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从错误和失败中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自己。语言表达要准确、简洁,突出总结的核心要点,避免篇幅冗长和重复。总结一下,情感表达是一门需要学习和锻炼的技能。
基金销售协议篇一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与乙方合作销售课件,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课件销售是指甲方代理销售属于乙方所有版权的课件,该课件将置于乙方网站,从而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课件下载服务。乙方负责该课件的销售、销售服务及技术支持,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乙方课件文件和版权。
1.2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课件资料等用以下统称“课件”。
1.3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2 甲方不得利用课件等资料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
2.1.3 甲方如果需要更改课件资料,所需要的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4 甲方对课件下载后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5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按照本合同规定为甲方的提供课件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2.2.2 乙方有权利使用甲方存放在网站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共同对相关课件拥有版权。
2.2.3 按照本合同按月结帐并付款给甲方。
2.3结帐方法。
2.4 甲乙双方按照课件实际收入的_____%分成,实际收入要扣除乙方与移动通信公司的合作费用。
2.5 结帐金额根据乙方网站数据库统计的'课件实际下载次数结算,并出示报表给甲方。
2.6 乙方会在每个月的_____号统一结帐,并把相应的款额打到甲方帐户。
3.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3.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3 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3.3.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期限;
3.3.2 其中有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则合同自然中止;
3.3.3 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4.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4.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4.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4.3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4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4.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4.7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8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4.9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4.10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二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____市____路____大厦。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基金销售协议篇三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专卖协议:
第一条销售区域
一、甲方授权乙方经销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区域为
二、乙方不得向区域外供货,并愿意接受甲方监督管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加盟条件
一、乙方必须具备营业面积不小于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
二、乙必须确保专卖形象,不得经营其它___________。
三、加盟金为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销售任务
一、月销售___________。
二、年销售___________。
三、乙方如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专卖资格。
第四条产品价格
一、甲方产品实行全城最低统一价,如价格调整甲方另行通知。
二、甲方对每种产品确定统一的最低零售价,乙方不得低于零售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罚乙方奖励,甚至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经销权。
第五条、奖励政策
按实际销售返利。
第七条定货
一、乙方定货需提前两天将所需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
第八条交货
一、款到安排发货。
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2、公路运输,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
一、现金结算,乙方必须将货款打入甲方现金卡。
二、不得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甲方送货人员带回公司。
三、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条验收、服务
一、如由甲方代为运输,则验收标准按定,验收时间为收货当日,验收时,如外包装破损,应开箱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外观质量问题,如产品完好则验收合格;如产品存在外观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向甲方提出,并在“送货单”上填写监卸情况,经甲方销售经理确认,如能更换配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换处理。如不能更换配件,乙方将破损产品妥善包装后退回甲方,发生运输费用由甲方与运输单位协商承担,没有注明监卸情况,视为合格产品。
二、甲方允许先开设的'专卖销售商因款式、颜色需换货的,在六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调换,乙方必须保证退回产品的完好,电池由乙方自行处理,退回价格按照甲方有效价格减电池价格执行,退回运费由乙方承担,超过六十天不予调换。
第十一条形象、广告
一、需按甲方统一规定和标准装修店面,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由甲方投入费用的乙方形象店,必须经营产品一年,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投入费用,在乙方销售奖金中扣除。
二、甲方发给乙方“特约经销商”、“特约服务站”标识牌各一块,如双方解除协议,乙方应予退还。
三、甲方统一在电视台及市级媒体搞广告。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有关商业机密,不得低价或跨区域进行销售,亦不得经销其它,一经发现,甲方有权:
1、停止发货。
2、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限
一、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答应甲方业务人员在乙方处借款、借物、调换兑现金或以货抵款:并且甲方强调,未经甲方盖章认可的任何书面材料、单据以及口头承诺一律无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不可抗力。如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无法履行本协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此类因素包括自然灾害、火灾、风暴、爆炸、政府行为等人力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上述事情后甲方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未向甲方购货,本协议自行作废。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1-6楼窗帘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内容:1-6楼窗帘
二、尺寸及价格:(详见附件清单)
三、以上窗帘合同款共计:
大写:
质量要求:乙方安装的布料、白纱及轨道,其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要求。
四、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工。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5%(元),轨道安装完毕,付工程款的30%(元),待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元),余下5%(元)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保证:合同内窗帘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窗帘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提供配件并维修,终身跟踪服务。
七、乙方在安装窗帘时要保证房间内物品的安全及室内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及丢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在安装期间安装工人的安全责任全部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合作开发_________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经双方充分探讨研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各条款包括附件具有互相约束和补充作用。
1.甲方为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产品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商。负责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注册资料。甲方授权乙方独家销售该产品;销售区域为__________。乙方有义务完成双方商定的销售任务,负责该区域内产品的市场宣传、分销渠道的选择和建设。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前叁个月为试代理期间,在该期间内双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试代理期满后,如双方视合作情况正常且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依然有效。代理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3.本协议期满前的壹个月,双方讨论续签其后的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1.双方因遵守商定的市场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价格变动应提前协商。同时对原有政策一并检讨、修改。
2.价格文件(见附件)
乙方依照上述价格体系,首批订购_________壹台,作为样机。之后的订货需依照双方商定的代理任务计划,按期提前以书面形式或订单通知甲方。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
