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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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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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法律框架下的重要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应当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一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二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06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  年 月 日  (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  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项股权资产  元,   项抵债资产  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  元,(小写)       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          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书。

》,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2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

)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 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三

合同凭证其它凭证主合同编号及名称从合同编号及名称无。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将上述信贷资产按以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清单》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

转让标的转让价款贷款利率。

债务人名称合同编号及名称转让信贷资产本金金额。

编号:人民币亿元人民币亿元。

第四条转让价款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乙方将转让债权本金金额叁亿元划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自乙方将相应的转让债权本金转让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该部份贷款债权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从权利和义务无条件转归乙方享有。甲方有权收取转让费,转让费为转让债权本金金额的%/年,计算公式:转让债权本金金额×%×实际存续天数/360。

第五条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罚息的方式。

自债权实际交割之日起,乙方授权甲方按原《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向债务人收取本金、利息和罚息,并在收到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扣除转让费后的本金、利息、罚息划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有权直接扣收实际交割日之前甲方有权收取的相应利息。

第六条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下列《信贷资产债权凭证清单》所列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选择以下方式:

将加盖甲方公章的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复印件移交乙方占有。信贷资产债权凭证清单。

序号合同凭证借据凭证。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第七条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年月日。在上述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将转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移交乙方占有。

自上述转让价款划付至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甲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项下的贷款债权转让与乙方持有。乙方没有在交割日当日支付债权本金转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0.5‰/天计违约金。

第八条转让通知。

乙方同意甲方无须向《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担保人通知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转让事宜。

第九条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不承担担保责任,即债务人在信贷资产转让后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致使乙方得不到足额或部分清偿,乙方也无权对甲方追索,不能另行要求甲方承担偿还债务的风险。该商业信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符合以下条件:

(二)依《信托贷款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权利限制。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转让的信贷资产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再次转让给其他具备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七)甲方保证此交易价款为公平的市场价格。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三条保密。

(一)基于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另一方可按转让债权金额的0.05%收取违约金。

第十五条通知。

收件人:通讯方式:

乙方:xx。

收件人:通讯方式: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管辖。

本合同项下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级别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约定将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分别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各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签字):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孙伟东职务:总经理。

乙方(受让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定义。

1.1信贷资产:指甲方依据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后所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本金及相应应收未收利息、罚息的所有权利),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担保合同权益等从权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别说明,标的资产、转让标的与信贷资产具有相同的含义。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贷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的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属文件以及对该等合同及附属文件的任何有效变更。

1.3转让日:指乙方将转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账户之日。

1.4债权文件:指与确认、行使债权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放款凭证、他项权证(如有)等。

1.5债务人:指贷款合同项下的(各个)债务人。

1.6担保人:指为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各个)担保人(如有)。1.7年:以365天计算。第2条转让标的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附件1)中所列的信贷资产的本金及应收未收利息、罚息,共笔,截至年月日,信贷资产本金余额为元。

(1)甲方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并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债权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均为合法有效并可执行的。

(2)信贷资产依据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没有禁止信贷资产转让的约定。

(3)甲方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信贷资产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贷资产上设臵债务负担,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债务。

第3条转让价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币种为人民币,作为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信贷资产的对价,金额为:元(小写),(大写)。

3.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3.1条约定的转让价款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户名: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3641577129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路支行。

3.4自转让日起,信贷资产收益权及信贷资产涉及的风险全部转移至乙方名下,信贷资产未来发生的损失及收益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享有信贷资产项下的全部权益。

第4条标的资产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债权文件清单》(格式见附件2),双方按照《债权文件清单》进行逐一核对。所有的债权文件均应为原件,甲方保证债权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4.2核对完毕后,甲方应将一套与原件相符的债权文件复印件(由甲方盖章确认)交付给乙方。交付完毕后,双方签署《债权文件交割确认函》。

第5条债权转让通知及担保权利变更。

5.1甲方应依法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保证人等义务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甲方转让的信贷资产有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担保权利变更相关的手续。

第6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6.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的开业许可。

6.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6.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信贷资产转让价款。

6.4甲方未就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亦未对乙方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第7条乙方声明与保证。

7.1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7.2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3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甲方购买信贷资产,且乙方用于购买信贷资产的财产来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7.5乙方不得将信贷资产进行再转让。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存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7.7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乙方承诺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基于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示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第8条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5)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第9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如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10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补充或变更;一方以出具承诺函或保证函的形式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往来文件(以下统称为“往来文件”),应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其他方的联系方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出,并在下述条件下送达生效:以专人递送的,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方收到传真发出确认回执时视为送达;同时采用上述几种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第13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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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四

