认定的指导性规定,它意味着在判断某一行为是不是符合刑法分则的某一条文的规定的时候,不能仅从形式上观察,必须从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方面来考量。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一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然而自从矿产资源开发以来就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不合理的矿山建设对环境产生了破坏作用。而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还处于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对前期建设中的失误进行弥补,对问题进行修补。
矿山建设;环境保护;保护措施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又同时作为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增大。国家发展规划一再强调,经济的发展要又好又快,不能走西方国家发展的老路,不能重复先破坏后修复的经济发展道路,在资源开发的同时就注重环境的保护。矿山建设也一样,它所造成的问题主要造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开采方法不够合理规范,另一方面是对开采后的废料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因此,工作单位与工作人员必须响应国家的号召,在开采过程中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努力做到既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保护环境。
1.1目前矿山建设中的破坏性影响
矿山开采主要采用地上和地下两种方式,然而这两种开采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作用。矿山开采会对地表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会改变原有的地表地貌特征,严重影响植被覆盖率。而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其他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有可能引起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水土流失等问题。不恰当的开采行为严重时可能会造成地表坍塌也就是塌方的危险,地下水位也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对矿石开采后的产生的废石、尾矿等固体污染物的处理不当也会严重影响环境,主要体现在对土壤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上。其中,有一部分废石所含有的化学成分会引发自燃现象,并释放出对环境或人体产生伤害的气体。除此之外,挖矿井所产生的废水也是重要的污染源。
1.2对其重要程度的分析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甚至起着决定作用。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国家更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环境问题将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就目前来看,我国已经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矿山建设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无疑是环境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环境,也影响了经济。环境不仅仅是针对当下时代生活的人,更是对几十年乃至几个世纪后的人类而言,他们的生活环境取决于我们现在的所做所为。矿山建设所面临的不仅仅是资源枯竭的问题,对地表环境,对土壤、大气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几乎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
2.1合理处理废水,防治水源破坏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淡水资源十分有限,工业用水需求量大,每个人所占有的淡水资源量很有限,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水资源匮乏的现象在矿区就更为严重了。我国矿山酸性水污染普遍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化工矿山和部分含硫冶金矿山。处理酸性水总的原则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酸性水的产生,在排放前加以必要的处理以及对酸性水进行重复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需要不断地改进,将用水洗净矿产的过程尽量减少,减少所需要的净水用量,有足够技术支持的可以采用封闭净化的技术。对于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同时存在于矿山,可以进行酸性水和碱性水中和处理,节省环保费用。
另外,可以采用其他物理方法对治理酸水。废水处理方法也应该得到改善,尽可能地减少废水的排放,或对废水进行再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处理后的废水可以重复使用,既减少了浪费,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化。无论是排放还是再利用都需要对废水进行一定的处理,这就要求废水处理技术的不断提高。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保护水源,矿山往往接近于水源,污染了水的源头就意味着污染了一条河,一片区域,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建造封闭性高的工厂,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提高管道的防渗透能力,定期检查管道的破损情况,避免管道中的废水泄漏造成污染的现象。在矿山建设中,要提高对水的重要性的认识,减少水资源的使用,合理处理废水,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2.2对大气环境污染物的治理
在矿山建设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是粉尘和废气,粉尘和废气中的有害成分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有危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空气中弥漫着粉尘,通过人类的呼吸进入呼吸道,引发呼吸道感染,容易诱发多多种疾病,粉尘更被称作人类健康的天敌。粉尘和废气不仅影响人类的健康,对大气的污染也是极为严重的。由此看来,粉尘和废气的治理也是矿山环保建设中重要环节。对于废气的治理方法是多样的。首先,可以优化动力结构,采用污染小,环保的动力资源,如使用电力、天然气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动力资源,也可依靠科学技术开发使用新型能源,将新能源技术运用到矿山建设中。
另外,可以采用尾气排放相对较少的,符合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的柴油机。这两种方法的治理原则是从污染的源头进行治理,也可以安装净化尾气的装置,使尾气的排放能够安全,无污染。就粉尘治理而言,通过对粉尘产生的原理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方法加以应对。在作业过程中采用静电除尘,使用旋风式除尘器,或者脉冲布袋除尘器捕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岩粉,不使岩粉扩散和污染作业场地。除次之外,在作业中还可以配合水的使用,可在场地中建设水道,并适当地喷洒,增加空气湿度,以达到使粉尘潮湿,难以在空中飞扬的目的。粉尘和废气的适当处理是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保护环境的责任的履行。
环境保护是矿山建设的重要课题,环境污染往往比环境治理要简单得多,因此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就应该注意环境保护,将污染降到最低。哪怕是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也不能只顾经济利益,忽视道德问题,经济的发展要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竭泽而渔的思想应该抛弃。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以适应现代社会对环境标准的新要求。国家、地方出台的标准也会越来越严格,对污染物的排放严格限制,减少矿山建设中对环境的迫害。国家、地方、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公众都应该站在自己的角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1]郑红,董影卓,安冬梅,等.矿山环保现状与防治对策的思考矿[j].业快报,2001.(4).