1.为开拓市场,乙方承诺:
1.1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基础,良好的商业信誉。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开拓、业务攻关情况报告。
1.2向甲方及时提供管理网络表格以及工作人员履历表。
1.3不得经营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
1.4向甲方提供近、中、远期市场策划方案,并每月把策划实施的报告及时报送给甲方,同时每月向甲方报送准确的客户反馈信息报告。
1.5乙方及其员工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不得将甲方的有关商业机密透露给他人。
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代理区域以外的相关用户销售产品。
2.为协助乙方开拓市场,甲方承诺:
2.1协助代理商提高产品的宣传力度。全权负责全国一级市场的宣传推广活动,如广告、展会、临床专业会等。
2.2负责不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2.3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动态和相关产品信息及宣传资料。
2.4依照双方约定保质保量及时发货。
甲方负责乙方所售所代理产品的保修及维修服务。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一俟签署即属生效。如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由有关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1.双方的资质文件
2.产品注册谅解备忘录
3.任务书及价格文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六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具备包括产品检测文件等一系列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再次合作的问题进行协商,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合同结束前再行签定新的合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冷链物流送货,承担送货过程的损耗。
2、甲方保证商品的按时供应,在接到订单后24小时内送到乙方经营场所。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门店冷藏冰柜一台,该设备作为柚酵素汁产品在现场的储存及陈列之用。
4、进场首月,甲方负责提供不少于销售量20%的500ml装产品用作赠饮及顾客体验。
5、在乙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派驻现场促销人员一名,负责产品在乙方门店的推广宣传及推荐销售工作。时间为15-30天。甲方派驻人员需遵守乙方企业管理要求,文明促销,不得过度推销,滋扰顾客,如因促销人员行为不当,给乙方________日常工作带来困扰甚至损失,甲方须无条件撤换人员并赔偿乙方直接损失。
6、甲方根据乙方许可及需要,负责提供产品宣传__展架、台卡等辅助销售用品。
7、对于签订年度销售协议的终端客户逐月给予百搭十五的搭赠优惠。
合同期内,乙方款项结清之前,甲方提供的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准时结账。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保密。
四、供货品种为系列产品。
规格包装:500ml装及1000ml装两种,
酒店零售指导价:500ml装不低于_________元每瓶、1000ml装不低于_________元每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按月为一货款结算期,每月___________日双方对清账款后,乙方应予当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4、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1.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
1、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补充条款。
八、双方约定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任何涉及停业、租赁、分立等重大事由,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基金销售协议篇七
一、甲方职责。
1.提供_____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_________%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_________元计)。余下_________%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二、乙方职责。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_________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病毒、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__________元。(合格薯标准: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_________市斤以上)。级外薯按每市斤_________元收购。(级外薯标准:无腐烂,单个重____________________市斤之间)。
3.在收购时期,公司将派人到现场负责验质、过秤,运输、付款等工作,货款扣除种薯款后,分批付给农户,收薯完毕后统一结算付清。
4.检质工人工资、食宿费和收购时所需的包装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收购甲方全部合格薯,_________%种薯欠款由乙方自负,每亩还需赔偿甲方_________元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将全部合格薯出售给乙方,除扣清种薯款外,每亩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元经济损失。
3.乙方于公历十一月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时将种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芜,乙方赔付甲方每亩_________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地严格遵守,不得违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法人代表(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与乙方合作销售课件,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合同项目与定义:
1.1课件销售是指甲方代理销售属于乙方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4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4.5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4.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4.7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8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4.9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4.10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九
地址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把私有的、没有任何产权争议和没有设立他(它)项权利的房产,位于合肥市 小区 栋 室 ,建筑面积 平方,产权证号 的房屋委托乙方独家出售,双方议定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甲方承诺在达到议定房价标准时,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成交。低于议定房价,甲乙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甲方退还乙方代理费。
二、委托期限: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三、乙方负责在委托期限内销售该房屋,甲方应按所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收回房款,确保本房产所有权利人都能到产权转移部门签字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房屋交接手续。
四、房屋在实际交易中,实际销售总房款超出甲方定价金额外的溢价部分,作为乙方委托代理销售期间的咨询服务和广告推广费用。在代理期限内如甲方不卖或者在其他房产公司成交均需支付乙方0.8%的广告、咨询、推广费用,双方均认可、无疑议。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
六、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_______(市)独家经销“教育动力”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严肃执行:
1、甲方的支持:
a、按50%的价格向乙方提供样品机。(每个型号限一台)
b、提供全套市场营销资料给乙方,包括宣传彩页、营销培训手册等。
c、按最优惠价格向乙方供货。
d、在乙方所在区域,保证只对乙方供货。
e、对乙方日常的销售工作给予指导。
f、当乙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协助。
2、乙方的义务:
a、组建销售团队,对市场进行系统开发。
b、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进货额达到xx万元;3个月内,进货额达到xx万元;6个月内,进货额达到xx万元;一年内,进货额达到xx万元。
3、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订货,先将订购单通过网络或者传真方式发给甲方,甲方收到订单及货款后,通过公路运输发出货物。
4、运费,乙方一次提货10个标准箱以上,运费由甲方支付;少于10个标准箱,运费由乙方提付。
5、售后服务
维修方式:甲方提供配件,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配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乙方换下来的坏配件,达到一定的量时,快递回深圳工厂,快递费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不接受整机退修,如果乙方将整机退回深圳修理,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
注:乙方申请配件,须交纳1000元配件押金。押金在双方终止合作关系时结清。
6、如果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发展其它新的销售商。
7、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双方认为有必要合作,再另签合同。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