主债务人名称转让贷款本金数额(人民币)贷款年利率期限主要债权凭证。

合同凭证其它凭证主合同编号及名称从合同编号及名称无。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将上述信贷资产按以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清单》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

转让标的转让价款贷款利率。

债务人名称合同编号及名称转让信贷资产本金金额。

编号:人民币亿元人民币亿元。

第四条转让价款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乙方将转让债权本金金额叁亿元划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自乙方将相应的转让债权本金转让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该部份贷款债权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从权利和义务无条件转归乙方享有。甲方有权收取转让费,转让费为转让债权本金金额的%/年,计算公式:转让债权本金金额×%×实际存续天数/360。

第五条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罚息的方式。

自债权实际交割之日起,乙方授权甲方按原《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向债务人收取本金、利息和罚息,并在收到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扣除转让费后的本金、利息、罚息划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有权直接扣收实际交割日之前甲方有权收取的相应利息。

第六条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下列《信贷资产债权凭证清单》所列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选择以下方式:

将加盖甲方公章的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复印件移交乙方占有。信贷资产债权凭证清单。

序号合同凭证借据凭证。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第七条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年月日。在上述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将转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移交乙方占有。

自上述转让价款划付至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甲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项下的贷款债权转让与乙方持有。乙方没有在交割日当日支付债权本金转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0.5‰/天计违约金。

第八条转让通知。

乙方同意甲方无须向《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担保人通知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转让事宜。

第九条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不承担担保责任,即债务人在信贷资产转让后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致使乙方得不到足额或部分清偿,乙方也无权对甲方追索,不能另行要求甲方承担偿还债务的风险。该商业信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符合以下条件:

(二)依《信托贷款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权利限制。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转让的信贷资产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再次转让给其他具备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七)甲方保证此交易价款为公平的市场价格。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三条保密。

(一)基于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另一方可按转让债权金额的0.05%收取违约金。

第十五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甲方:

收件人:通讯方式:

乙方:

收件人:通讯方式: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管辖。

本合同项下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级别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约定将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分别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各方。

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签字):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孙伟东职务:总经理。

乙方(受让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定义。

借款合同。

发放贷款后所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本金及相应应收未收利息、罚息的所有权利),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担保合同权益等从权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别说明,标的资产、转让标的与信贷资产具有相同的含义。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贷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的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属文件以及对该等合同及附属文件的任何有效变更。

1.3转让日:指乙方将转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账户之日。

1.4债权文件:指与确认、行使债权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放款凭证、他项权证(如有)等。

1.5债务人:指贷款合同项下的(各个)债务人。

1.6担保人:指为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各个)担保人(如有)。1.7年:以365天计算。第2条转让标的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附件1)中所列的信贷资产的本金及应收未收利息、罚息,共笔,截至年月日,信贷资产本金余额为元。

(1)甲方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并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债权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均为合法有效并可执行的。

(2)信贷资产依据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没有禁止信贷资产转让的约定。

(3)甲方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信贷资产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贷资产上设臵债务负担,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债务。

第3条转让价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币种为人民币,作为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信贷资产的对价,金额为:元(小写),(大写)。

3.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3.1条约定的转让价款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户名: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3641577129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路支行。

3.4自转让日起,信贷资产收益权及信贷资产涉及的风险全部转移至乙方名下,信贷资产未来发生的损失及收益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享有信贷资产项下的全部权益。

第4条标的资产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债权文件清单》(格式见附件2),双方按照《债权文件清单》进行逐一核对。所有的债权文件均应为原件,甲方保证债权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4.2核对完毕后,甲方应将一套与原件相符的债权文件复印件(由甲方盖章确认)交付给乙方。交付完毕后,双方签署《债权文件交割确认函》。

第5条债权转让通知及担保权利变更。

5.1甲方应依法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保证人等义务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甲方转让的信贷资产有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担保权利变更相关的手续。

第6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6.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的开业许可。

6.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6.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信贷资产转让价款。

6.4甲方未就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亦未对乙方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第7条乙方声明与保证。