[2]管荣根,顾玲,陈静,等.矿山机械环保问题的探讨矿山机械[j].矿山机械,2001(8).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二
1.1工程前期对环境的影响
长期以来,公路的规划、设计人员没有对于公路的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也要求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但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对沿线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景观资源等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大多没有量化指标,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管理层到设计人员,往往忽略工程建设与使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公路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的不足。
1.2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放样、场地清理、征地及拆迁安置、建立施工驻地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正式组织施工两大活动。
施工期间拟建项目由于挖土填土、借土弃土、改移河道、清理表土、开采料场等活动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地形改变、沟谷大量消失,恶化生物栖息的生态环境,加速地表侵蚀,增大地表径流,增加水土流失,改变自然流水形态,加剧水质恶化,从而直接导致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1.3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开始意味着项目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发挥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对沿线环境产生长期负面影响的开始。随着交通量的与日俱增,噪声和汽车尾气及粉尘污染逐渐加剧,噪音对沿线居民、学校和机关单位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
2.1工程前期环保措施
2.1.1珍惜自然环境,规划好公路用地范围
1)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珍惜现有资源价值。合理产生新的生产用地,保护和增强现有土地的利用。
2)路线应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促进城镇更新及改善环境。一方面尽量减少项目与城镇规划相干扰,又要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方便车辆进出城镇,尽量保持项目与城镇的合理间距———“靠而不近,离而不远”。
3)避开环境敏感性区域。如学校、工厂、医院、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鸟类栖息地、精密仪器基地和军事设施等。
2.1.2设计要结合自然地形
1)平面线形: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采用较低技术指标是使路线顺应地形的一个好办法,采用各种类型的曲线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2)纵面线形:合理设置纵坡和竖曲线使纵面线顺应地形成渐变、顺滑的纵坡线,避免大填大挖。深开挖路段要多考虑隧道方案,可避免山体开挖,保护森林植被和水土资源。
3)边坡设计:在确保稳定的情况下,边坡的形状要尽可能与周围的景观协调,并用植物进行绿化(可结合各种土工防护结构和其它绿化基础工程综合实施)处理,坡脚、坡顶、坡面相交处等处的棱角要进行弧形整理,既可产生自然美感又可防风蚀。
2.2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1)减少水土流失。根据实际填挖土质合理设置边坡坡度;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
2)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噪音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平时注意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居民集中点的干扰。
3)防止大气污染。材料堆放应采取必要挡风措施,减少扬尘。组织好材料和土方运输,防止材料散落造成环境污染。材料运输宜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用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防尘。
4)防止水质污染。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处理,严禁将其直接排入河道水流中;对路基清除淤泥表土应回收到路上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堆弃;弃石弃土应运到合理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更不能淤塞河道;对桥梁围堰施工,应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除工作,避免阻塞河道。
2.3营运期环保措施
1)加强公路管养工作,对路面和边沟应定期清理。加强边沟、边坡、涵管、急流槽、导流坝和路田分界墙的养护维修工作。对沿线收费站和服务区的垃圾及污水要进行环保处理。
2)加强公路绿化及其养护工作,既创造良好的视觉景观,又可降噪防尘。
3)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不符合环保和技术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路线靠近或穿越居民区应限制鸣笛,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保持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状态。
1)加强环保意识和宣传力度。公路工程必然要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而环境保护工作已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在公路工程全过程中应加强环保工作。必须加大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从宣传教育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公路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规范施工全过程,使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要从源头抓起,首先要有环保观念,在公路设计阶段就应重视环保措施,并在公路工程开工前,制定一套完整环保制度,在营运期间加强可持续发展养护工作,将环保落到实处,将公路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3)完善监督制度,使环保措施有效实施。只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将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考核相结合,落实责任到人,才能使环保措施得以有效长期的实施。加强对公路环境问题的深入研究,促使我国公路建设、公路环境治理水平早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1]张跃峰.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研究[j].交通世界,2007.
