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生活用品采购合同(案例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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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生活用品采购合同(案例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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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各方在特定事务或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应如何设定?参考此类合同范文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总金额(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

二、质量标准: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四

乙方:盐城市路港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因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用于软基处理的排水板,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一. 产品型号: c 型排水板。(一种可测量深度的塑料排水板)

二. 单价: 1.7 元/m(不含税)

三. 数量: 18万m 甲方需要时,再与乙方商定。

四.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即漳州港)

五. 工程名称:双鱼岛填海工程a标段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卡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计算。

八. 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排水板包装按乙方产品出厂规定,包装物不回收。

九. 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人验收,并填好回单,交押运人带回乙方。

十.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车材料到场,经检测合格后付一半货款,以后每车到场结清每车所有货款,排水板工程经测试验收后把乙方货款结清。

十一.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 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并且提供每批次货源的合格证的资料及相关手续。

2.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给付时间,方式如期,足额汇入乙方账户。一旦发生货款拖延结算现象,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结清全部货款。且甲方逾期按每天2‰的滞纳金赔付乙方。

3.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未违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计划安排货源,如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货,乙方须按每批次的金额2‰赔偿甲方。

十二.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身份证: 开户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冈西信用社

账号:电话: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五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 、 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 吨,买方收到钢材九十日内,付钢材款 %。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 %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次)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 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1.生产厂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厂家,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供方钢材价格高于市场价经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发生钢材购销关系。

4.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 吨,超出部分双方需另订协议。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钢材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带红章),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 、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 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5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出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

第五条:计算方法:线材、直条均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标准: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第七条 随机备品: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三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 (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荣成市万隆国际和俚岛关家村关府城堡工程管材、管件的供货订立本合同。

一、 标的 数量价款: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为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实壁(螺旋)排水管(件)。

2、管材的价格按乙方报价(见附表)下浮55%计算。(详见双方确认的报价附表)

3、供货数量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的数量为准。

乙方确认的乙方传真号为:

4、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包含发票税率。(乙方根据实际款额给付发票)

二 、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交付期限交货地点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5天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

四、验收方法

以甲方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二次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供应万隆国际和关府城堡项目的所有管材管件的货款全部由甲方开发的房产抵顶。

乙方要求甲方预留的房号为: 房屋面积为: 房屋单价为: 总房款为:人民币

六、保证于赔偿

1、自工程验收合格移交至甲方之日起,乙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由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要求按时按地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四日起每日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违约金。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的间接损失。如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迟交货,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的应每日支付乙方20xx元违约金。

4、当甲方认为乙方供货速度不能保证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供货的货款。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威海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解除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非依法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双方签字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或补充合同,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七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采购合同范本四

甲方(采购单位): ,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 ,电话: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八

需方: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oem/odm)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gscm系统;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

甲方须确保向乙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1.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2.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5.验收办法: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_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7.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其它:

_________。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10.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如果实际供货量与暂定数量有差距的,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数量。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约定的时间及数量交付本合同标的物。(1)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间及数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标的物:

交付时间:交付数量:

交付时间:交付数量:交付时间:交付数量:(2)交付时间及数量由甲方通知,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天内交付。(3)其他方式: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日内对所收到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检验,如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交货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将所有标的物送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要求。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天,但违约金总额不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种机构解决:

第一种: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种:北京仲裁委员会。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14、其他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各方当事人以任何形式对于本合同实质内容(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的修改、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各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二

卖方: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一、标的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柒个工作日内送货至买方施工现场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_送货至买方施工现场,运费、安装费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按厂家出厂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卖方凭验收单据、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办理货款结算,结账期限为:_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货款。

六、质量标准:

1 等等

2、卖方向买方承诺售后服务保证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与我方合作事宜作任何媒体及其它宣传。

4、买方有权派人驻检或不定期抽检,如发现不符合以上质量规定或操作流程等,买方有权拒付材料款并追究卖方完全责任。

5、卖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以上规定的质量标准。

6、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产品运卸至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但买方应保证运输道路的通畅。

7、卖方保证将根据买卖双方确认的供应计划供应本合同项下产品,并确保产品的供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8、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就送至现场的本合同项下产品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且卖方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产品质量的检测。