7.1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7.2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3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甲方购买信贷资产,且乙方用于购买信贷资产的财产来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7.5乙方不得将信贷资产进行再转让。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存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7.7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乙方承诺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基于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示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第8条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5)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第9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如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10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补充或变更;一方以出具承诺函或保证函的形式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往来文件(以下统称为“往来文件”),应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其他方的联系方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出,并在下述条件下送达生效:以专人递送的,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方收到传真发出确认回执时视为送达;同时采用上述几种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第13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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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五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六

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金融创新。那么对于信贷资产转让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编号:

出让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让人: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账号为;。

开户行名称为;。

大额行号:。

第四条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

借款合同。

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

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按%/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信贷资产剩余天数/360,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20xx年月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转让通知。

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

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甲方或乙方)应协助/(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保密。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收件人:

乙方: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编:电话:

传真:收件人:

出让人:xx(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xx(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中国xx。

鉴于:

2.乙方同意用自有资金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信贷资产。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信托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为普通企业贷款。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的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而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六、本合同所称《信托贷款合同》系指甲方与于年月1日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

第二条转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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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七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xx年7月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年月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项股权资产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元,(小写)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税负的承担

4.1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其他特别约定

5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67.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7.1.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7.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7.2.1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第八条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修改与变更

1011.1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其他

11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八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一批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日期为: 年 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电脑及办公用品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没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开户行及卡号:

日期: 日期: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为了促进我国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支持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邮电通信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贷款回笼,提高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互相支持,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乙方作为主办银行,在乙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上保持合理的结算量和存款量;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支持甲方邮电通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甲方因销售本企业产品需要买方信贷支持时,在购货方符合建设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及其总行将优先安排提供买方信贷支持。

三、甲方需要买方信贷支持时,应与购货方商妥买方信贷额度,向乙方提供买方信贷需求。需求至少包括购销协议副本,购货方名称及地点、货物金额、买方信贷额度、担保情况等。甲方还应通知购货方向当地建行提交买方信贷申请。

四、乙方负责向其总行上报甲方的买方信贷需求,了解和向甲方反馈买方信贷的审批进展和落实情况,协助解决买方信贷业务处理中的有关问题。

五、甲方应协助建设银行及时回收为甲方销售产品而发放的买方信贷本息。对不能按期回收的买方信贷本息,甲方有义务督促买方及其上级履行还款义务。

六、乙方承诺保证甲方销货款结算及时、流畅,甲方保证由乙方买方信贷支持的购销合同货款收回后,全部存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七、甲方因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资金临时周转困难而向乙方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八、甲方承诺本企业资金往来、营业收入、保证金、房改资金、大面额存款等主要资金业务,通过在乙方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甲方其他金融业务优先委托乙方办理。

九、甲方应按照《贷款通则》和建设银行有关贷款办法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财务、统计报表和重要经济活动资料。

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销售网络,在建行系统逐步建立起为甲方提供快速便捷结算服务的网络,为甲方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保证甲方资金划拨、结算业务往来及时畅通和协助甲方管好各种资金。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对甲方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并将其资信情况作为向甲方提供信贷支持的依据。

十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业务往来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到期后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再定。本协议正副本各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正副本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十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月”:日历月。

1.11.“日”:日历日。

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美元)。

商品名称:________。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

交货条件:________。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取贷款。

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5.2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账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

5.3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贷款账户。

6.2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账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

6.3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账户。

6.4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付息和还本。

7.1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

7.2借款人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7.3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7.4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账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7.5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为________号账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账户。

7.6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

8.1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30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8.2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____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______万美元。

8.3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数的分期金额。

8.4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费用。

9.1承担费:自本合同签字日的90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______%的承担费。

9.2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__%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________天内支付。

9.3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于本合同签订日______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9.4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10.1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10.2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的,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10.3担保要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10.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产生相反的效果。

10.5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时。

第十一条情况变更及本合同之修改和补充。

11.1由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合同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11.2如果在30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11.3本合同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仲裁。

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________仲裁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本身或其财产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知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银行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用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13.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13.3合同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合同以英文书写。

(2)本合同有关各方之间有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________书写。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十一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收购原厂破产资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收购标的:本合同附件一《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

二、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甲方出资人民币收购《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破产资产。

三、收购价款支付方式1、收购价款共计万元由甲方分次向乙方付清。

2、本合同签订成立当日,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万元人民币。

3、自本合同签订成立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款即万元人民币。

四、资产移交1、本合同成立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如数向乙方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五日内,甲乙双方具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乙方将《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