[2]何林,魏援.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j].青海交通科技,2007.
[3]彭淑清,钟坚勇.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探讨[j].华东公路,2008.
[4]郭发忠.公路工程设计中环境保护的实践[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8.
[5]刘纯青,龙春英.高速公路路堑边坡景观营建艺术模式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07.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文献论文在学术界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我的大学学习生涯中,我也多次接触和撰写过各类文献论文。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深刻体会到了文献论文的重要性,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文献论文的撰写需要深入研究。在撰写文献论文之前,我们需要先对所选的主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研究。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大量的查阅、分析和整理相关的文献资料。只有通过深入研究,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自己的研究方向,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前人的研究成果,并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研究。通过这一过程,我意识到一个好的文献论文必须建立在广泛而深入的文献研究之上。
其次,文献论文的撰写需要严谨的逻辑思维和结构。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清晰地梳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并将其合理地组织成有机的结构。首先,我们需要确立自己的研究问题,并在引言部分对其进行准确地描述。接下来,我们应该理清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对自己的研究进行逻辑上的解释和分析。最后,我们需要在结论中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并进一步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通过这样的逻辑思考和结构化的论文写作,我发现自己的论文更加易读和有说服力。
然后,在撰写文献论文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和流畅。一个优秀的文献论文不仅应具备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逻辑结构,还需具备清晰明了和简洁流畅的语言表达。通过反复的修改和润色,我们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我发现,通过认真地修改,我可以发现许多表达不清的地方,并通过改写和编辑来提升我自己的表达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好的语言表达是一个能够使读者理解和接受我们观点的关键。
最后,文献论文撰写过程中的互相学习和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撰写文献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互相交流和借鉴对方的经验和观点。通过与他人的讨论和交流,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写作。在我的大学学习中,我常常与同学们就论文的撰写和修改进行讨论和交流,这不仅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提升了我们的写作水平。
总结起来,文献论文的撰写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遵循严谨的逻辑思维和结构,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和流畅,并与他人进行交流与互动。只有在这样一个艰辛而充实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够写出一篇优秀的文献论文。通过我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我深刻体会到了文献论文的重要性,也学到了许多实用的写作技巧。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这些经验将会指导和帮助我撰写更多更好的文献论文。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四
[2]《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3]李景武《烟草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及其对策》
[4]田蔚《自主创新:烟草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5]《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6]钟陆文《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内涵》
[7]唐铭坚、谭礼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及控烟策略》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五
[7]刘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西北大学20xx.
[8]周新颖.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南华大学20xx.
[10]金曼.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d].上海海事大学20xx.