认缴情况: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___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_________%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______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______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1、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2、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3、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_________%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_________%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四十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______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______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亿元。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
认缴情况: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______%。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______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______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1、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2、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3、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20%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0%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四十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举行的“_________”活动中乙方_________准确预测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权。就该基金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所开设股票基金帐户,并将帐户名和密码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基金收益部分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帐户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1:30分截止,帐户基金应完全为现金形式。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13:00至15:00,甲方有权对股票基金的非现金部分进行处理。
1.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拥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权。
2.股票基金仅限于深沪两市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国债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规避风险,不得用于购买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竞价;不得偏离现价_________%买卖,否则视为恶意炒作。违者基金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收益归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股票基金仅限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及帐户进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内所创造的收益归乙方,亏损由甲方承担。该基金使用期限内的任意时间亏损达到_________%时,使用权将被甲方无偿收回。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四
鉴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1.1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
1.1本协议指《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
1.2《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
1.3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1.4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
1.5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1.6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
1.7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
1.8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
1.9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
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
1.11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
1.12有限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际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约定取得激励分红的权利。
1.
1.13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
1.14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b______________元)。
1.
1.15募集截止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
1.16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
1.17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
1.18付款本协议第。
3.
5.2条所述含义。
1.
1.19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
1.20交割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
1.21募集完成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
1.22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
1.23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
1.24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
1.25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
6.3条所指含义。
1.
1.26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
1.27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
1.28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
1.29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
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
1.30工作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
1.31会计年度指从公历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
1.
1.32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
1.33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
1.34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解释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
2.1设立依据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名称。
2.
2.1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
2.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注册地址。
2.
3.1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______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目的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经营范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经营期限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普通合伙人权利。
2.
7.1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1。
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授权。
2.
3.1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
4.1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_____。
2.
4.2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
5.1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律师费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7)税收和政府收费;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仲裁费;(1。
1)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为有限合伙企业利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
5.2上述。
(1)至。
(5)项每年的费用在整个存续期间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如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
5.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
5.4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
5.5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3.1合伙人。
3.
3.2认缴出资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3.
2.1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b____________元)。
3.
3.
2.3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合伙人登记册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5缴付出资。
3.
5.1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
5.2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
5.3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
5.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逾期缴付出资。
3.