3、

甲乙双方应在某某针织厂原办公场所进行交接,交接时按《收购标的清单》所列资产逐项交接,甲方有异议的现场核对。

甲乙双方还应制作至少一式两份的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当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完成交接后甲乙双方代表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的时间即为资产移交的时间。

5、资产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负责对资产进行保管、维护、看护等,此后发生的丢失、损坏、减值等由甲方承担。

6、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收购资产以外的资产(机器、设备、机物料等)由乙方制作详细清单并注明存放位置和资产现状,甲乙双方履行相关手续后存暂存在原存放地点,甲方应负有保管看护责任。

7、乙方暂存由甲方代为保管看护的资产,在甲方收购价款付清前,乙方不付寄存保管等相关费用,甲方付清全部收购价款后,如乙方还需继续寄存,由双方对寄存、保管等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五、收购资产移交后办理的相关证照的更名过户等产权变更手续以甲方为主进行办理,乙方给予积极协助,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违约金并应偿付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成立五日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首批价款足额付清后的剩余款项迟延日仍未足额付清.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数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仍未足额付清,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收回收购资产,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减。

七、甲乙双方移交资产时,甲方应给乙方预留办公用房数间,用于乙方完成破产终结程序和安置职工等善后工作所需,工作结束后归还乙方。

八、权利义务转让:乙方在破产程序终结被依法撤消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由原厂的上级主观部门继受。

九、争议处理:涉及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解释等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本合同涉及的收购标的中主要不动产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各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有约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不受本条的限制。

2、如有变更事项,应至少于日前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然后进行协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二、本合同成立后至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前,甲方或乙方发生的一切可能影响或必然影响本合同的生效及履行等的重大事件(如法定代表人变更、因改制、分立、合并、撤消而导致的主体更迭、一方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等)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生效、履行等进行的重要商谈应制作会议记录进行保存或由双方互相交换备忘录或共同制作备忘录以供备忘备查。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某某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文批准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十二

信贷资产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指其向客户提供的贷款和信用额度等资产。这些资产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可以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并为机构的业务扩张提供资金支持。因此,信贷资产在金融行业中非常重要。

第二段:论述信贷资产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常见的信贷资产管理方法。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贷资产管理是非常复杂和繁琐的工作。如果不加以管理,可能会导致贷款逾期、坏账增加等风险。因此,信贷资产管理是确保资产质量和业务稳健发展的必要手段。常见的信贷资产管理方法包括贷前风险管理、贷后风险管理、资产回收管理等。

第三段:论述如何进行贷前风险管理。

贷前风险管理指在审批贷款前对借款人进行相关的调查、评估和控制。这一过程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减少贷款风险。在进行贷前风险管理时,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资产状况、借款目的等进行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同时,要对借款人的行为进行风险控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等。

第四段:论述如何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贷后风险管理指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保障资产质量和信贷风险可控。在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需要及时跟进借款人的偿还情况,并采取措施应对逾期和坏账等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追回资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延期、重组、展期等方式调整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帮助借款人尽快还款。

第五段:结语,总结信贷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实践过程中的体会。

信贷资产管理是金融机构必不可少的业务,对保障资产质量和业务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贷前风险管理和贷后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减少信贷风险和贷款坏账,维护机构的声誉和市场地位。在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对借款人的调查和监控,并按照风险控制和管理规范进行操作,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以确保贷款业务的长期稳定。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十三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产收购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愿意将本合同约定的资产(下称目标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目标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上述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目标资产

甲方拟出售给乙方的资产包括甲方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在内)。资产具体详情见资产清单。

二、债权债务

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等)不在本合同约定的转让资产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因此而发生诉讼与纠纷,由甲方处理,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为___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同意乙方先付_______________元,在所有目标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再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作为保证金,在收购完成后一年内,如甲方没有违约情形,全额支付。

四、资产交付

1、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依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的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和移交工作。

2、甲方承诺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 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资产收购协议书资产收购协议书。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转移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当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五、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和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如发生有关目标资产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经履行了所有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已履行相关资产转让的法律手续。

六、人员安排

1、甲方应当在本次资产收购前与甲方的重要技术人员和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2、上述人员原则上转入乙方安排。

七、竟业禁止资产收购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从事原来所从事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八、保密条款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文件、数据、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重要情况,导致收购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应当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及由此发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十四

甲方(出租方)[单位]:或甲方(出租方)[自然人]:住所:住所: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从___年___月___日。