[11]秦荣生.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审计与我国国家审计改革[j].审计研究,20xx(06):
[14]文硕着.世界审计史(第二版)[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
[17]尹平.国家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时代经济出版社,20xx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六
论安乐死合法化
姓名:刘雅婷
班级:2013级会计学系专科三班
学号:130322339
上课时间:周一9 10节
序号:107
论安乐死合法化
安乐死,亦称尊严死,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原意是指“快乐地死亡”、“尊严地死亡”,它是在西方文明中杀死那些身患不治之症、年老或者身体严重畸形者的社会政策下产生的一个专门术语。安乐死以特定的方式剥夺了特定对象的生命权利,无论在主观罪过上,还是在客观表现形式上,乃至在侵害的客体对象上都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完全一致。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安乐死也不能例外。
一:安乐死的起源与发展
早在古斯巴达,就有可予处死不健康婴儿的安乐死记录.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杀死婴儿、自杀和各种安乐死行为更是广为人们接受。纵观各国安乐死立法的进程,最早出现的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安乐死法案。30年后,英国于1936年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且于同年向英国国会提出了安乐死法案.该年美国也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但由于有披着“合法杀人”外衣的嫌疑,遭到了民众的纷纷反对。1938年,希特勒借口实施安乐死,建立了安乐死中心,杀死20多万人,这使安乐死笼罩上恐怖的阴影,阻碍了安乐死的蓬勃发展。到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第一个《自然死亡法》[3](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安全法),规定“任何成年人可执行一个指令,旨在临终条件下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是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会议宣称要尊重人的“尊严的死”的权利.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件,同意了年仅21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3年2 月9 日荷兰参议院通过了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受此影响,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于1995年也通过了“安乐死法”(但实施不到两年即废止)。2000年10月26日,瑞士苏黎世市政府通过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为养老院中选择以“安乐死”方式自行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议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患者的病情必须是不可治愈的、患者遭受的是难以忍受的无限折磨、患者必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后,完全自愿地接受安乐死。荷兰医生并没有决定安乐死的权利,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起诉;同时,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另一名负责医生的意见。[4]于是荷兰成为了当今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安乐死运动在一国已彻底取得了胜利。比利时众议院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从而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西班牙也正在酝酿就此问题立法.从以上国外对安乐死立法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安乐死法案其安乐死的对象都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无法救治,或是一直处于人为条件下维持心跳、呼吸或意识已处于昏迷状态,虽生犹死的病人,且均规定了必须是处于自愿的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一定的程序后才予以实施.这实际也是对生命权予以保障的一种方式。
其实在我国,学者也曾多次提出了安乐死的立法需要,并于1998年,由山东省中医药大学课题组经过20年的研究,提出了《安乐死暂行条例(草案)》,[5]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权个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但是从1992年起我国全国人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要求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而在1986年陕西省一名叫王明成的男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了安乐死的首例案件到现在无数身患绝症的人请求政府给予安乐死来看,安乐死在我国被国人在意识和心理上所接受,并且默许这种行为。虽然各界人士及群众均普遍认同了安乐死,但由于安乐死是涉及医学、哲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综合命题,对于安乐死的各种争论仍在继续进行着。
二:安乐死是否合理