6.1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
6.2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独立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1)款和本第。
(4)和第。
(5)款之规定追究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1)款、第。
(2)款规定违约金及其滞纳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
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
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1)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额(下称欠缴出资额)在其他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承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而由其他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仍由违约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
6.3本。
3.
6.1和。
3.
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
6.4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出质禁止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普通合伙人。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
1.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
1.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合伙事务。
4.
2.1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
2.2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
2.3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违约处理办法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责任的限制。
4.
6.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
6.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免责保证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员、普通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8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
4.
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
8.1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裁决有限合伙企业可依。
4.
8.1条规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决作出后____日内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______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
8.2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______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
8.3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4.
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分配的权益以及合伙权益。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
2.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
2.2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
2.3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
5.1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
5.2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
5.3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投资业务。
6.1投资目标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____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天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投资限制。
6.
2.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
2.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
2.3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临时投资。
6.
3.1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决策委员会。
7.
第一位和。
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
1.2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________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
(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
(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
(3)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不称职且已书面通知该委员。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安排他人接替去职委员。
7.
1.3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
1.4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
(4)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_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
7.
1.6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金额人民币______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
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期为______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
1.8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7.
1.9决策委员会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做出决议。
7.
1.10如委员在表决时弃权的,不计入表决基数。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7.2合伙人大会。
7.
2.1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为: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根据本协议第。
4.8条约定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
(3)根据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5)根据本协议第。
3.
6.4条的约定表决违约合伙人相关事项;
(6)根据本协议第。
10.4条约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
(7)根据本协议第。
2.
6.1条的约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
2.2上款表决事项。
(2)及。
(4)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表决事项。
(5)须由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非违约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
(6)至。
(8)项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7.
2.3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7.3托管有限合伙企业应当与一家商业签订托管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托托管。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
第八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8.1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预期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费用、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分配时,预留合理数额现金。
(3)有限合伙的现金和非现金分配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4)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可供分配现金不得再次进行。
6.3条约定以外的投资。对于可供分配现金,普通合伙人在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的时间和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尽早分配给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认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现金分配事项。
8.2现金分配顺序。
(1)首先预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优先回报金额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百分之______)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该出资之日为止)。
8.3非现金分配。
8.
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如决策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则以此价值为准。但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或国有主体的,应当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
3.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时,视同进行了现金分配,分配金额应计入。
8.2条所指之现金分配。
8.
3.3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8.4其他分配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5费用收入因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收到的所有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顾问费、投资终止补偿等费用归有限合伙企业所有。
8.6所得税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九条会计及报告。
9.1记账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2会计年度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____月____日。
9.3审计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时,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选定,当决策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9.4财务报告。
9.
4.1普通合伙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____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个月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5半年度经营报告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
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每半年度开始后____日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经营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经营活动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信息。(受有限合伙企业与项目公司达成之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除外)。x年度报告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当年之后的每________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________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________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之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7查阅财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条后续募集、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后续募集。
(1)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间,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后续募集的交割日:
1)新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其同意受本协议或其修订版本约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
10.
2.2条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10.2有限合伙人入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0.
2.1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热门协议书0.1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时,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受让原有限合伙人权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
2.2根据本条规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额度的原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经缴付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作为其首次缴付出资的比例,在后续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缴清首次出资。
10.
2.3后续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册上登记。
10.3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
3.1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________年内,除违约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权益,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
10.
3.2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________年后,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
3.3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________年后,拟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2)转让方至少提前______天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请求;
10.
3.3条第。
(2)-。
(4)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
3.4当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成为有效申请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并且应当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议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10.
3.5对于根据本。
10.3条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权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优先受让。
10.4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
4.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
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原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5有限合伙人退伙。
10.
5.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10.
5.2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6普通合伙人退伙。
10.
6.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
6.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利益冲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普通合伙人可发起、管理其他基金或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事务,但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产生利益冲突。
(3)在各方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洽谈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经投资的项目,或已经签约投资的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1.
1.1条的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对有限合伙人所进行的可能与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投资活动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商业机会的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友好合作、公平协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恶意竞争。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下,可以单独投资或同有限合伙企业联合投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解散和清算1。
3.1解散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并清算: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延长;
(3)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4)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9)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1。
3.2清算1。
3.
3.
3.
第八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1。
3.3清算清偿顺序1。
3.
