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助于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中可以设置一些附加条款,以适应特定交易条件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写作要点,供大家参考使用。
合同交货期限篇一
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即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间事关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主张权利”的方式在一般保证中表现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表现为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场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在保证期间中,如果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则保证责任确定,从保证责任确定的时刻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由于担保法没有规定,因此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仍应为2年。
a点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时,保证期间届满的时间点为c点,债权人在b时间点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保证的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可以表述为:
1.ac之间的期限就是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没有按ac之间的期限中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在一般保证中表现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表现为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由于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因此在ac时间段内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这是一个不变期间。ac之间的期限长度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有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和延长,但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但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的规定,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应当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保证期间。
3.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因为保证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在一般保证,从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连带责任保证,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表现在图示中,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为b点,而非c点。一旦保证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则保证期间丧失意义。
4.如果保证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则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适用。
5.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起算点不一样,在图示中,主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a点,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b点),但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具体表现为: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合同交货期限篇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工作岗位义务:
根据医院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医院担任经营院长职务,主管医院的经营管理、营销策划、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布置。乙方经营管理完成目标:六个月后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或平均月递增5--10 %营业额。
二.个人待遇1工资待遇: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利润提成二部分组成,
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利润提成)。按照每月五十万元营业额(为月成本额)为准,领取基本工资每月_________元,以此为基础超出的营业额算为利润收入。效益工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超出的营业额1--30万以下按____%提成、1―50万以下按____%提成、1―50万以上按____%提成。 (说明:每月利润提成核算不足于元,以元发放,即每月工资不低于元)。当月核算、当月兑现。甲方财务每日需提供收入报表给乙方做参考,以便乙方调整策划经营方案。
三、乙方权力
a、因工作需要交通费实报实销,策划活动、人员招待费使用额度在千元以内,超出部分须请示甲方批准后使用。
b、乙方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10天),报销往返机票一次,食宿费实报实销,(不休不补,不兑换现金)。
d、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车辆以便更好开展工作。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所有车辆交通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报销。
四、乙方职责
1、拟订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拟订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
3、制订医院的具体规章;
4、拟定医院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医院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5、批准单笔_________元以下费用(必须以甲方的用途需要);
五、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医院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医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医院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六、双方义务:在合同期内
(1)甲方应在每月底提供准确真实的盈亏数据报表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2)如乙方将甲方投资计划、资产信息、业务资讯、发展规划、策划方案、培训计划、人力资源、人才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视为违约。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相应条款给予处理。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视情节严重程度协商解除本合约。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条件延长________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医院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证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交货期限篇三
乙方: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性别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
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交货期限篇四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联系电话:
注:本花名册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性质:单位社会保险代码:填表日期: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经营地址: 说明:
1、本名册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区就业中心、区社保所、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七日内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登记证、录用登同书到区就业中心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3、户籍为本区外的,所在街道填写区外,所在社区为空,否则按本区实际
户籍所在街道和社区填写。 各一份;
记表、录用花名册和劳动合
合同交货期限篇五
担保合同是指为了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在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那么担保合同的期限有多久呢?本文为大家带来担保合同期限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保证担保最长期限】关于担保也会过期吗?
“我愿以个人的全部资产,为70万借款提供担保。如果他还不了钱,这笔钱我来还!”这本是担保人白纸黑字写下的“保证”,债主也指望借款人还不起钱时,可以由担保人来还钱,可他的“算盘”最后却落空了。
担保也会过期吗?法官解释,本案中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而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只有半年。可债主是在过了还款期限1年多才提起诉讼的,已明显超过了担保期限。
律师说,这种情况是担保合同里的“低级错误”,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当事人应如何避免?我们邀请法律界的人士来支招。
【事件实录】
70万的担保落空
10月24日,晋江男子张某因经商资金周转困难,向石狮商人林某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只还了30万元,打算延期支付剩下的70万元。
为此,双方协商后决定,由张某的亲戚陈某出面作担保,将7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6月15日。在保证书中,陈某写明,“本人愿以个人全部资产,为7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70万元本金、相应的利息及实现债权所需费用。若借款人届时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本人愿代借款人支付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债务”。
不过,在70万元借款延期到期后,张某未能偿还本息,陈某也未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今年2月5日,林某将张某及陈某告上法庭,要两人还钱。
不过,石狮法院近日一审判张某偿还70万元本息,并认定担保过期,判陈某免担保责任。
各方说法
未约定保证期限,半年就会过期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陈某自愿为借款作担保,并自愿按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林某并没有和担保人陈某约定保证期限,也就是担保期限。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这个期限,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林某应自206月16日起六个月内,即年12月16日之前要求保证人陈某承担保证责任,但他却在今年2月5日才对其提起诉讼,已明显超过保证期限,所以应免他的保证责任。”主审法官如是说。
合同交货期限篇六
“这是低级错误。”律师说,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限是最基本的。但是,一些人知道要为借款约定期限,却忘了给担保约定期限,岂不知担保也是会过期的。
那么,担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综上,我们可以了解到,担保和诉讼期限一样,不可能永远有效。担保合同一般是借贷合同的附属合同,只有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附属合同主张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普通民事诉讼期限为2年,因此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最长也是2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合同交货期限篇七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在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价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十条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____________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第十五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分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甲方已选聘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第二十六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件一。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四。
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租赁、相邻及小区平面局)。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补充条款。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补充条款。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的。
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
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注记。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本合同,已予登记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交接书。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对__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进行验收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摊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________________。新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号(大产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乙方已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开具发票/收据给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买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权益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
第二条关于权利、义务转移的约定。
第三条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
甲方已征得/书面通知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将已预购的____________室商品房转让给乙方。待房屋交付时,乙方凭本合同权益书即可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有甲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自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交货期限篇八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所有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它劳动合同,但它仍然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另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是量刑的一种,被缓期执行者仍是罪犯,不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合同交货期限篇九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将_______万元的股份(占_______%)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_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2。还款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_____________新材料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注入_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在_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
无固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的法律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的,不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限制。在第(2)、(3)、(4)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必须签订无固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注意:
1、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时隔数月或者数年,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