客观地说,在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占据着学术权威地位的学者们主观观点一直倾向于安乐死行为是犯罪行为,而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同样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乐死这种特殊的行为尤其是其中的消极安乐死几乎从人类社会发轫之初就已经存在,并且社会越发达,人类文明水平越高,社会对安乐死行为就越宽容、越支持。同时,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意见在当今世界也不绝于耳。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相互对立。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安乐死是违反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反自然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力量和勇气。同时,确定患者是否真正愿意安乐死很困难,安乐死有被滥用的危险。虽经病人的同意,也不能阻却其杀人的违法性。他们觉得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医学伦理要求医生必须尽一切可能救助病人的生命。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尽其所能,力求使病人的病情好转,而安乐死则要提前结束人的生命,不能认为是医疗行为。不可逆的诊断未必准确,不仅医学的发展可以使绝症可治,现实中更有许多病例是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如植物人数年后苏醒),应该给病人以这样的机会。法律允许安乐死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犯罪,历史上更有过纳粹借安乐死来进行屠杀的教训。
但我认为安乐死是处于绝症无望的病人自觉自愿的选择生死的一种行为,没有遭受到任何外力的强迫,是病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是有道德责任和价值的。人们(包括病人本身)选择安乐死均是由于病痛的折磨已是无法言语,并且死亡也是不可避免,为了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各种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才产生安乐死的想法.这时的安乐死已不再是“死亡”这个冷漠的词汇所能反映的,就像战场上有的人为了让无法救治的受重伤的心爱的战友免受痛苦或敌人的折磨,会在此战友的恳求下挥泪结束他的生命一样。当我们用心去体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安乐死带给战友或病人的是找到归家的路途,这时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总会有同情之心产生,对于死者是惋惜,对于生者是怜悯,而绝不会去责备生存下来的人。追求生命质量是实现生命价值的重要目标,当一个人的生命只具有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或是只能在巨大痛苦中等待死亡时(生命质量已大大降低),医生却硬要拖延以使他承受痛苦,实际上是对病人的虐待,恰恰是一种不人道。病人身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痛苦难当,希望早日摆脱痛苦,对其实施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对一个无望挽救的绝症患者投入大量的医疗力量实际上是浪费,应当将这些宝贵而有限的医疗资源节省下来用于救助那些可能治好的病人。死亡并非永远是人类的敌人,应正确看待死亡。生和死都是宇宙万物的基本问题,死亡不过是事物的自然序列中的一环。
三: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可行性 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安乐死非罪化是安乐死合法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解决它,才能帮助司法机关正确断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医生)因对病人实施人道的安乐死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公民人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这三个特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我认为以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基于此,实行安乐死的行为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当然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最后,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安乐死-特别是采用作为方式实施的安乐死-虽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第一,二者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动机而实施的帮助自杀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因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终极意义上的死亡),行为人可以采取规劝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发生,但行为人不但没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动促使其发生,故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安乐死则没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权。因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他们的生命在短期内已确定将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实施安乐死只是遵守这一法则而对病人的生命终结方式进行人工优化。因此,安乐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权;第二,二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杀人的动机是为情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人都具备主上的罪过,而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动请求下,出于同情、怜悯等心理,按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其实施安乐死,其直接目的仅是解除绝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讲,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当将其作为其他任何名义下的犯罪来处理。因此,除刑法理论上应对其正名以外,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该停止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避免错误地使有关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七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柴可斯基(paul zurkowsqi)提出的。国内外对信息素养的定义、内容、评价标准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信息素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信息发展程度。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已受到广大学者的关注。