七、质量保证承诺:

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以上“质量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条款的规定,否则,若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愿承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 如标的产品被运至现场后,买方或有关单位认定标的质量不合格,卖方须无条件地将产品运回,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任何损害,则卖方无条件赔偿买方损失,且承担一切处理费用。

3。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价格下调后,卖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否则,若因此而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 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___,卖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各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维修以及其它服务。

八、资料:

卖方在提供标的物时,必须按国家的行业规定和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九、争议:

双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解除:

买方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买方在向卖方支付已确认的尚欠货款后,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承诺及保证:

1、卖方保证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生产厂家、销售厂家或个体工商户。

2、卖方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如下规定:

(1)符合一切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例和商业惯例,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

(2)卖方出售的商品应属于卖方所有或卖方有权处置。卖方就出售的商品,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力的义务。否则卖方愿赔偿买方因使用该商品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商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税费等。

(3)商品的质量符合供需双方之间约定的标准及国家对该类产品质量的所有强制性规定,

(4)卖方保证就商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增值税和费用卖方已经缴纳,凡商品无任何第三方索赔。

(5)卖方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买方所有的损失。

(6)若卖方出售及安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导致第三人有财产和人身的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卖方不负责处理,还需向买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若上述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导致买方须向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3、商品价格

(1)卖方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专门物品由专门机构发放检测证书所需的检测费用等。

(2)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不得高于向其它客户提供的同种产品的最低价,否则造成买方的损失完全由卖方承担,同时要按所定商品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

4、进货和退货

(1) 卖方每次交货应以买方的订单为依据并附带送货单,送货单上注明订货单号码、订货日期、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卖方如未能依订单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则应无条件承担买方的一切损失。

(2) 买方保留不接受规定交货日期之前或延迟交付的任何商品,并将该商品放入退货间(其风险费用和开支由卖方承担)的权力,除非买方和供应商另行书面约定。

(3) 如果卖方没有如期交货,买方有权取消订单,并在无需提供违约责任证明或受损证明的情况下,要求按所订商品价格的5%计算的款额作为违约金。此外,买方保留就卖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4) 如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无条件退货,即使商品已被接收,货物灭失的风险也未转至买方。如果任何的商品退回,商品不符合以上的要求,买方可于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将不符合要求费用和开支由卖方单独负担,并应在买方发出的质量反馈单上注明的期限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向买方支付货物价格20%的违约金,且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赔。

(5) 卖方已接受买方的订单,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其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5、检验

(1)为了更好地执行协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买方有权在不通知卖方的前提下随时到卖方进行所供商品制造全过程的巡查,发现问题时,买方有权提出期限让卖方整改,卖方应按照此要求在期限内全面完成。

(2)买方人员在卖方驻检时,卖方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3)商品的最后检验是买方的质检部门和生产部门。若商品不符合买方的检测要求,

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对卖方的产品进行折扣或退货。

6、数量确认

(1)卖方自行联系运输工具,将产品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经买方进行质量及数量检验,合格后方入库。若检验时发现数量不符合订单规定或双方的协议规定,按国内商业贸易惯例,采取“缺一罚十”的原则,由卖方赔偿不足商品。

(2)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仅于买方在其辖区或指定收货地点收到商品验收后转移给买方。商品仅在买方及其辖区或指定收货地点确定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后才视为收货。

(3)供需双方实行一定期限的对帐期,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卖方应主动积极到买方对帐。

7、发票及付款

(1)卖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规定,凭在双方书面同意之合同价的基础上扣除双方同意的价质折扣后的单价及验收的实际数量,开具有效的正规税务发票。

(2)卖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交至买方指定的接洽人,而不得将发票随货交给提货员或其他人员。

(3)若因卖方发票未及时开出或送货单及发票上数字不准而导致买方无法及时缴库或报销发票,造成卖方货款不能及时回笼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且卖方不得因此而拒绝供货。

(4)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付款期限应自相关发票已交买方且发票上所订购和具体列明的所有商品已经交付到指定收货地点七日起计。

(5)买方有权从卖方其后交付商品的应付货款中抵消卖方在本供货条件下所欠买方的任何款项,直到上述款项全数收回为止。

8、保密

卖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买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