3租金及支付。

3.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折合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本租金已经包含甲方的利润、折旧和应当向有关机关缴纳的税费。3.2乙方每_______月(以下称“交租期”)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首次租金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余各次租金自上个交租期满后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账号:_______。甲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免除乙方在相应期间的租金,免除部分由乙方从应付租金中扣除或由甲方退还。

3.3.1在租赁期内,因道路施工等客观因素造成加油站停业期间。3.3.2发生6.9约定情形,修复或重建期间。3.3.3发生10.2约定情形,维修停业期间。

4税款及费用。

4.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纳税,并缴纳有关费用。

4.2如因甲方未缴纳有关税费而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可以代甲方缴纳有关税费。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代缴的数额和相当于损失的金额作为赔偿金,或者直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3甲方承担租赁期内政府部门对加油站进行的各种处罚。如果政府部门直接对乙方处罚,乙方可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相应数额或由甲方赔偿。但是,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处罚除外。

4.4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强制要求,需要更新设备、设施的,甲方应及时更新,并承担有关设备、设施更新的费用。因甲方迟延更新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果该更新由乙方完成,在以后交付租金时,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相应的更新费用。

5加油站设施及外观包装。

5.1加油站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自乙方接管之日起内不出现质量问题。

5.2加油站供水、供电应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的需要;加油站的进出道路、公路开口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并能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需要;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5.3加油站外观包装应符合乙方《统一视觉形象识别手册》的标准。

6甲方义务。

6.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按5.3的约定完成对加油站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合法经营所必须的证照全部变更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证等。

6.3甲方完成6.1、6.2约定事项后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资产及6.2约定的证照交付乙方。

6.4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土地、房产、设备等租赁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甲方负责处理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与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6因加油站设施本身的质量瑕疵,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7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通知须以书面作出。

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6.8甲方在乙方每次支付租金前_______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固定资产租赁发票。如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乙方可顺延租金支付时间,直至甲方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时止。

6.9因不可抗力致使加油站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修复或重建。6.10甲方应及时按规定交付公路或道路开口费。

7乙方义务。

7.1乙方应按3.2约定支付租金。

7.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理。

8交付及验收。

甲方履行6.3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按照本合同1和5的约定进行验收。若甲方交付的资产不符合上述约定,乙方有权拒收,直至符合上述约定。验收后,双方签署“租赁资产交接明细表”,同时,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

9人员安置。

甲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0加油站设施的保养与维修。

10.1甲方从乙方接管加油站后每_______个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定期保养,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安排的时间内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10.2租赁期内非因乙方过错造成加油站设施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给付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10.3乙方可自行安排对加油站设施进行的单次不超过____元、月累计不超过____元费用的维护及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加油站改造。

11.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加油站进行扩建或改造。由乙方出资添置或更换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15条约定解除合同后,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严重损害其价值、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设施、设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甲方受让;其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11.2甲方负责办理加油站扩建或改造所需的各种政府批准文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债务承担。

乙方接管加油站前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免除乙方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3甲方承诺。

13.1甲方保证加油站建设符合当地政府规划。

13.2甲方保证对租赁物、租赁物的经营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13.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

13.4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13.5甲方保证不会在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周围公里内再兴建第二座加油站,不会从事与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构成竞争的业务。

14租赁物处置。

14.1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4.2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归还甲方,并协助甲方将6.2约定的证照变更至甲方名下,有关费用承担由双方协商。14.3乙方将加油站归还甲方时,有权把印有“中国石油”、“petrochina”标识的加油站外观包装予以拆除或者覆盖。

15合同变更及解除。

15.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5.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取得加油站的所有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5.3乙方未按合同3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达90日以上,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15.4.1非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连续超过_______日或在任意连续的3个月内累计超过_______日。

15.4.2加油站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公路改道、架桥、道路封闭或隔离、过往车辆骤减),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不宜继续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3因政府规划、道路扩建、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致使加油站占用土地面积减少,则乙方有权按土地面积减少的比例减少支付租金;如减少面积达到加油站原占用土地面积的_______时,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4甲方不能依照6.2条规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5乙方如非因15.4所列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则须向甲方赔偿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的______%的补偿金后,即可解除合同。

16违约责任。

16.1甲方违约责任。

16.1.1甲方违反6.4、6.5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16.1.2甲方违反13.1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2.1乙方未按3.2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每迟延支付一天,按应交租金部分的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6.2.2甲方按照15.3的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违约金。

17争议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7.1.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1.2向中国石油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通知。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18.1甲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18.2乙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9合同效力及附件。

1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篇十五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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