本文以我国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为主要内容,深入挖掘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关注焦点,并在此基础上发现研究的不足之处,为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领域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收集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学和知识图谱的方法与技术。文献计量学是运用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定量地分析知识载体,计量对象主要是文献量、作者数、词汇数等。
知识图谱通过将应用数学、图形学、信息可视化技术、信息科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与计量学引文分析、共现分析等方法相结合,利用可视化的图谱形象地展示学科的核心结构、发展历史、前沿领域以及整体知识架构。
本文采用 sat13.2文献计量软件进行数据统计,用 ucinet6.0 社会网络分析软件以及 spss17.0 数据分析软件对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现状进行分析。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 cnki 中国期刊数据库为文献来源,分别以“大学生信息素养” “大学生信息素质”为主题、篇名和关键词进行精确检索。检索到从 1997 年至 2014 年(检索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0 日)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领域共发表3208 篇文献。去除其中各类新闻通讯稿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性较弱的文献,并经过去重处理后筛选出与 “大学生信息素养(质)”研究关系密切的文献 2789 篇。
二、数据分析
(一)文献数量与年份分布
统计分析不同年份的文献数量,可以从宏观层面了解该领域研究趋势的分布特征。从图 1 可以看出,我国关于大学生信息素养为主题的文章最早于 1997 年公开发表,此后到 2008 年,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2009 年开始出现下降,2010 年又开始回升,2011 年开始又逐渐下降。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 3 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 1998-2000 年的起步阶段,国内学者已逐渐关注大学生的信息素养。第二阶段是 2001-2006 年的飞速发展阶段,国内学者共发表相关论文 784 篇,占发文总量的 28.11%,与第一阶段的发文量相比,增加 96.31%.第三阶段是 2007-2014 年的蓬勃发展阶段,此时大学生信息素养已渗透到多个学科领域,呈现出 “百花齐放”的态势,国内学者共发表相关论文 1975 篇,占发文总量的 70.81%,是第二阶段发文量的 2.5 倍多。以上数据表明,关于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已成为我国当前信息素养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
(二)刊源分析
数据显示,筛选出的 2789 篇论文发表在 833 种期刊上,分布范围较广。这与文献学家布拉德福提出的描述文献分散规律的经验定律相一致。
但是,过于分散的发表现状对提高该研究影响力有消极的影响,不利于形成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核心期刊群,也不利于学者快速掌握该领域的研究程度和前沿内容。对发文最多的期刊以及核心期刊的研究表明,图书情报类期刊仍是大学生信息素养关注的 “主战场”,其次是教育类期刊。这说明对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等信息服务机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也说明高校图书馆承担了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主要任务。
(三)关键词分析
1.关键词共现频次分析
统计与 “大学生信息素养(质)”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的关键词,以此分析该领域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热点。基于关键词非受控的性质,研究通过对关键词频次归并处理,形成最终的关键词共现频次。经 sat13.2 软件统计分析,可知 “大学生信息素养(质)”与 “高校图书馆”共现频次高达 318 次,由此反映出在研究大学生信息素养时,专家、学者更加注重高校图书馆发挥的重要作用。另外,“大学生信息素养(质)”与 “文献检索课” “现状调查”“培养策略”的共现频次也比较高,说明目前对大学生信息素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调查、培养策略等方面。而“大学生信息素养(质)”与 “评价标准”之间的共现频次只有 3 次,反映了大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标准虽然受到了学者的关注,但不是关注的焦点。
2.共现关键词网络图谱分析
通过 ucinet6.0 社会网络分析软件绘制出大学生信息素养共现关键词网络图谱,图中节点处密集度和中心位置呈正相关。图 2 直观地反映出,“大学生信息素养” “高校图书馆”和 “信息技术”等处节点非常密集,可以代表当前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领域的热点话题,“信息意识” “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仍是和 “大学生信息素养”密不可分的几个关键词。此外,“文献检索课”“教学改革” “信息检索”等处节点比较密集,也是目前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热点。