2、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对策:当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的,订立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实践中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如劳动者同意订立固定或主动提出订立固定的,用人单位一定要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被劳动者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风险。
无固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这里签订无固定需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申请。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实践中当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时,用人单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签订无固定的目的。由于劳动法在无固定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无固定签订率极低,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和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均有不利影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外,应当订立无固定。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外,应当订立无固定。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外,应当订立无固定。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一
无固定,与固定相对应,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呢?法律是有规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无固定的有关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
其中,第一种为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签订。而2-4中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就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最后一种情形是法律直接推定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适用无固定的规定。
无固定只是期限长短不确定,而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二
劳动合同期限 - 期限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劳动合同期限 - 期限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第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
同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姓名: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有效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注:乙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甲方。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于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试用期为:个月。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依照《岗位说明书》。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因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乙方需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该申请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按甲方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和经营状况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资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未在工资单中明确罗列该费用。
(一)并由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社保转移单。因乙方怠于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发生工伤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理赔申报手续,但乙方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时起二十四小时之内通报给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失业申请或到相关机构直接办理。
第十三条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失业申请和有关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乙方须自行承担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各项活动;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的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漏或携走。如乙方与甲方有其他特殊约定,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止协议等,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乙方应:
(一)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社会保险转移单;。
(三)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如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五)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违法行为等,被甲方解聘时,不享有任何经济补偿,甲方也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聘。
(六)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属于甲方的任何物品。
(七)乙方离开甲方时如领取了竞业禁止补偿金,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直接竞争的单位工作。
(八)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蓝本、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其合法权益受到甲方侵害时,应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
(十)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对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对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等)应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赔,乙方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十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领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各种处分(包括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助甲方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十六条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三)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七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八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本合同规定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违反与甲方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乙方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有营私舞弊、贪腐、盗窃、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
(七)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1、剥夺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被判拘役、管制或被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者改为被判承担刑事责任。
3、吸毒、染有赌博恶习、打架斗殴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腐、挪用、侵占、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8、品行不良、私收钱财、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
9、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有相关业绩指标的岗位员工在约定工作期间业绩不能达标的。
b)受到客户投诉三次以上的'。
c)兼职被发现后经甲方劝说拒不改正的。
10、乙方所提交简历中存有虚假信息的。
(八)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因甲方经营场所调整,乙方应在调整后之日的次日起到甲方人力资源部报到:
(一)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甲方有权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二)甲方安排乙方待岗期间,如乙方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工作场所报到,乙方拒绝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新工作场所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甲方有权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应送达甲方。如乙方已将书面通知送达部门而未及时送达甲方人力资源部,则视为已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规定终止。
第二十五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解除、终止本合同且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可自其与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后到甲方领取。
第二十八条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外,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时还应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如未能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资料、财物,配合财务核查,赔偿损失等。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以及暂停办理人事手续,在乙方完成以上工作交接后,甲方再发放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由于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以及甲方寻找接替者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签补充协议。
第三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通知: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并视为送达:
(三)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为准;。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时,应以接受人收到邮件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以短信方式传送时,应以短信发送成功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第三十六条其他约定:
甲方的以下公司文件和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员工手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岗位说明书》、个人简历、入职登记表、体检表、岗位任务书、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制度、工资确认单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人正楷签字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四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聘用乙方作为我单位病房护士。现拟定以下合同,望双方共同执行。
2、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根据有关规 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做到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认真、严肃,高度敬业。
5、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严格各种操作规程。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损失由乙方本人负责。
6、乙方在聘用期间,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觉的本职工作,同时应和单位的其他职工搞好团结,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医生的医嘱,做好各种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因病、事请假,工资奖金按请假实际天数的比例扣发。如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病假连续超过半年。甲方将视其情节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间,享受甲方节假日发给职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因节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础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1
1、乙方在聘用期间,月基础工资 元,发给在职职工绩效奖金的80%.合同生效开始,甲方按有关规定计算购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用,如数加发在乙方的工资中,由乙方自行购买。
1
2、乙方在聘用期间,如生病恢复后,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3、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________年。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五
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贾庆丰。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1、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力,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2、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1、乙方依照国家规定自行缴纳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包含在乙方工资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聘用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所有规章制度。
2、经济损害赔偿、培训赔偿、保密赔偿、竟业限制赔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签名或盖章)乙方:(签章)。
合同交货期限篇十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劳动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劳动用工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担任甲方xxx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xx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xx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每月xxxx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每月不得低于xxxx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达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劳动用工合同应随之变更。
第十五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劳动用工合同。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劳动用工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的,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第二十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劳动用工合同即为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劳动用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用工合同自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用工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或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劳动用工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通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区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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