3.1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合伙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对第。
(1)至。
(3)三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
(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于第(。
3.
3.2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1。
4.1不可抗力1。
4.
4.
4.
4.4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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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协议篇十五
联系住址: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______。
认缴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___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_________%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______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______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___进行投资。
(二)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1、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xx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第二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第三十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第三十一条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第三十二条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三十四条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第三十五条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第三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第四十条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第四十一条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四十二条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四十三条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_________%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四十四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_________%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四十九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五十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五十五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______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______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六
鉴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本协议”指《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1.3?“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1.9?“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1.11?“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1.13?“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1.14?“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
1.1.15?“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1.16?“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1.17?“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1.18?“付款日”指本协议第3.5.2条所述含义。
1.1.19?“缴付出资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1.20?“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1.21?“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1.23?“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1.24?“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25?“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6.3条所指含义。
1.1.26?“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27?“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1.28?“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1.29?“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1.30?“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会计年度”指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33?“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4?“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解释。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
2.1?设立依据。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名称。
2.2.1?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2.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注册地址。
2.3.1?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______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目的。
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普通合伙人权利。
2.7.1?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授权。
2.3.1?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_____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_____。
2.4.2?普通合伙人可_____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1?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_____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7)税收和政府_____;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_____费;
2.5.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5.4?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5.5?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3.1合伙人。
3.1.1?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
名称。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
姓名或名称。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
3.2?认缴出资。
3.2.1?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___元)。
3.2.2?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证件号码。
认?缴。
持股。
比例。
缴付期限。
出资额?(万元)。
出资。
方式。
3.2.3?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合伙人登记册。
3.5?缴付出资。
3.5.1?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5.2?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5.3?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5.4?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逾期缴付出资。
3.6.1?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6.2?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_____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_____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_____;普通合伙人有权_____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_____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6.3?本3.6.1和3.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6.4?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普通合伙人。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1.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2.3?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责任的限制。
4.6.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6.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_____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免责保证。
4.8?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8.1?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4.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4.8.2?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______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8.3?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4.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2.2?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5.1?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2?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3?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投资业务。
6.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吉林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航天航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投资限制。
6.2.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2.3?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临时投资。
6.3.1?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决策委员会。
7.1.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_____,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1.2?决策委员会委员_____叁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
(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
(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
7.1.3?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1.4?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
(4)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_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1.5?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1.6?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金额人民币______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_____召集。会议通知期为______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七
广州市慈善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觉遵守《广州市慈善会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基金资金来源于甲方捐赠或甲方组织发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捐款。捐赠人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现金捐赠等方式捐款至乙方指定捐款账户(开户名称:___,开户银行:___,银行账号:___),捐款须注明本基金名称,未注明本基金名称的,视为乙方接受的其他捐款。
三、本基金须用于公益慈善用途,甲方可以事先选择用于乙方慈善项目或选择由乙方统筹支配使用,也可到使用时再决定具体用途。最终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乙方负责本基金捐款的接收、管理、支付等工作,须依法依规管理本基金,确保专款专用。
五、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本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本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本基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乙方统筹支配使用。
七、本基金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乙方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向甲方反馈本基金使用情况。
八、双方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原则上为长期协议。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本基金剩余资金,不返还甲方,由乙方依照本基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规定用于与本基金设立时公益用途相近似的公益慈善项目。
十、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执行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解决。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
日期:___日期: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八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_____%,年利率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签字)借款方:__________(签字)。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签字)。
电话号码:_______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十九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院系:_________学号:_________)
为了支持和鼓励在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其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物质条件,依据《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协议双方就资助项目_________的研究,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项目管理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甲方应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并下发给乙方。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一半,甲方根据对获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以及追加的额度。
三、甲方不可对乙方提出超出资助项目范围以外的其它科研要求。
四、甲方承诺为乙方的项目研究开发情报和资料保守秘密。
五、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研究。
六、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不可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七、乙方保证创新基金只用于所资助项目的科研开支;将研究开发经费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项目开发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全部所得经费。
八、乙方原则上应保证在预期时间内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经甲方鉴定后,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者全部失败,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由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
十、甲方享有乙方研究成果的优先投资权,乙方与第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应经甲方同意。
十一、乙方利用创新基金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属院系所有。
十二、乙方发表,出版论文着作,应注明“本论文得到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十三、乙方毕业时,应向甲方提交两本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能够反映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结题报告。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存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金销售协议篇二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批准,就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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