(四)文献被引频次分析
文献被引频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研究者利用文献和吸收信息的能力,也反映了学科的成熟水平和完善程度。
文献被引用的次数越多,说明文献的应用价值和参考价值越高,在本领域内的影响力也越高。在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文献中被引频次最多的是桑新民发表在 《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的 《多媒体和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验研究》(223 次),其次是邹志仁发表在 《大学图书馆学报》的 《试论大学生的信息素质教育》(217 次)。进一步研究表明,被引频次排在前 10 的文章中有 8 篇发表在图书情报类期刊上,其余 2 篇发表在教育类期刊上,研究内容主要涉及 3 个方面: 一是大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二是国内外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比较; 三是高校图书馆在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中的作用。
(五)作者分析
1.核心作者分析
洛特卡定律揭示了科学文献的作者与所着论文数量之间的关系: 在某一研究领域,写 n 篇论文的作者数量大约是写一篇论文作者数量的 1/n2;所有写一篇论文的作者约占全部作者数量的 60% 左右。
对大学生信息素养论文作者情况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 发文数量为 1 篇的作者(2656 人)占全部作者数量 3073 人的 86.37% ,比洛特卡定律所给的标准高出26.37%,这表明在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中写 1 篇论文数量的作者过多; 写 2-7 篇论文的作者数量(417 人)只占写 1 篇论文作者数量的 15.7%,明显低于洛特卡定律的比例标准,这种趋势说明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核心作者群还没有形成。普赖斯定律在洛特卡定律的基础上对论文的核心作者加以阐释: 在同一领域中,只有发表论文在 m 篇(m = 0.749(nmax)1 /2,式中 nmax 为统计年限中最高产的作者的论文数)以上的作者才能称为多产作者,即核心作者。数据显示,最高产的作者发文数为7 篇,代入公式可得 m = 1.98,说明大学生信息素养研究的核心作者至少应发表
农学论文文献篇十八
【论文摘要】国际奥委会第122届全会在温哥华决定,将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承办权授予中国的南京市。本文将在以下多角度分析举办青奥会对南京城市发展的影响。
目录。
一.南京的天然优势二.青奥会举办对南京的影响2.1本章总述。
2.4南京青奥精神成为推动南京城市体育文化发展的精神动力2.5本章结论。
三.后青奥时代的不利因素与对策3.1不利因素3.2应对策略。
3.2.1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四.本文结论五.参考文献一.南京的天然优势。
南京不仅是六朝古都,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环境,更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完备的体育场馆,所以,符合国际奥委会所倡导的节俭办会的原则。首先,南京的经济发展迅速。南京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是中国重要的软件名城,也是长江三角洲仅次于上海的区域性大商埠。其次,基础设施完善。南京城市功能齐全,路网发达,交通便捷,由机场、高速铁路、巴士站线、地铁和港口构成的立体交通网连通世界,覆盖全城。其三,现成的场馆条件可满足青奥会比赛需要。南京用于举办青奥会比赛的场馆共有15个,可分为“奥体中心区”、“人文风景区”和“大学城场馆区”3个场馆区,分别以体育竞赛、人文风景和情感交流为特色,均不需为青奥会专门新建,体现青奥会节俭办赛的要求。其四,办赛经验丰富。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在南京举办,2006年和2008年,南京还承办了斯坦科维奇杯和钻石杯等高水平篮球赛事。最后就是,南京雄厚的历史文化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也是南京申办的一大优势。南京不仅是六朝古都,不仅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环境,更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完备的体育场馆,所以,符合国际奥委会所倡导的节俭办会的原则。
二.青奥会举办对南京的影响。
2.1本章总述。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青奥会影响固然比不上奥运会,但绝对在全运会之上,有奥运会这块金字招牌,就算是青年级别,一样会带来大量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旅游、金融、商贸、通讯、文化和体育产业等各方面带来发展机遇。
2.2青奥会举办对南京经济文化的影响。
2.2.1奥运会提升城市文明。
根据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设想,青奥会的主题不仅仅是比赛,它看重的是运动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和全世界青年朋友的互动,并以此让奥林匹克的核心价值——卓越、尊重和友谊能更广泛地被青年群体接受。南京申办青奥会的诉求正契合着国际奥委会的这一理念。“南京有近800万市民,其中有230万人是青少年。”南京市社科院的周庆刚博士说,“他们是南京未来的主人,让他们接受奥林匹克精神和价值的洗礼,有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的人生价值取向,这些无疑会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
行动早已开始。11月,南京市百万青少年支持申办青奥会活动在南京奥体中心举行。
2.2.2南京因青奥更美丽。
在南京提供给国际奥委会的青奥申办文本中可以看到,南京交通网络及基础设施到2014年完全能够满足青奥会的办赛要求,不需专门新建其他交通设施。
南京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也会因青奥会有“跨越式发展”。“2003年至2008年,南京环境保护直接投入达到累计近70亿美元,年均增幅达到20%左右。”市环保局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说,“可以预计的是,若申青奥成功,南京在继续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动节能减排和促进工业生态化升级转型等方面都会有‘跨越式发展’。”