9、商品生产

买方所订购的产品必须由卖方按合同约定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如有发现,卖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果是进口物资,卖方(代理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协议。

十二、 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将本合同项下产品送至现场的并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当天未

供产品或未安装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2、验收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卖方退货。

如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自身质量原因而发生受损时,买方发现后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小时内赶至现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不能履行和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确认后,证明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依照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商业贿赂之禁止:

卖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予买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对本公司职工和其家属物资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如发生这种情况,买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双方之购销合同,冻结所有应付货款,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则买方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卖方确认所有向买方的报价及供应的商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并

且卖方将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条款供货及服务。此合同亦应附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十五、变更

1.合同签订后或订单下达卖方后,如尚未履行,买方有权更改订单,卖方必须以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否则卖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卖方必须提前30天将商品的价格和供货条件的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如果买方向卖方要求违约金和(或)补偿,则上述通知期应延长为80天。卖方如要终止双方的协议,需提前80天通知,买方保留就卖方终止协议向卖方要求索赔的权利。

3.凡涉及供、买方合作产品的工艺更改或零配件的换型调整,卖方均应提前通知并做

好新老衔接工作,若因工艺更改或零配件更换,导致产品已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未尽合理通知义务,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十六、补充约定:

1.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除了本供货条件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外,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其它供货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条件、优惠措施、保证、宣传图片资料等)也是本供货条件的不可缺少部分。

3.其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得向

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买方壹份,卖方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买方(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类型 麻核桃树码子 ; 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后期保活维护费有。

第三条 付款 1、 2、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总经理: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四

出租房(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店铺位于位于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店铺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店铺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租房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店铺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店铺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的租期为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租房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租房协议》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营业设备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经营状况,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或再次转让。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铺时有隐情,(比如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或是有其它会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丙方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五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方因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资源、规范供货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牛皮纸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1、产品规格及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

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订单为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附表如下: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

共计

合计:

2、质量标准: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或实际订单的要求),在收到甲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

1、付款方式:甲方以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

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

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

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

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

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有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1、甲方自提货物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意义,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发货款来冲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六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海信科龙”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一、购买产品清单: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负责更换已经烧毁的电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收款指定账户:姓名:

开户行:

账号: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质保期为一年。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双方不得将协议内容及通过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单位及个人。

甲方:乙方:

期: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七

未对合同履行状态进行有效的跟踪和反馈,导致合同结算不严格,无法进行适当的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有些公司虽然对合同签订前的比价、招投标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控制,但缺乏有效的合同履约的跟踪管理,经办人员编制付款预算时往往将同一家供应商涉及多笔合同付款混报预算,特别是合同重要条款发生变更是无法对合同版本进行控制,在账务上无法准确知晓公司还有多少在手合同没有履行,对于监控付款及合同履约更是无从下手,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针对以上的漏洞和问题,笔者试着转变管理思路,采用深度应用金蝶erp系统的思路,采用项目管控方式,建立起公司的非供应链类采购合同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一套规范和有效控制非供应链类合同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并对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在国家内控法规和现有制度保证的情况下,有效监控这一部分合同的执行和结算,有效降低企业财税风险、提高合同履行执行效率,提高公司信誉。

(一)确立项目的阶段性目标

1、确立非供应链合同类合同分类及编码规则。

2、实现在金蝶erp实现非供应链合同类合同的录入、审核、付款、开票结算流程顺畅。

3、指导业务人员操作,确立试点对象,完成两个月的业务同步模拟测试。

4、制定《非供应链类合同管理操作规范》。

(二)项目具体实施的总体思路

1、根据公司现状确立本单位涉及纳入管理的合同实施的范围。针对公司业务情况对涉及的合同进行分类和编码规则的制定。合同编号是一个基本的工作点,也是录入erp系统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号是可以按照部门代码+年份缩写+合同类别进行编号,也可依据以前公司或单位的习惯分类来编,总之,目的只有一个,方便记忆、保存和查找。

2、走访业务单位并开展公司合同管理现状的调研,了解并分析现有流程风险点。可以采取对公司业务进行分析的方式,找出涉及问题最多的部门和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调研。特别需要挖掘现有合同履约结算流程的风险点。

