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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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大全(19篇)
时间:2023-11-02 16:49:22     小编:紫衣梦

世界是如此广阔,我们每个人只是这个浩瀚宇宙中微不足道的一粒尘埃。写作时,我们要多注意常见的语法错误,避免影响文章的质量。阅读这些范文,可以开阔思维,增加见识,使我们对总结的意义和作用有更深刻的理解。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一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2.5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5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题:yjsb./zsw/art/art_1/。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邮编:325035。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2012届英语师范班的应届毕业生――xx,中共党员。依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经自我鉴定,现特向学校申请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请予以审核批准!

下面,我将就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做一下自我陈述。

第一,学习情况。本科前三年,我主要学习了英语专业的相关课程,经过不懈努力,在英语听、说、读、写等基本功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时,在老师们的细心教导下,我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我在大学前三年的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并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第二,在高级英语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thetrialthatrockedtheworld”(震惊世界的审判),我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通过《今日说法》这个节目,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一些法律案例有了一定的了解,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健全以及完善,而我认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所以学好法律知识,正确合理地利用才能够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非法学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开设的专业,它的目的就是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并能够结合本科以前所学专业而能够把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也深信我有这个能力去努力学好这门学科。我校法学专业作为研究生、本科生等多层次教学的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所以我倍加希望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名学生,如果我有机会在法学院攻读硕士,我将努力学习,将来报答母校的培育之恩。

第三,社会实践。2012年7月,我作为志愿者服务于xx第十届国际攀岩锦标赛,并以出色表现获得了“优秀志愿者”的称号;2012年8月我参加了xx省第三届国际清真食品与用品展览会,并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2013年8月参加我校日本南山大学nap暑期交流项目,获得了“优秀志愿者”;2013年10月代表xx民族大学赴韩国参加中韩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2013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获得了“暑期社会优秀实践个人”;2014年6月,参加了xx省商务厅举办的第三届国际藏毯展览会,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2014年7月参加第十届环xx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2014年8月参加我校国教中心开展的中国与加拿大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作为中方学生组长,得到所有师生的一致好评;2014年9月,参加中国多巴高原训练与健康国际研讨会并获得“优秀志愿者”.

第四,思想品德。自11年入学以来,担任08级英语师范班班长一职,在班级里,我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同学及学院领导老师的好评,并带领我班于大二获得了“校级优秀班级体”“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与此同时,我还积极加入了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抱着一颗服务的心从大一工作至今,自12年担任xx民族大学学生联合会委员、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以来,不定期组织学院同学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会曾两次获得“xx民族大学学生会优秀分会”,学院的团学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进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直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并以身作则,积极学习党性知识,13年11月参加了xx团省委组织的“第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14年6月获得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经过三年多的学习和生活,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但我知道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还有很大的欠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还需要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努力。综合自己的表现,我很渴望能够有这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机会,因为我知道,只有用更多的知识去武装自己的头脑以及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的为国家、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深信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给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继续保持严谨的学风,秉承“进德修业、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并将以百倍的信心和万倍的努力去迎接更大的挑战。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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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三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类型。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为学术学位类型的,可申请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推荐免试资格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本科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接收材料时间为10月8日之前。请推免生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尽早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五、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注:1、本校生推免生补充规定见研究生班网址yjs./。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yjsb@。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附件:

经济学院赵老师、沈老师89352368/1024shenshaobo@。

劳经学院武老师83951852wumf@。

安工学院任老师83951327renhuiying@。

财税学院郭老师83952254guoxiaodan@。

城市学院薛老师83952250xwk0318@。

法学院刘老师83952240liuying8147@。

工商学院贾老师83952336jcg@。

统计学院王老师83951031wm@。

会计学院杨老师83952395yangjing@。

金融学院蔡老师83952273caimeng@。

信息学院闵老师83952673minyuling@。

外语系张老师83952085zhanghongfeng@。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四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复试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9月3日。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五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5、英语基础较好,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除mba、mpa、mta三个专业之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参照我校网站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b、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学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3年。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2年。

2、奖助。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详见我校网站发布文件)。同时还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等。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六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复试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9月3日。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七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欢迎获得本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1、我校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专业情况表》。

2、在不超过报考专业导师招收硕士生名额规定的前提下,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不受限制。

3、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参照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2、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为: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英语六级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免生报考(9月28日后)。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我校志愿。

2、复试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者发送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申请材料提交。本校推免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志愿即可,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成绩单1份;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可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4、组织复试工作(10月19日前)。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各位考生。其中,校内推免生复试工作需在10月1日前完成。复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推免生申请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10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6、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硕士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从2016级硕士生开始,第一志愿报考及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和mpa硕士生)入学报到后,由原来一年级直接享受校研究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调整为享受新生奖学金6000元。

2、硕士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助研津贴:研究生导师向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mpa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

五、其他。

1、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八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2.5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5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题:/zsw/art/art_1/。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邮编:325035。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九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邮箱:yzb@;网址:/。

点击查看: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按申请院系《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招生院系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招生院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招生院系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三、培养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咨询报考院系)。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网址:(提供在线咨询)。

2.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一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欢迎获得本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1、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专业情况表》。

2、在不超过报考专业导师招收硕士生名额规定的前提下,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不受限制。

3、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参照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2、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为: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英语六级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免生报考(9月28日后)。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我校志愿。

2、复试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者发送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申请材料提交。本校推免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志愿即可,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成绩单1份;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可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4、组织复试工作(10月19日前)。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各位考生。其中,校内推免生复试工作需在10月1日前完成。复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推免生申请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10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6、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硕士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从2016级硕士生开始,第一志愿报考及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和mpa硕士生)入学报到后,由原来一年级直接享受校研究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调整为享受新生奖学金6000元。

2、硕士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助研津贴:研究生导师向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mpa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

五、其他。

1、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二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要求,我校20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复试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9月3日。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三

1、获得复试资格后(18日)在我校推免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其中“学校推荐意见”中的院(系)和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两项可根据学校推免生的进度填写。

2、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复印件1份、或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复印件1分,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学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注: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七、体检。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四

1、信息注册:请于2017年9月28日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2017年9月28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7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我院拟于2017年10月上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考试形式为1门笔试,1门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考我院历年硕士研究生生招生简章的复试内容。非本院推免生加试专业主课。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录取,只有接受我院录取后才能纳入我院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于2017年10月底前直接寄(送)至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并电话联系(021-64314820)入学后的住宿事宜。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2018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五

1.我校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六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一经收到,不再退还。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七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招生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具体工作。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学院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三)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七)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六、其他事项说明。

(二)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八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篇十九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提高国家助学金,从600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7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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