2.2.3举办青奥会对南京城市建设的影响。
今年南京将投资近16亿,继续整治老城范围内的全部主干道、重要次干道。今年还将进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速建设以轨道交通、常规公交为骨干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提高市民的出行舒适度。今年,禄口机场将新开一系列国际航班,其中列入2009年计划但未能开通的南京到悉尼航班有望在年内起飞。此外,2009年国航、东航通过北京、上海浦东两个机场经停的方式,开通了南京到北美的航线。青奥会将会对南京的城市环境保护带来“跨越式发展”。据悉,南京各区相应成立了区环境综合提升行动指挥部。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包洪新表示,青奥会对南京环境改善,无疑是一次极好的机遇。迎接青奥会的这五年期间,正好也是南京新一轮水环境专项整治期。而水环境治理的重点是雨污分流,五年间,南京将投入近200亿资金用于整治城市河流,而今年将基本完成“一湖一河”,即玄武湖片区和金川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蒙特利尔陷阱20亿美元的债务1.25亿美元预算,而实际开支达到24亿美元,蒙特利尔的纳税人花了20多年的时间才把债务还清。
主要失败原因:充当项目经理的市长缺乏专业知识;利用率低且不切实际的建筑设计;奥运会项目不是经过招标形式,因此不能控制造价;未提前确定运动会组织和设施建设的成本界限就动工。
2.3.2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
本次奥运会,相比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有较多的亮点。比如:要求作为东道主电视转播机构,为世界各国派来的电视转播机构提供设施,包括技术设备、电视广播间、摄影场地以及可以在其中工作的广播中心,以转移责任,分担风险;对那些愿意出25,000美元赞助奥运会的人,组委会保证他们在奥运会期间能每天获得两个最佳看台坐位。这使最终的门票收入达到1.4亿美元;凡捐钱3000美元的个人或企业可以派一名火炬接力者跑1000米,此项活动总收益为1095万美元。
2.4南京青奥精神成为推动南京城市体育文化发展的精神动力。
“以‘爱国奉献’、‘团结协作’、‘拼搏自强’、‘振兴中华’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青奥会的举办期间,中外青少年直接的互相交流,在世界青年人中进行东西方文化的互动与交流,可以更好地将中国传统体育精神传达给外国朋友,开幕式、闭幕式大型文艺活动表演活动、火炬点燃传递活动、志愿者活动,以及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都可以让中外青少年通过各种渠道,感受到中华文明的魅力,使得中国传统文化重新焕发新的魅力,促进中华体育精神在新世纪、新时期的弘扬。
2.5本章结论。
青奥会将使南京的交通、环境发生质的变化。但我们认为,在交通、环境等城市基础建设上,更要有长期的发展考虑,尤其是环境保护方面,应避免在青奥结束后,环境污染的“卷土重来”。
作为这场盛会的主角,南京将大大方方地站立在国际大舞台,在聚光灯下,所有观众的目光都将注视着它,去观赏它的城市面貌,体验它给人们带来的惊喜。南京在国内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南京和世界各国也将有机会进行更充分的交往合作,这座城市也会因此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后青奥时代的不利因素与对策。
3.1不利因素。
一般而言,在后青奥会期,即青奥举办后的2~3年间,是后青奥会筹办过程中就必须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总需求无可避免地急剧下降,比赛场馆、运动员村、新闻中心等面临如何后续利用,后青奥会拉动的体育、旅游、文化等产业又面临如何运营等难题。比如,青奥会的申办成功使南京地铁建设很可能会推迟,10号线加快建设,也许有可能在2014青奥会前开工,如果在明年年底前开工,可能在2014年完工的线路有:1号线北延、6号线机场段、经过大胜关和南站的12号线,江北的11号线、龙潭的15号线、还有到铜井的8号线。其它线路几本上不可能因沾到青奥会的光而提前开工3号线的预计开通日期是2015年上半年,地铁2号线比计划至少推迟了13个月开通,3号线还不好说,施工的困难都是未知的,过江线路建设并不容易,让它在2014年提前1年完工也是无望的。4号线的可行性研究还没有开编,一系列的编制、提交、申报、批复招标步骤即使是在1年半之内完成,明年年下半年全面开工,地下线3年内完工是不可能的。所以4号线完全不可能在2014年通车。其它线路,例如5号线,就更不可能了。还没有提上议程。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青奥会会不会阻碍地铁线路的施工。当年因为全运会,2号线推迟了2年多才开工。
从总体上来看,这一时间可能会出现青奥带来的“低谷效应”。我们必须意识到,举办青奥会决不是进了赢利的保险箱。对于主办城市来说,最棘手和最难以“可持续发展”的是赛后奥运场馆资金投入的回收。青奥后的重点是要解决好投资巨大的体育场馆的后续利用问题,否则耗资巨大的体育场馆仅养护费用就会成为举办城市的沉重负担。
3.2应对策略。
3.2.1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
作为投资巨大的体育场馆建设,如果全部由国家、地方政府投资,会超出政府所能承受的限度,而且风险更大,也缺少活力。我们可以在建设上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在青奥运场馆建设中,可以将主要新建的大型项目由企业联合体进行公开竞标,然后投资、运营。这种机制对控制投资规模和赛后利用都有好处。
四.本文结论。
南京申办青奥会是南京旅游业发展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不仅将给南京市旅游业带来巨大的商机,也对南京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在吸取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南京自身的优势,探索、选择、构建适应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坚持走社会化、一体化、国际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不断进行经营创新,建立政策、金融、人文环境等多方位的支持系统。
本文充分认识了举办青奥会对南京城市发展的影响,理顺南京进一步发展的思路,对于促进南京稳定持续发展,推动南京市经济持续增长都具有较大意义。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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