3、根据调研结果拿出具体项目方案并在项目组开展项目方案评审。在这个阶段需要注意,可以先对公司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尽可能不要改变稳定系统的核算思路,但对于需要重点把控系统又无法支持的情况下,建议对系统进行简单的开发调试。例如,例如有的公司在年初会下达技改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而系统提供的合同录入单据中又没有填列技改编号的地方,那么可以在合同录入单据和付款单及系统发票的单据上进行将此内容添加成必录项。

4、根据确定的方案在erp测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包含权限设置测试、业务流程测试、关键控制点测试、财务控制点对接等。这个环节特别重要,需要在测试库中进行完整业务录入,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业务应对,有的公司的财务软件如果系统操作复杂,那么更要考虑与财务流程的对接,包括什么角色的业务人在什么情况下做怎样的动作来完成。

5、根据测试结果编写《非供应链类合同管理操作规范》并组织业务和财务开展一对一业务操作培训。

6、确认项目正式系统试运行时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推进范围,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以公司常常发生的合同试点对象,在测试帐套中运行检查2-3个月无特殊流程变化后逐步推广至其他非供应链类合同正式运行。

(三)笔者对开展该项目的思考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从源头开始让业务人员在系统中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电子备案,授权该业务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对合同进行审批,后期业务人员取得发票或需要进行付款时与系统中的合同先进行关联,财务人员只负责调取电子合同资料对发票内容和付款时间及合同载明的付款条款进行核查,系统自动对超出合同标的金额的发票和付款进行错误提示。原工作方式下靠的是细心的业务人员手工做备查簿登记每次在财务发票挂账及付款情况,然而这种低效的工作方式往往容易出错,财务人员根本无法知晓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管理失去控制,新的工作方式业务人员的各种操作受到系统控制,财务人员脱离了基础的业务操作达到了职责分离互相监控的目的。现如今很多制造企业都在做信息化提升管理的工作,纷纷实施了各种适合自己企业的erp管理系统。erp作为企业资源规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的缩写,浓缩了更深一层的含义,即如何将企业的资源进行整体规划,这是一个系统工程。erp已经上线的企业后期一定要持续的更深度的应用这个系统。深度应用系统并不是只抛开系统之外独自开发新的管理或分析报表,而是利用现有系统提供的资源“拿来”使用,在深度应用的过程中,考虑兼顾效率和效能最优的原则梳理原有业务进行,让系统成为连接业务与财务的一个关键的平台,财务人员也要带着“互联网+”的思维重新审视系统,多考虑用系统控制规范业务行为和业务内容,从管理会计的角度提升自己,深化系统应用并贴合企业本身为企业经营所用。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八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九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布线工程。

四、违约责任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五、布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二十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 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乙方自愿经销(购买)甲方图书,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图书购销合同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图书目录,将所需图书填写在书目订数栏,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邮寄或直接交给甲方经办人,作为甲方发货的有效凭证,乙方平时用的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订货,与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上所填图书品种、数量及发货要求,及时给乙方供货,现货品种随填随发,未出版的书在出版后立即发货。

三、乙方订数3个月内有效,如发缺品种在3个月内重印出书,甲方即可补发,但事先应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为乙方进行送货,送货不方便的,可进行铁路或公路发货。甲方向乙方发货后,应及时向乙方寄发有关提货票据。如因此造成延误,承运方所收的延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误差,应在5日内将收发货差错查询单(含原包贴头)等以书信、传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经办人。逾期无回告者,甲方将视作收货无误,并以订单实发数作为最终结款依据。

五、甲方发货折扣为 折,乙方订货总码洋为 ,订货总实洋为 ,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如遇图书价格动,结算金额以最终发货定价为准。乙方收货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六、乙方收到甲方图书xxx日内向甲方结清书款,如乙方无故拖延付款或拒付,从结算时日起,每超过一个月,甲方在结算时按订货码洋的1%收取违约金。

七、甲方供给乙方的图书,若出现印装等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换。

八、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依照《合同法》提请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二十二

合同编号:(略)。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

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 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 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3. 送货人: ;电话:;传真:。

4. 收货人: ;电话:;传真:。

5. 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6. 包装要求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供货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即《入库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篇二十三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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